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連續兩年虧損,但是第三年第一季度盈利,還需要帶st嗎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連續兩年虧損,但是第三年第一季度盈利需要帶。是連續虧損兩年要帶風險警示(ST),有一年盈利就可以摘帽。
情況不一樣,滿足摘帽條件的ST 股票,在年度報告公布後,經董事會申請和交易所批准,即可「摘帽」。由於審核事項較多且程序復雜,從公布年報(一般也同時申請摘帽)到實施摘帽,時間間隔不等,從最近幾年的情況來看,最快的當天申請,當天獲批。
一.ST公司要摘帽,除了扭虧外還要滿足三個條件:
1、主營業務正常運營;
2、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
3、每股凈資產高於股票面值。
二.按照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ST類股票想要摘掉*ST帽子必須全部符合如下條件:
1、並非連續兩年年報虧損(包括對以前年報進行的追溯調整)。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股東權益為正值,即每股凈資產為正值,新規定不再要求每股凈資產必須超過1元;
3、最新年報表明公司主營業務正常運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數據,還要看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沒有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5、沒有重大會計差錯和虛假陳述,未在證監會責令整改期限內;
6、沒有重大事件導致公司生產經營受嚴重影響的情況、主要銀行賬號未被凍結、沒有被解散或破產等交易所認定的情形。
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復10%的漲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標上必須是年報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凈資產三項指標同時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資格,交易所有權根據各家公司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批准。
⑵ 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不是被ST嗎,為什麼有的公司是*ST
滬深證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據1998年實施的股票上市規則,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 ST股是指境內上市公司連續二年虧損,被進行特別處理的股票。*ST股是指境內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的股票。 由於 「特別處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縮寫是「ST」),因此這些股票就簡稱為ST股。 財務狀況異常指: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股東權益為負值;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即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一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其他異常狀況指: 1、由於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上市公司主要經營設施遭受損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的; 2、公司涉及負有賠償責任的訴訟或仲裁案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賠償金額累計超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的凈資產值的50%的; 3、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影響上市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的; 4、公司出現其他異常情況,董事會認為有必要對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的; 5、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可能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產的; 6、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的; 7、公司的主要債務人被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而公司相應債權未能計提足額壞賬准備,公司面臨重大財務風險的; 8、中國證監會或交易所認定為狀況異常的其他情形。
⑶ 上市公司連續幾年虧損會被退市
上市公司連續5年虧損會被退市。
在美國,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退市:
1、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值少於100萬美元;
3、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4、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5、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6、連續5年不分紅利。
日本的證券市場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2、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3、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4、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5、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6、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
2000年6月設立的日本納斯達克市場也引進退市制度,亦即上櫃之後的股東數及市價總額低於一定的基準時,則令其下櫃。其目的在剔除流動性低的上櫃股,以確保投資者的利益。
深圳創業板公司直接退市,不允許借殼。

(3)兩年虧損一年盈利的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退市程序:
⑴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⑵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⑶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⑷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⑸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⑹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⑺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⑻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⑷ 上市公司連續2年虧損被st那個虧損是指利潤總額為負,還是凈利潤為負
1, 凈利潤為負
或者 2 ,凈資產低於 面值 1元錢
⑸ 連續兩年虧損,季報盈利是否ST
ST 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 的縮寫,中文就是特別處理。按照上交所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特別處理分為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以下簡稱「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特別處理。退市風險警示在股票簡稱前冠以*ST 以示區別,其他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在股票特別處理期間,二者的漲跌幅均為5%。
在眾多人的印象中,被冠以ST是因為上市公司業績虧損而導致的。事實上,上市股票被冠以ST 有很多原因,並不僅僅是因為業績虧損而導致的。比如ST 東北高,其最近三年的凈利潤均為正,其被ST 的原因則是其公司治理狀況存在問題。下表則列示了被冠以*ST 或ST的各種原因,其中*ST 有七大類原因,而ST 則有八大類原因。
被*ST原因
(一) 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二) 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三) 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四) 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五) 公司可能被解散
(六) 法院受理關於公司破產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產
(七) 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被ST原因
(一)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表明其股東權益為負值
(二)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 按照《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2.6條向本所提出申請並獲准撤銷對其股票交易實行的退市風險警示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表明公司主營業務未正常運營,或者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負值
(四) 由於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正常
(五) 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
(六) 董事會會議無法正常召開並形成決議
(七) 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要求本所對公司的股票交易實行特別提示
(八) 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上表中所提到的《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2.6 條指的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表明導致產生退市風險警示的第(一)項、第(二)項情形已經消除,公司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年度報告後及時向交易所所報告並披露年度報告後,同時可以向交易所申請撤銷對其股票交易實行的退市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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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樓上幾位說得都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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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上市公司虧損一年就要ST嗎
不是
以下七種情況會被交易所標以「*ST」標示: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
在收購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約收購情況報告至維持被收購公司上市地位的具體方案實施完畢之前,因要約收購導致被收購公司的股權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且收購人持股比例未超過被收購公司總股本的90%;法院受理關於公司破產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產。

