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有什麼法律責任
財務作假,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向審計所索賠,而相關審計人員的從業資格也可能會被取消,並處一定罰金。所有的財務造假都與公司高管有關,只要斷絕了高管的推卸責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動力就可以消除大半。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手段
1、利用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提高經營業績,粉飾財務報告。
一般而言,國內的上市公司大多屬集團型企業,無論是從公司結構、組織形式、還是經營涉足范圍、各個運作環節等,大多處於一種復合形的多元架構。
其向公眾披露的合並會計報表數據范圍涵蓋了母公司、子公司、各類合營公司、聯營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響等各類企業的經濟活動情況。
關聯企業均為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核算,但關聯企業之間往往在整個集團內又相互配套,甚至互為商業購銷客戶,這些在理論上為上市公司通過內部交易調節合並數據提供了一個平台。
2、通過「泡沫重組」,或突擊進行資產轉讓等方式,追求一種華而不實的短期逐利行為。
這種通過債務重組和轉讓資產等方式所獲得的非經常性收益並不是總能得到,由於主營業務沒有實際成長,這些企業在業績大幅提升一兩年後,往往又出現業績大幅縮水的情況,投資者則因為只看重企業表面收益的增長而投資失敗。
(1)上市公司虛賬證監會擴展閱讀
我國證券市場是政府主導型市場。上市公司在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必須連續三年盈利,企業上市後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導致很多企業為了利益進行財務包裝。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起源,是由於公司管理者基於自利可能有操縱利潤、虛報業績的動機,作為財產所有者的股東為了保護自身利益,委託獨立的審計人員對管理者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進行審查、鑒證和報告。
但目前注冊會計師制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財務造假行為不斷出現,其原因主要是注冊會計師制度本身存在一些問題。
2. 上市公司作假賬,股民能通過什麼手段進行維權
當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最終破產倒閉以及股票退市而且無力賠償的時候,大部分情況下投資者都是自認倒霉。可是凡事都有例外,這個例外就是財務造假的時間點。
如果造假發生在上市之前,公司是通過造假上市的,這就屬於欺詐上市的情形。
當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時,證監會已經出具相關行政處罰認定書後,所有的受損投資者都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賠,主要手段是訴訟。
而當上市公司因財務造假,倒閉,股票退市無力賠償時,應由中介機構包括保薦人、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進行賠償。如果保薦人已經設立賠償基金的,可以優先向他們索償;如果尚未設立賠償基金的,在確認責任的基礎之上可以直接提起訴訟來解決。
其實碰上這種事,大量投資者自己的態度就是自認倒霉,而上市公司的股東就是抓住大家這樣的心理——認為麻煩,認為自己打不贏官司,認為自己就是活該倒霉,從而放棄了自己的權利,請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有投資者遇到類似的情況可以私信給我,我會利用自己有限的影響力無償提供幫助,指引相關途徑並聯絡相關部門,希望大家投資順利。
3. 對於上市公司銀行開戶,證監會銀監會有沒有什麼特殊規定
對於上市公司銀行開戶,證監會銀監會沒有什麼特殊規定。
異地有家銀行要求我們單位的施工企業去他們那裡開戶(因為要用人家銀行的貸款)——這是正常業務啊。
因為那家上市公司說他們不能隨便開戶——沒這規定。
4. 證監會什麼情況下會對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立案調查
