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没有享受到一点扶贫该怎么办
扶贫开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定决心、扎实推进。扶贫是大事,是善心,更是责任,是一件干不完的事情,也有说不尽的话题。因此,专题询问进行了2个半小时还意犹未尽。虽然专题询问规定限时问答,但是也规定了“答不清可追问”。有的委员一个问题追问了三次,一个部委负责人答不清,另外一个部委的负责人赶紧补充。按照法律规定,专题询问结束后,国务院将对审议意见提出改进措施,并在6个月内,向常委会提出关于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的书面报告。
焦点:如何走出“哭穷带帽”怪圈
对策:改进考核机制建立退出机制
辜胜阻委员的问题来源于参加调查的发现。他说,目前看,一些贫困户存在不实脱贫,主动返贫的等靠要的思想,某些地方甚至打出宣传标语,“热烈祝贺成为贫困县”。这样形成“贫困—扶贫—贫困依赖—贫困陷阱”的恶性循环。他的问题是如何打破这种恶性循环,让“减贫摘帽”代替“哭穷戴帽”?
国家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在回答辜胜阻的问题之前,首先介绍了我国扶贫开发的相关背景特别是贫困县的基本情况。他说,1986年我国开始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地扶贫开发,国家成立了扶贫的领导机构,确定了贫困标准,确定了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在这27年期间,贫困县也进行了三次调整。
刘永富说,总的来看,历次调整进入重点县的,都是比较贫穷落后的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后地区。客观地讲,确定重点县,是我国扶贫开发实施区域瞄准的主要办法。在突出我们扶贫工作的重点方面,还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些县也确实需要帮助,仅仅靠它自己的力量,是脱不了贫的。形象一点说,重点县有点类似于身份的划定,就是凡是进入重点县的,不仅可以拿到扶贫的资金,而且可以享受到多项的政策支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帮扶力度的加大,部分重点县一些经济指标已经高于或者是接近全国或本省的平均水平。但是由于重点县扶持政策的含金量比较高,有这么多好事,所以很难退出。一旦当上贫困县,群众不愿意退,干部也不愿意退。
“所以就出现了干部群众普遍不愿意‘摘帽’的情况,一些非重点县也想办法哭穷‘戴帽’。坦率地说,这个问题解决起来难度也是比较大的。但是,又必须也应该尽快地研究解决这个问题。”作为扶贫办的“一把手”,刘永富没有回避现实存在的问题。
随后,刘永富介绍了针对这个问题将要进行的三方面的改革。一是,改进贫困县的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GDP向主要考核扶贫工作成效转变,对限制开发区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取消GDP的考核,把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的数量作为主要标准,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二是,建立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瞄准扶贫对象。这个对象必须是贫困户而不是贫困县,甚至不是贫困乡镇、贫困村。要因地因人制宜,分户分类指导,帮助贫困对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重点县退出的正向激励措施。四是,开展试点,探索重点县的退出机制。
焦点:如何消除贫困地区文盲半文盲
对策:针对15岁至24岁孩子着重关注
提问的陈秀榕委员将焦点对准了教育问题。她说,目前,贫困地区劳动力文盲、半文盲比例比全国高3.6个百分点,女性劳动力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比男性高19.3个百分点,而且目前孩子辍学现象有所增加。“我想了解如何消除贫困地区劳动力文盲、半文盲。”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回答提问时介绍,在解决贫困地区文盲、半文盲的具体措施上,首先突出了实效性。重点放在15岁至24岁这个阶段的孩子,实行了农村实用技术、家庭理财、卫生保健等各方面的培训。其次突出针对性。针对城乡、区域、性别、年龄、民族等不同情况,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有针对性的教材建设,特别是后续的职业教育的教材的建设和教师的培训,并开发和编写了比较形象、浅显易懂的远程教育资源,重在脱贫致富的技能培训。最后,突出脱盲后的继续教育。教育部配合农业部及有关部门开展了几项计划:《农村实用人才技术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东部向中西部招生计划。鲁昕也坦言:“在边远地区,尤其是大山里,学校的建设和师资水平,以及学费和生活费的困难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所以这些年的教育扶贫应该说有成效,但是问题确实不少。”
