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是利好嗎請專家幫忙分析下,不懂請別亂說
你好,上市公司修改章程主要的目的是增加公司實力,特別是引入新的投資人時增資需要變更注冊資本和公司章程,短期中性,長期利好。
⑵ 上市公司發生多少比例的股權轉讓才需要做公司章程的變更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沒有法定通知其他股東的義務。
交易雙方股東只需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無需將該事實通知其他股東,也不會因為沒有通知其他股東而影響到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
即使沒有被告知股權轉讓事宜,其他股東也是有合法途徑了解到相關情況的。
首先,股東之間轉讓股權是需要通知公司、告知公司相關負責人員的。
因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不當然導致股權權屬發生變動。股權受讓方要去的轉讓的股權,還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變更股東名冊上的出資額,變更工商登記。
上述手續,需要公司相關的工作人員去辦理。因此,股東間發生股權變動沒有通知其他股東的情況下,公司其他股東也可以通過公司簡介了解到股權變動的情況。
其次,其他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也完全可以通過查閱章程的方式了解到股權的變動情況。如果其他股東沒有通過上述途徑了解到股權變動情況,不能說發生交易的股東違反了法定義務,更不能以此為由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無效。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⑶ 上市公司修改多處公司章程主要目的是什麼
主要是依法依章程經營企業,有法制觀念。
具體目的要具體修改具體分析。
⑷ 如何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完了還用到工商局備案嗎
公司章程需要到工商局備案的。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公司登記事項變更涉及分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自公司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
」 以及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 所以應該到工商局備案,
⑸ 公司注冊資本增加,怎麼修改章程
一、公司章程修改流程:
1、由公司董事會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東會對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 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審批的事項時, 報政府主管機關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為注冊資本而發行新股時,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夢囈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屬於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記事項的, 報公司登記機關核准,辦理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事項,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項的,應依法進行公告。如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進行公告。
二、申報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5、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註: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以上需股東簽署的,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三、辦理程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條。
1、審查受理: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
2、核准: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
3、發照: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領取營業執照
四、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受理後當場辦結。
五、收費標准:
變更登記費100元;工本費10元(每個副本),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414號;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9)1707號。
六、修改依據:
1.第九條公司的注冊資本由公司章程規定,登記機關按照公司章程規定予以登記。
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經驗資機構驗資。
公司注冊資本發生變化,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2.第十條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
3.第十一條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程序。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注冊資本有最低限額的,減少後的注冊資本應當不少於最低限額。
4.第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收購其股東的股權的,應當依法申請減少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⑹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修改公司章程,有什麼目的
修改章程主要的目的是符合上市標准, 增加公司實力,特別是引入新的投資人時增資需要變更注冊資本和公司章程!
⑺ 未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增資到工商局修改公司章程所需工作
增資應提供的資料
1、 營業執照復印件(扣公章)
2、 公司新章程(增完資之後的章程)、舊章程(增資之前的章程)復印件(扣公章)
3、 股東會決議(有格式)
4、 財產轉讓協議原件兩份(有格式)
5、 無形(固定)資產評估報告(我方提供)
6、 將無形資產記入賬目的記賬憑證、總賬、明細帳賬頁(扣公章)
7、 上次的驗資報告復印件(扣公章)
8、 本次變更後的資產負債表(扣公章)—本次無形資產和現金入資後的資產負債表
9、 繳存貨幣入資資金憑證(入資單,進帳單)原件
10、 如果是專利技術(軟體著作權)評估的需要提供專利證書變更前後復印件(扣公章)
⑻ 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在通過董事會後多長時間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0天,或者15天,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議案,如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那麼該次董事會的最後一項議案一般都是召開XXX股東大會的通知議案。董事會決議公告發出的同時,要單獨發布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而公司法規定,召開年度股東大會要提前20天通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要提前15天通知,所以一般董事會通過後20天或者15天後再提交股東大會。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