(6)兩年虧損一年盈利的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ST類股票想要摘掉*ST帽子必須全部符合如下條件:並非連續兩年年報虧損(包括對以前年報進行的追溯調整),從現有ST的情況看,2006年年報必須盈利;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股東權益為正值,即每股凈資產為正值,新規定不再要求每股凈資產必須超過1元。
最新年報表明公司主營業務正常運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數據,還要看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沒有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復10%的漲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標上必須是年報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凈資產三項指標同時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資格,交易所有權根據各家公司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批准。
⑺ 公司上市要求連續三年盈利,每年盈利多少啊
只要求連續三年盈利,對盈利多少沒有具體要求。
對上市公司的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7)兩年虧損一年盈利的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監會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份結構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做虛偽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上市公司有前述的2、3項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且後果嚴重的;或有前述第1、4項的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證監會決定其股票上市。
⑻ 上市公司連續幾個財年的每股凈利虧損,會被ST
上市公司連續虧損2年會被st。
1998年4月22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和其他財務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英文為specialtreatment,縮寫為「ST」)。股票被ST的幾種情況: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另一種「其他狀況異常」是指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公司涉及可能賠償金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訴訟等情況。

(8)兩年虧損一年盈利的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ST股票交易原則:
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漲幅5%,跌幅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
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
需要指出,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就能恢復正常交易。
⑼ 上市公司連續虧損幾年會被st
上市公司連續虧損2年會被st。
ST----公司經營連續二年虧損,特別處理。
ST股票:1998年4月22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和其他財務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英文為specialtreatment,縮寫為「ST」)。
其中異常主要指兩種情況:
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
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
財務狀況異常指: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股東權益為負值;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即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一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其他異常狀況指:
1、由於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上市公司主要經營設施遭受損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的;
2、公司涉及負有賠償責任的訴訟或仲裁案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賠償金額累計超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的凈資產值的50%的;
3、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影響上市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的;
4、公司出現其他異常情況,董事會認為有必要對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的;
5、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可能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產的;
6、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的;
7、公司的主要債務人被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而公司相應債權未能計提足額壞賬准備,公司面臨重大財務風險的;
8、中國證監會或交易所認定為狀況異常的其他情形。

(9)兩年虧損一年盈利的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ST的含義:
*ST為退市風險警示。以下七種情況會被交易所標以「*ST」標示:
①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②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③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④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⑤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
⑥在收購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約收購情況報告至維持被收購公司上市地位的具體方案實施完畢之前,因要約收購導致被收購公司的股權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且收購人持股比例未超過被收購公司總股本的90%;
⑦法院受理關於公司破產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產。
*ST類股票想要摘掉*ST帽子必須全部符合如下條件:
1、並非連續兩年年報虧損(包括對以前年報進行的追溯調整),從現有ST的情況看,當年年報必須盈利;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股東權益為正值,即每股凈資產為正值,新規定不再要求每股凈資產必須超過1元;
3、最新年報表明公司主營業務正常運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數據,還要看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沒有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5、沒有重大會計差錯和虛假陳述,未在證監會責令整改期限內;
6、沒有重大事件導致公司生產經營受嚴重影響的情況、主要銀行賬號未被凍結、沒有被解散或破產等交易所認定的情形。
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復10%的漲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標上必須是年報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凈資產三項指標同時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資格,交易所有權根據各家公司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批准。
⑽ 上市公司連續虧損兩年是否摘牌
上市公司如果連續2年虧損,交易所對公司股票進行ST處理。對ST公司,如果出現下年繼續虧損從而達到連續3年虧損限制的,則進行PT處理,暫停上市。,如果PT公司能夠扭虧為盈,則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