主要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證監會會對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立案調查,一是隨機的對上市公司現場進行抽查,二是會派一些監管員在公司現場進行關注,風險跟蹤報。三是對上市公司年報審計項目的專項檢查,這是由會計部發起的,四是由於受理到投訴舉報,然後發現上市公司存在財務造假之後,會對其進行立案調查。證監會存在的目的就是通過多種途徑發現並查處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行為。
然後就是收到一些舉報投訴之後,因為證監會所要管理的公司數量龐大,是十分耗費人力物力的,如果能夠在公司內部得到一手的舉報消息的話,這是十分可靠且有力的一種對付財務造假的手段,順著舉報者提供的線索,基本上能夠精確的打擊這些財務造假問題。
5. 中國上市公司是如何做假賬的
中國上市公司的假賬丑聞可謂前仆後繼,連綿不絕。從操縱利潤到偽造銷售單據,從關聯交易到大股東佔用資金,從虛報固定資產投資到少提折舊,西方資本市場常見的假賬手段幾乎全部被「移植」,還產生了不少「有中國特色」的假賬技巧。遺憾的是,中國媒體對上市公司假賬的報道大部分還停留在表面層次,很少從技術層面揭穿上市公司造假的具體手段。作為普通投資者,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識破某些不法企業的假賬陰謀?其實,只要具備簡單的會計知識和投資經驗,通過對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分析,許多假賬手段都可以被識破,至少可以引起投資者的警惕。我們分析企業的財務報表,既要有各年度的縱向對比,又要有同類公司的橫向對比,只有在對比中我們才能發現疑問和漏洞。現在網路很發達,上市公司歷年的年度報表、季度報表很容易就能找到,麻煩的是如何確定「同類公司」。「同類公司」除了必須與我們分析的公司有相同的主營業務之外,資產規模、股本結構、歷史背景也是越相似越好;對比越多,識破假賬的概率就越大。一、最大的假賬來源:「應收賬款」與「其他應收款」 每一家現代工業企業都會有大量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應收賬款主要是指貨款,而其他應收款是指其他往來款項,這是做假賬最方便快捷的途徑。為了抬高當年利潤,上市公司可以與關聯企業或關系企業進行賒賬交易(所謂關聯企業是指與上市公司有股權關系的企業,如母公司、子公司等;關系企業是指雖然沒有股權關系,但關系非常親密的企業)。顧名思義,既然是賒賬交易,就絕不會產生現金流,它只會影響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決不會體現在現金流量表上。因此,當我們看到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出現大量「應收賬款」,損益表上出現巨額利潤增加,但現金流量表卻沒有出現大量現金凈流入時,就應該開始警覺:這家公司是不是在利用賒賬交易操縱利潤? 賒賬交易的生命周期不會很長,一般工業企業回收貨款的周期都在一年以下,時間太長的賬款會被列入壞賬行列,影響公司利潤,因此上市公司一般都會在下一個年度把賒賬交易解決掉。解決的方法很簡單——讓關聯企業或關系企業把貨物退回來,填寫一個退貨單據,這筆交易就相當於沒有發生,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都要重新修正,但是這對於投資者來說已經太晚了。打個比方說,某家汽車公司聲稱自己在2004年賣出了1萬台汽車,賺取了1000萬美圓利潤(當然,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會註明是賒賬銷售),這使得它的股價一路攀升;到了2005年年底,這家汽車公司突然又聲稱2004年銷售的1萬輛汽車都被退貨了,此前宣布的1000萬美圓利潤都要取消,股價肯定會一落千丈,缺乏警惕的投資者必然損失慘重。在西方,投資者的經驗都比較豐富,這種小把戲騙不過市場;但是在中國,不但普通投資者缺乏經驗,機構投資者、分析機構和證券媒體都缺乏相應的水平,類似的假賬陷阱還真的騙過了不少人。 更嚴重的違規操作則是虛構應收賬款,偽造根本不存在的銷售記錄,這已經超出了普通的「操縱利潤」范疇,是徹頭徹尾的造假。當年的「銀廣夏」和「鄭百文」就曾經因為虛構應收賬款被處以重罰。在「達爾曼」重大假賬事件中,「虛構應收賬款」同樣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 應收賬款主要是指貨款,而其他應收款是指其他往來款項,可以是委託理財,可以是某種短期借款,也可以是使用某種無形資產的款項等等。讓我們站在做假賬的企業的角度來看問題,「其他應收款」的操縱難度顯然比「應收賬款」要低,因為「應收賬款」畢竟是貨款,需要實物,實物銷售單據被發現造假的可能性比較大。而其他應收款,在造假方面比較容易,而且估價的隨意性比較大,不容易露出馬腳。有了銀廣夏和鄭百文虛構銷售記錄被發現的前車之鑒,後來的造假者傾向於更安全的造假手段;「其他應收款」則來無影去無蹤,除非派出專業人士進行詳細調查,很難抓到確實證據。對於服務業企業來講,由於銷售的不是產品,當然不可能有「應收賬款」,如果要做假賬,只能在「其他應收款」上做手腳。