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分紅保險中,當採用固定費用率時
B,因為你是採用固定費率的,所以保險把你的資金拿去投資的話不管是賺是虧你能拿到的錢是不變的,所以自行運營收入不在此例.
㈡ 分紅壽險的費率通常
分紅保險如今成為保險市場上的熱銷產品,消費者有必要對分紅保險的紅利有一個客觀的認識。
紅利來源
在我國,多數保險公司採用的是比較流行的三元素法,即紅利來源於利差、死差和費差。也有公司採取兩差或一差分紅。
費差是指附加費用率與實際營業費用率之差。一般來說,分紅保險前期投入大,費差有差損無差益。在三差分紅的保險公司中,2001年度的分紅保險業務在2002年分紅時,就有保險公司宣布無紅利分配。而兩差分紅保險是按照設計費用攤入成本,即便有費差損也全部由保險公司自己承擔,前期投入費用再大對紅利分配也不影響,保證投保人在第一年就有紅利分配。
死差是指預定死亡率與實際死亡率之差。死差與一家公司的核保核賠技術水平和業務管理水平密切相關。正常情況下依據經驗生命表作為壽險經營基礎,可獲得穩定死差益。
利差是指實際投資回報率與預定利率之差。利差益與一家公司的投資能力密切相關。
與公司盈餘有關的還有退保或失效保險單的准備金與退保金之差,以及其他差,如因責任准備金提存方式的變更所產生的損益、雜項收入與雜項支出之差等。
目前中國保險市場上多數保險公司採用的是會計年度核算分紅保險業務,保險單年度派發紅利。紅利的來源包括了本會計年度已經實現的盈餘,加上轉回上一會計年度所提取的紅利風險准備金,再加上未來年度將實現的盈餘即保險公司根據以往經驗推斷較易實現的經常性盈餘(這部分盈餘在會計年度宣布時帶有預分性質)。因可分配盈餘中含有部分預分盈餘,所以保險公司在會計年度投入分配的盈餘往往大於實際盈餘。這三部分構成了保險公司的分紅保險的紅利來源。
紅利計算
分紅保險的紅利計算是比較復雜的,首先由公司的精算師根據公司當年度資金運用收益、財務狀況、業務經營狀況計算出當年度的盈餘,包括利差盈餘、費差盈餘和死差盈餘。然後提出紅利分配方案由公司的最高決策層作出決定。
紅利風險准備金。從理論上講,除非一份保險單終止或期滿時,才能准確地計算出這份保險單所產生的利潤。因此在紅利分配時,因採取謹慎原則,有可能的話要把一部分盈餘以紅利風險准備金的形式提留出來,平衡以後年度的紅利分配,防止大起大落。
紅利計算基礎。分紅保險的死差紅利計算基礎是風險保額。分紅保險是一份保險合同,保險公司首先承擔的是賠償責任,其次才是紅利分配。這是因為分紅保險作為一個保險合同,死亡風險需要在不同投保人之間進行分攤,因此對於生存的投保人要分攤死亡成本支出。
紅利的計算方法。分紅保險的紅利計算是根據會計核算年度分紅保險業務的經營狀況確定,不同的險種紅利分配比例不盡相同,如有的保險公司規定,個人分紅保險向投保人分配的紅利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的70%。團體保險的做法比較靈活,根據業務規模的大小等情況分別有70%和超過70%不等。
紅利的高低不可比
決定紅利水平的因素很多,如分紅策略、保單責任、費率水平、保險金額高低、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等。
不同的年份間紅利分配水平不可比。在分紅保險推展的初期,由於保險費規模相對較小、前期費用高、准備金積累率低、可用於投資運用的資金數額較小,可能導致初期分紅偏低。這種做法不一定對投保人不利,因為有利於保持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提高未來更大的盈利機會。隨著年限的增加、保險單責任准備金的積累,正常情況下分紅保險的紅利數額會逐年增加。
分紅保險的紅利多少同儲蓄無可比性。儲蓄在一定的期間內利息所得是固定的,而保險的紅利是隨著每年的盈餘多少變化的。其次,儲蓄的功能僅為生息,而保險是在提供了保險保障的前提下,給投保人額外的紅利收入。投保人支付的保險費永遠低於保險公司給付的死亡賠償費。再次,儲蓄的利息所得必須交納所得稅而保險單紅利通常被視為部分已繳保險費的退還,所分得的紅利可以免繳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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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哪種保險費率低分紅高
兩全保險是壽險中的一種分類。按照業務范圍來劃分,壽險包括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和兩全保險;按照保障期限來劃分,壽險可分為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兩全保險承擔了雙重的保險責任,其保險費率要比單純的生存保險或死亡保險高。
在相同保障情況下,各家保險公司的各種產品的費率大同小異,保障范圍越寬,則費率相對越高。因此,不建議您從費率的角度來選擇不同種類的保險,您首先需要的是從自身的保障需求出發去選擇適合自己的險種。如終身人壽保險的保單通常集合了保險和儲蓄投資於一身,而定期人壽保險雖然也有兼具儲蓄和保障功能(如分紅定期壽險、分紅型定期兩全保險等)的產品,但如果僅選擇消費型(也就是沒有分紅、不返還)的定期壽險,則具有"低保費、高保障"的優點,適合收入不高而保障需求較高的人和事業剛剛起步的年輕人。