焦点:如何让贫困孩子享受同等教育
对策:六项措施实现用教育治本脱贫
针对陈秀榕提出的“贫困地区的孩子怎么让他们享受同等的教育,从教育方面解决治本脱贫”的第二个问题,鲁昕透露,教育部正在采取和将要采取的主要是六项措施。
她介绍,第一,学校工程的建设。包括: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远程教育、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第二,进行免费义务教育和寄宿制提供生活补助费。通过这个措施,把大山里的孩子接到寄宿制学校中学习。今后,通过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加大这方面的力度。第三,实行了营养餐改善计划。不到两年来,累计投入资金820亿,惠及了片区县的3300万孩子。“这个计划对于解决孩子的上学问题、辍学的问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鲁昕表示。第四,恢复一批农村的教学点。第五,把优质资源通过远程输入到贫困地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得到同样的教育。着重解决农村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待遇差的现实问题。第六,针对贫困地区的情况,计划用三年到五年的时间,把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设施条件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要全部解决。同时,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争取建立起贫困地区儿童关爱的全覆盖保障网,使贫困地区的孩子能够生得好、长得好、学得好,还能就业,从根本上解决治本脱贫问题。
焦点:如何对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
对策:研究制定扶贫对象的识别办法
王明雯委员的问题起因于一个数字,1亿。
她说,报告称,2012年底,农村贫困人口近1亿,并指出这个数据是通过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推算得出的,这个数据的准确性和依据标准让她产生了疑问。她的理由是,随着城镇化和户籍制度的改革推进,人户分离现象非常普遍。这势必给农村贫困人口的认定带来困难,也对农村扶贫和城市扶贫工作的衔接提出了新的要求。“报告指出的2012年农村贫困人口的数据是否准确?依据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做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精确识别和动态管理?如果农村贫困人口的身份发生变化以后,他是否还能享受扶贫政策?农村扶贫和城市扶贫工作该如何衔接?”王明雯一口气抛出五个问题。
就贫困人口的数字问题,刘永富解释说:“近1个亿的贫困人口,这个大数是准确的,它是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基数是农村的人口,也考虑到返贫的人口和城镇化的因素,是抽样调查的结果,每年按照统计法的规定,由国家统计局发布实施。”
刘永富强调,这个数字是准确的,但并不是说没有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平均数掩盖了矛盾和问题。“社会上有一个说法,说一个穷光蛋、一个张百万,平均50万。这个人1分没有,另一个人100万,平均数是很高,好像都脱贫致富了,但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很多贫困人口并没有脱贫。”为了解决平均数下掩盖的矛盾和问题,扶贫工作必须要精准到位。现在在精准扶贫上,主要的问题是缺乏顶层设计、总体部署和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特别是全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难以做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有效监测。刘永富说,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的要求,研究制定国家统一的扶贫对象的识别办法。以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管理。
刘永富介绍,城市和农村的扶贫是分别进行的,所以一旦农村的贫困人口离开了农村,进入城市,就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政策。
王明雯就此回答进行了追问:“据我了解,现在城市贫困人口已经达到5000万了,而这些贫困人口除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扶贫方面的政策。现在城市扶贫方面基本是空白的,下一步怎么样把农村扶贫和城市扶贫衔接起来?”
