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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县政府考核金融机构的指标

发布时间: 2021-06-07 21:46:57

①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核的合规指标包括哪些指标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指标包括五大类:
合规经营类指标、()、经营效益类指标、发展转型类指标、社会责任类指标。

管理类指标

② 政府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是什么

绩效考核的目标=绩效考核的指标+赋值
指标是一种工具体系,用来落实和传递目标,赋值后就成为可操作的目标。
目标是“落实”与“传递”,因为目标是整体的概念,不能简单分拆到部门;指标是“分解”,因为指标是分块、分角度选择的,可以按部门分解。
绩效考评,是指考评者对照工作目标或绩效标准,采用一定的考评方法,评定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员工的工作职责履行程度和员工的发展情况,并将上述评定结果反馈给员工的过程。绩效考评是绩效考核和评价的总称。(以员工为考评对象)绩效考评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对政府部门的绩效考评)
1、考核员工工作绩效。
2、建立公司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程序和方法。
3、达成公司全体职工,特别是管理人员对绩效考评的认同、理解和操作的熟知。
4、绩效考评制度的促进。
5、公司整体工作绩效的改进和提升。[1]
当今绩效考核模式方法一览 至于绩效考核的模式,归纳起来,常用的绩效考核模式有以下几种[4]:
·关键绩效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KPI)考核 KPI考核是通过对工作绩效特征的分析,提炼出的最能代表绩效的若干关键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绩效考核的模式。KPI必须是衡量企业战略实施效果的关键指标,其目的是建立一种机制,将企业战略转化为企业的内部过程和活动,以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地取得高效益。
KPI考核的一个重要的管理假设就是一句管理名言:"你不能度量它,就不能管理它。"所以,KPI一定要抓住那些能有效量化的指标或者将之有效量化。而且,在实践中,可以"要什么,考什么",应抓住那些亟需改进的指标,提高绩效考核的灵活性。KPI一定要抓住关键而不能片面与空泛。当然,KPI的关键并不是越少越好,而是应抓住绩效特征的根本。(开发KPI体系的模式可参见《人力资本》第2期《绩效考核如何导向战略》)
·目标管理法(Management By Objective,MBO) 作为一种成熟的绩效考核模式,始于管理大师彼得·得鲁克的目标管理模式迄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如今也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目标管理的模式如图1: 为了保证目标管理的成功,目标管理应做到:确立目标的程序必须准确、严格,以达成目标管理项目的成功推行和完成;目标管理应该与预算计划、绩效考核、工资、人力资源计划和发展系统结合起来;要弄清绩效与报酬的关系,找出这种关系之间的动力因素;要把明确的管理方式和程序与频繁的反馈相联系;绩效考核的效果大小取决于上层管理者在这方面所花费的努力程度,以及他对下层管理者在人际关系和沟通的技巧水平;之后的目标管理计划准备工作是在当前的目标管理实施的末期之前完成,年度的绩效考评作为最后参数输入预算之中。
·平衡记分卡(The Balance Score-Card,BSC) 平衡记分卡是从财务、顾客、内部业务过程、学习与成长四个方面来衡量绩效(参见图2)。平衡记分法一方面考核企业的产出(上期的结果),另一方面考核企业未来成长的潜力(下期的预测);再从顾客角度和从内部业务角度两方面考核企业的运营状况参数,充分把公司的长期战略与公司的短期行动联系起来,把远景目标转化为一套系统的绩效考核指标。
·360度反馈(360°Feedback) 360度反馈也称全视角反馈,是被考核人的上级、同级、下级和服务的客户等对他进行评价,通过评论知晓各方面的意见,清楚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来达到提高自己的目的。
·主管述职评价 述职评价是由岗位人员作述职报告,把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和知识、技能等反映在报告内的一种考核方法。主要针对企业中、高层管理岗位的考核。述职报告可以在总结本企业、本部门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但重点是报告本人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即该管理岗位在管理本企业、本部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个人行为,本岗位所发挥作用状况。
每一种绩效考核模式,都可以选择灵活的绩效考核方法,这些不同的绩效考核方法,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等级评定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给被考核者评出等级,例如S、A、B、C、D等。
排名法:是通过打分或一一评价等方式给被考核者排出名次。
目标与标准评定法:是对照考核期初制定的目标标准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评价。
不同绩效考核模式方法的特征 为了选择有效的绩效考核模式和方法,下面对不同绩效考核模式方法的特征进行一下说明。
从绩效考核模式上看: KPI模式强调抓住企业运营中能够有效量化的指标,提高了绩效考核的可操作性与客观性;MBO模式将企业目标通过层层分解下达到部门以及个人,强化了企业监控与可执行性;BSC模式是从企业战略出发,不仅考核当前的情况,还考核将来;不仅考核结果,还考核过程,适应了企业战略与长远发展的要求,但不适应对于初创公司的衡量;360度绩效反馈评价有利于克服单一评价的局限,但应主要用于能力开发;主管述职评价仅适用于中高层主管的评价。
不同企业规模绩效考核模式方法的选择 每一种绩效考核模式与方法都反映了一种具体的管理思想和原理,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不同的模式方法又都有自己的局限性与适用条件范围。

