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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匯報

發布時間: 2021-05-11 13:54:37

上市公司季度報中的十大股東的問題

不管是10月30日發布的,還是10月29日發布的,三季度報告中的十大股東情況都是「9月30日」的。

❷ 上市公司股東都有哪些窗口期

不需要。

年度報告需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含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季度報告需披露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季度報告不需要披露。

上市公司根據有關法規於規定時間編制並公布的反映公司業績的報告稱為定期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年度報告是公司會計年度經營狀況的全面總結。

中期總結是公司半年度經營狀況的總結。上市公司根據有關法規對某些可能給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事件予以披露的報告稱為臨時報告。臨時報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公司收購公告。

(2)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匯報擴展閱讀:

「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而公司又怠於行使起訴權時,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的訴訟。

(1)機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別於共同訴訟(代表人訴訟)以及集團訴訟。

(2)原告資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訴訟。

(3)被告范圍:一類是《公司法》第151條規定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另一類是第151條第三款規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符合條件的股東也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

❸ 外部大股東怎麼上市公司的內部財務情況

大股東?多大?大到控股嗎?

一般控股股東不會自稱外部股東。外部股東不會太大吧。

理論上,股東有查閱權,不過如果你不是控股股東,估計行使起來有點困難。

要不,你爭取派董事進董事會吧,這樣有助於你了解上市公司內部情況。上市公司如果控股股東持股比例超過30%,選舉董事需要進行累計投票制,如果你持股比例也相對較高,可以通過累計投票制度想辦法進入董事會的。

不過說實話,外部股東,多數都會被實際控制的股東玩死。抱歉。

❹ 我公司是上市公司,大股東之一是外資,並且非常惹人嫌,經常和我們要這報表那報表,一年就為他們工作了

1、公司法規定,除了監事有直接監督財務的職權外,其他人(包括股東)無權直接要求財務提供相關資料,他要資料找高管們要去。
2、股份低於一定比例的股東查閱財務賬簿應根據公司章程要求進行,公司可以商業保密之要求回絕,那就等到股東會研究吧。
3、說明貴公司內控制度不完善,相關信息都跑了,通過數據反饋企業信息,是老外非常在行的手段,比我們高明多了,所以只有多研究他們要的東西,你就能提升層次了,有些東西是很有用的!中國人沒他們那麼沒心眼。

❺ 大股東增資,上市公司是否需披露

年度報告需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含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
季度報告需披露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
季度報告不需要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詳細規定:
第二十一條 年度報告應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公司股票、債券發行及變動情況,報告期末股票、債券總額、股東總數,公司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
(四)持股5%以上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情況、持股變動情況、年度報酬情況;
(六)董事會報告;
(七)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八)報告期內重大事件及對公司的影響;
(九)財務會計報告和審計報告全文;
(十)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中期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公司股票、債券發行及變動情況、股東總數、公司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的情況;
(四)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五)報告期內重大訴訟、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對公司的影響;
(六)財務會計報告;
(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季度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❻ 上市公司的各大小股東的資料都是需要披露嗎

不需要。

年度報告需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含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

季度報告需披露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

季度報告不需要披露。

上市公司根據有關法規於規定時間編制並公布的反映公司業績的報告稱為定期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年度報告是公司會計年度經營狀況的全面總結。

中期總結是公司半年度經營狀況的總結。上市公司根據有關法規對某些可能給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事件予以披露的報告稱為臨時報告。臨時報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公司收購公告。

(6)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匯報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❼ 上市公司 季報 與 前10大股東 一覽表

1、根據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必須披露定期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第一季報、第三季報。年度報告由上市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編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報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結束後兩個月內完成(即七、八月份),季報由上市公司在會計年度前三個月、九個月結束後的三十日內編制完成(即第一季報在四月份,第三季報在十月份)。

2、定期報告的披露要求為在指定報刊披露其摘要,同時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網站上披露其正文。

3、各上市公司披露定期報告的時間,原則上由各上市公司自行確定並向交易所預約申請,交易所再根據均衡披露的原則做一定的安排,各上市公司預約披露的時間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可查閱。
4、只有在定期報告出來後才能看到前10大股東變化情況,沒有其他獲知途徑

❽ 根據證監會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財務信息在公開披露前,不得上報所屬集團公司或者控股股東等實際控制人。

從立法本原上看,該說法是不錯的,因為如果提前報送給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難免不造成內幕交易或信息泄露的後果。只是具體表述不太准確。

關於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的監管,主要是交易所的職責,其規則,也主要由交易所制定。在上交所《上市規則》的「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定」有以下規定:

「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重大信息,確保所有投資者可以平等地獲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單個或部分投資者透露或泄漏。

公司向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報送文件涉及未公開重大信息,應當及時向本所報告,並依照本所相關規定披露。」

❾ 上市公司大股東想改善企業增資需要股民來投錢嗎,我認為股民也是個小股東,應該來承擔出資額啊!

上市公司大股東想整改,企業要求股民來投錢,而股民投資的金額可以按照公司的總比例來進行分配盈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