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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我國上市公司融資問題分析

發布時間: 2021-05-10 15:26:03

Ⅰ 我國上市公司債券融資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一、我國上市公司融資結構存在的問題
優序融資理論認為對於公司而言,最優的融資順序應該是內源融資→債權融資→股權融資,然而我國上市公司融資結構卻與該理論存在著相背離的情況,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內源融資不足
內源融資主要是指上市公司開展有效經營活動而產生的資金,即公司內部融通的資金。許多發達國家上市公司的內源融資在融資結構中所佔比重高達50%,而我國上市公司內源融資在融資結構中所佔比重僅維持在20%左右。
(二)偏好股權融資
與發達國家上市公司明顯不同的是,我國上市公司融資結構中佔有較大比重的是外源融資。外源融資主要包括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兩種方式。而在外源融資方式中,股權融資成為我國上市公司最主要的融資方式。目前,偏好股權融資已經成為我國上市公司融資的主要問題。
(三)負債結構不合理
國債券市場發展滯後且內部結構不平衡,從而造成上市公司債券融資與股權融資在外源融資中的比例不合理。另外,在上市公司資產負債比率基本持平並略有降低的情況下,公司流動負債占負債總額的比率卻不斷呈現上升趨勢,接近或超過100%。一般而言,流動負債占負債總額50%的比例才是比較合理的水平。如果該項指標過高,一旦出現中央銀行緊縮銀根等不利的金融環境變化時,上市公司很可能會出現資金周轉困難的狀況,會給上市公司帶來一系列的問題。
二、我國上市公司融資結構問題原因分析
(一)內源融資不足原因分析
我國上市公司的整體業績不佳,自我積累能力較低以及資金使用效率低,原因在於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都經歷了一個股份制改制的過程,公司的利益主體和產權主體不清晰,導致我國上市公司只注重眼前利益,從而造成了內源融資不足的狀況。此外,我國有關上市公司融資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不健全,導致上市公司過分依賴外源融資,長此以往,就會限制上市公司內源融資的渠道。
(二)偏好股權融資原因分析
一是與債權融資相比,股本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存在到期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的壓力。
二是沒有償還固定股利的壓力。上市公司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有無盈利和經營需要而定。
三是籌資風險小。與債權融資相比,股權融資不存在不能償付的風險,總體而言,股權融資的風險小。
因此,在外源融資方式中,股權融資所佔比重大於債券融資。
(三)負債結構不合理原因分析
在我國上市公司的外源融資中,股權融資所佔比列遠遠高於債券融資,究其原因就在於我國的債券市場與股票市場相比較發展相對落後。目前我國對企業債券的發行實行嚴格管制,一般企業很難達到發行企業債券的標准。此外,一些債券相關法律的不健全也無法保障公司的利益。另外,我國缺乏健全的債券信用等級制度,企業債券在很大程度上作為彌補政府投資計劃缺口的一種工具,政府為公司債券直接或間接作擔保,過多的政府幹預必然會阻礙我國債券市場的良性發展。
三、優化上市公司融資結構的對策
(一)增加自身積累,提高內源融資比例
無論什麼類型的企業,要想持久生存下去,就必須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學會依靠內部積累不斷發展壯大。增加自身積累的具體措施:一是主動改進公司經營管理狀況,增強市場競爭力,提高經濟收益,保持公司的長遠發展。二是上市公司在融資過程中要有財務風險管理意識,樹立資本觀念,合理優化公司的內部資本結構。三是上市公司應加強對籌集資金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用資機制。
(二)提高股權融資成本
造成我國上市公司融資偏好的直接原因是我國現階段股權融資成本低,那麼解決股權融資偏好問題可以通過提高股權融資成本的途徑來實現。可以從以下兩方面入手:從公司外部來說,政府對上市公司的分紅方式和分紅比例應有明確的政策約束和規定。從公司內部來說,要對上市公司管理層進行有效激勵,促使管理層不斷改善公司業績狀況,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從而提高股權融資的實際成本。但事實上股權融資成本還會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
(三)大力發展債券市場
大力發展債券市場,實現融資渠道多元化發展。政府應逐步放寬債券發行的審批限制,在債券利率方面給予較大的靈活性,降低債券融資的門檻,盡快實現債券利率市場化,提高債券市場的流動性,不斷完善我國債券市場。