③ 如何建立一套考核政府绩效的指标体系

“满意原则”应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最终制度,包含下面内容:经济性评估是要求政府要树立成本意识,节约开支,少花钱多办事;效率测定的是政府的投入产出比;效益评估关注的是组织工作的质和社会最终结果,效益最终要体现在人民满意和社会经济发展上;公平关心的问题是,接受服务的团体或个人是否得到公平的待遇,需要特别照顾的弱势群体是否得到更多的服务。

④ 请问衡量金融机构风险程度的指标有哪些(这些指标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你主要看看巴塞尔协议吧,这个是国内控制风险的蓝本。

1、巴塞尔委员会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成立于1974年底,其秘书处设在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简称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目前已成为事实上的银行监管的国际标准制定者。
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主要有四部分内容:
一是确定了资本的构成,即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且附属资本规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
二是根据资产信用风险的大小,将资产分为0、20%、 50%和l00%四个风险档次。
三是通过设定一些转换系数,将表外授信业务也纳入资本监管。
四是规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

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根据新资本协议的初衷,资本要求与风险管理紧密相联。新资本协议作为一个完整的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由三大支柱组成:
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银行业必须满足的信息披露要求。
这三点也通常概括为最低资本要求、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
三大支柱的首要组成部分是第一点,即最低资本要求,其他两项是对第一支柱的辅助和支持。资本充足率仍将是国际银行业监管的重要角色。新协议进一步明确了资本金的重要地位,称为第一支柱。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压倒一切的目标是促进国际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健",而充足的资本水平被认为是服务于这一目标的中心因素。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此增加了两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是要求大银行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评估机制,运用自己的内部评级系统,决定自己对资本的需求。但这一定要在严格的监管之下进行。另外,委员会提出了一个统一的方案,即"标准化方案",建议各银行借用外部评级机构特别是专业评级机构对贷款企业进行评级,根据评级决定银行面临的风险有多大,并为此准备多少的风险准备金。一些企业在贷款时,由于没有经过担保和抵押,在发生财务危机时会在还款方面发生困难。通过评级银行可以降低自己的风险,事先预备相应的准备金。
第二个支柱即加大对银行监管的力度,监管者通过监测决定银行内部能否合理运行,并对其提出改进的方案。监管约束第一次被纳入资本框架之中。基本原则是要求监管机构应该根据银行的风险状况和外部经营环境,保持高于最低水平的资本充足率,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严格的控制,确保银行有严格的内部体制,有效管理自己的资本需求。银行应参照其承担风险的大小,建立起关于资本充足整体状况的内部评价机制,并制定维持资本充足水平的战略;同时监管者有责任为银行提供每个单独项目的监管。
第三支柱是市场对银行业的约束,要求银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使外界对它的财务、管理等有更好的了解。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一次引入了市场约束机制,让市场力量来促使银行稳健、高效地经营以及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稳健的、经营良好的银行可以以更为有利的价格和条件从投资者、债权人、存款人及其他交易对手那里获得资金,而风险程度高的银行在市场中则处于不利地位,它们必须支付更高的风险溢价、提供额外的担保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市场的奖惩机制有利于促使银行更有效地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市场对金融体系的安全进行监管,也就是要求银行提供及时、可靠、全面、准确的信息,以便市场参与者据此作出判断。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银行应及时公开披露包括资本结构、风险敞口、资本充足比率、对资本的内部评价机制以及风险管理战略等在内的信息。

3、我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安排
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了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工程。按照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水平和外部环境,短期内我国银行业尚不具备全面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条件。因此,中国银监会确立了分类实施、分层推进、分步达标的基本原则。
(1)分类实施的原则。国内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业务复杂性、风险管理水平、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差异很大,因此,对不同银行应区别对待,不要求所有银行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国银监会规定,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应自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中国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这些银行因此也称为新资本协议银行。而其他商业银行可以自2011年起自愿申请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2)分层推进的原则。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体系、风险计量模型、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流程开发建设等方面进展不一。因此,中国银监会允许各家商业银行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时间先后有别,以便商业银行在满足各项要求后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3)分步达标的原则。《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使用敏感性高的资本计量方法规定了许多条件,涉及资产分类、风险计量、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和政策流程等许多方面,全面达标是一个渐进和长期的过程。商业银行必须结合本行实际,全面规划,分阶段、有重点、有序推进、逐步达标。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类风险中,国内大型银行应先开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模型;就信用风险而言,现阶段应以信贷业务(包括公司风险暴露、零售风险暴露)为重点推进内部评级体系建设。

