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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金融机构向境外借款如何交税

发布时间: 2021-06-07 03:15:22

1. 与国际金融机构业务往来交税吗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7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 金融机构往来,是指金融企业联行、金融企业与人民银行及同业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191号)第一条的规定:“暂不征收营业税的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占用、拆借资金的业务,不包括相互之间提供的服务(如代结算、代发行金融债券等)。对金融机构相互之间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三章第十条规定:“以下业务不征营业税:(一)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是指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

2. 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向境外银行借款,退税的咨询

因为根据银保监会(原银监会)制定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的营业范围只有“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除银监会批准的上述经营范围外,其它业务是不能开展得,包括委贷

3. 外债的利息是怎么申报所得税

1、根据您提供的计算公式,我们认为外管局计算的预提所得税有误,由于您单位支付的是利息的预提所得税,所以计算公式中不存在17%的比率。正确的处理应该是您单位应代扣代缴该项利息的营业税和预提所得税。

营业税=500000×7.872×4.5%×5%=8856(元);预提所得税=500000×7.872×4.5%×(1-5%)×10%=16826.40(元);应抵扣代缴的税合计=8856+16826.40=25682.40(元)。

则您公司实际支付给境外贷款公司的款项=500000×7.872-25682.40=3910317.60(元)。

2、根据税法规定,对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场所、办事机构的,应该对其在境内取得的利息所得计算缴纳营业税和预提所得税,外国企业属于两项税款的纳税义务人,你单位属于是扣缴义务人,您单位在支付利息时,应该将代扣代缴的税款扣下缴纳给税务机关,所以实际上您单位支付的利息是22500美元,但是具体在支付款项时,境外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是扣除了税金后的金额,并不是22500美元,对于差额就是应纳的我国的税金,实际上由您单位缴纳给我国的税务机关。

您可以与外管局沟通,看是否是外管局将该笔支付给境外的利息款,当成货物的款项计算预提所得税,因为17%属于是货物增值税税率,这只是我们的推测的可能性,您可以再与外管局协商,对于其计算预提所得税的公式中的1.17的具体含义。
贷:银行存款 80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0
3、代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中第十条规定:问“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用周转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行政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将资金提供给所属单位或企业而收取资金占用费,农村合作基金会将资金提供农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等,应如何征收营业税?”答:《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 境内机构向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时 怎样计算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2008〕955号《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金融机构向境外外国银行支付贷款利息、我国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向境外支付贷款利息,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机构向我国银行的境外分行支付的贷款利息,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三、各地应建立健全非居民企业利息所得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监控机制,确保及时足额扣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机构向我国银行的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国银行的境外分行业务活动中涉及从境内取得的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境外分行是指我国银行在境外设立的不具备所在国家(地区)法人资格的分行。境外分行作为中国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与其总机构属于同一法人。境外分行开展境内业务,并从境内机构取得的利息,为该分行的收入,计入分行的营业利润,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与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内机构向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时,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二、境外分行从境内取得的利息,如果据以产生利息的债权属于境内总行或总行其他境内分行的,该项利息应为总行或其他境内分行的收入。总行或其他境内分行和境外分行之间应严格区分此类收入,不得将本应属于总行或其他境内分行的境内业务及收入转移到境外分行。
三、境外分行从境内取得的利息如果属于代收性质,据以产生利息的债权属于境外非居民企业,境内机构向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时,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四、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监管,严格审核相关资料,并利用第三方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对违反本公告相关规定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本公告自2015年7月19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955号)第二条同时废止。

5. 支付给境外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费用是否要纳税

能约束上述行为吗? 境可以约束 是不是境内企业在境外的消费都要在国内征营业税? 解答:1、无论是境内境外消费均不用交纳营业税; 2、缴纳营业税的范围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 换言之,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确认点为是否有经济利益的流入; 照你所说情形,你们属于接受劳务的一方,在会计处理上列入费用即可,与纳税无关联。 3、由于你们公司津贴是由境外先行支付,再由你们公司予以结清,故发给员工的津贴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6. 外方贷款给境内公司要缴哪些税

外国企业向境内公司提供贷款,外国企业取得利息收入需要向境内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中的借款合同,该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A公司和B公司均不需要贴花。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五)项规定,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利息支付方A公司在境内,B公司取得的利息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B公司属于非居民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B公司取得利息应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B公司取得利息所得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第七条以及第九条规定,A公司应在向B公司支付利息或者到期应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B公司的企业所得税,A公司向B公司支付美元利息,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实务操作中,按照企业到税务部门申报扣缴的当天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A公司应向其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7. 国内外资企业向国外的外资企业(股东)借款,是否有利息,利息怎么计算是否要交所得税,交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的规定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三、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四、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请贵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8. 请问金融企业怎么交税

1,根据销售额交,只要是一般纳税人,税率都是17%。

2,17%是交给税务局,可以说是买方交给卖方,然后由卖方代交到税务局的。

3,抵扣是指己方购货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取得票后到国税局认证就行啦,记住认证是有期限的(自开票之日起90日内,超期是要罚款)。

4,一般交税的时候在国税局都有个账户,把钱交到户上然后再申报就行啦,当然交现金也可以,不过现金也是交到银行(这个银行是指国税局大厅里的那个银行)。

(8)金融机构向境外借款如何交税扩展阅读

我国目前的金融税制主要是对金融业(银行和保险业)征税。根据现行税法,目前我国对金融业征收的税种有14种之多,其中主要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两大类主体税收。

营业税的税基为计税营业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收入、外汇转贷款费收入、手续费收入以及金融商品的转让净收入,2003年的税率为5%,但若加上营业税的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银行业营业税及附加的总税率为5.5%。

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银行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目前税率为33%。除了这两大主体税种外,同时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等其他税种。

9. 公司向境外汇款也要缴税吗

属于非贸易项下服务性支付,需要替国外收款人代扣10%的服务贸易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