至於分紅,分紅額度並不固定,需要視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而定,因此建議選擇如中國人壽等行業地位居前、實力較強的公司。但如果是選擇5-10年這樣定期的分紅型保險,則需要看其是否符合您的需求,以5年期分紅型兩全保險來看,該險種最終獲得的收益高於5年定期存款的概率還是很大的,只是從流動性看,5 年定期存款如果提前支取,利息上會受到損失,但本金無損,但分紅險如果前兩年需要支取的話,退保手續費較高,本金會受到損失,但如果您5年內都確定不會動用這筆錢,而又不想做風險偏高的投資的話,那分紅險會是不錯的選擇,不僅收益上不會遜色,還會多一份保障;但如果您可以接受一定的風險,完全可以使用很小一部分資金購買同等保額的消費型保險,然後將剩餘的資金投入到股票、基金等理財產品中,以期獲得更高的收益。
我也是剛從銀率網上看的,此答案僅供參考。
㈣ 關於推進分紅型人身保險費率
保監會13日發布消息稱,將於2015年2月16日放開萬能型人身保險的最低保證利率,2015年7月1日後,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將不得銷售。
萬能型人身保險是指包含保險保障功能並設立有保底收益投資賬戶的人壽保險,具有繳費靈活、收費透明等特點,此類保險通常設定最低保證利率,定期結算投資收益。此類產品為投資賬戶提供最低收益保證,並且可以與保險公司分享最低保證收益以上的投資回報。
2013年以來,保監會按照「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基本思路,推進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將前端產品定價權交還保險公司,產品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由保險公司根據市場供求關系自主確定;後端的准備金評估利率由監管部門根據「一籃子資產」的收益率和長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綜合確定,通過後端影響和調控前端合理定價,管住風險。
根據這一思路,保監會確定了「普通型、萬能型、分紅型人身險」分三步走的改革路線圖,並於2013年成功邁出第一步,放開普通型人身險預定利率。經國務院批准,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即將邁出第二步,放開萬能型人身保險的最低保證利率。
此次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放開前端。取消萬能保險不超過2.5%的最低保證利率限制。最低保證利率由保險公司根據產品特性、風險程度自主確定。二是管住後端。集中強化准備金、償付能力等監管。產品最低保證利率越高,需要計提的准備金越高,償付能力要求就越高。三是提高風險保障責任要求。最低風險保額與保單賬戶價值的比例提高3倍,體現回歸保障的監管導向,保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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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保險分紅產品分紅利率是多少
分紅每個公司規定都是不確定的,每年返還有高有低,附帶的金賬戶利率有最低1.5的有最低3.5的
㈥ 分紅險10月1號費率改革是怎麼回事
9月28日,保監會下發《關於推進分紅型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壽險費改「三步走」政策收官。
分紅型人身險預定利率上限的放開,標志著人身險費率形成機制完全建立。
根據《通知》,從10月1日起,分紅險責任准備金評估利率不得高於3%與預定利率的較小者,同時要求預定利率超過3.5%以上的分紅產品報保監會審批。
《通知》還要求分紅險死亡保險金額提高至已交保費的120%,最低保障要求與萬能險持平。改革後分紅保險產品首年最低現金價值較原來普遍提高20%以上。
人身險費率市場化改革思路的實質是:將前端產品定價權交還保險公司,產品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由保險公司自主確定;後端的准備金評估利率由監管部門根據「一攬子資產」的收益率和長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綜合確定,通過後端影響和調控前端合理定價,管住風險。
此次分紅型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提高了死亡保險金額和最低現金價值水平,充分發揮保險業的風險管理和經濟補償功能,緩解國民養老和看病壓力。
對於保險公司在售的分紅險,如果連續3年實際分紅水平達不到中檔演示水平的,則公司必須下調中、高檔紅利演示水平,下調後的中檔紅利演示水平不得高於公司近3年的實際平均分紅水平。
此次分紅險費率改革之後,保險公司與保監會的分工將更加明確,保險公司自主經營、自主定價,監管部門重點管控風險。
中國證券報記者梳理上市公司披露的半年報發現,在進入上市公司十大股東的582家保險資金中,共有279家為分紅險資金,佔比約為47.94%。這些分紅險資金來自中國人壽、中國
太保、平安人壽、新華保險、泰康人壽、太平人壽、人保壽險、百年人壽、合眾人壽等,具體類型包括個險分紅(個人分紅)、團險分紅(團體分紅)、銀保分紅等。
分紅險改革將使保險資金的運用前景更為樂觀,過去十年,保險行業的平均收益率約為5.3%,所以分紅險產品利率一般在這一標准上下浮動會較可靠。費率改革之後,分紅險保費用於配置權益類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的空間將更大,未來或可見到更多分紅險資金投資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