4、具体风险,书本上一般都会说主要有: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你如果有时间可以去银监会网站规章中看看,有没有你想说明的风险,它是按照机构分的。http://www.cbrc.gov.cn/chinese/info/twohome/index.jsp?itemCode=213

⑤ 对县区国有银行进行考核该从哪些方面

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问题。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一定意义上讲,商业银行高管层对发展中间业务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决定了这个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程度。受体制、眼界、观念、思维方式和实践经验的制约,国内一些银行对国际银行业中间业务快速发展的趋势认识不足,对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和金融市场全面开放后商业银行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的压力认识不足,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即将实施,资本约束给商业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带来的影响认识不足,重资产负债业务,轻中间业务,仍然把中间业务当成拓展传统存贷款业务的辅助手段,对中间业务思考、研究、投入不多,发展中间业务的主动性、紧迫性不强。

(二)中间业务品种少、手段单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虽有较大增加,但与外资银行相比,与市场需求相比,品种仍然较少。现有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局限于传统的结算、汇兑、代收代付以及信用卡、信用证、押汇等产品上,这些约占中间业务种类的60%。而在利用商业银行信息、技术和人才等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高层次服务方面,则还比较欠缺;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类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中间业务发展明显不足,覆盖面窄,未能形成规模效益;特别是现金管理、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组织安排,收购兼并顾问等政策允许、市场需求较大的业务发展水平较低,结果导致同质化产品多,品牌产品和特色业务匮乏,单个产品创利能力和竞争能力不强。2002年发生的“爱立信倒戈事件”,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面对日益变化的客户需求,如果不能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产品,商业银行将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必然导致优质客户的流失。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目前存在的问题,既暴露出商业银行创新动力和活力不足,产品管理滞后等弱点,也反映出现行银行监管中的问题,如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监管部门间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三)运作不规范,缺乏完整系统的科学管理。目前,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没有专门机构对中间业务的开发、运作进行系统管理,缺乏长远规划、协调与配合。在运作中,大部分商业银行仅限于下达中间业务完成计划,而对如何加强中间业务发展的组织,提高发展水平,还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投入不足,常常使基层行在中间业务市场开拓中处于被动局面。此外,中间业务的管理模式还大多是一种分割式模式,中间业务管理工作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完成。这种分散化的管理,而且各个部门往往是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方法,采取不同的考核目标和激励措施,这既不利于信息沟通,又不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也不利于形成规模效应,整体推进中间业务的发展。

(四)非理性竞争现象突出,低层次竞争较为普遍。不规范的同业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前进的步伐受到阻碍,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中间业务日益成为各商业银行竞争的重要领域,各行为了占市场、上规模,纷纷采取降低收费标准、不收费甚至倒贴的做法,你高我低,你低我免,你免我倒贴,严重威胁着中间业务市场的发育,其最直接的后果是中间业务量与收入不成比例,银行赚了热闹赔了钱。另外在中间业务创新方面,不少商业银行奉行拿来主义,采取跟随策略,坐等其它银行开发新产品,再抄袭模仿,跟上推出类似产品,并辅之以低价策略,损害了其它商业银行的利益。

(五)发展不平衡问题。从掌握的情况看,国内各家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反差较大。一是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发展相对较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二是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银行、中等规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较快,小银行发展相对滞后;三是中资银行与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相比差距较大。对这些问题,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大银行与小银行、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间的差距还会不断扩大,这将不利于我国银行业中间业务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对经营效益贡献仍然不足。目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经营收入的比重仍然明显偏低,对商业银行整体盈利能力的贡献度仍然有限。2004年,在四大银行中,中间业务占经营净收入的比重只有中国银行达到14%,其它三家银行均在10%以下。一些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资产规模较小,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可能稍高一点,但总体来说,仍然比较低,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差距较大。

(七)中间业务风险认识与计量不够。中间业务在帮助银行提高效率、提高盈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也会给银行带来各类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技术风险等等,需要严加防范。特别是目前,银行对许多中间业务还缺乏管理经验,对潜在风险认识不足。从《商业银行法》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确定的中间业务范围来看,除担保承诺业务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外,大多数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但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从过去几年的监管实践来看,中间业务风险主要表现为政策风险、操作风险、关联风险和信誉风险。如与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合作开办的个别产品、个别理财产品,银监会都曾受理过各方面反映,作过风险提示。

