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是银行通道类业务
是指券商向银行发行资管产品吸纳银行资金,再用于购买银行票据,帮助银行曲线完成信托贷款,并将相关资产转移到表外。在这个过程中,券商向银行提供通道,收取一定的过桥费用。
通道业务的主要形态曾经是银信合作,因为银监会的叫停,银行转而与证券公司开展银证合作。
(1)金融通道服务扩展阅读:
证券公司通道业务主要指证券公司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交易、发行上市等和证券交易所对接的通道。这是证券公司所独有的业务。也就是俗称的经纪业务,传统IPO业务等。目前这些业务呈现了全面竞争的局面,利润率越来越低。
非通道业务,主要指传统通道业务以外的业务。主要包括,经纪业务中提供基金、理财产品等的代销业务,投行提供的财务顾问等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理财产品的设立与发行,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报价式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等。
⑵ 东兴证券的通道,服务怎么样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15.04亿元。
作为股份制证券公司,东兴证券股东实力雄厚。大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大型金融企业,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在全国各地均设有分支机构;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大型上市公司;股东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是上海市政府下属的国有独资综合性投资控股公司。
作为国有证券公司,东兴证券秉承"诚信、专业、创新"的经营理念,奉行以严格的风险控制为前提、以合理的投资收益为目标的稳健的经营策略,建立科学、严谨、高效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控体系,精心打造结构优化、素质精良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始终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最大化,努力成为品牌领先、能力突出、业绩优良、特色鲜明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
⑶ 金融行业中的通道业务是指什么
因为只有信托公司拥有信托牌照,所以把一个产品设计成信托来发行只能是信托公司,但是其他金融机构掌握大量的资源,尤其是银行,有产品渠道和客户渠道,他们可以自己设计产品,包装成信托,然后自己的资金来购买产品,但是银行没有信托牌照,所以就必须通过信托公司来把产品发行出来,由于信托公司只是一个中间通道的作用,所以这类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业务就是通道业务
⑷ 信托公司做通道这是什么意思通道业务是什么
“通道业务”是指券商向银行发行资管产品吸纳银行资金,再用于购买银行票据,帮助银行曲线完成信托贷款,并将相关资产转移到表外。
做通道是指在这个过程中,券商向银行提供通道,收取一定的过桥费用。通道业务的主要形态曾经是银信合作,因为银监会的叫停,银行转而与证券公司开展银证合作。
(4)金融通道服务扩展阅读
信托公司基于风险分散原则,由具备专门知识、经验的人,将不特定多数投资人资金运用于证券投资,以获取资本利得或股利收入。证券投资信托事业,系指经营下列业务之事业:
1、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2、运用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从事证券及其相关商品的投资;
3、接受客户全权委托;
4、其它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有关业务。
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种类包括:
(1)普通股基金:全部或大部份基金资产投资于普通股。
(2)债券优先股基金:全部或大部份基金资产投资于获利率稳定的债券或优先股,以求稳健。
(3)均衡型基金: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普通股、优先股及各种债券。
(4)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资产主要运用于货币市场上高收益的短期票券,如国库券、商业本票、银行定存单。
(5)成长基金:以追求买卖证券的涨价利益所得为目标。
(6)收益基金:以获取股利收入为目标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信托业务
⑸ 金融行业中的通道收入指的是什么呢
应该是指渠道收入吧,比如银行卡收单就是通过收单公司完成,收单公司从银行获得通道收入,不知你了解了没,金融114上有更多解释
⑹ 证券营业部如何从提供通道服务向综合财富管理转型
请参考:
经纪业务:从传统通道向财富管理转型
编者按:随着投资者综合理财需求的觉醒,以综合金融服务为核心的广义财富管理将成为证券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主流发展方向。在日前召开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券商普遍认为,行业应把握机会,积极探索差异化的竞争模式,尽快推动经纪业务由传统通道向财富管理转型,逐步形成证券公司不可替代的金融中介优势,促进证券公司向“投资银行”本源的回归,引导投资者长期、理性投资理念的形成,进而完善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引 言