在中國股市,「其他應收款」居高不下的公司很多,真的被查明做假賬的卻少之又少。 換一個角度思考,許多公司的高額「其他應收款」不完全是虛構利潤的結果,而是大股東佔用公司資金的結果。早在2001年,中國上市公司就進行了大規模清理欠款的努力,大部分欠款都是大股東挪用資金的結果,而且大部分以「其他應收款」的名義進入會計賬目。雖然大股東挪用上市公司資金早已被視為中國股市的頑症,並被監管部門三令五申進行清查,但至今仍沒有根治的跡象。在目前中國的公司治理模式下,大股東想企業資金簡直是易如反掌;這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做假賬,但肯定是一種違規行為。二、與「應收賬款」相連的「壞賬准備金」 與應收賬款相對應的關鍵詞是「壞賬准備金」,通俗的說,壞賬准備金就是假設應收賬款中有一定比例無法收回,對方有可能賴帳,必須提前把這部分賴帳金額扣掉。對於應收賬款數額巨大的企業,壞賬准備金一個百分點的變化都可能造成凈利潤的急劇變化。舉個例子,波音公司每年銷售的客運飛機價值是以十億美圓計算的,這些飛機都是分期付款,只要壞賬准備金變化一個百分點,波音公司的凈利潤就會出現上千萬美圓的變化,對股價產生戲劇性影響。 理論上講,上市公司的壞賬准備金比例應該根據賬齡而變化,賬齡越長的賬款,遭遇賴賬的可能性越大,壞賬准備金比例也應該越高;某些時間太長的賬款已經失去了償還的可能,應該予以勾銷,承認損失。對於已經肯定無法償還的賬款,比如對方破產,應該盡快予以勾銷。遺憾的是,目前仍然有部分上市公司對所有「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按照同一比例計提,完全不考慮賬齡的因素,甚至根本不公布賬齡結構。在閱讀公司財務報表的時候,我們要特別注意它是否公布了應收賬款的賬齡,是否按照賬齡確定壞賬准備金,是否及時勾銷了因長期拖欠或對方破產而無法償還的應收賬款;如果答案是「否」,我們就應該高度警惕。 從2002年開始,中國證監會對各個上市公司進行了財務賬目的巡迴審查,壞賬准備金和折舊費都是審查的重點,結果有大批公司因為違反會計准則、進行暗箱操作,被予以警告或處分,它們的財務報表也被迫修正。但是,正如我在前面提到的,無論證監會處罰多少家違規企業,處罰的力度有多大,如果普通投資者沒有維護自己權益的意識,類似的假賬事件必然會一再重演,投資者的損失也會難以避免。三、最大的黑洞——固定資產投資 許多中國上市公司的歷史就是不斷募集資金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的歷史,他們發行股票是為了固定資產投資,增發配股是為了固定資產投資,不分配利潤也是為了省錢進行固定資產投資。在固定資產投資的陰影里,是否隱藏著違規操作的痕跡? 固定資產投資是公司做假賬的一個重要切入點,但是這種假賬不可能做的太過分。公司可以故意誇大固定資產投資的成本,借機轉移資金,使股東蒙受損失;也可以故意低估固定資產投資的成本,或者在財務報表中故意延長固定資產投資周期,減少每一年的成本或費用,藉此抬高公司凈利潤——這些誇大或者低估都是有限的。如果一家公司在固定資產投資上做的手腳太過火,很容易被人看出馬腳,因為固定資產是無法移動的,很容易審查;雖然其市場價格往往很難估算,但其投資成本還是可以估算的。監管部門如果想搞清楚某家上市公司的固定資產投資有沒有很大水分,只需要帶上一些固定資產評估專家到工地上去看一看,做一個簡單的調查,真相就可以大白於天下。事實就是如此簡單,但是在中國,仍然有許多虛假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沒有被揭露,無論是監管部門還是投資者,對此都缺乏足夠的警惕性。 如果一個投資者對固定資產投資中的造假現象抱有警惕性,他應該從以下幾個角度分析調查:上市公司承諾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沒有在預定時間內完工?比如某家公司在2000年開始建設一家新工廠,承諾在2003年完工,但是在2003年年度報告中又宣布推遲,就很值得懷疑了。而且,項目完工並不意味著發揮效益,許多項目在完工幾個月甚至幾年後仍然無法發揮效益,或者剛剛發揮效益又因故重新整頓,這就更值得懷疑了。如果董事會在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中沒有明確的解釋,我們完全有理由質疑該公司在搞「釣魚工程」,或者乾脆就是在搞「紙上工程」。 目前,不少上市公司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呈現高額化、長期化趨勢,承諾投入的資金動輒幾億元甚至幾十億元,項目建設周期動輒三五年甚至七八年,僅僅完成土建封頂的時間就很漫長,更不要說發揮效益了。這樣漫長的建設周期,這樣緩慢的投資進度,給上市公司提供了做假賬的充裕空間,比那些「短平快」的小規模工程擁有更大的迴旋餘地,監管部門清查的難度也更大。即使真的調查清楚,往往也要等到工程接近完工的時候,那時投資者的損失已經很難挽回了。四、難以捉摸的「其他業務利潤」 從財務會計的角度來看,操縱「其他業務利潤」比操縱「主營業務利潤」更方便,更不容易被察覺。