Ⅱ 我國上市公司融資偏好現狀如何

我只能告訴你 我國公司的融資狀況主要依靠的是股權融資,看你的問題下面所寫的內容,似乎要研究的范圍是內源融資與外源融資問題。我認為,我國股市的ipo基本屬於暴利收入,不夠的話還可以選擇再融資,實在沒必要選擇債權融資。至於你所謂的外源,一則本身作為上市公司直接選擇再融資更為合適不必從國外獲得債權融資;二則如果考慮在國外上市的公司,這種公司要麼規模很大,要麼是我們國家給外人做秀,也沒必要一定要在國外上市。綜上所述,我個人認為你要研究融資結構更應該傾向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的結構,而不是內與外的區別。我國股市還有很大的能量供我國上市公司攫取。

Ⅲ 論我國上市公司融資現狀分析英文怎麼說

論我國上市公司融資現狀分析
Analysis on financing situation of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

Ⅳ (簡答題)簡述我國企業融資結構及存在的問題。

摘 要:中小企業日益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制約其發展的「瓶頸」問題,本文在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和原因分析的基礎上,借鑒中小企業比較發達國家和地區的較為成功做法,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建議,並對建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模式、內容和意義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建議

統計表明,到目前為止,我國在工商注冊的中小企業已超過800萬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成為拉動國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經濟快速增長中,工業新增產值的76%以上是由中小企業創造的。工業總產值、銷售收入、實現利稅、出口總額分別佔全國的60%、57%、40%和60%。由其所提供的就業崗位約佔全國城鎮就業崗位總數的75%,在全國整體經濟中占據大半壁江山.

但由於我國市場機制尚不成熟,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困擾,從對我國中小企業比較發達的浙江省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者所做的調查可看出融資難已經成為經營中的首要難題,成為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適合中小企業的融資體系,已成為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當務之急。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現狀與原因分析

中小企業自身的特點和我國現行資本市場的游戲規則決定了它很難得到股市融資,加之我國產業、風險投資基金發展緩慢,因此,中小企業資金籌措基本上依賴於銀行的間接融資完成的。自1998年以來,人民銀行採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措施,如對金融機構連續下發了兩個《指導意見》,同時進一步擴大了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然而,中小企業融資環境並未因此而明顯改善,不少中小企業甚至抱怨,他們得到銀行貸款似乎更難了。那麼,這種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呢?

1.歷史背景 中小企業成分復雜,存在較大的制度性風險。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主要來源於5種渠道:一是計劃經濟條件下發展起來的國有小企業和集體企業,這部分企業產權不清,機制僵化,經營狀況不佳,大部分有長期的銀行負債,信用記錄不良。二是鄉鎮企業。這部分企業技術檔次低,管理水平低,產品研發能力弱。其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借款、內部積累和集資,一般都有較高的資產負債率。三是一些機關和企業開辦的「三產企業」,因其難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達不到銀行貸款的條件。四是私營和個體企業,我國近期內這類企業如雨後春筍大批涌現。這些企業缺乏嚴格的管理制度,大多是家族企業,財務管理形同虛設,銀行難以掌握其真實的經營狀況。五是近年發展起來的民營高科技企業。這類企業項目風險較大,啟動資金需求大,自身積累難以滿足,銀行又因擔心其項目風險而不敢對其融資。

2.企業自身情況 中小企業自身積累少,經營管理不規范,經營效益低下,銀行由於對其融資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存在著「惜貸」、「懼貸」心理。究其原因:一是中小企業自身積累明顯不足,對外融資需求大。據《上海統計年鑒2002》顯示,2001年,全市中小型企業戶平均年末資產只有1914.29萬元,僅為大型企業的1/55,中小企業平均年產值1741萬元,約為同期大企業的1/34。全市大型工業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為42.67%,中型企業為 55.42%,小企業為56.09%。其二,企業資信等級不夠,根據對江蘇省1100家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年銷售收入500萬以下企業)進行的抽樣調查顯示,截至2002年底,江蘇省規模以下工業企業中3.8%的企業已獲得AA級資信等級,10%的企業獲得A級資信,但尚有股82%的企業未參與評級,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這部分企業事實上產品缺乏市場潛力,技術含量低,或由於其他原因未參與評級,另一方面則是企業不動產及規模指標難以達到信貸准人等級,未能參評。其三,大部分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這些企業普遍都是家族式經營,少數或個別人控制現象嚴重,法人資產與自然人資產沒有嚴格區分,當企業經營發生困難時,抽逃資產的現象時有發生。部分民營企業財務數據不真實,一個企業往往有幾套賬表甚至幾十上百個賬戶,造成銀行與企業間信息嚴重不對稱,難以掌握企業的真實經營情況。而且部分企業在「轉制」過程中逃避銀行債務的現象較普遍。

