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银行保理回款是什么
银行保理回款又称为保付代理, 又称承购应收账款、托收保付, 是指保理商承担进口商的信用风险, 进口国的政治风险以及转移风险的出口融资业务。
保理全称保付代理,又称托收保付,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服务项目:
1、贸易融资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资金需求,收到转让的应收账款后,立刻对卖方提供融资,协助卖方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2、销售分户账管理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向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账龄分析等,发送各类对账单,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1)金融保理服务是什么扩展阅读: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经营行为,加强保理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保理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保理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开办保理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 商业银行开办保理业务应当妥善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第五条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贰』 “保理”是什么意思
国内保理业务指企业将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服务,从而使企业提前获取货款,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 保理业务银行的审核点主要在对卖方和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
保理业务流程:
① 卖方向银行提交本公司相关资料,提交公司和个人查询信用记录授权书,在银行开立一般户,向银行申请信用额度,同时向担保公司提交相关资料。
② 银行对卖方进行信用评估并核准信用额度;
③ 卖方在与买方完成发货、验货,形成有效的无瑕疵债权后,与银行签署保理业务要件(包括借款申请书、保理合同、应收账款转让清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委托支付协议、担保函、下游企业确认应付账款及期限的函、承诺函等);提供与下游企业的销货合同、提货单,销货方增值税发票,下游企业确认应付账款及期限的函,下游企业的营业执照年报、月报,入库单等。同时卖方、反担保人与担保公司签署担保要件(包括担保申请书、联保承诺函、企业股东会决议、担保协议书、反担保合同)
④ 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与银行签订担保要件。
⑤ 银行审核通过,同意放款,卖方将银行保证金、担保公司货押保证金汇入指定账号,同时缴纳保理费,担保费,财务顾问费。
⑥ 银行放款给卖方,卖方将款项支付给卖方的上游企业。
⑦ 卖方在获得融资后,按时支付利息,按照承诺函的约定,做好走账及月末存款等工作,同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下游企业的报表等资料。
⑧ 融资到期后,下游企业履行还款义务。若下游企业未按时足额还款,则由卖方履行还款义务。
『叁』 金融词汇保理是什么意思
国际上的定义
1911年出版的《牛津简明词典》对保理业务的定义:保理是指从他人手中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债权并通过收回债权而获利的经济活动。这是一个广义的定义,该定义较为简单,未能反映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动因以及保理业务的综合服务特征等。
英国学者弗瑞迪·萨林格在其1995年出版的《保理法律与实务》中对保理做了如下定义:保理是指以提供融资便利,或使卖方免去管理上的麻烦,或使卖方免除坏账风险,或 者为以上任何两种或全部目的而承购应收账款的行为(债务人因私人或家庭成员消费所产 生以及长期付款或分期付款的应收账款除外)。
在美国,1985年道恩斯·古特曼的著作《金融和投资辞典》对保理的定义是:公司将其应收账款以无追索权的方式转让给保理公司,由其作为主债权人而非代理人的一种金融服务方式。应收账款以无追索权方式售出,意指在不能收回账款时保理商不能向出卖方追索。
同时美国还有一个被普遍接受且较为严格的保理定义:保理业务是指承做保理的一方同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达成一个带有连续性的协议,由承做保理的一方对因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以下服务:
(1)以即付方式受让所有的应收账款;
(2)负责有关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及其他记账工作;
(3)到期收回债款;
(4)承担债务人资不抵债的风险(即信用风险)[1] 。
另外,根据1936年《哥伦比亚法律评论》(Columbia law review),作者斯蒂芬和丹齐格(Steffen and Danziger )发表的“The Rebirth of the Commercial Factor”(商业保理的重生) 一文中所提到的,在美国只有在保理商提供至少两项以上服务时,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理业务。[2]
而英国或者欧洲绝大多数与保理有关的从业人都不会接受上述这个过于严格的定义。即使把该定义改成承做保理的—方至少履行上述四种职能中的两种以上,则其与卖方的业务关系即可构成保理,依然很少有人会接受。保理行业里有少数从业人员认为,如果承做保理一方仅以即付方式受让应收账款,而不完成其他职能,则这种业务不能称为保理。此外,大多数认为除非债务人知道保理协议的存在并到期将债权直接付给保理商,否则不能称之为保理。
国际统一司法协会(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the Unification of Private Laws,简称UNIDROIT)在其1988年5月28日订立、1995年5月1日生效的《国际保理公约》(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第—条中对保理合同做出的定义是:
“保理合同是指—方当事人(供应商)与另—方当事人(保理商)之间所订立的合同,根据该合同:
⑴供应商可以或将要向保理商转让由供应商与其客户(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主要供债务人个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销售所产生的应收账款除外。
(2)保理商应履行至少两项下述职能:
为供应商融通资金,包括贷款和预付款;
管理与应收账款有关的账户(销售分户账);
代收应收账款;
对债务人的拖欠提供坏账担保。”
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ing Chain International,简称FCI)则将保理业务界定为:保理是融合了资金融通、账务管理、应收账款收取和坏账担保四项业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3] 。并且在其2013年7月修订的最新版《国际保理通则》(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简称GRIF)中规定:保理合同系指一项契约,据此,供应商可能或将要向—家保理商转让应收账款(通则中称为账款,视上下文不同,有时也指部分应收账款),不论其目的是否为了获得融资,至少要满足以下职能之一: ’
(1)销售分户账管理;
(2)账款催收;
(3)坏账担保[4] 。
我国的定义
