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公司有債務抵銷對公司是利還是壞
債務抵消只是財務處理並不涉及到公司的盈利,以及主營業務,所以算不上利好,也算不上利差,這樣的信息可以忽略掉。
❷ 有關上市公司的債務重組問題.
財政部頒布的新的會計准則,將在多方面給滬深上市公司帶來巨大變化,這種影響首當其沖的就體現在對公司凈利潤的沖擊上。在新的會計准則體系中,債務重組損益確定、資產減值規定、上市公司投資股票計價方式等變革對上市公司乃至整個證券市場的影響將最為深遠。
炒股按市價計入當期利潤規則:根據新會計准則,上市公司投資股票等交易性證券,將採用公允價值——交易所市價計價。業內人士認為,此舉將使上市公司在短期證券投資上的收益浮出水面,部分上市公司業績因此得以提升。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以成本計量,期末按照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進行後續計量,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按照這一規定,上市公司進行短期股票投資的,將不再採用原先的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量,而將純粹採用市價法。
新的投資准則,修訂了調整投資的分類方式。調整後的投資分類為:交易性證券投資、持有到期投資和權益性投資,其中交易性證券投資類似於原先的短期證券投資。期末按交易所市價計價(視為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而不再採用現行的單邊調整的成本與市價孰低法。
簡單而言,上市公司進行短期證券投資時,按照目前的會計准則,只要報告期末沒有出售,即使賬面實現了盈利也不能體現為當期收益。而新准則按公允價值入賬,賬面盈利就能直接計入當期收益。
舉例而言,如果一家上市公司以每股5元在二級市場買入了1000萬股股票,到年底該股票上漲到了10元,按照原先的會計方法,該公司的5000萬元賬面所得是不能計入當期利潤的,在報表中,這部分股票仍然是按照5元的成本計入資產。但按照新的會計准則,這部分股票將按照10元計價,並且將為公司增加5000萬元投資收益。
但對於上市公司持有的法人股,新會計准則一般不把它認定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而是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對於該類資產的計量,新會計准則規定,取得時按照成本計量,期末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於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
操縱利潤行為被封死規則: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17條明確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此前的會計准則,允許資產減值准備轉回,為上市公司提供了利潤操縱空間。
減值沖回,一直是某些上市公司操縱利潤的常用手段。操作手法有兩種:其一,在今年大額計提資產減值准備(使得今年大幅虧損),明年沖回,從而做出明年扭虧為盈的財務報表,避免退市;其二,選擇某一年超大額計提,其後幾年緩慢沖回,製造業績小幅穩定攀升的財報,操縱利潤。
在舊的財務准則規定中,上述兩種沖回手段,都是合法的。然而,日前頒布的關於資產減值的新准則,則明確規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沖回。該規定封死了減值沖回這一上市公司操縱利潤主通道。
財政部會計司司長劉玉廷在此前一次研討會上一針見血地指出,明確所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是考慮到目前借減值准備的計提和轉回操縱利潤的問題很大。
分析人士指出,新的資產減值規定,是一項不得已而為之的重大變革。此前,資產減值損失是可以轉回的。雖然不得轉回的規定,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存在實質性差異,但這符合中國上市公司監管現狀。對證券監管部門而言,不得轉回更利於監管;對財政部、國資委等部門,此項新規也大有裨益;尤其是提倡向股東分紅的國資委。
業內人士認為,這一新規意味著,那些喜歡採用大幅計提減值准備進行利潤調節的公司,都將在2005年年報,或2006年的財務報表中,大幅沖回過去年度計提的資產減值准備。因為,如不趕在新准則正式實施的2007年1月1日前沖回,這些隱藏的利潤將再也不能合法地體現在財務報表中。這一操作,將產生一個有趣的結果:這些上市公司的業績,將出現驚人的提升。
據統計,2006年上市公司可轉回的固定資產減值准備和無形資產減值准備分別約為23億元和62億元。
重組將產生巨額利潤規則:新會計准則,詳細規定了可能產生損益(根據慣例,主要為利潤)的債務重組四大情況:第一,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當期損益;第二,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當期損益;第三,當債務轉為資本,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之間有差額,也可產生損益;第四,修改其他債務條件,使得重組債務的前後入賬價值之間存在差額,也可產生損益。