3.首要原因 在對浙江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者的調查中,他們把難以提供合格的擔保、抵押品,難找擔保單位作為嚴重製約金融機構對其融資的首要原因。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在於:第一,中小企業自身規模小,資金實力不強,難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實力的擔保單位;第二,抵押擔保手續復雜,費用較高,耗時耗力,企業不堪重負;第三,抵押物流通市場窄小,變現能力弱,進一步加大了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難度。

4.國家政策對中小企業缺乏必要的引導和扶持 首先,國有銀行不願意給中小企業貸款的原因之一是沒錢可賺。國有商業銀行機構龐大,冗員甚多,本身運行成本就高,再加上審貸程序復雜,使得他們幾乎沒有辦法來經辦小額貸款,一辦就虧。對於國有商業銀行來說,無論貸款額大小,其運作成本基本相同。舉例來說,國有商業銀行貸出一筆1億元一年期的貸款,利息收入600萬左右。而貸出一筆10萬元的貸款,利息收入只有6000元。這點利息收入還不足以支付銀行運作成本,難怪國有商業銀行總把眼睛盯在那些大客戶身上。其次,近年來,一些地方把「抓大放小」政策片面理解為放棄中小企業,在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上,沒有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點,使得銀行對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認識不清,信貸支持力度不夠。

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建議

(一)政策性融資渠道的建立

在我國現行的企業制度改革和金融體制改革中,政府的角色已經獨立出來,不再以銀行和企業的所有者身份對它們的經營活動進行決策和控制,而是以協調者的身份對市場經濟中諸主體的行為進行調控和引導。目前,政府在「抓大放小」之後對國有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已制定和實施了不少扶持政策,它們的融資問題已得到了較好的解決。然而對於眾多的中小企業,政府亟需推出相應措施,建立中小企業的政策性融資渠道。具體來說,可考慮進行以下操作:

1.建立、完善與中小企業相關的法律、政策體系 相關法律體系的建立應該先於融資體系的建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建立並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健康、有序的融資體系才能蓬勃發展。中小企業發達的國家地區的實踐也證明了這點。

日本早在1953年頒布了《信用保證協會法》,為中小企業從民間機構融資實行擔保。為促進信用擔保體系的發展,日本政府於1950年頒布了《小企業信用保險法》,奠定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法律基礎。1958年,日本對《小企業信用保險法》進行了修改,把信用擔保體系和信用保險體系理順,避免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重復。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基本法》,是日本中小企業發展的綱領性法規,被稱為日本的中小企業憲法。此外還有《中小企業現代化資金助成法》,為中小企業現代化提供資金保證;《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法》等等,形成了相對獨立的較為完善的中小企業法律體系。日本政府還進行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制度建設,其中涉及融資的制度就有新技術企業保險制度,這是一種針對開發一種新技術需要大量資金,但技術產業化存在風險,籌措資金又缺乏抵押品和必要的能力的中小企業,進行資助。當企業在技術開發中出現了事故,產生了損失,這一保險制度就可為其提供補助金額。

我國到目前關於中小企業的法律有《小型企業租賃暫行條例》,《鄉鎮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出售國有小型企業暫行條例》,《鄉鎮企業法》,《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私營企業條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等。以上這些法律在計劃經濟體制時代和經濟轉軌前期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情況的變化,這些法律法規已經變得與實際情況不相適應了。主要表現在:(1)按照所有制劃分,已經不再適應現實。(2)側重於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色彩。(3)許多法規為國務院或國務院各直屬部委制定,法律效力低且不系統。於2003年1月1日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作為我國中小企業法律的「母法」,初步界定了法律的調整范圍。重新確定了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我國經濟生活中的地位。該法的第二章(資金支持)對中小企業融資作出了明確的指導。

