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金融机构,开办新业务变更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是否可不写明具体业务名称
肯定不行啦!建议你最好还是先变更营业执照。
2.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如何变更
存款人下列账户资料变更后,应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地址、邮编、电话; (4)注册资金等信息; (5)其他资料。 1.存款人申请变更。 核准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存款人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开户资料信息变更手续,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及开户许可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开户银行。 银行在受理存款人的变更申请时,应对存款人提交的变更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于2个工作日内将存款人的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开户许可证以及有关证明文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其中,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异地临时存款账户存款人符合变更条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其变更申请,收回原开户许可证,颁发新的开户许可证。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不核准其变更申请并退回有关资料。 2.存款人变更账号。 如因各金融机构行内系统升级改造等原因改变存款人账号的,应由其开户银行造具账号变更清册与证明资料一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办理变更手续。 3.基本存款账户转户。 转户是指存款人因迁址或其他需要,在原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选择其他银行,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行为。 存款人转户应按照《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向其他银行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与相关的证明文件和原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销户证明一并提交银行审核。 存款人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后,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开户资料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就变更事项及其内容向银行说明。但存款人的类别、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编号不得变更。银行应对存款人提交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和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符合开户的,应将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个人存款人变更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地址、邮编、电话的,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开户资料信息变更手续,并按要求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内容申请书,加其个人签章,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内容申请书由开户银行统一印制和管理,内容包括: (1)账户名称; (2)账号; (3)开户银行名称; (4)开户登记核准号(其中非基本存款账户还需填写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5)变更事项及变更后的内容。 5.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但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原印鉴卡片、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司法部门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单位存款人申请变更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3. 金融机构股权转让需要经过什么审批程序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 、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 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众多创造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空间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 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0、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1、新股东承诺书;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3、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4、 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工商局要求迅速腾空提供的其他资料。
4. 如何更换企业基本账户银行
是先去人民银行更换企业基本账户银行:
一、要先去银行先办理注销;
二、注销银行基本户后,可以在其他银行申请办理基本户。
(4)金融机构变更申请表扩展阅读
银行帐户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贷款帐户、往来帐户的总称。在我国,按规定,凡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均须在银行开立帐户。
按照用途的不同,银行帐户可分为基本帐户、专用帐户和辅助帐户三类。
在银行会计核算的帐务组织中,为了保证帐簿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而设置的明细分类帐户和总分类帐户,是对银行业务及财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进行明细和汇总的分类记录和反映。
银行帐户是一间金融机构和一名银行客户之间的财政帐户,又称为户口(香港、澳门)或户头(台湾、中国大陆)。银行帐户可分为存款帐户、信用卡,或金融机构提供的其他类型帐户。
财务机构以银行结单通知客户其银行帐户在特定时间之间的交易。帐户在特定时间的结余就是该客户在金融机构的部位。
Checking Accounts。国内个人使用支票的比较少,更多地是企业在商务往来中使用。如果你签发一张支票,别人收了你的支票到银行去兑现,钱就会从你的Checking Account支出,你签发的这张支票就是一种现金支票。
在美国,Checking Accounts普及率远高得多。随着Plastic Card(塑料卡,泛指塑料卡片形式的借记卡和信用卡)的普及逐渐被信用卡和借记卡支付取代,而近年更被新兴的移动支付瓜分市场份额。在美国日常生活的非现金支付中,支票已经使用得越来越少了。
5. 招行为我公司基本户,现在换法人了,要去办理开户银行的法人变更,需准备哪些资料,谢谢。
您好,变更法人代表一般需同时变更预留印鉴中的个人签章,应出具原预留银行印鉴卡(若印鉴卡丢失需要提供单位公函)、公章、财务章、法人签章,另需要提供工商局的变更通知书,原预留印章或签字人的身份证,若无法提供原个人名章的,需要由本单位出具公函说明(公函需要法人签字盖公章)。如果预留的是非法人章,需要在公函中说明,并提供该预留人的身份证件。还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开户资料包括:(一)经年检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二)经年检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机构需要提供),包括国税和地税正本原件和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五)如法人代表授权他人办理开户手续,还须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经办人的身证件(新版的身份证注意要正反面复印,若为港澳台居民,提供往返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A4纸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若有上级单位的需联系银行核实,注:基本账户各提供两份、一般账户提供一份,金融机构需对客户做尽职调查,有可能会需提供《公司章程》及法人出资比例证明。
具体您也可以联系您的开户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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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6. 金融机构及时更新、保存发生变更的客户资料,属于落实什么的原则
落实实名制登记原则
7. 银监会(2008)3号令全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许昌监管分局政务公开事项
银行业机构的设立审批
(一)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4.颁发金融许可证;
5.公告。
(二)申报材料
1.对设立柜台式的营业机构,申请单位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设立单位的请示及筹建方案;
(2)《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申请表》;
(3)筹建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4)可行性分析报告;
(5)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2.对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申请单位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设立单位的请示及筹建方案、市场分析;
(2)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
(3)拟设置的机型、数量及提供服务的种类;
(4)《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申请表》;
(5)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四)承诺时限
6个月内。
(五)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立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邮政储蓄机构、城市信用社的机构设立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的机构设立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六)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银行业机构的变更审批
(一)变更种类
1.变更名称;
2.变更营业地址;
3.变更注册资本;
4.变更持股股东或持有股本;
5.变更业务范围;
6.修改章程;
7.金融机构的升格、降格与合并、分设、重组;
8.变更法定代表人;
9.监管部门认定的其它变更事项。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4.换发金融许可证;
5.公告。
(三)申报材料
银行业机构变更事项时,申请单位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有权变更该机构的变更事项请示;
2.《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申请表》;
3.变更事项的有关许可文件;
4.变更事项的工作方案;
