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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世界上第一例上市公司審計案例

發布時間: 2021-05-09 10:16:42

『壹』 求審計失敗近期案例

看看下面的範文你能不能用的上,希望對你有用

科龍審計失敗誰之過

近期,業內有專家對於科龍電器的審計方------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操守進行公開質疑,對科龍進行審計的兩位德勤的簽字會計師也被指存在疑點,更有科龍小股東表示要起訴德勤,為其投資損失承擔連帶責任。隨著科龍風波的深入,會計師的職業操守再次引起市場的高度關注。

李偉:科龍審計失敗誰之過

如果指控為真的話,那麼德勤失陷科龍就是一起典型的獨立注冊會計師審計失敗案例。從證券市場近年來發展的實踐來看,由審計失敗導致的針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訴訟層出不窮,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如安達信、中天勤等甚至遭受到了滅頂之災。如果說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內部審計是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的第一道防線,那麼注冊會計師的獨立審計則是防範會計失真和可能的舞弊行為的最後一道關卡。審計失敗不僅可能會導致證券市場秩序的混亂和投資者的重大損失。而且由於注會行業具有極強的外部性,一起審計失敗往往會對整個行業的聲譽產生非常大的負面影響。因此,必須採取切實措施提高上市公司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防範審計失敗。

導致上市公司審計失敗的因素很多,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就曾總結過其中最重要的十大因素。但根據審計學權威阿倫斯的定義,審計失敗主要包含兩大條件:一是審計結果是錯誤或者不恰當的。二是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沒有遵循獨立審計的原則,或者審計過程中存在著明顯的過錯甚至欺詐行為。科龍目前所反映出來的情況似乎只是冰山的一角,但從中我們也可以發現德勤的工作存在著嚴重的失誤。例如,倒顧三人團中的朱德峰所提出的科龍銷售收入確認問題,就體現出德勤未能恰當地解釋和應用會計准則,同時這也說明德勤未能收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這些都是上市公司審計失敗的常見原因,這不得不讓我們對德勤的職業能力和操守提出懷疑。如果我們考慮到去年郎顧之爭時郎咸平教授針對科龍財務處理方式提出的疑問和其後德勤的緘默,我們有理由相信科龍財務方面還存在著更嚴重的問題。

審計失敗是一個復雜的經濟現象,要想從根本上減少此類現象的發生,必須依賴於管理機構、上市公司、社會輿論、投資者和會計師行業等的共同努力。更為重要的是,要從制度上保證會計師們能充分行使其權利,嚴格地遵循獨立審計的根本原則展開各項審計工作,這才是化解審計風險之根本。

余運彪:會計師應當恪盡職守

會計師不遵守職業道德和操守,替企業做假賬或者對於企業的違規違法行為打掩護和無動於衷,這種行徑是非常可恥的。如果情節嚴重,應當追究會計師的法律責任。

科龍電器出問題,其審計會計師的失職是很明顯的。如果審計會計師能夠嚴格按照相關制度盡職工作,本著謹慎會計原則作出判斷,那麼,所謂科龍神話就不會持續這么久,科龍傳奇就不可能迷惑這么多的人達這么長的時間,甚至成為中央電視台年度經濟人物,影響和誤導了許多人。所以,無論從主觀方面還是客觀實際作用來看,科龍事件走到如今這個地步,相關會計師沒有盡職盡責,是不容置疑的。顧雛軍資金騰挪的伎倆,巨額資金的流向與來源,在現代技術條件下,在會計報表上不可能不留下痕跡。銀行間存貸款情況,相關賬務往來,會計師不可能不知情。知情而不據實發表如實信息和預警信息,不僅失職,還有瀆職嫌疑,極大地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損害了企業和國家的長遠利益。

會計師身陷問題公司,也表明了中國現行的相關法制環境還相當不盡人意。企業造假,會計師做假賬的成本太低,因而在利益的誘惑和驅使下,拜倒在金錢的腳下,無視法律的威嚴和權威而敢於鋌而走險。所以,為使公平、公正原則得到充分有力的體現,健全法制,嚴肅法紀,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會計制度是內控機制中的重要一環,會計師的工作在某種程度上就相當於對企業進行體檢,企業經營和管理的好壞,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用會計方法,會計語言表達出來的,這就正是投資分析,銀行貸款倚重會計報表的依據所在。會計師做假與失職,無論怎麼辯解,在客觀上就是作偽證,給不法分子打掩護,讓投機分子鑽空子,從而使得欺詐得以實現,造成嚴重的破壞結果。所以,在一定意義上,對於會計師應該從重從嚴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才能保障銀行資金的安全,保護國有資產不會流失,也才能從微觀防範金融風險與危機。這是一條堅定不移絕不能動搖的原則。