(八)专业人才及科技支撑力度不够。中间业务涉及领域广,知识面宽,需要大量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无论在专业人才,还是在技术装备和技术手段上,对中间业务发展支撑力度都不够,既缺乏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与配套设备,又缺乏熟悉银行业务及计算机、国际金融、投资、证券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部分人员知识老化,业务素质不高,营销技能不全面,议价能力较低,制约了新产品推广和中间业务服务质量的提高。

解决的措施:

随着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明年12月11日后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对外开放,国内商业银行、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组织应以更开阔的眼界,更积极的态度,下大力气,花真功夫,抓管理,抓创新,全面推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提高对发展中间业务的认识,调整战略重点。发展中间业务的关键是什么,我以为对高管层来讲,最重要的是提高对中间业务的认识,将发展中间业务提到保证银行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看待。要真正认识到发展中间业务是今后商业银行提高盈利水平、改善客户结构、增强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强对中间业务的领导,真正确立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三架马车”并驾齐驱发展的战略,形成以传统业务优势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以中间业务的发展壮大支持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与发展的新思路,将中间业务认认真真抓起来。

(二)规范银行内部管理,优化中间业务管理部门。各商业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中间业务管理部门进行整合与再造,建立专门机构对中间业务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负责制定中间业务的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负责全行中间业务品种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推广,对中间业务进行日常的管理与协调,保障中间业务稳步健康的发展。

(三)加快产品创新,严密防范银行风险。国内银行要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加大产品的研发力度。要以市场为导向,突破传统业务的经营范围和模式,充分挖掘市场潜在需求,研究市场消费心理,分析市场发展趋势,积极研发新的中间业务产品。要以防范风险为前提,坚持区别对待、强化内控、充分披露的原则,将中间业务纳入银行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对信用风险,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级体系,并按照“提高分类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监管要求,提高抗风险能力;对于市场风险,应按照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相关风险的管理体系;对于操作风险,银行应在积极培养合规文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加大防范操作风险的工作力度。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自己对各类风险的承受能力、控制能力和资本实力,真正做到通过发展中间业务实现收益的最大化,避免心中无数,盲目跟风,违背发展初衷。

(四)加强监管,鼓励和支持银行开展中间业务。中间业务的快速发展,已给监管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挑战。银行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的主动性,把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开展与加强监管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统筹研究,减少无序竞争,引导各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良性发展,达到有效化解各种风险的目的。

中国银监会成立之初,即将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作为良好监管标准之一。为此,相继制定和颁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部门规章,还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颁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等,及时为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持。目前,为了更好地促进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并有效防范风险,中国银监会已筹备成立了银行创新业务协作部,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并将进一步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保障银行中间业务稳健发展。

(五)加强同业合作,完善行业协作机制。中国银行业协会及各地银行业协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对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自律与协调。今年银监会颁布了《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规定了协会今年的工作重点是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维护银行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在提高商业银行零售客户柜台服务和自助服务水平以及披露银行资金拆借的交易对手风险等方面发挥作用。希望协会工作人员积极履行好协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宣传等职能,按照《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的要求,适应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结合银行业协会正在进行的《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维权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以及银行业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着手规范和推进中间业务发展,协助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维护好金融市场经营秩序。

(六)注重人才培养,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开展中间业务对专业人员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因此要加强对中间业务人员的培训,严格上岗标准,提高中间业务服务水平,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银行最大限度地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在监管人员培训上,中国银监会也将继续采取多种方式,挖掘国内外资源,加大对监管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以适应金融创新对监管的要求。

⑥ 考核一个县的综合实力都有哪些指标

(1)经济规模指标,包括GDP、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金融机构存款余额、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经济结构指标,包括农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3)开放程度指标,包括外贸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4)城市建设指标,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投资;(5)人民生活质量指标,包括人均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⑦ 政府怎么协调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

首先、要减少政府采取干预政策时获得的收益。在中央政府层面:建议完善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制度减少政府因财力不足而干预金融的情况,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划清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的事权财权,做到财权与事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建议国家应允许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放行地方政府债券,为地方政府开辟合法的融资渠道,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庞大资金需求;建议解决我国司法独立方面存在的问题,防止地方政府权力过大,责任不足造成的过度干预司法的行为,同时提高金融机构通过法律程序追回不良贷款的效率。金融机构方面:强化自身造血功能,完善内部控制及纠错机制,提高抗干扰能力,确保系统规范、顺畅和高效运转。地方政府方面:改变官员政绩考核机制,由原先的单一的以GDP增长为基础的晋升激励转向对社会公正、民众福利、环境保护等综合指标考核的激励机制,如将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作为政府工作重点之一,列入政绩考核指标。