2.建立政府系統中小企業金融機構 日本在這方面的經驗可供借鑒。日本政府為了發揮中小企業的活力來支撐日本經濟,綜合實施了各種相應政策,其中在資金支持方面設立了完善的政府系統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包括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國民金融公庫和工商公會中央金庫,利用財政資金對中小企業進行資金融通。這3家機構分工明確,其中中小企業金融公庫為中小企業振興事業及穩定經營所需的長期資金提供融資,國民金融公庫為小型企業的小額事業所需的資金提供融資,工商公會中央金庫則是具有存貸款、債券、外匯等綜合金融機能的金融機構,進行推行中小企業組織化的金融業務。這些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一般利率較低、期限較長、擔保要求較松,其中中小企業金融公庫還依據促進中小企業現代化、調整產業結構、節能、防止公害等特定政策目標提供特別貸款,具有更優惠的利率、期限條件。

針對我國具體情況,建立相應的政府金融支持機構勢在必行。在具體操作上提出以下建議:(1)在形式上,可以設立相應的政策性銀行,也可以委託現有的商業銀行開設此類業務,但要保證貸款專項使用,真正體現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目的。同時,也可考慮設立專項基金,用於中小企業的技術改造、產業結構升級等特定用途。(2)在資金來源上,可以由中央財政撥款,也可以與地方財政共同出資。隨著機構改革的推行和企業效益的好轉,我們的財政收入應能保證這項開支的來源。(3)在融資方式上,要以長期的信貸資金融通為主,也應考慮設立投資性機構。日本的中小企業投資扶持株式會社就是通過承兌中小企業股票、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向中小企業進行投資的政策機構,以充實這些企業的自有資本。這樣,資金支持與資金投入相結合,可以更好地增強中小企業的活力。

3.建立、完善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實施相應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制度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信用風險較大,銀行不願對它們提供貸款。從根本上解決貸款難、銀行「惜貸」的出路在於建立全國范圍內的信用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二部分的第十八條明確指出國家將會推進信用制度建設,「建立信用信息徵集與評價體系,實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查詢、交流和共享的社會化。」比如日本就在全國務都道府縣設有信用保證協會,在缺乏信用和擔保能力的中小企業從民間金融機構借貸經營資本時對債務予以保證,並且對信用保證協會保證的債務由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金庫進行保險。美國的小企業管理局(SBA)也為中小企業的貸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一般在75萬美元以下,擔保部分不超過90%。

目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散出資,規模過小,許多地方政府按縣區設立擔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幾百萬,大部分企業互助基金規模小,很難得到銀行的信任;資金來源單一,缺乏資金補償機制;缺乏專業隊伍,由於過去專業擔保機構少,近兩年擔保機構擴張迅速,擔保專業人才短缺。

此外還存在著如何合理運用擔保基金,如何減少政府幹預等問題。雖然我國1995年頒布了擔保法,但是該法是規范擔保行為而不是規范擔保機構的,缺少對擔保機構的法律規范。1998年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分別發布了有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管理辦法,但是主要針對政策性擔保機構,適用范圍比較窄,不夠完善。目前,國內已經有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因此,迫切需要規范擔保機構的相關法律規定。

4.制定相關的中小企業扶植政策 我國中小企業數量眾多,與人民日常生活聯系密切,是職工就業的主要場所和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因此,政府必須推行相應的扶植政策,優化中小企業面臨的金融環境,真正搞活中小企業。(1)成立統籌全局的政府管理機構,如美國的SBA、日本的中小企業廳等組織,對束縛中小企業發展的各種因素統一協調解決。在此基礎上,融資困難的狀況自然會得到化解。(2)鼓勵中小企業通過改制和重組優化資產結構,降低其經營風險和信用風險。(3)在稅收上除對新改制的中小企業給以優惠外,也應對中小企業用於開發、改造的投資減免所得稅。(4)鼓勵居民儲蓄部分投向中小企業。