從德隆王朝的倒塌,到科龍神話的破滅,其造神手法與途徑幾乎並無二致,會計師在其中都或多或少地起到了幫凶作用,無論過程如何美妙和炫目,其結果都造成了投資者財產的巨大損失,影響了社會穩定,也給相關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巨大影響,甚至危及企業的生存,教訓實在是太深刻太沉重了。如何管理好、管教好會計師,是法律界、管理者應該好好思考的問題,僅僅依靠不做假賬的諄諄教導是絕對不行的。會計師是企業的把關者和衛士,是騙子們首先要打通和攻破的關節,是企業生死存亡的第一道防線,是錢與法考驗的具體經受者,因而,不從機制、制度、法律等方面促進會計師素質的提高,則對企業、對國家、對社會,都是一件十分危險的事情。

徐惠芳:曖昧意見說明了什麼

很明顯,德勤的會計師們是看出了科龍的問題。所以,他們在2004年出具了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德勤會計師的審計意見,我感到與其說是犯了低級錯誤,倒不如說是太過曖昧。

聯繫到現在許多會計師事務所,對有問題的上市公司出具的有保留的審計意見,有哪個不是用這樣曖昧的措詞來表達呢?我感到,比起那些有問題不說出來的會計師,那些用曖昧說法的會計師,還算是客氣的。

現在許多會計師身陷問題公司,問題就在於,上市公司能夠左右會計師事務所的飯碗。更大的問題是,如果你堅持了原則,那麼上市公司完全能夠找到不講原則的會計師事務所。由此可見,會計師身陷問題公司,很重要的原因是,整個會計師、審計行業,仍然沒有達到全行業公認的標准化和職業化要求。所以,更多審計會計師在問題公司面前,沒有勇氣直截了當的說出問題。因而他們只能選擇曖昧。

我想,讓會計師能夠真正成為獨立的審計人,用明確的語言對問題公司說不,需要在整個社會環境和制度上,保證會計師獨立性和職業安全性。例如,規定上市公司向注冊會計師協會申請,委派會計師,同時繳納審計費。也可由注冊會計師協會獨立地派出會計師到上市公司完成審計。

朱心力:破除洋崇拜正當時

自從我國會計審計服務市場對外開放以來,洋注會們以其獨有的品牌優勢、人才優勢和先進的管理制度占據了國內審計服務的高端市場,儼然成為審計領域的貴族。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最新發布的會計事務所百強名單中,以普華永道、畢馬威、德勤、安永為代表的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仍然牢牢占據前四強,業務收入和利潤率遙遙領先國內事務所。

不過洋注會們的工作績效似乎與人們的寄望之間還存在不少差距,它們不僅在國外頻頻遭到監管部門調查和投資者起訴,而且在國內也經常犯下低級錯誤。例如德勤先是在古井貢股份公司與銷售公司合並納稅的問題上失陷,近期又被指出在科龍電器的審計報告中對銷售收入的確認違反了國家的有關規定,擔任簽字注冊會計師的兩位專業人士也被指出存在資格瑕疵,一連串的失誤有理由讓投資者懷疑德勤是否真正起到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作用。

不可否認,洋注會們的整體水平在審計服務領域處於最高水平,它們在質量控制、風險控制等方面引領著國際潮流,但是專業水平與職業操守之間並不存在必然的正相關關系,出於利潤目標的會計師事務所並不都會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論是曾經風光一時的國際審計巨頭安達信,還是國內一度如日中天的中天勤,都因為違反了基本的職業道德------不做假賬------而灰飛煙滅,而它們分別是當時國際和國內公認水平和實力最出眾的會計師事務所。盛名之下,其實難符,強大的實力一方面帶來巨大的商譽價值和業務機會,另一方面不排除某些事務所利用自己的行業地位做出違法的交易。上百年的行業積累對洋注會們固然是一筆寶貴的財富,同時也培養了它們在貓捉老鼠游戲中與監管者和投資者迴旋的餘地,鑽空子事件司空見慣,因此對於洋注會們沒有理由認為它們一定就是嚴格遵守審計法規的楷模,沒有理由對它們盲目崇拜。