因為在損益表上,主營業務涉及的記錄比其他業務要多的多,主營業務的收入和成本都必須妥善登記,其他業務往往只需要簡單的登記利潤就可以了。對於工業公司來說,偽造主營業務收入必須偽造大量貨物單據(也就是偽造「應收賬款」),這種赤裸裸的造假很容易被識破;偽造其他業務利潤則比較溫和,投資者往往不會注意。 為了消除投資者可能產生的疑問,許多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往往玩弄文字游戲,把某些模糊的業務在「主營業務」和「其他業務」之間顛來倒去,稍微粗心的投資者就會受騙。比如某家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中把「主營業務」定義為「房地產、酒店和旅遊度假業」,但是在主營業務利潤中卻只計算房地產的利潤,把酒店和旅遊度假業都歸入其他業務利潤,這顯然與年度報告的說法是矛盾的。在中國資本市場目前的混亂局面下,也不能排除某些公司把某項業務利潤同時計入「主營業務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的可能。作為普通投資者,我們不可能深入調查某家公司的「其他業務利潤」是不是偽造的,但是我們至少可以分析出一定的可能性——如果一家公司的「主營業務利潤」與「其他業務利潤」嚴重不成比例,甚至是「其他業務利潤」高於「主營業務利潤」,我們就有理由懷疑它做了假賬。 中國投資者和證券媒體沒有意識到上市公司的「其他業務利潤」可能存在造假行為,也並非完全出於疏忽,因為上市公司不好好做自己的主營業務,反而熱衷於在「其他業務」上大撈一筆,在中國股市是司空見慣的現象。許多公司名義上是「運用閑置資金」進行短期經營或投資(實為投機)活動,其實是什麼賺錢做什麼,完全不把主營業務當一回事。最近幾年房地產行業熱度很高,許多上市公司紛紛改頭換面做房地產,開始是把房地產當成短期的「其他業務」,後來有的公司乾脆進行產業重組,改為正式的房地產公司;鋼鐵、醫葯、進出口乃至旅遊度假等比較熱門的行業都有類似情況發生。追逐利潤固然是資本的天性,但是作為資本數額很大、負有社會責任的上市公司,如此目光短淺的追求短期利潤,對公司前景根本沒有長遠戰略,無疑會損害股東乃至整個社會的長期利益。這種目光短淺的不良傾向必須得到遏制,但僅僅依靠證監會和投資者的力量恐怕難以有效遏制,必須同時依靠國家計劃部門的宏觀調控,才有希望剎住這股蔓延已久的歪風。曾經在中國股市名噪一時的「戴夢得」就是一個例子,它原本是中國股市罕見的珠寶題材股票,但是從2002年就開始「逐漸轉賣毛利率較低的珠寶生產線」,義無返顧的投入了炒作房地產的大潮。戴夢得(已經改名「中寶股份」)在2003年初完成了向房地產公司的轉化,主要經營港口地皮;但是轉化為房地產公司並不能增加它的業績,直到今天,中寶股份仍然是一家凈資產收益率不盡人意的冷門股票。由此可見,從一個較冷門的行業轉到較熱門的行業,並不一定會帶來業績的相應提升;如果所有上市公司都往少數熱門行業擠,造成的後果肯定是災難性的。五、債務償還能力 衡量一家公司的債務償還能力,主要有兩個標准:一是流動比例,即用該公司的流動資產比上流動負債;二是速動比例,即用該公司的速動資產(主要是現金和有價證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很容易變現的資產)比上流動負債。一般認為工業企業的流動比例應該大於2,速動比例應該大於1,否則資金周轉就可能出現問題。但是不同行業的標准也不一樣,不可以一概而論。目前各種股票分析軟體和各大證券網站都有專門的財務比例欄目,除了流動比例和速動比例之外,一般還包括資金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等等,這些數據對於分析企業前景都有重要作用。 流動比例和速動比例與現金流量表有很密切的關系,尤其是速動比例的上升往往伴隨著現金凈流入,速動比例的下降則伴隨著現金凈流出,因為現金是最重要的速動資產。但是,某些企業在現金缺乏的情況下,仍然能保持比較高的速動比例,因為它們的速動資產大部分是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這種速動資產質量是很低的。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考察該企業的現金與流動負債的比例,如果現金比例太少是很危險的。許多上市公司正是通過操縱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一方面抬高利潤,一方面維持債務償還能力的假象,從銀行手中源源不斷的騙得新的貸款。作為普通投資者,應該時刻記住:只有冰冷的現金才是最真實的,如果現金的情況不好,其他的情況再好也難以信任。 如果一家企業的流動比例和速動比例良好,現金又很充裕,我們是否就能完全信任它?答案是否定的。現金固然是真實的,但也要看看現金的來臨——是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還是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預示著企業的長期經營能力,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反應著企業管理層的投資眼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只能說明企業從外部籌集資金的能力,如貸款、增發股票等。