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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刚性兑付对金融机构的风险

发布时间: 2021-06-04 07:42:46

⑴ 为什么所有理财都要打破刚性兑付

从“法”的角度说,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其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合同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法律关系,这就决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如果金融机构(例如银行)对资产管理业务作出保本保收益的承诺,那么,这笔业务的性质以及合同双方的关系就发生了改变,从理财变成了存款。以理财之名,行存款之实,是一种典型的监管套利,就不能再按照表外理财业务来认定,而应遵循存款业务的规则,包括缴纳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基金等。
从“理”的角度说,打破刚性兑付的原因在于它会扰乱市场纪律,加剧道德风险,抬高无风险利率。资产管理业务处于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之外,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常常脱离监管视线,而刚性兑付却使金融机构背负了偿付义务,从而为系统性风险埋下隐患。此外,金融业的基本原则是风险与收益成正比,但在刚性兑付条件下,那些高收益的产品由于保本承诺,同样达到低风险,这就使收益与风险出现背离,抬高无风险收益率,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资金成本,减少了实业发展的资金可获得性。
从“情”的角度说,主要是指情感、情绪这样一些因素。对消费者来说,刚性兑付看似“有利”,约定的收益如果不能兑付,则意味着损失,这些因素可能成为打破刚性兑付的阻力。要让打破刚性兑付真正落实、避免“执行难”,就需要让广大金融消费者心理上接受打破刚性兑付的事实,即使因此带来利益损失,也依然能“情绪稳定”。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就要澄清一些模糊认识。

⑵ 刚性兑付将被打破,理财该如何选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老百姓要加强风险意识,不能一看收益高就被“忽悠”进去了,他说,“保证6%以上回报率的就别买,那是骗子”。

为什么说保证收益率超过6%的理财都是骗子?回报率低于6%的产品是否就一定靠谱?老百姓该如何选择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有不同收益类型

据了解,按收益类型来区分,所有的个人投资基本都可分为三类: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股票和基金是典型的非保本浮动收益投资。从楼继伟的表述看,保证6%以上回报率,显然属于保证收益型。

在现实生活中,稳赚不赔的保证收益理财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储蓄式国债和各类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其中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最常见。

目前,各家银行存款利率都已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有所上浮。以一年期定存为例,现在银行存款利率普遍在1.95%至2.1%。一直受到老年客户欢迎的储蓄式国债收益率也是固定的。资料显示,去年11月发行的2017年第七、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额为360亿元。其中:第七期180亿元,期限3年,年利率3.9%。

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显著高于存款和国债。总体来说,小银行的产品收益率比大银行高,期限长的产品比期限短的产品高,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的收益水平比保证收益型的产品高。笔者从融360上查询,石家庄地区在售的非保本浮动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普遍在5.2%上下,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普遍在4.3%。

“有时也能在银行买到最终实现年化收益6%的产品,还有很多信托、券商集合理财和互联网金融产品实际收益率也超过6%了,难道都是骗人的吗?”

对于消费者的这一疑问,理财专家指出,这些产品如果是正规机构提供的,从合同章程看肯定不可能保证收益,必须提示投资风险。只不过产品运作不错,所以最终实现了理想的预期收益。但这不等于其预期收益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这些产品亏了本或者没有实现之前预期的最高收益,投资者不能要求金融机构作出赔偿,只能自担风险。

所以,如果有人向投资者推荐一款理财产品,合同上敢白纸黑字写明超过6%的无风险保证收益,完全可以像楼继伟所说的那样,认定这是诈骗。因为,它违背了高风险高收益的市场规律,之前很多跑路的P2P和非法集资就是这么干的。投资者前期都能按时收到保证收益,于是逐渐丧失警惕,不仅加大本金还拉来亲朋好友参与。最后,机构资金链断裂,投资者竹篮打水一场空。

未来投资理财将打破刚性兑付

前几年信托和银行也发行了不少高收益的产品,虽然合同中没有承诺收益,但无论是金融机构自己还是投资者都“心照不宣”地认为肯定能兑付。因此,即使个别没有出现风险的产品最终也由金融机构“托底”实现了“刚性兑付”。笔者在采访中也发现,时至今日,尽管合同中对产品风险白纸黑字提示得十分清楚,不少老百姓还是不去细看产品合同就签名购买。

其实,这种违反市场规律的刚性兑付,看似短期内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但麻痹了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对风险的痛感,损害了资管市场整体的健康和生命力。长此以往,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后果将很可怕。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已经下决心打破刚性兑付,今后那些不保本不保证收益的产品真有可能亏本。

2017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要打破刚性兑付。

这一文件中涉及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文件明确指出,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打破刚性兑付。

应根据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理财产品

资管新规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离正式实施还有一段过渡期,投资者暂时可以按现在的原则来选择理财产品。但无论新规施行与否,投资者都应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投资理财工具。

一般来说,固定收益类且风险等级为R1及R2的理财产品,大部分情况都能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即使为非保本银行理财产品,事实上的收益达标率在99%以上。可优先选择股份制银行或者规模较大的城商行,这些银行的同类型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相对比较高。

需要注意的是,市场上大部分年化收益率超过5.5%的理财产品可能不太适合普通投资者购买,这类理财产品大多具有以下三点特征:一是结构性理财或浮动收益理财,有一定风险,高收益未必能达到;二是投资期限可能较长,比如2~3年,流动性太差;三是起点门槛可能比较高。