曹中銘:違規成本低不容忽視

就在科龍電器越來越受到投資者關注之時,其審計方------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操守也引起業內專家的公開質疑。對於科龍電器近幾年年報中出現的某些不同尋常的問題和低級失誤,如果僅僅懷疑簽字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操守,是無論如何也解釋不通的。

經過十幾年的發展,中國股市在規模和相關制度建設上與當初相比已是不可同日而語。而在這一過程中,上市公司的各種違規行為也愈演愈烈,其危害也越來越大。銀廣夏巨額造假、藍田神話、大慶聯誼案、紅光電子案等在市場中均造成了惡劣的影響,投資者的信心下降,損失無法估量。但如果將責任全部歸咎於上市公司顯然是有失偏頗的,作為中介機構的會計師事務所以及相關的簽字會計師難道說就沒有任何責任嗎?

正是由於違規成本低,我們也就不應奇怪為什麼有的中介機構敢於同上市公司一起狼狽為奸,也就不奇怪為什麼在年報上會出現令人費解的低級失誤。會計師身陷問題公司,看似偶然,其實是違規成本低的必然。因此,為了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使會計師真正做到勤勉盡責、忠於職守,讓違規者付出慘重代價成為不可或缺的懲罰手段。

『貳』 請問到哪可以找比較新的有關上市公司審計問題的案例

在上市公司審計中,經常遇到以下一些令人困惑的問題,現在此提出,共同探討。

一、稅務問題

企業的會計往往是稅務會計、發票會計,審計中如果按《企業會計制度》進行調整,收入、費用等的確認方法與稅法的規定往往有重大差異,難以調和。具體又有以下一些問題。

(一)流轉稅問題

稅務部門對收入及有關的流轉稅的確認,通常以發票為依據。如果報表收入多於發票金額,往往採取"就高不就低"原則。但是,會計准則對於收入的確認與稅法的規定不同,造成會計收入確認比稅法滯後的情況。這種時間性差異在調整時往往受到很大限制。如調低以前年度收入後,並不能調減稅金,但以後年度報表收入可能會高於發票金額(因將以前年度收入滯後的原因)。企業會擔心如果稅務部門按報表收入征稅,可能導致重復征稅。同時,年度之間進行納稅調整的工作量也很大。如果不做調整,又有違反會計准則、虛增收入之嫌。

(二)所得稅問題

1.公司虛增收入、少計費用,導致多交所得稅,上市審計時予以調整,利潤減少,所得稅卻無法調減(因為盡管原來計錯,退回的可能性不大)。

2.上市審計中,對前三年的報表按《企業會計制度》調整後,除累計利潤的變化外,利潤實現的時間也可能有較大變化。在期末應交稅金不變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對前三年各年度損益表中的所得稅進行調整,以更好地與當期利潤相匹配?但是這樣可能使前兩年資產負債表的應交稅金余額出現負數。

3.按《企業會計制度》核算造成的時間性差異(特別是因計提各項准備所造成的時間性差異)目前通常按「應付稅款法」核算,容易造成損益表「所得稅」金額與稅前利潤嚴重不匹配。理論上,用「納稅影響會計法」可以解決這一問題,但對中國企業來說,用「納稅影響會計法」往往是很不謹慎的。因為中國的稅法計算應納稅所得比會計利潤往往是提前的,而不像國外,稅法計算的應納稅所得比會計利潤往往是滯後的,典型例子如會計使用直線折舊法而稅務使用加速折舊法。因此如果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通常會導致出現巨額的「遞延稅款借項」(國外則是巨額的「遞延稅款貸項」)。而這些「遞延稅款借項」未來能否兌現,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包括稅務政策、企業未來有無足夠的應納稅所得,等等。其實,遞延稅款借項與遞延稅款貸項同樣有可能無法實現,但不能實現的「遞延稅款借項」將導致巨額損失,「遞延稅款貸項」則是收益,因此,國外普遍採用的「納稅影響會計法」是出於謹慎原則,在國內卻很難行得通。

(三)對幾種解決方案的思考

1.企業除每月按會計制度編制會計報表,再按稅法編制納稅申報表,並編制調節表調節二者之間的差異。但這樣操作必須得到稅務部門支持。目前,只有所得稅有納稅調節表,但不能充分反映時間差異的影響;流轉稅則很少有調節表。稅務部門仍存在過分強調發票與報表「就高不就低」的現象。