刘永富回答说:“这次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提到我国2亿多流动的农民工将逐步变为市民。一般来说,只要他能够进入到城市,可能就有谋生的手段技能,所以他的基本生活还是有保障的。另外,我们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还有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都能解决相应的问题。”
焦点:如何发挥金融资金造血扶贫功能
对策:引导多项金融扶贫政策形成合力
刘振伟是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他介绍,为了配合此次常委会审议,农委去了六个省进行了调查研究,另外随着分管农委工作的两位副委员长去了九个省,地方向调研组提出的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更好的实现金融扶贫。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郭庆平回答说,扶贫开发工作坚持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针,就是开发式扶贫。开发式扶贫不仅需要财政资金的投入,大头应该有金融的投入和社会其他资金的投入。事实上,这么多年以来,人民银行和金融部门按照扶贫开发纲要的要求,也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加大了金融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工作力度。包括货币政策的引导。比如,合作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比大银行低5.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低6个百分点。人民银行还拿出了再贴现、支农再贷款等一些资金,在分配的过程中也向这个地区倾斜。还有,这几年财政对农村专门安排扶贫贴息资金,到今年9月底全国的扶贫贴息贷款余额是225亿。
郭庆平介绍了下一阶段金融扶贫的主要工作。第一,深化农村改革,健全贫困地区金融组织体系。一方面大的银行和金融机构网点要下沉,另一方面发展一些小型和微型的金融机构,比如村镇银行、小贷公司、贫困村的资金互助组织。其次,通过加强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把电子机具向农村延伸,也能够达到为贫困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目的。第二,要发挥货币信贷政策的引导作用。最近人民银行和有关部委正在研究一份新的文件,在这份文件中提出了围绕十四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如何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要提出一些新的措施和工作目标。第三,在工作方法上,提出了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所谓两头,一个是抓大。围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金融要有配套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另外一个抓小。就是针对农户,要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使小额信用贷款,不需要更多的担保和抵押就能获得。第五,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希望地方各级政府在培养信用体系特别是风险分担和担保抵押其他配套性措施方面可以跟进,这样才有利于吸引社会金融上的资金,特别是商业性的金融资金更多地向贫困地区倾斜。
关于金融扶贫,郭庆平赞成刘振伟提出的一个意见,就是扶贫开发工作单靠一个政策不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和其他若干的扶贫产业政策,应该形成一个有机的结合,这样做起来往往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针对郭庆平在介绍下阶段金融扶贫工作中提到的大的银行和金融机构网点要下沉的做法,曾经担任过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的吴晓灵委员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
吴晓灵说:“对于贫困地区的低收入人群,他们缺少金融服务的毛细血管,他们可以搞信用放款,但是这需要人去服务的,我不同意大银行机构下沉,大银行应该干大银行的事,合作金融机构应该完成毛细血管要做的事。”此外,她还提出大农业项目需要大资金支持的时候,缺少有效抵押物。因为,我国的担保法和物权法都是规定土地不可以抵押,因而农村的资产不能够有效地发挥它的作用。如果从制度上不解决这个问题,大资金难以进入到农业去,所以她建议相关法律应该尽快修改。“我们能不能在制度上有所突破,充分地发挥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用资金互助的方式解决散落贫困地区老百姓的资金需求问题?”她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吴晓灵的一个问题得到了三个部委负责人的回答。郭庆平认为,要发挥金融的支持作用,现在土地经营权抵押权、担保权权能实现必须要破解。他透露,十八届三中全会开过之后,人民银行专门围绕两权抵押担保问题,研究具体的操作措施。
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解释说,我们制度上的确是有一些限制,主要是怕乱担保造成一些债务风险。将来在制度上,比如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要认真研究。同时,对相关制度上进行研究或者是突破,以便发挥更大的引导效应。
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也可以抵押,赋予了其财产权能。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发证的试点,尽快把这件事做好。此外,农业部正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担保法的修改。
⑵ 如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支持的力度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央财政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要纲领性文件,针对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为广大中小企业营造公平和宽松的发展环境。在资金政策方面,先后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平台式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从不同角度和环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规模实现了逐年增长。
融资难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研究对策,不断完善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是采取贷款贴息、担保业务奖励、创业投资引导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及创业投资机构围绕中小企业开展业务。
——在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为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支出,对信用担保机构围绕中小企业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和降低收费标准进行补助和奖励,即按已实际发生的贷款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2008年下半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冲击,中央财政在已安排2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追加安排10亿元资金,对管理规范、资本实力较强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给予资助,以进一步发挥其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上的积极作用。获得中央财政资助的330家担保机构,共为4.1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1148亿元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担保业务,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同时,中央财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明确用于弥补担保机构代偿损失,有效提升了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据有关统计,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通过不断探索与规范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有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4247家,当年担保额达到7000多亿元,担保企业户数达到23万户,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主体的担保业已初步形成。