其次、要减少不良贷款损失。在中央政府层面:应建设和完善以政府诚信为核心,面向企业、个人、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应完善以投资担保公司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地方政府方面:要凭借天然公权力,借助当地的公检法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工作,加大对金融机构在债权保全、资产接收、资产处置等环节的政策支持,敦促有关部门简化手续,减免税率,积极支持金融机构盘活不良贷款,减轻其在追债过程中耗费的时间和人力成本;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杜绝地方政府自身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帮助企业逃废债务等行为。金融机构方面:应积极引入社会信用体系及定期维护,引入信息挖掘技术,扩大信贷征信系统信用信息范围和含量,进一步提升系统的信用预警作用,为银行防范信贷风险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应积极探索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行业协会应定期组织信贷风险评价经验交流,通过相互交流信贷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趋势,从信贷全过程监控角度探讨降低不良贷款率的方法。

再次、要减少政府在改善金融环境上的投资并提高通过金融生态环境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收益。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的减少并非指纯粹的投资额度上的减少,而是“同时”,即改善金融环境应注重效率,由麦金农提出的金融抑制理论,缓解金融抑制的基础是政府首先需要有稳定的财政能力,由于政府本身资金并不充裕,因此改善金融环境的资金并非越多越好,而应注重效率,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间的沟通走访,促进信息交换,改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从而提高投资效率;政府应多引进金融咨询服务业,了解如何有效率的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满足金融机构的长期经营发展需求;改善金融环境,吸引辖区外金融资源进入辖区投资,促进金融集聚区的形成。金融机构方面:加大对地方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工作的研究的投入,创新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加强行业分类管理,防止同质化恶性竞争。

最后、提高地方政府以及金融机构均采取合作策略时获得的超额收益。中央政府方面:应放宽地方金融准入控制权,调动地方政府发展金融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以及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要求,从而形成良性互动。地方政府方面:提高政府行政运作透明度,完善市场公平竞争制度建设;强化政府的服务功能,通过调查了解当地优势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发展需求,有针对地推出相关政策,加强产业、研究所、高校、金融机构间的联系,培育市场为主体的金融资本配置制度,从而提高信息披露程度和降低信息搜集成本;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培育符合我国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的多元化金融市场,扩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渠道,减少地方政府改革压力和成本,同时也让民间资本有偿承担金融风险,从而建立起多元化的经济结构相适应的金融组织结构。金融机构方面:积极主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创新重大项目的信贷方式和管理方法,实行跟踪管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提供有效服务;提高金融企业经营状况信息透明度,善于引用研究所、高校对当地产业和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研究成果,更好的契合当地产业、企业的需求,服务于当地实体经济发展。

⑧ 在我国政府部门,有哪些重要的 KPI 考核

首先,这个问题不太会有直接的来源可以参考,我也不知道组织部在选择人选时会参考哪些指标,有没有固定的一套程序等等。所以,下面的分析都是一些间接的经验研究。
第一,省地级的官员晋升考核必定包括GDP增长率。许多人已经证明了GDP增长率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考核标准。李宏彬和周黎安(2005)http://web.cenet.org.cn/upfile/115170.pdf 发现,任职期间的所在省的经济发展平均速度越快,省级政府官员的升职概率越高。
对这种研究一个常见的怀疑是:经济增长不仅有省领导的作用,这个地区本身是不是富庶也有很大影响。所以,如果组织部晋升的程序是把一个看中的官员放到一个经济增长较快的地方,那么晋升的故事就不是考核GDP了。于是一些人(包括周黎安自己)也做了一些后续的研究,一方面把经济增长中的地方效应和个人能力效应区分开来,另一方面把省级研究扩展到地级市研究(http://observer.nsd.e.cn/cn/userfiles/Other/2011-12/2011122215162654986173.pdf),进一步确认了GDP增长确实是省地级政府官员晋升的考核指标之一。
第二,县乡级的政府考核可能包括一系列较复杂的、持续变化的指标。北京大学的刘明兴副教授在2000、2004和2007年对全国6个省60个乡镇和120个村进行了跟踪调查。他以全国若干地区县、乡政府使用的干部工作文件作为基本依据,要求被访谈的干部在备选的考核任务之中,选择县政府或乡镇政府领导班子考核最重要的五项指标,并按照考核权重的高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