2.以前年度多報收入導致多納稅的,應允許改正。不過,目前理論上可以,實際上卻難以操作。

3.積極向有關部門爭取縮小稅法與會計准則的差距。目前按稅法計算的利潤往往時間提早、金額誇大,嚴重增加企業負擔,不利於鼓勵投資。建議借鑒外國經驗,通過推遲納稅時間來鼓勵投資。特別是上市公司,運作較為規范,一般不會偷稅漏稅。目前「寧可多征,不可漏征」的模式對上市公司的打擊最大。

二、往來款計息問題

股份公司與關聯方的往來款是經常存在的,其中的應收款是否應該計息,往往存在爭議:如果計息則有非法拆借資金之嫌,還存在回收性的風險,可能不夠謹慎;不計息則又有侵犯股份公司利益之嫌,可謂左右為難。

同時,計息還存在交納營業稅的問題,特別是母公司統一籌集資金的情況下,母公司將從銀行借入的資金轉給子公司使用,相應收取資金佔用費,是否需要計算營業稅?如計算的話,將增加公司的資金成本。目前實際工作中的做法並不統一,很多情況下並未計稅。

三、股權投資問題

(一)上市前運作不規范問題

公司上市前運作不規范,往往沒有按權益法核算持股比例超過20%的股權投資,而又在上市審計前將這部分股權投資出售。這時,對前三年報表審計時,是否應在前面兩個年度按權益法調整?這將直接影響三個年度各年度的利潤(但不影響累計損益),無論是否調整都可能沾上「調節利潤」的嫌疑。

(二)投資收益問題

對按權益法計算的投資收益,是否應作為時間性差異在計算所得稅時進行納稅調整,只將實際收到的分紅(或股權轉讓損益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稅法規定是應該這樣做的,但經常都沒有做這樣的調整,因為所涉及的工作量很大,而且很難向稅務機關和公司解釋清楚。

(三)收購基準日問題

收購基準日如果是在月中,可否採用月末的數字作為核算依據?因為要求企業在月中結一次賬是不大可能的,我認為應當可以從權處理。

(四)購入股權問題

如果購入股權時,被投資企業賬面的所有者權益為負數,股權投資差額是等於投資成本還是等於「投資成本+按比例應占所有者權益的絕對值」?我認為,應當是投資成本。

四、資產重組問題

購入或出售資產是否必須評估或審計?達到多大金額就必須評估或審計?我認為,需要股東大會投票表決的收購或出售行為,應進行評估或審計(可由董事會決定是評估還是審計),並在大會召開前公布簡要的結果,為股東的決策提供依據。其餘收購或出售行為,則應由董事會自主決策。

五、驗資問題

(一)上市前後的驗資問題

如果公司設立時由不具備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事務所驗資,則必須由具備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事務所出具對原驗資報告的審核報告。如果發現原來的驗資報告不規范,實際收到的投資與章程有不符之處,是否可以採取措施補救?或是在上市前糾正即可?目前證監會對此並無明確說明,建議事務所有必要向有關部門提請解釋。其實,許多公司以前年度存在不規范,都有一個如何補救的問題。許多問題正是因為不知道如何補救,迫使企業作假,修改歷史資料,將有問題說成無問題。

(二)債務轉為投資問題

債務轉為投資是否一律視為現金投資?還是需要追查債務的來源?例如,因購入無形資產形成債務,如果轉為投資,是否當作無形資產投資?來源無法查清的又如何處理?

六、原始報表與審計後報表的差異問題

證監會要求披露上市前三年原始報表與審計後報表的差異,何為原始報表?是公司原來已對外報送的(可能已由不具備證券業務資格的事務所審計的)會計報表,還是公司尚未對外報送的審計前的會計報表?後者是很容易被修改的。因此,我認為應採用公司已對外報送的最好是經審計的會計報表。

如果擬上市公司是由國有企業以其部分經營性資產發起設立的,則原始會計報表是否是整個原企業的會計報表?我認為,如果這部分經營性資產原來就是一個或數個獨立核算單位,則可以原獨立核算單位的報表作為原始報表。否則只能以整個原企業的報表作為原始報表。

七、合並報表問題

(一)持續經營但已資不抵債的子公司是否納入合並范圍?

理論上應該納入,但實際上操作有困難。共同控制的合營企業應作比例合並,但也無具體的操作方法。目前實際上是各人根據自己的理解來操作。希望財政部能在新的合並報表准則中對此作出具體規定。

(二)實際操作中的作法是否合理?