2009年上半年,财政部与工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继续列为支持重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促进担保机构更好的提升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在金融政策方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增强金融机构化解中小企业不良资产的能力,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我部已经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处置办法。2009年3月,我部先后决定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奖励试点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两项政策措施以涉农贷款业务和涉农金融机构为支持对象,探索多种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包括农村中小企业在内的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实现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的目标。以上政策措施的出台,将有利于缓解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促进其平稳、健康发展。
当前,有关部门正着力改善小企业贷款的政策与监管环境,引导和督促银行业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改革力度,开发和丰富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正在推进。工、农、中、建等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相继成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加大了对中小企业信贷比重。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优势,致力于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建设,推出了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这将推进全国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的大幅度增加。
现阶段,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是落实好已有的各项政策措施,同时构建长效机制。为此,中央财政将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相关措施,积极改进支持方式,切实提高政策实施成效。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⑶ 银监办发[2016]25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
银监办发〔2016〕25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
为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治理当前存款纠纷、私售“飞单”、误导销售、违规收费等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要求,现就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体制机制,及时跟进银行业消费者对银行服务的各项诉求和关切
(一)加强制度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监管要求,对现有的制度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的梳理和完善。要根据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政策和基本原则,尽快建立起目标清晰、架构合理、分工科学、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体系,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在相关经营管理环节中都能体现为切实可行的业务管理标准。
(二)健全组织体系。开办个人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董(理)事会下设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定期向董(理)事会提交有关报告,确保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同时,应在法人机构层面设立专职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本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落实人员配备和经费预算,并保证其开展相关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能力。在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下,个人业务规模较小的外资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以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组织形式。
(三)完善工作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各个业务环节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监管要求。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到综合经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配以合理考核权重,有效引导各级机构和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政策落地。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要求落实不力的分支机构和相关业务条线进行严肃问责。
(四)改进投诉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认识到消费者投诉对于改进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要改变单纯压降投诉数量的简单管理模式,注重源头治理,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切实承担起投诉处置的主体责任。高管层应定期分析消费者投诉处理反映出的各类问题,确保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投诉管理体系,依法维护消费者的求偿权。
二、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和水平
(一)加强产品信息披露。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或易引发争议的语言。产品宣传材料应真实、全面地反映产品的主要特性,严禁夸大收益率或隐瞒重要风险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收录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金融产品的基本信息,对存续期内金融产品的风险信息变动情况进行及时提示,并严格区分自有产品和代销产品,供消费者查询。凡未在信息查询平台上收录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通过电子渠道销售的,也应遵守监管部门关于产品销售的规定和流程管理要求。