如果新规正式落地,大家还应该改变之前认为银行理财必刚兑的观念,在选购时严格区分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后者不存在刚性兑付,亏损风险大大提高;对于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应关注其资产投向及相应的风险等级,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风险等级的产品。(河北日报综合)

⑶ 资管业务为何要打破刚性兑付

金融机构不得承诺资管业务保本保收益。

除金融机构外,互联网企业、各类投资顾问公司等非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也十分活跃。为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意见》明确,资管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必须纳入金融监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针对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的情况,尤其是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分拆销售具有投资门槛的投资标的、通过增信措施掩盖产品风险、设立产品二级交易市场等行为,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规范清理。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承诺或进行刚性兑付的,依法从重处罚。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⑷ 理财业务中银行的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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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刚性兑付的行业利弊

据外媒报道,银监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思路正在发生转变,允许信托公司暴露风险,并且希望利用市场机制化解兑付危机,不要总是无论对错“刚性兑付”。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信托资产很难转让,如果不刚性兑付,很多投资者将不敢购买信托产品,这将对信托业造成沉重打击。该分析人士称,大部分信托产品都不能像股票、基金一样能很容易地进行转让。信托资产流动性差、投资起点高,如果没有刚性兑付这一防线,投资者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这就是为什么尽管媒体对信托行业兑付能力的关心从未放松,但是作为直接利益相关方的信托产品投资者却从没有着急过。”一分析人士表示,即使吉林信托骗贷案和中诚信托曝出融资方卷入民间借贷这样恶劣的事件发生,在受托人履行受托责任受到严重质疑的时候,似乎也没有发生一起委托人出面投诉受托人的事件。
该分析人士认为,造成这种“局外急局内不急”现象的原因在于信托行业怪异的“刚性兑付”文化。它背离了“风险与收益相匹配,高收益隐含高风险”这一资本市场永恒的规律,创造了一个“零风险、高收益”的神话。
用益信托首席分析师李旸认为,信托行业在这一个10年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刚性兑付”原则的保证。“因为对投资者来说,也没有什么投资品种,而信托又没有什么风险,收益也不错,这样的话,大家都会来买信托产品。”
中国信托业协会日前发布的《2012年二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二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在一季度突破5万亿元的基础上再增长2300亿元至5.5万亿元。而在2007年,这一数字仅为9491.53亿元,在6年之中,信托行业资产规模翻了6番。
信托业盈利情况也十分理想。数据显示,二季度,信托行业经营收入259亿元,同比增长50%;利润总额189.96亿元,同比增59.5%。

⑹ 打破刚性兑付就是不承诺保本保收益吗

打破刚性兑付——就是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是为从根本上打破刚性兑付,让投资者在明晰风险、尽享收益的基础上自担风险。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等人认为,监管层首次提出要求全部资管产品净值化管理,意味着包括银行表外理财在内的全部资管产品将向净值型产品转型,而当下银行理财净值型占比尚未达到10%,该规定影响深远。

⑺ 刚性兑付已取消,现在的银行理财还安全吗

“刚性兑付已取消,现在的银行理财,还安全吗?”,银行一直都深受大众的信赖,从根本上来讲是因为银行的信用背书是由国家来承担的,但是随着经济市场化,银行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国家也逐渐放宽了银行的相关政策,银行也逐渐走向市场化。目前,银行的理财产品已经打破了刚性兑付,风险都需要投资者自行承担,这也是市场化的表现之一。既然银行理财已经不能实现保本保息,那银行理财产品的安全性究竟是怎样的呢?


三、 合理进行投资

理财的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因此我们在进行投资理财的时候需要综合的进行考虑。一是需要选择自己风险承受范围之内的理财产品,避免投资理财影响日常生活,理财并不是赌博。其二就是购买理财产品尽量选择大型银行,虽然说小的城商行以及信用社他们的理财产品的利率更高,但是大型银行的稳健性以及保障都要更好,因为大型银行的资质更好,渠道更广,资金更加充足。

总结来看,银行理财产品虽说打破了刚性兑付,但是其稳健性相比于金融机构而言,还是要更好,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风险等级内的理财产品。

⑻ 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包括哪三大风险

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包括金融市场风险、金融产品风险、金融机构风险。

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

具体的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8)刚性兑付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扩展阅读

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

(1)不确定性:影响金融风险的因素难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关性: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商品—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同经济和社会是紧密相关的。

(3)高杠杆性:金融企业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创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随高度金融风险。

(4)传染性:金融机构承担着中介机构的职能,割裂了原始借贷的对应关系。处于这一中介网络的任何一方出现风险,都有可能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甚至发生行业的、区域的金融风险,导致金融危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金融风险

⑼ 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

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有
(1)金融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因素的不利变动而导致的金融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其中,利率风险尤其重要。
(2)信用风险。由于借款人或交易对手的违约而导致的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还包括由于债务人信用评级降低,致使债务的市场价格下降而造成的损失。
(3) 流动性风险。一种是由于市场交易不足而无法按照当前的市场价值进行交易所造成的损失。另一种是指现金流不能满足债务支出的需求,迫使机构提前清算,从而使账面上的潜在损失转化为实际损失,甚至导致机构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