投资顾问是证券公司践行财富管理的切入点与实现方式,传统客户服务的模式将从以营业部为主体逐渐转变为以“人”、以投资顾问为主体,证券公司应围绕财富管理的体系,分类管理、分类促进,充分发挥并张扬投资顾问的自身特长,引导投顾服务模式的创新。
分析人士指出,财富管理的内涵十分丰富,除了大而全的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发展道路以外,凭借自身经营特色与资源优势,中小型证券公司同样可就某一细分市场与业务领域进行深入挖掘,进而推动行业特色化经营与差异化竞争格局的形成。
华宝证券
券商创新发展需要五方面政策支持
华宝证券指出,证券公司从综合理财需求出发,强化对金融产品的专业分析,针对不同类型客户提供合适的理财产品和专业周到的理财服务。这要求证券公司在整合金融产品、提供投顾服务、构建服务网络等方面形成体系,形成区别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特色和优势。
华宝证券认为,不同的证券公司应有不同的发展方向。规模大、业务资格全的证券公司可在充分发挥本土化既有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国际化战略,把自身打造成为资本规模和实力雄厚、核心竞争能力全面提升,能够参与国际、国内资本证券市场竞争,运行稳健且可持续发展的大型、综合性投资银行。
对于中小证券公司而言,应结合自身特点开拓创新,建立差异化市场竞争策略,形成自身的经营特色。
华宝证券认为,证券公司要创新发展需要五方面的政策支持:
一是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放松营业网点设立条件,丰富代销综合金融产品类型实现真正的财富管理服务,打开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方向和平台功能,为证券公司特色化发展营造更大的空间。
二是完善证券公司分类和评价体系。建议将有关特色和创新的业务指标纳入证券公司的分类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现有的资本和传统业务规模决定分类级别的权重,及分类级别又反过来决定券商业务准入的情况。
三是加快推进金融工具研发和上市工作。丰富的金融工具和产品是券商特色经营的基础,促进各类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的开发和上市交易。
四是适当放松杠杆限制,提高证券公司资本利用效率。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杠杆率,为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探索多元化、特色化经营营造更大的空间。
五是完善基础性制度建设。根据内外形势的变化,以市场化为导向,完善证券市场发展规划、修订《证券法》、《公司法》、《基金法》等基础法律制度。
招商证券
构建财富管理业务体系必须多方面创新
招商证券认为,要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必须发挥券商自身优势,从监管政策、业务定位、服务模式、产品体系、人员组织、IT系统等多方面进行创新,才能构建有效的财富管理业务模式,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应有的市场份额。
招商证券指出,近年来国内券商财富管理业务刚刚起步,目前面临着诸多问题:首先,国内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占比较高,投机性强,通过资产配置和长期价值投资进行财富管理的理念还不占主导地位;其次,受到监管政策和自身产品开发及投资管理能力限制,国内证券公司内部产品的开发和外部产品的代销均受到影响,可供客户选择的有竞争力的产品较少;最后,直接服务客户的投资顾问无论从数量还是能力素质上都难以满足财富管理业务的需要。
他们认为,目前国内证券公司开展财富管理业务,从短期来看要应对经纪业务激烈的竞争环境,稳定甚至提升佣金水平;从长期来看,要整合内外部资源建立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服务平台,形成多元化的盈利模式。为了达到上述目标,综合分析证券公司业务现状,招商证券提出了财富管理业务模式构建思路。
首先,具有明确定价标准的高端资讯服务。根据不同层级客户服务需求的差异性,量身定制的深度资讯服务具有较高的价值度,可以通过提高交易佣金费率的形式来定价。
其次,协助管理业务。向客户提供全周期的投资组合管理与产品推荐建议,由客户自行决策交易。
最后,受托管理业务。借助公司资管平台,以集合理财、定向理财或专项理财形式向客户提供全面受托资产管理服务。收入包括管理费、业绩提成以及交易佣金收入。
此外,招商证券还指出,构建财富管理业务模式的实施路径主要包括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体系、打造综合性的财富管理平台和提升服务团队专业素质。
华泰证券
券商财富管理业务要避免“边缘化”困境
华泰证券表示,从通道服务向财富管理转型是券商发展的必然趋势。券商发展财富管理应立足经纪业务,统筹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资源和客户资源,努力整合其他外部金融产品服务,着力向高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差异化、综合化、集成化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国内券商纷纷推进经纪业务转型,打造理财服务品牌和新型客户服务体系,但华泰证券认为,现阶段的经纪业务转型总体上仍没有突破基于通道服务的中介收费盈利模式,转型目标模式也尚不明晰。与现有经纪业务模式相比,财富管理很大程度上起到对客户财富全面保护及对客户投资能力持续教育提高的职能,使投资顾问成为真正的金融医生,从对客户索取变成给予,从而建立券商与客户利益共赢的机制。
为此,推动券商经纪业务从通道服务向财富管理转型,不仅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要求,也是经纪业务转型升级的目标模式,更是对券商业务功能的全面升级和业务角色的重塑再造。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可以推动券商对客户的价值挖掘由传统的显性价值挖掘转变到终身价值挖掘,推动经纪业务由佣金模式主导向佣金与费用模式并重转化,提高券商高端客户个性化服务能力,提升券商在财富管理市场中的话语权和在综合金融服务竞争中的比较优势,避免“边缘化”困境。