(二)落实产品销售透明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引导消费者充分认识金融产品及其差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金融产品风险评估及分级管理制度。售前开展消费者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试,确保将合适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妥善留存消费者已明确知晓产品重要属性和风险信息的相关证据,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三)实施产品销售专区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网点专门区域销售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销售专区应有明显标识,并在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提醒消费者通过网站、查询平台或其他媒介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专区销售人员应当具有理财和代销业务相应资格,除本机构本行销售人员外,禁止其他任何人员在营业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营销活动。销售专区内应公示咨询举报电话,便于消费者确认产品属性及相关信息,举报违规销售、私售产品等行为。
(四)实施专区产品销售“双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2016年底前完成销售专区内电子监控系统的安装配备工作,实现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要完整客观地记录营销推介、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消费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录像中应可明确辨别银行员工和消费者面部特征,录音应可明确辨识员工和消费者语言表述。录音录像资料至少应保留到产品到期兑付后6个月,发生纠纷的要保留到纠纷最终解决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录音录像录制和保存的管控,确保录音录像的录制和保存不受人为干预或操纵。录制过程中应保护消费者隐私,注重消费者体验,严格防控录音录像信息泄露风险,并确保录音录像资料可随时精准检索和调阅,以有效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和依法求偿权。部分确有实施困难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步实施。
(五)强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各个环节加强消费者信息保护,未经消费者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提供消费者的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电话号码、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向其推送各类服务和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六)规范服务收费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相关办法和监管规定,通过完善业务流程、改进业务系统功能以及加强前台工作人员培训等措施,保证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前,事先告知收费与否及各个服务环节的计费标准(包括减免优惠政策)和收费金额,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七)严格执行授信业务管理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员工在办理个人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应保证各项条件公正透明,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并尊重消费者自愿选择。受理申请后,在做好申请人身份识别和审核工作的同时,应坚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地公开工作流程,诚实履行各项合同义务,公平对待消费者。严禁虚假承诺、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八)提升代销业务规范化管理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严格代销业务范围,完善代销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合作机构和产品准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销售环节监管要求,做好风险隔离,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九)加强员工行为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倡导诚信服务,树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营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的各类规章制度,结合新的要求,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及员工行为标准,严格员工行为管控,杜绝银行员工利用从业身份及借助银行营业场所私售“飞单”、从事非法集资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要加大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力度,高度关注员工参与“掮客”交易、频繁划转大额资金等现象,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防止各类外部风险向银行业传染。同时还应大力倡导诚信举报,鼓励员工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十)主动提升服务消费者的意识和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要认真检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和细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制度及流程。在关系到消费者重大权益的问题上,要在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积极通过事先与消费者约定的各类信息提示渠道和方式,主动告知相关信息,提倡人性化地对待消费者。
(十一)加强对特殊消费者群体的关爱和保护。特殊消费者群体权益保护是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内容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高认识,在不断完善金融服务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民工、残障人士、下岗失业者、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相关权益。应通过实行相关费用优惠减免、根据其消费特点和风险偏好开发金融产品、针对其行为特点设计人性化的服务流程、加大相关服务配套设施投入、提高服务特殊消费者群体的应急处理能力等措施,提供必要便利,满足其合理金融需求,创造适宜的金融服务环境,有效维护特殊消费者群体的公平交易权和受尊重权。
三、强化监管引领,有效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一)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级监管机构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消费者投诉“首问负责制”,及时化解各类纠纷、矛盾。特别是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基层单位投诉处理工作的系统管理和指导,按照“先机构、后监管”的工作流程,妥善处理消费者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各类业务纠纷。同时,各级监管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认定及违规处理工作。要不断总结前期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仲裁机制试点工作相关经验,积极探索设立具有独立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引导消费者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纠纷解决途径的多元化。
(二)联动市场准入监管。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市场准入的导向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对于有开办理财产品销售业务和代销产品业务资质的拟设网点,应在准入审批环节严格考察其销售专区及专区产品销售“双录”等监管要求落实情况。