按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子公司計提的盈餘公積中母公司應占部分要計入合並報表的盈餘公積中,以使合並報表盈餘公積比母公司報表盈餘公積多(未分配利潤則相反)。但實際操作中許多公司沒有這樣做,而是維持合並報表盈餘公積與母公司報表盈餘公積相等。主要是由於存在以下的實際困難:

1.導致合並報表的利潤分配與股份公司股東大會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不同,在附註中不易解釋清楚,社會股東也不易理解。

2.如果子公司盈餘公積較多而母公司未分配利潤較少,可能導致合並報表未分配利潤為負數。

3.如果收購或出售子公司導致合並范圍變化,合並報表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也會隨之變化,使利潤分配表變得更加難以理解。理論上有這樣的可能:因收購子公司導致合並范圍擴大,合並抵銷時增加盈餘公積而減少未分配利潤,使合並報表未分配利潤僅因合並范圍的變化就變為負數,顯然是不合理的。

我個人認為,子公司的盈餘公積計入合並報表是不太合理的,再加上上述實際困難的存在,編制合並報表時還是以不補計子公司的盈餘公積為宜。

八、會計報表附表的問題

新的《企業會計制度》增加了許多會計報表附表,在編制審計報告時是否應將其包括在所附報表中呢?從已公告的中期報告來看,一般都有附表,但是有的沒有全部附上。沒附的主要是「應交增值稅明細表」。其中的原因,我認為是由於其他表的內容在附註中都已披露,多附一張表也無妨。但應交增值稅明細表的許多內容則是在附註中看不到的,披露出來既有可能泄露企業機密,又增加了注冊會計師的責任,因此我個人認為這張表最好可以不附。

『叄』 世通案例」對我國上市公司審計的啟示

劉老惹的禍啊~~

『肆』 最近的審計失敗案例

山登公司審計失敗案例
1999年12月7日,美國新澤西州法官William H. Walls判令山登 (Cendant)公司向其股東支付28.3億美元的賠款。這項判決創下了證券欺詐賠償金額的世界記錄,比1994年培基(Prudential)證券公司向投資者支付的15億美元賠款幾乎翻了一番。12月17日,負責山登公司審計的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同意向山登公司的股東支付3.35億美元的賠款,也創下了迄今為止審計失敗的最高賠償記錄。至此,捲入舞弊丑聞的山登公司及其審計師共向投資者賠償了近32億美元。 山登公司是由CUC公司與HFS公司在1997年12月合並而成的。合並後,山登公司主要從事旅遊服務、房地產服務和聯盟營銷(Alliance Marketing)三大業務。舞弊丑聞曝光前,山登公司擁有35000名員工,經營業務遍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年度營業收入50多億美元。山登舞弊案不僅因賠償金額巨大而聞名於世,隨之而來的刑事責任追究也令人側目。2000年6月,山登舞弊案的三名直接責任人Cosmo Corigliano(前首席財務官,加入山登公司前曾任安永的注冊會計師)、Anne Pember(前主計長,加入山登公司前曾任安永的注冊會計師)和Casper Sabatino(會計報告部副總裁,會計師)對財務舞弊供認不諱,同意協助司法部門和SEC的調查,並作為「污點證人」,以將功贖罪。2001年2月,新澤西州聯邦大陪審團除了對他們三人提出舞弊起訴外,還對山登公司的前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Walter Forbes和前首席運營官Kirk Shelton提出證券舞弊、財務舞弊、電信舞弊、郵政舞弊、虛假陳述和內幕交易等多項指控,若罪名成立,Forbes和Shelton將面臨著10至20年的鐵窗生涯。2002年11月,新澤西州檢察官Christopher Christie宣布對安永的兩名主審合夥人 Marc Rabinowitz和Ken Wilchfort以及一位審計經理提出舞弊起訴,指控他們嚴重瀆職,對舞弊視而不見,並為山登公司的舞弊行徑提供了便利。2003年4月24日,SEC對安永的這兩名主審合夥人做出禁入裁決,禁止他們在4年內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迄今,在山登舞弊案中被正式提出刑事指控的人員多達8人,被傳喚的其他相關人員更是不計其數,這在安然事件之前是極為罕見的,顯示出美國司法部門懲治舞弊的決心早已有之

『伍』 現代世界上最著名的十大審計案例有哪些

知道里是不能輸入公司名稱的,會被認定為打廣告。
審計案例可以去網路文庫里找,有很多:
經典審計案例:http://wenku..com/link?url=_2Bkv-
經典審計案例分析:http://wenku..com/link?url=-_-a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