剛剛上市或配股的公司一般都有充裕的現金,這並不能說明它是一家好公司。恰恰相反,以造假和配股為中心的「中國股市圈錢模式」可以用以下公式概括:操縱利潤—抬高股價—增發配股—圈得現金—提高信用等級—申請更多銀行貸款—繼續操縱利潤,這個模式可以一直循環下去,直到沒有足夠的錢可圈為止。操縱利潤既是為了從股民手中圈錢,又是為了從銀行手中圈錢;從股民手中圈來的錢一部分可以轉移出去,一部分用來維持債務償還能力,以便下一步圈到更多的錢。這種圈錢模式只能發生在中國這樣一個非常不規范的資本市場,但這個不規范的資本市場正處於半死不活的狀態,圈到的資金越來越少,即使沒有任何人發現馬腳,這種模式仍然不免自行崩潰的結局。在中國股市,做著類似勾當的公司大有人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許多公司至今仍然逍遙法外,等待著某一天市場回暖,繼續造假圈錢的大業。六、對上市公司假賬手段的總結 每當中國股市發生重大丑聞,每當天真的股民被上市公司欺騙,股民們總是會網上寫下「血淚追問」——「為什麼某些上市公司明火執仗做大盜無人阻擋?為什麼它們居然能夠長期逍遙法外,騙走無數金錢?」我的回答是:「所有的人都應該負責。政府和監管部門固然應該為我們創造良好的投資條件,但是最重要的是投資者應該為自己的投資負責,事實已經證明中國普通投資者是最大的瞎子。」事實上,大部分中國上市公司做假賬的手段都並不高明,不僅專業分析人士能夠識破,普通投資者也理應察覺。遺憾的是,中國股市的大多數投資者至今不知道閱讀財務報表,連專業分析機構也經常鬧出常識性的笑話,這樣一個資本市場只有幼稚可以形容。 有人認為,中國資本市場出現的一切問題都是制度問題,只要把制度定好了,與西方「接軌」了,天下就太平了,股市丑聞就再也不會出現了。但是最近幾年來,中國在金融、證券和公司治理上學習西方制度的努力不可謂不大,造假違規現象卻還是層出不窮,資本市場一直停留在崩潰邊緣。我們究竟是缺乏優秀的制度,還是缺乏執行制度的優秀的人? 是的,中國資本市場的制度存在許多非常嚴重的問題,但是制度問題不是一切,相比之下,還是人的問題更嚴重。我們不僅要提高資本市場從業人員整體素質,更要提高投資者整體素質,努力使這個幼稚的市場變的更加成熟。這樣,重大違規操作才能夠被扼殺在萌芽中,投資者的財產才能夠有保證。
6. 上市公司欠款可以去證監會告封股票嗎
不行。沒有用的,你只能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7. 上市公司遭遇證監會立案調查,股價走勢
1、一般來說,證監會立案調查的股價都會有所下跌。
2、經過證監會立案調查後,根據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並且因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市場影響重大,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被認定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3、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8. 上市公司想發行股票,要證監會審批什麼通過才行
中國公司上市施行核准制,需要證監會審批,交易所里有關於上市的相關條件,滿足條件未必能上,不滿足條件未必不上。
9. 根據證監會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財務信息在公開披露前,不得上報所屬集團公司或者控股股東等實際控制人。
從立法本原上看,該說法是不錯的,因為如果提前報送給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難免不造成內幕交易或信息泄露的後果。只是具體表述不太准確。
關於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的監管,主要是交易所的職責,其規則,也主要由交易所制定。在上交所《上市規則》的「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定」有以下規定:
「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重大信息,確保所有投資者可以平等地獲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單個或部分投資者透露或泄漏。
公司向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報送文件涉及未公開重大信息,應當及時向本所報告,並依照本所相關規定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