(三)强化日常行为监管。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日常监管内容,通过舆情监测、消费者投诉分析等渠道,抓住银行业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有关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方面的监管要求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非现场监管体系。要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监管要求的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现场检查或结合其他现场检查项目开展检查,2016年重点检查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及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误导销售、私售“飞单”、信用卡违规等违规经营行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推动相关监管要求落实到位。对工作组织部署不力、推进效果不明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银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组织各会员单位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完善工作考核评价。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充实健全考核评价要素和指标,进一步细化考核评价标准,提高考评指标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障消费者基本权益、回应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内容。逐步推动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评价结果与监管评级体系及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及其他日常监管手段有机融合,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结果的约束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五)加大违规处罚力度。要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管问责,对各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充分利用行政处罚和各种强制措施手段,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四、加大宣教力度,逐步增强银行业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要强化组织保障和后勤保障,安排专门的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在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还要充分动员全体员工,利用营业网点和各种网络资源优势,扩大日常宣传效果。
(二)加强组织推进。各级监管机构要有效整合行业协会等方面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统筹安排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时间、频次,避免工作交叉和资源浪费。组织和动员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途径,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方式,积极提升银行业消费者金融知识素养。同时,要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形成合力,扩大金融知识教育活动的覆盖面,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工作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
(三)突出宣教重点。各级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增强敏感性,提升宣传教育的时效性。针对当前多发的存款纠纷、私售“飞单”、信用卡还款纠纷、储户个人信息泄露、非法揽储等突出问题,灵活调整和安排宣传内容,增强广大消费者识别非法金融业务、非法金融活动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有效促进金融市场和谐健康发展。
非银行金融机构参照本意见执行。
⑷ 或到我行任网点办理如逾期未更新,我行将按监管规定中止您账户所有自助渠道交易办理招商银行] 有影响吗
有的。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留存在的身份基本信息缺失或错误,导致身份无法确认的客户,拟采取暂停其账户所有自助渠道交易措施。如账户功能已被暂停,需要携带有效证件及印章到开户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如有疑问请至就近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为保证账户的正常使用,请务必尽快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或存折)到任一营业网点办理身份证件资料更新。如账户功能已被暂停,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或存折)到任一营业网点办理账户功能恢复。
(4)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网点扩展阅读: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要求规定:
1、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2、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3、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⑸ 如何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提升农村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就是金融的“平民化”;农村普惠金融,就是要将金融普及到农村所有群体,特别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以及残疾人和其他弱势群体。《十三五规划纲要》在“普惠金融”前面加上“农村”二字,意味着十三五期间发展的普惠金融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普惠金融。
一、如何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
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力度。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功能定位,明确政策性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
国家开发银行要创新服务“三农”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牢牢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更好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
强化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服务功能,推动省联社加快职能转换,优化协调指导,整合放大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服务“三农”的能力。引导邮政储蓄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持续拓展农村金融业务,促进农村资金回流。支持其他商业银行下沉机构网点,优化农村地区网点布局,适度扩大农村地区网点覆盖面。
二、如何提升农村金融服务
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鼓励按照规模化组建、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原则集中连片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超过一定数量的发起行,允许设立村镇银行管理服务子公司。允许评级良好、管控能力强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到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重点布局老少边穷地区、农业主产区和小微企业聚集地区,不断提升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