由于各中文地区关于保理服务内容侧重不一及运作程序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关“保理”一词的中文译名也略有不同,给各地业务开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比如:在新加坡,“保理”被译为“客账融资”或音译成“发达令”;在中国香港则把“保理”译成“销售保管服务”;中国台湾将其译为“应收账款管理服务”“应收账款承购业务”和“账务代理”;中国大陆引进保理业务较晚,“保理”曾被称为“客账受让”“代理融通”“应收账款权益售”与“销售包理”“包理”和“保付代理”等。
1991年4月底,应FCI邀请,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计算中心(现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和中国银行组织联合考察组,赴荷兰、德国和英国考察国际保理业务。经考察组集体研究决定,正式向FCI发函确认将Factoring一词的中文译名确定为“保理”,从此中文“保理”一词被全球广泛使用。
结合我国保理实务特点,中同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简称FAC)在其2010年发布的《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中将保理业务定义为“保理业务是一项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不论是否融资,由银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一项:
(1)应收账款催收: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账期,主动或应债权人要求,采取电话、函件、上门催款直至法律手段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
(2)应收账款管理:银行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对账单等各种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
(3)坏账担保:债权人与银行签订保理协议后,由银行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在核准额度内,对债务人无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约定的付款担保。”
在2014年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公布的《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称“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中至少一项的,即为保理业务:
(1)应收账款催收:商业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账期,主动或应债权人要求,采取电话、函件、上门等方式或运用法律手段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
(2)应收账款管理:商业银行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对账单等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
(3)坏账担保:商业银行与债权人签订保理协议后,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在核准额度内,对债权人无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约定的付款担保。
(4)保理融资:以应收账款合法、有效转让为前提的银行融资服务。
以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贷款,不属于保理业务范围。”
2012年《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419号)中规定:商业保理试点的内容为“设立商业保理公司,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简称CFEC)在2013年3月发布《中国商业保理行业研究报告2012》,其中对保理的描述为,“保理是指保理商(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以受让企业因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前提,所提供的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功能的综合性信用服务,它可以广泛渗透到企业业务运作、财务运作等各方面。只要有贸易和赊销,保理就可以存在,它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
『肆』 请问保理和小贷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
保理和小贷最本质的区别:两者的概念和业务范围不同。
保理公司是将卖方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受让,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用其自有资金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保理(Factoring)又称托收保付,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做法。
『伍』 保理业务中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有( )。
A,B,C,D
答案解析:
[解析]
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与传统结算方式相比,保理的优势主要在于融资功能。
『陆』 银行保理业务是什么样的业务
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银行的保理业务可分为国内保理业务和国外保理业务两类。
拓展资料:
按业务复杂程度和对网点依赖程度,银行业务可分为两块:一部分是传统业务,包括一般贷款、简单外汇买卖、贸易融资等,主要是靠大量分行网络、业务量来支持。另外是复杂业务,如衍生产品、结构性融资、租赁、引进战略投资者、收购兼并上市等,这些并不是非常依赖分行网络,是高技术含量、高利润的业务领域。
按照其资产负债表的构成,银行业务主要分为三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
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和资产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主要由存款业务、借款业务、同业业务等构成。负债是银行由于授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包括贷款业务、证券投资业务、现金资产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交易业务、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
参考资料:网络 银行保理业务
『柒』 商业保理是什么和融资租赁有什么区别
商业保理业务一般涉及到卖方、买方、商业保理公司。买卖双方是买卖合同,卖方与商业保理公司是保理合同。
融资租赁业务一般涉及到卖方、融资租赁公司(买方)、承租人,卖方与融资租赁公司是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是融资租赁合同。
『捌』 银行保理是什么意思
银行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银行保理业务也就是就是公司将应收款项在通过银行的审核后,转让给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
根据不同的类型具体可分为买断型保理业务和回购型保理业务。保理业务银行的审核点主要在对债务人(就是欠公司钱的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
(8)金融保理服务是什么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