华泰证券表示,构建财富管理体系是一个券商内部整个运营与管理制度改造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公司业务前后台的组织架构与业务流程的分解、整合、创新与再生。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以财富管理部门为抓手,整合资源打造客户链条和服务链条,并使客户链与服务链有机对接。
华泰证券建议,鉴于券商经纪业务转型总体处于通道模式与理财模式阶段,券商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及体系构建应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在战略上适当超前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券商比较优势,找准目标客户定位,从产品层面到理财规划层面,从人才层面到技术支撑层面分步骤推进。
中信建投
构建财富管理体系各方条件已具备
中信建投表示,证券公司构建财富管理体系已刻不容缓。结合国外成熟经验看,证券公司构建财富管理体系不是锦上添花的选择,而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必经阶段。
他们认为,当前,证券公司面对行业内外部的激烈竞争和客户日益增长和丰富的理财需求,唯有通过不断创新,构建出以客户为中心的财富管理体系,才能踏上新的发展之路。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初步统计显示, 2010年底,券商共有4555家营业部,创造经纪业务及服务净收入1085亿元;2011年底,营业部总数增加至5032家,而经纪业务及服务净收入仅为689亿元。一年时间,营业部数量增加477家,创造收入却减少396亿元。
“这组数据显示经纪业务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困境,也显示出券商根据客户的需求构建财富管理体系,从而改变目前收入模式单一、简单竞争局面的必要性。” 中信建投表示。
随着居民财富的积累和通货膨胀的日益加剧,市场需要能够满足居民财富保值增值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的金融工具和产品使得客户多样化需求得以有效满足;投资顾问体系的建立使得证券公司具备了一支服务客户的专业化队伍;近几年,支持创新的政策频出,构建财富管理体系具备了政策条件。
构建财富管理体系,中信建投认为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一是发展和丰富投资顾问业务,扩大投顾服务内容;二是提供针对性的资管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投资理财需求;三是筛选、推介第三方理财产品,丰富财富管理体系产品线。这其中,发展和丰富投顾业务是基石,通过不断扩大投顾的服务范围来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财富管理咨询;丰富财富管理体系的产品线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投资需求是实现手段。
东吴证券
探索特色化经营新思路
东吴证券表示,目前,中国资本市场正在由新兴市场向成熟资本市场跨越,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中介服务机构,也面临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东吴证券对特色化经营思路进行了再思考,抢抓机遇、迎接挑战。
东吴证券认为,今年以来,在监管层主导下推进的“定准底线、放大空间”的发展新思路指引下,行业发展环境气象一新,中国资本市场正进入向成熟市场迈进的新起点,这必将从制度上加速推进证券行业的新一轮增长。
为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新年伊始,东吴证券便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广泛的开展“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大讨论,公司主要领导深入基层,与广大干部员工进行深入细致的座谈调研,解放思想,全面动员,广泛征集创新建议。在此基础上,公司于4月22日以“转型升级,改革创新”为主题,就公司创新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首先,新定位,根据地战略在深化中加强。全面深化根据地建设。主要做法是,加快分公司转型,打造综合金融平台,继续深化根据地战略。
其次,新合作,综合优势在平台中显现。为了更好的促进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区域资本市场的发展,加强金融创新和高新产业发展力度,提升区域金融环境和金融服务能力,公司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
第三,新对接,特色服务在创新中完善。为了全面对接需求,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东吴证券将“缩短服务半径、扩大服务范围”作为行动指南,积极推动传统业务转型,向“以 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模式转变。
第四,新融合,企业文化在演绎中升华。公司要成功实现创新转型,首先要做到思想统一。
国信证券
理想投顾业务体系应具备六大要素
“投资顾问业务是经纪业务从传统通道服务向财富管理转型的着力点和引擎。” 国信证券表示,无论是因为经济环境的变化、高净值群体增加还是行业竞争的需要,突破传统的通道服务向满足客户多元化理财需求的财富管理转型已成为券商经纪业务发展的共识。
国信证券认为,一个较为理想的投顾业务支持体系应该具备基本的六大要素:专业、稳定的投资顾问团队;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平台;创新的产品设计与开发;及时、有效、充足的信息资讯支持;科学的考核与评价体系。