5.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四)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五)承诺时限
3个月内。
(六)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变更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邮政储蓄机构、城市信用社的机构变更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的机构变更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七)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银行业机构自行市场退出的审批
(一)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4.缴回金融许可证;
5.公告。
(二)申报材料
银行业机构自行市场退出,要求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退出机构的上级机构的请示;
2.《银行业金融机构撤销登记表》;
3.退出机构的业务处置和人员安置方案;
4.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四)承诺时限
3个月内。
(五)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的自行市场退出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邮政储蓄机构、城市信用社机构的自行市场退出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机构的自行市场退出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六)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银行业机构新业务准入的审批
(一)办理程序
1.审批权限内的: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4)换发金融许可证;
(5)公告。
2.审批权限外的
(1)受理报备;
(2)换发金融许可证;
(3)公告。
(二)申报材料
金融机构开展新业务,要求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开展新业务的请示;
2.填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申请表》;
3.有关部门对开展此项业务的规定;
4.开展此业务的工作规程及控制制度;
5.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三)受理权限
1.许昌银监分局不受理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的申请。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的业务准入由银监会按法人审批,其分支机构开展新业务需经其法人授权,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许昌银监分局报备。
2.许昌银监分局受理城市信用社法人机构开办新业务的申请,报河南银监局审批。其分支机构开展新业务需经法人授权,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许昌银监分局报备。
3.许昌银监分局不受理基层农村信用社及联社开办新业务的申请。河南银监局负责受理河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开展新业务的申请。各基层农村信用社及联社收到省联社对开展新业务的转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许昌监管分局报备。
4.许昌银监分局不受理省邮政储汇管理局在许昌辖区分支机构开展新业务的申请。其开展新业务,由省邮政储汇管理部门向河南银监局提出申请,河南银监局审批。许昌辖区各级邮政储汇管理部门及邮政储蓄网点获准上级部门开办新业务的授权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许昌银监分局报备。
(四)承诺时限
1.审批权限内的,3个月内。
2.审批权限外的,报备即办。
(五)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六)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的新业务报备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邮政储蓄机构的新业务报备及城市信用社机构新业务准入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机构的新业务报备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七)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银行业机构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
(一)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二)申报材料
金融机构申请核准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具有任命或聘任权机构的请示;
2.《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准(备案)登记表》;
3.对申请核准人的考核鉴定及推荐意见;
4.申请核准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身份证原件(与《登记表》上粘贴的复印件核对后当即退回);
5.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1号《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6.《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四)承诺时限
30日内。
(五)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申请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城市信用社机构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申请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机构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申请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六)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六、其他
(一)以上各种行政许可承诺时限均为工作日;
(二)以上各种行政许可属许昌银监分局初审,需报上级审查批准的,上级审查批准承诺时限由其确定。
8. 帮帮忙:单位变更银行账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啊急……
存款人下列账户资料变更后,应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3)地址、邮编、电话;(4)注册资金等信息;(5)其他资料。
1.存款人申请变更。
核准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存款人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开户资料信息变更手续,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及开户许可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开户银行。
银行在受理存款人的变更申请时,应对存款人提交的变更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于2个工作日内将存款人的“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开户许可证以及有关证明文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其中,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异地临时存款账户存款人符合变更条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其变更申请,收回原开户许可证,颁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不核准其变更申请并退回有关资料。
2.存款人变更账号。
如因各金融机构行内系统升级改造等原因改变存款人账号的,应由其开户银行造具账号变更清册与证明资料一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办理变更手续。
3.基本存款账户“转户”。
“转户”是指存款人因迁址或其他需要,在原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选择其他银行,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行为。
存款人“转户”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向其他银行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与相关的证明文件和原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销户证明”一并提交银行审核。
存款人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后,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开户资料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就变更事项及其内容向银行说明。
但存款人的类别、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编号不得变更。
银行应对存款人提交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和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符合开户的,应将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个人存款人变更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地址、邮编、电话的,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开户资料信息变更手续,并按要求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内容申请书”,加其个人签章,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内容申请书”由开户银行统一印制和管理,内容包括:(1)账户名称;(2)账号;(3)开户银行名称;(4)开户登记核准号(其中非基本存款账户还需填写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5)变更事项及变更后的内容。
5.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但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原印鉴卡片、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司法部门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单位存款人申请变更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9. 保险行业金融机构代码证负责人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1、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变更的单位需提供企业变更通知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行政公章;5、主管部门代码证复印件(限分支机构);6、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
2、企业在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办理代码证变更手续
10. 金融机构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由谁批准
您好!金融机构变更名称,注册资本,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批准。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