Ⅳ 如何對上市公司進行融資決策分析與評價

我國上市公司融資決策的理論與實證研究

1緒論
1.1立論依據與研究意義
1.2國內外研究現狀
1.3本文所作的主要工作和研究思路
2西方資本結構理論及其評述
2.1 MM理論(MM Theory)
2.2權衡理論(Trade-off Theory)
2.3激勵理論(Incentive Theory)
2.4非對稱信息理論(Asymmertric Information Theory)
2.5公司控制權理論
2.6現代資本結構理論的最新發展
3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綜合影響因素分析
3.1資本結構的外部影響因素
3.1.1國家宏觀經濟因素
3.1.2政策法律因素
3.1.3行業因素
3.2資本結構的內部影響因素
3.2.1企業的經營狀況因素
3.2.2企業的財務狀況因素
3.2.3企業規模因素
3.2.4企業所有者和管理人員的態度
3.3融資政策環境的國際性差異比較分析
4我國上市公司融資決策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
4.1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影響因素的綜合評價
4.1.1指標體系的選定及計算說明
4.1.2樣本數據選取
4.1.3實證研究方法確定
4.1.4實證結果及其分析
4.1.5小結
4.2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與企業績效的相關性分析
4.2.1模型構建與指標計算
4.2.2樣本數據說明
4.2.3實證結果及其分析
5我國上市公司融資決策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5.1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現狀分析
5.2我國上市公司融資決策存在的主要問題
5.3我國上市公司融資決策優化的對策研究
5.3.1確立股權融資方式的主導型地位
5.3.2大力發展我國企業債券市場
5.3.3優化資本結構與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6結論
致謝
參考文獻

內容摘要
該文在評述西方資本結構理論的基礎上,對其在中國的適應性進行了分析.該文結合中國上市公司融資決策的特點和存在的問題,對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影響因素進行了深刻的分析,並對中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決策政策背景的國際性差異進行了比較;接著在大樣本的支持下,採用主成份分析和多元回歸的方法進行了實證分析,找出影響中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決策的主要因素,並考察了中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與企業績效的相關關系;最後在考察目前中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現狀及融資決策存在的問題的基礎上,對如何優化中國上市公司融資決策,分別從公司資本結構選擇與治理效率關系等角度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Ⅵ 我國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融資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摘要】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公司融資的金融工具起源於美國,在我國的起步較晚,而且在具體實踐中,由於可轉換債券的創新不足,出現了諸多問題,嚴重阻礙了公司融資以及可轉換債券市場的發展。為此,對可轉換債券的研究,需要不斷地探索和完善,使之真正成為我國資本市場上配置資源的重要金融工具。
一、引言
自1843年美國紐約erie railway公司發行世界上第一隻可轉換債券開始,可轉換債券融資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在資本市場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而中國可轉債融資歷史較短,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隨著股票市場的建立才開始出現。1992年11月深保安集團發行了我國首例可轉換債券,這揭開了我國可轉債市場發展的序幕,但由於深保安可轉換債券轉股的失敗,中國可轉換債券的發展幾乎處於停滯狀態。直到1997年3月《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出台,三家非上市公司(南寧化工、吳江絲綢和茂名石化)先後發行可轉換債券,中國的可轉換債券市場重現生機。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和3個配套的相關文件,正式將可轉換債券定位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又一種常規模式。這一《辦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我國可轉債市場開始快速發展。2006年5月8日,中國證監會又發布了《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其中對可轉換債券的規定比《實施辦法》更合理、更完善。
從上述論述可以看出,自2001年起,發行可轉換債券逐漸成了我國上市公司直接融資的重要方式,但在具體實踐中,由於可轉換債券的創新不足,大部分上市公司沒有很好地將可轉換債券融資動機與公司的財務特徵相結合,從而出現了只要符合條件就發行可轉換債券的現象,這些問題嚴重阻礙了公司融資以及可轉換債券市場的發展。在我國新興的市場經濟體系裡,可轉換債券雖然存在諸多問題,但也存在著巨大的發展機遇,需要我們不斷地探索和完善。
二、我國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融資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條款設計存在誤區
我國可轉換債券條款設計中參照了國際的一些經驗,但依然是一種較為原始的產品。雖然2003年以來發行的可轉換債券在很多條款上都有了突破,如:遞增利率、初始轉股價的溢價比例下調等,但仍存在設計誤區。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條款設計雷同。從我國已經發行的50餘家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來看,期限基本是5年,利率一般也在0.8%-2.5%的幅度內,都設計了初始轉股價、贖回條款、回售條款等,感覺就是一個模子,沒有體現各個公司的財務特點和企業特性。

Ⅶ 可以參考一下你的論文:我國上市公司股權融資偏好問題研究,這篇嗎,謝謝了

可以的,已經寫好了
可以班忙寫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