国信证券指出,在上述六大要素中,“专业、稳定的投资顾问团队”和“创新的产品设计与开发”是当前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最为薄弱的环节,也是难以形成差异化竞争的瓶颈。
今年以来,监管层在如何促进经纪业务创新方面,已有若干举措,比如证券公司代销多元化金融产品管理规定已在征集意见、保证金账户作为支付渠道也在创新课题中有所体现,这些政策的变革对券商的转型意义重大。在此基础上,国信证券提出三点促进业务发展的建议。
首先,全行业推行证券服务明码标价。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行业长远发展,呼吁全行业推行证券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其次,尝试更加多元化的收费方式。与投资收益挂钩的收费模式希望予以支持,在此基础上,能否探索将投资顾问收费同客户盈利挂钩,更加能够体现投资顾问的专业水平和价值,促使证券公司关注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探索将投顾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有效结合,满足资产委托管理型客户的需求。
通过“小额定向资产管理”方式由投资顾问直接提供满足资产委托管理型客户需求的服务,在客户授权范围内,为其直接提供个性化的“资产配置”和“账户管理”,这需要进一步得到政策的支持。
长城证券
以投顾发展为核心全面改造经纪业务
长城证券表示, 传统意义上的经纪业务的交易代理已经逐步成为一个基础的职能,而不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通过客户群、投资目标、投资工具和策略等方面的不断创新来获得多元化的收益成为经纪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证券行业的转型重点是要打开市场和业务空间,要能直接服务于居民、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投资和资本需求。
长城证券认为,成熟的境外市场的经验的确是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对象,但国内证券市场无论市场、客户还是证券公司的成熟度都与成熟市场差距很大,因此我们只能在学习的基础上,建立适合自身的发展目标和路径。
从国内的具体情况来看,证券行业的转型重点是要打开市场和业务空间,要能直接服务于居民、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投资和资本需求。考虑到各证券公司的业务和管理能力、客户基础、地域等因素的不同,加上监管部门的创新带动作用,不同公司在经纪业务的转型方面的考虑和选择是有所不同的,转型的重点可以有如下方面:营销模式、客户管理模式、特色客户服务、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创新业务、跨市场、跨境市场交易服务。
同时,基于成本和基础能力的考虑,部分公司或在部分业务上可能采取对外合作的方式实现扩展,如银行、信托、保险、基金公司,甚至第三方的财富管理、私募、咨询服务等机构。
针对投顾业务的发展,长城证券提出了三方面建议:一是明晰法规界定与解释;二是分类管理、分类发展。投资顾问是一项成长型的业务,仅依靠一套标准难以明晰其职能定位,因此,有必要结合经纪业务转型要求,对投资顾问分类发展、管理与促进;三是券商建立健全支持体系。从券商自身来看,在行业顶层设计的同时,决策层也应结合竞争特点,选择相对明确的投顾定位及业务发展方向,藉此建立一套完整的支持体系,将投顾个人品牌转化为公司品牌。
大同证券
行业创新将由行政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化
“创新同时意味着毁灭。” 大同证券认为,证券行业创新之路的成功必将是过去传统的、同质化的、服务低端化的经纪业务模式的结束,取而代之的将是新型的、特色化的、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全新经纪业务模式的开始。
他们认为,当前,创新发展已经成为整个行业的共识,而此次创新之路与前几年大为不同。之所以如此判断,是因为在此前的牛市行情背景下,券商不需要自主创新就可以获得非常可观的经纪业务收入,其创新的内生动力很弱,行业的创新更多地体现为行政主导型。
而近两年来,传统的粗放式经营模式已经没有出路,迫使券商不得不重新审视原有的模式,思考如何通过转型来扭转被动的经营局面,创新开始成为券商发自内生性的必然选择。因此,行业创新也将由原来的行政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化。
可以预见,一旦市场主导型创新被大大激发出来,市场的活力将是前所未有的,对券商不同经营模式、行业差异化发展格局的打造等都将会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同时对我们这类券商的冲击和影响也将会是根本性的。
基于这样的判断,大同证券认为,在未来三到五年,不论是做全产业链综合经营的券商,还是只做产业链中某一段的专业化经营的券商,需要秉承以下几个理念:
首先,需要有非常清晰的战略定位。在未来的发展中,券商需要明确与自身资源相匹配的战略定位,清晰自身的市场定位,从而实现券商之间战略定位的差异化。
其次,要注重优势互补与合作共赢。在以往整个行业业务高度同质化的时期,券商间的合作空间很小,基础也很薄弱。但是,随着证券行业创新步伐的加快,业务领域深度、广度的不断挖掘,专业化分工将越来越细,这将大大拓宽券商间的合作空间,同时也会加强行业内的资源配置。
第三,创新不是形式上的简单照搬和盲从。创新的本质是突破,即突破旧的思维定势和旧的成规戒律,但在创新时,仍然要基于企业自身的定位、可匹配的资源来进行,切忌脱离企业自身的实际,一哄而上,盲目跟风。
银河证券
以“大投顾业务”为抓手实施创新
银河证券表示,在未来三年内内,银河证券将经纪业务转型的发展战略定为——以“大投顾业务”为抓手,实施以客户中心的金融产品创新发展战略。
银河证券认为,券商实现经纪业务转型,必须重新梳理自身的市场定位、经营模式,取长补短,确立新的战略方向,在新的市场形势下重新确立比较优势。
