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勞務派遣對上市公司有什麼好處
其實勞務派遣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違法幹活,而是資源整合,達到更好的管理效果。我們合肥就有好幾家正規的人力資源公司可以實施勞務派遣項目,比如說易德人力、遠創人力、外服人才等了。
B. 國家基金的勞務費最高比例是允許多少
國家基金的勞務費最高比例是允許15%,也就是說勞務費要報在15%內,不建議頂著上限報。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勞務費是指用於直接參加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人員的勞務費用。
面上項目勞務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及各類專項的勞務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拓展資料:
二.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是指用於與資助項目研究工作有直接關系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包括項目組人員出訪及外國專家來訪的部分費用,所需外匯額度由項目依託單位自行解決。其中:
面上項目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
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三.勞務費是指用於直接參加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人員的勞務費用。
面上項目勞務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
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及各類專項的勞務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四.管理費是指項目依託單位為組織和支持項目研究而支出的費用,包括項目執行中公用儀器設備、房屋用費等。管理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5%,協作單位不得重復提取。
第九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或擇優遴選中介機構對項目資助研究經費預算進行評審或評估,資助額度依據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經費情況和評審專家的意見,以及相關的財政、財務制度並按照規定的程序審核後確定。
第十條 項目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資助經費預算核定的用途、范圍和開支標准使用項目資助經費。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項目資助預算一般不做調整。由於項目研究目標、重大技術路線或主要研究內容調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損失等原因,對項目資助經費預算造成較大影響時,必須按程序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批准。
網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
C. 給公司開大量勞務費發票是否犯罪
經濟違法。
D. 稅法允許勞務費暫估嗎
稅法上不容許暫估勞務費,會計上做賬也不能暫估勞務費,即使暫估在稅法上還是需要調整出來多繳納所得稅!
E. 上市公司給私人勞務費公司需要發票才發工資但是去稅務局開什麼發票
去稅務局代開勞務費發票。
F. 獨立董事工資在哪個費用列支
納入職工薪酬核算
職工薪酬准則:
(二)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如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等。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
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為企業的戰略發展提出建議、進行相關監督等,目的是提高企業整體經營管理水平,對其支付的津貼、補貼等報酬從性質上屬於職工薪酬。
因而,盡管有些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不是本企業職工,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屬於職工薪酬准則所稱的職工。
包含了獨立董事的。
獨立董事(獨立的外部董事),系公司董事會的特殊成員,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
獨立董事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由公司股東大會選舉決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證監發[2001]102號)指出,上市公司應當給予獨立董事適當的津貼。
一、會計核算
《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2000)和《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目處理》(2006)關於「管理費用」科目皆一致規定,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差旅費等。由此可見,董事會成員津貼(包括獨立董事津貼)在「管理費用———董事會費」科目核算開支。
二、所得稅處理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規定,管理費用包括股東大會或董事會費等。由此可見,董事會費可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
三、個人所得稅處理
有的公司認為,獨立董事接受公司任命擔任公司董事,應視同公司職工,支付給獨立董事的津貼應按照職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例如,某上市公司聘有三位獨立董事,其中,一位40歲,一位41歲,一位70歲,該公司支付給他們的津貼按照職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1、國家稅務總局《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4]89號)第八條規定,關於董事費的征稅問題:個人由於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屬於勞務報酬所得性質,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由此可見,如果個人在退休前兼職(或專職)其他公司的獨立董事,則獨董津貼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個人在退休後再任職於其他公司擔任獨立董事,則獨董津貼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6)上市公司允許勞務費嗎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職工薪酬包括: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2)職工福利費;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非貨幣性福利;
(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一)職工是指包括與企業訂立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也包括未與企業訂立正式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如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和內部審計委員會成員等。
在企業的計劃、領導和控制下,雖與企業未訂立正式勞動合同、或企業未正式任命的人員,但為企業提供了類似服務,也納入本准則的職工范疇。
(二)職工薪酬是指職工在職期間和離職後提供給職工的全部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薪酬,既包括提供給職工本人的薪酬,也包括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贍養人的福利等。
(三)養老保險費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類似於國際准則養老金計劃中的設定提存計劃。
根據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為基本養老保險費。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向有關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為補充養老保險費。
以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屬於職工薪酬,應當按照本准則進行確認、計量和列報。
(四)非貨幣性薪酬主要為非貨幣性福利,通常包括企業以自己的產品或其他有形資產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向職工無償提供自己擁有的資產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類似醫療保健等服務等。
屬於職工薪酬范圍的工資在會計上有特別的規定,會計上所稱的「工資總額」,是指國家統計局1989 年1號令《關於職工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中明確的概念和標准,即「工資總額」包括六個部分:計時工資、計價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企業應付職工的勞動報酬,在會計上應設置「應付工資」科目進行核算。需要說明的是,企業發生的和職工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醫療費用、福利補助費用等,不在「應付工資」核算,但它們也屬於職工薪酬的范疇。
G. 公司支付給臨時聘請人員勞務費時,稅務法規有無什麼限制稅前列支那本公司員工的勞務費呢
1、企業支付個人勞務報酬,只有完成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同時索要正規發票,相關的支出才允許在所得稅稅前列支。
獨立勞務提供方均不屬於和單位有僱傭關系的個人,應該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同時提供正規發票。個人無法開具發票,均可通過稅務機關代開的形式開具。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四章「發票的管理和開具」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2、和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員工為單位提供的服務不屬於增值稅徵收范圍,支付員工的工資可以造表發放,不需要員工為單位提供發票。
根據增值稅的征稅范圍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但是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取得工資的服務除外。
(7)上市公司允許勞務費嗎擴展閱讀
1、企業支付勞務報酬,無論金額大小,都應該在納稅申報時,進行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申報工作。企業代繳個人所得稅時,企業需要填報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項目選為「勞務」,人員選「非本單位」即可。
2、對於不屬於「生產經營性質的所得」,稅務機關代征的個人所得稅,只作為個人所得稅的預繳稅款,不免除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H. 關於勞務報酬所得稅征稅范圍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為企業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演出、表演、廣告、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報酬。個人擔任企業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也屬於勞務報酬性質,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區分勞務報酬所得與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標準是是否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系。勞務報酬所得是個人獨立從事某種技藝,獨立提供某種勞務而取得的報酬,他與支付報酬的單位不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系;而工資、薪金所得是個人非獨立勞動,從所在單位領取的報酬,他與支付報酬的單位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系。
I. 同一母公司下(上市公司),一個子公司(經營范圍內無勞務派遣)向另一子公司輸出勞務,允許嗎
勞動法中有明確規定,不允許勞務輸出採取同一公司主體下的互相輸入和輸出
J. 行政機關允許列支勞務費嗎
單位購買商品或勞務,需具備財稅部門監制的發票或者統一收據,列支在「商品服務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