加强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其开展涉农融资担保业务,完善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协调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完善管理政策,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自律管理,引导发挥支农服务作用。
⑹ 323651066666哪的金融机构网点代码
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⑺ 如何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
如何提升银行服务质量
在如今银行业竞争是趋激烈的大环境下,柜面服务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银行的实力和竞争力。银行业不同于某些制造业,靠的是产品的质量说话。从某种角度上讲,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服务。那到底怎么样的服务才算是好的服务?为什么有时候我们的柜员在里忙得不可开交,得到的却还是老百姓的不满?农村商业银行作为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广大农民群众,大多数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员工与某些客户之间的沟通较为困难。所以如何提升服务质量早已迫在眉睫。我作为一名入行不久的新员工,对银行的柜面服务理解的还不是很深,只能浅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是改善服务态度。抛开所有的客观因素不说,首先我们应该从自身起。柜面服务有好坏,直接影响到我们营业网点和农商行的声誉。临柜人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文明服务,不能面无表情,不理不睬。当顾客走到柜台前时,营业人员应主动打招呼“你好、请问你办理什么业务,请慢走”等礼貌用语常挂嘴边。因此,临柜人员要学习和掌握语言技术,出言吐语要句句讲文明,字字讲礼貌。工作中要恰到好处地运用礼貌语言与客户交谈,根据客户外貌、衣着称呼,通过我们的礼貌和文明的语言,来体现我们的热情服务,进而给客户建立起融洽的关系,促进农商行的发展。优质服务其实是心与心的交流,只要用心服务,从客户的需求出发,才能真正抓住客户。营业人员要根据不同客户需求,主动热情,耐心地介绍金融产品,讲解时语气要肯定、准确、突出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当顾客对金融业务不了解想请柜面人员咨询时,柜面人员应本着“顾客永远是对的,我们永远是会的”思想,站在客户的角度做好耐心细致的讲解,让客户亲切地感受到你就是他们的贴心人,农商行是可以信赖的金融机构。
二是加强大堂的服务质量。如果有客户找到你把你当成救命稻草,来向你反映我们的工作人员存在什么问题,不要急于去辩解什么,无论谁对谁错,这本身并不重要,因为这不是法庭,就算你驳倒了客户也许带来的是更糟的结果。首先要真诚的向客户道歉,因为你代表的不是你自己,你首先要取得客户对你的好感,这样才可能很好的进行以下的沟通,其次,要弄清楚客户他的需求是什么,要尽快帮客户解决他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的确与制度冲突,要耐心的聆听客户为什么如此的为难,要给他发泄的渠道,不要插嘴,因为有些客户他可能并不是真的就要逆着我们的制度办事,他需要的是一种宣泄,也可能他是在其他方面生气来到你这发泄,而我们要想解决问题能做的就是一种理解,你可能觉得做到这一点太委屈也太难,的确,这就需要一个良好的心态。
三是要创造舒适的服务环境。优美的服务环境是基层网点搞好优质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优质服务工作,要确保社容社貌好、服务设施好、文明用语好的“三好”标准,努力给顾客营造一种舒心的环境。对重要客户实行差异化服务,尽快解决客户存、取款排长队的问题。为了使服务环境规范化,在营业室开门前,做好迎接客户的准备工作,要把营业室的环境、用具搞得舒适、清洁、花草树木摆放整齐,业务柜台标志摆放明显,放在客户尽可能方便处所和时间,在亲切、和谐的气氛和舒适、愉快的环境中办理业务。临柜人员上岗要以振作的精神,大方的神态,温和的面容,和蔼的态度接待每一位客户,做到热情主动,彬彬有礼。要做到衣着庄重大方、整洁合体,办理业务时,站姿坐态要端庄文雅,精神要饱满,思想要集中,做到忙而不乱,闲而不散,工号牌不得乱挂歪载,言行文明,做一个有素养、有礼貌、品德高尚的临柜人员,去迎接我们的每一位客户。
四是加强电子银行业务、其他新业务的培训。通过组织对辖内员工多种形式的集中学习或培训,使广大员工全面了解和掌握新知识、新业务的基本特点和操作流程,提高临柜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和柜面宣传、营销以及服务水平。促进员工柜面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另外,加强电子银行业务有助于我们能在柜面压力比较大的时候分担掉一点人流。例如,在每月十号左右是发退休金的高峰时间段,也是一些企业忙于发工资的时候。这时,我们如果能对企业的会计进行指导,让一些员工比较少企业自行在企业网银上操作,这样的话会大大减少我们柜面的压力,也会让企业觉得网银代发工资其实是件双赢的事。
应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环境是平等的,我们比的是服务、是质量、是效率、是安全。柜面服务人员更是要做到准确把握客户意图,以主人翁的姿态服务每一名客户,努力规范操作程序,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在保证不出差错的前提下,快速、准确的办理每笔业务,主动服务客户、方便客户,使柜面服务真正成为能够提升农村信用社社会影响力的有力手段,成为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的有效途径。
⑻ 银保监局如何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
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于临时调整停业网点情况,应提前做好宣传说明及客户分流,并向我局对口监管处室进行报备。辖内机构总、分行(司)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务条线应实行假期关键岗位带班值班机制,确保及时响应并有效满足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领域的配套金融需求。要全面加强对医疗及科研机构、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一线医护人员等方面的各项金融服务,积极主动对接,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支持抗击疫情。要高度重视因疫情暂时受困的行业、企业和人群,调整完善相关信贷、理赔政策,支持其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三、加强场所与员工管理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上海市“三个覆盖”“三个一律”等工作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相关信息申报。要配置必要的卫生防疫设备,为大堂、柜台、安保等一线岗位服务人员提供相关防护用品,落实办公场所和营业网点的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要推动科技赋能,加大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的宣传力度,提升银行保险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得性,减少人员聚集。要通过减少现场会议,鼓励电话及线上沟通等各种方式,有效降低人员交叉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迅速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推动形成行业合力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保险同业公会要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官网、官微加强防疫知识教育,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倡议和组织会员单位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严禁借机炒作、曲解政策、误导销售、同业诋毁、哄抬金融产品定价等行为,为本市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卫生的金融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