《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規定,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同時滿足如下兩個條件,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第一,交換具有商業實質;第二,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
新的會計准則關於債務重組的規定,基本回到了我國1998年時的情形,與美國現在的相關規定大致相同。上市公司可能因此獲得巨額利潤。對於債務重組的新規,業界專家如此評價。
這位專家表示,對作為債務人的上市公司而言,新的債務重組准則意味著,一旦債權人讓步,上市公司獲得的利益將直接計入當期收益,進入利潤表。對滬深股市無力清償債務的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債務被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可能大大提高其每股收益。
在新的會計准則下,上市公司以往通過債務重組所獲收益計入資本公積的財務操作,將改為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成為利潤來源。
根據新的會計准則,作為債務人的上市公司,如果支付了1億元現金,卻償還了2億元的債務,那麼,將實現1億元的利潤;如果支付了公允價值為1億元的非現金資產,卻償還了2億元的債務,也將實現1億元的利潤;如果債權人同意債轉股,並且將債務打折,也會獲得相應利潤;修改了其他債務條件,亦也可能獲得利潤。
根據目前上市公司債務重組的慣例,債權人一般都會根據上市公司實際償債能力,對債務打折。因此,不管讓步多少,上市公司都將獲得利潤。據有關機構測算,由於這一財務計算方法的變更,2006年上市公司可增加收益約為63億元。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再次運用了公允價值來計量。由此產生的結果是,這一交換將再次產生利潤。此前採用的賬面價值計演算法,基本不產生利潤。如果上述兩個條件不能同時滿足,則仍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換入成本,不確定損益。上述規定特別指出,若交易雙方存在關聯關系,可能導致發生的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
分析人士認為,新准則引入公允價值計演算法,對股票投資者意義重大。因為公允價值計算,更符合公司實際情況,而且能夠產生利潤。他舉例說,某上市公司持有上海市長寧區某房產,在1999年買入時,價值8000萬元。隨著近幾年上海房地產價格的大幅飆升,該房產的市值已高達1.8億元。現在該上市公司將該房產換出,如果按照原來的會計准則,仍將以8000萬元的賬面價值來計算。現在,若採用新的准則的公允價值計算,則會產生1億元的利潤。對投資者而言,這是非常有好處的。
❸ 為什麼有人說股價跌了上市公司還不起債務 會破產
我不太看的懂你的意思,這么說吧,A以1元每股發行10股,市值10塊,B接盤的時候已經是10元*10=100元的市值了,如果跌到5元賣出,就是50元的市值,沒毛病啊,上市公司一切正常,而且還給它高估了,因為發行的時候是10塊的市值,現在50塊了,直接溢價了五倍。
如果要破產,基本上是這幾個方面,上市公司經營不善,回報太低,甚至虧損,此時已經沒有投資價值了還欠一屁股債,股份跌到一元以下,持續二十天,則上交所是可以直接摘牌的,也就是退市破產的,還有一個是上市公司一看現在都值十塊一股了,我直接把手裡的股票押壓給證券公司或銀行,當然裡面會有一定的比例,比如當跌到八塊時,你就要補充押壓了,如果不銀行會直接給你平倉掉,一平倉,這個股份在誰手裡,誰就是公司實際控制人,這個就是上市公司移主,算不上破產吧。所以要小心有些上市公司押壓太多的股給銀行。相當於打折套現。
破產清盤後,投資者怎麼辦,那就是要清盤後才知道,按一定的比例來進行賠付,由於你是小散,一般都拿不到的,
股票只有在中國不能做空,國外都是可以的。
❹ 上市公司的債務增長率,怎麼算在財務報表上能不能直接找到怎麼找
可以從財務報表上找到: 1、資產負債表中,有一個指標是資產負債比率,是以百分百計數的。不同的季度或年度財報,該數據都會變化,從數據變化可以看出該公司的債務比率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 2、如果不考慮公司總資產,僅考慮負債是否變化,可參看財報中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合計金額。
❺ 發行債券會導致企業債務增加么和發行股票一樣嗎
當然。
上市公司發行債券與貸款一樣,都屬於融資行為,都會增加債務。
但發行股票不會增加上市公司債務,會增加上市公司資本金。
❻ 上市公司的債務增長率,怎麼算在財務報表上能不能直接找到
很簡單的嘛。將當期的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總計(流動負債合計+長期負債合計+ 遞延稅款貸項)減去上期負債的總額,除以上期負債總額*100%,就是債務增長率。
❼ 幫忙解釋這句話「上市公司負債率比非上市公司負債率高屬於正常」這是為啥先謝謝各位大俠
哈哈,「盡信書則不如無書」。書上的內容只能代表編書人的觀點。編書人也是人,怎麼能肯定其觀點一定正確呢?