具体到银河证券的“大投顾业务”体系,银河证券介绍说,“大投顾业务”是中国银河证券以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为准绳,以金融产品创新为发展战略,协同公司各条业务线共同构建的投资顾问业务体系。
具体讲,该业务体系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产品销售型业务。 以总部投资顾问部统一生产的资讯产品为核心,通过签约服务人员为关联客户推荐、匹配公司统一提供的投资顾问资讯产品,并据此获取增值服务佣金收入。
二是产品配置型业务。以财富管理的方法和流程为标准,为目标客户提供资产配置服务,并据此获取金融产品销售收入。
三是投资建议型业务。 通过为目标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签署《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并据此获取投资顾问服务费用(包括固定收费或按账户资产收取账户管理费用)。
四是研究销售型业务。利用公司分析师资源和研究资源,通过为目标客户提供研究服务,获取研究销售收入;或者利用公司分析师资源和研究资源,为基金公司、私募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研究服务,并据此获取分仓佣金收入。
五是专户投顾型业务。为资产总值100万元以上的单一客户介绍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或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或为资产5000万元以上的客户介绍基金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业务,并据此获取交易佣金收入或账户管理费收入。
六是综合服务型业务。客户的综合性服务需求为公司各业务线的服务资源,通过签署《投资顾问服务协议》,采用固定收费或账户管理费等方式获得综合性服务收入。
⑺ 什么叫信托通道类业务
1、信托公司已对接好项目及资金,由于某种原因,资金无法直接认购该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于是,信托公司找另一家信托公司作为自己的通道开展该业务。
2、某银监局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
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要求其管辖内信托公司严格控制信托贷款余额,因此,该管辖内一些贷款额度已经超标的信托公司势必需要借其他信托公司贷款额度开展业务。
(7)金融通道服务扩展阅读:
信托类通道业务合作模式:
1、一般银信合作模式
信托通道业务以单一资金信托为主。一家银行作为过桥银行,由该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设立单一信托,以信托贷款的形式贷给银行指定的企业或购买指定的资产。
过桥银行将信托受益权卖断给另一家银行,并同时出具信托受益权远期回购。也有一部分通过买卖信贷和票据资产实现。
例如,银行向信托公司提供资金,指定信托公司购买银行的信贷或票据资产。通过信贷资产转让,将贷款或票据转至信托公司名下,银行得以释放贷款额度。
2、银证信合作模式
由于银信合作业务受净资本约束或投资资产的限制,往往在银行与信托之间通过一道券商设立的定向资管计划,银行理财购买资管计划,再通过资管计划认购信托产品。
⑻ 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哪些服务
按业务复杂程度和对网点依赖程度,银行业务可分为两块:一部分是传统业务,包括一般贷款、简单外汇买卖、贸易融资等,主要是靠大量分行网络、业务量来支持。另外是复杂业务,如衍生产品、结构性融资、租赁、引进战略投资者、收购兼并上市等,这些并不是非常依赖分行网络,是高技术含量、高利润的业务领域。
按照其资产负债表的构成,银行业务主要分为三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和资产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主要由存款业务、借款业务、同业业务等构成。
负债是银行由于受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包括贷款业务、证券投资业务、现金资产业务,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交易业务、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
(8)金融通道服务扩展阅读:
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类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
(一)结算工具。结算业务借助的主要结算工具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结算方式,主要包括同城结算方式和异地结算方式。
1.汇款业务,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种结算业务。汇款结算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形式。
2.托收业务,是指债权人或售货人为向外地债务人或购货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出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取的一种结算方式。
3.信用证业务,是由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收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三)其他支付结算业务,包括利用现代支付系统实现的资金划拨、清算,利用银行内外部网络实现的转账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