我們先不討論那句話到底對不對。
對於一般的上市公司來說,其負責人的確相當高。這個原因在於:上市公司大多屬於實力比較雄厚的公司,增長潛力或盈利能力較強。上市的目的就是為了籌集發展資金嘛,如果沒有發展前途,原來的大股東們不會花費太大的精力和高昂的上市成本去將公司上市的,尤其是上市規則中對於發展潛力與盈利能力有相當嚴格地要求。這里所謂的「發展」也是指潛力與盈利能力。即大多上市公司擁有舉權的能力(這里可能有點跳躍,相信你能看得懂)。
對於債權人來說,出於本金及利息收回風險的考慮,通常都願意為上市公司提供資金,尤其是各商業銀行----那麼其上市公司的債務資金來源就有了(除了債權人願意之外,關鍵債務人要接受)。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舉不舉債,舉多少債,是由管理層決定的。管理層最無奈的就是沒有錢。錢從哪兒來:
1、增發股票。這對於任何一個明智的公司來說都不是一般般的事,因為不但發行成本高,而且權益資金所要求的報酬率也高,更重要的是如果原股東們拿不出足夠的錢來認購新發股票,那麼很可能會使其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
2、生產經營過程積累。如果完全靠生產過程的積累,這是比較緩慢的,況且為了擴大銷售還得增加存貨、增加應收賬款等也需要佔用大量資金,積累的速度是相當有限的。另外,也未必能將所有的積累都用於擴大再生產,股東們也要等分紅派息啊。
3、舉債。哈哈,這里相當講究,所以另起一行~~~~
舉債,需要從理財原則開始講,太具體了不允許,就簡單一點吧~~~
1)債務利息通常比權益資金的成本要低很多。
2)債務利息通常可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即可以抵稅,而權益資金成本不可以。
3)對股東來說,被投資的公司的債務並要求股東們追加償還,即如果被投資企業無法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那是被投資企業自己的事,股東只以自己的出資額為限對被投資公司承擔責任。所以債越多對於股東來說越好(還要結合前面的一起理解)。
等等
從而上市公司及其股東們樂意接受債權人的錢,或者主動找債主們借錢。以增加企業價值(通過適當地債務規模以增加每股EPS)。
那麼,「上市公司負債率比非上市公司負債率高屬於正常」前半部分成立了。
相比之下,非上市公司因為(或者可能是)達不到上市條件而不能上市,其中最重要的可能是實力不夠。那麼,請問,如果你有錢的話,你願意借給有實力的人還是沒有實力的人呢,如果你明智的話?因而大多非上市公司因為借不到錢,而無法提高其負債率。
我相信我所說的並不全面。但我也相信你已能因此而明白了那句話的意思。
對吧?
❽ 股票和債券有什麼不同,發行股票為什麼不能使負債增加
1、定義不同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即債權人。
2、收益來源不同
債券投資者從發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債券利息固定,屬於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計入公司運作中的財務成本。在進行債券買賣時,投資者還可能得到資本收益。
股票是股份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公司股份的形式。投資者通過購買股票成為發行公司的所有者按持股份額獲得經營收益和參與重大決策表決。
3、存續時限不同
債券作為一種投資是有時間性的,從債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確定期限的有價證券,到一定期限後就要償還。股票是沒有期限的有價證券,企業無需償還,投資者只能轉讓不能退股。
企業惟一可能償還股票投資者本金的情況是,如果企業發生破產,並且債務已優先得到償還,根據資產清算的結果投資者可能得到一部分補償。相反的,只要發行股票的公司不破產清算,那麼股票就永遠不會到期償還。
網路-債券
❾ 上市公司的債務利息怎麼找出來的,知道的能幫幫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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