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持倉收益 » 對分紅保險投保人的回訪包括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對分紅保險投保人的回訪包括

發布時間: 2021-05-08 12:00:28

㈠ 買了保險後,是不是肯定會電話回訪在

投保人購買人壽保險後應該會收到保險公司電話中心的回訪電話的,除非是短期意外險(比如航空意外險)
回訪電話的確認內容包括投保人的信息,是否知曉保險的利益,如果是分紅險是否知道紅利是不確定的,是否知道有猶豫期,猶豫期內退保在扣除工本費以後退還所有保費,猶豫期以後退保會有本金損失等等。
相關規定見下: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回訪制度,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回訪工作,並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猶豫期內對合同期限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新單業務進行回訪,並及時記錄回訪情況。回訪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確認受訪人是否為投保人本人;
(二)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否按照要求親筆簽名;
(三)確認投保人是否已經閱讀並理解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的內容;
(四)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和保險期間;
(五)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受到的損失;
(六)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期間以及享有的權利;
(七)採用期繳方式的,確認投保人是否了解繳費期間和繳費頻率。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回訪,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㈡ 保險電話回訪的內容一般包括哪些

隨著居民保險意識不斷增強,很多有條件的家庭會提前購買一些保險,為家庭未來投一份保障。為了更好地了解保險出險後,消費者案件的進程和理賠狀況,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會對消費者進行電話回訪。那麼,電話回訪的內容一般包括哪些呢?
為什麼要重視電話回訪
電話回訪是指保險公司銷售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後,在猶豫期內對客戶進行回訪,告知並確認投保險種的權益義務。
保險出險後消費者最關心的是案件的進程和理賠狀況,保險公司一般是以服務專線電話回訪,或採用現場查勘服務跟蹤回訪方式進行,一是了解保險公司服務人員對案件處理情況;二是宣導索賠流程,方便後續索賠。通過回訪體系的貫穿到服務流程中,幫助客戶解決在索賠過程中遇到的難題。
電話回訪內容
發布的《人身保險業務基本服務規定》第十五條規定,人身保險新單業務回訪應包括以下內容:(一)確認受訪人是否為投保人本人;(二)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否按照要求親筆簽名;(三)確認投保人是否已經閱讀並理解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的內容;(四)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和保險期間;(五)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受到的損失;(六)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期間以及享有的權利;(七)採用期繳方式的,確認投保人是否了解繳費期間和繳費頻率。《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對投資連結保險投保人的回訪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以及投保人是否在投保單上親筆簽名;(二)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天數以及猶豫期享有的權利;(三)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四)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回報是不確定的,實際投資收益可能會出現虧損;宣傳材料上的利益演示僅基於假定的投資收益,不代表未來的實際收益;(五)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費用扣除項目及扣除的比例或者金額;(六)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產生的損失。
接聽保險公司專線回訪時,一是要認真傾聽專線電話的告知事項;二是要及時提出我們的保險服務需求,實現我們與保險公司的互動和溝通;三是留下准確的個人信息和最方便的聯系方式,如有變化及時變更,以保證在第一時間享受到保險公司的相關服務。

㈢ 分紅險的產品說明書包含哪些內容

分紅保險的產品說明書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風險提示
在產品說明書封面顯著位置用比正文至少大一號的黑體字提示該產品為分紅保險,其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其中,採用增額方式分紅的,應當特別提示終了紅利的領取條件。
(二)產品基本特徵
產品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單利益,以及分紅保險的主要投資策略。
(三)紅利及紅利分配
1、說明產品的紅利來源,包括死差、費差、利差等,並作出簡要解釋;
2、說明產品紅利分配的方式,屬於現金紅利還是增額紅利,是否具有終了紅利,並作出簡要解釋;
3、說明紅利實現方式,包括直接領取、抵繳保險費、累積生息或者其他方式;
4、說明紅利分配政策以及確定保單紅利水平的影響因素。
(四)利益演示
1、以表格形式演示分紅保險各保單年度末的保單利益,表格中至少應當包括以下要素:
(1)各年度保險費及累計保險費;
(2)滿期給付、身故給付、退保金等保證利益;
(3)當年度紅利、累積紅利等非保證利益。
採用增額方式分紅的,可以在表格中演示終了紅利,但應當特別說明終了紅利的領取條件。演示的年度紅利和終了紅利累計不得超過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最高限額。
2、保險期間少於10年的,必須逐年演示各保單年度末的保單利益;保險期間大於10年的,最近10年各保單年度末的保單利益必須逐年演示。
3、利益演示應當用醒目字體標明該利益演示是基於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設,不代表公司的歷史經營業績,也不代表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的預期,保單的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
4、利益演示時,不得披露用於演示的分紅保險的投資回報率。
(五)猶豫期及退保
1、猶豫期的含義、起算時間、天數及投保人在猶豫期內享有的權利;
2、猶豫期後退保需扣除的費用以及退保金的計算方法。保險公司應當在保險合同條款中約定每年至少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紅利通知書。紅利通知書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保險單信息,包括保險產品名稱、保險單編號、保險單生效日、投保人姓名、被保險人姓名、報告期間等;
(二)保單各年度保險費以及至上一保單年度末該投保人已分配的紅利總額;
(三)紅利分配政策;
(四)本年度公司紅利分配額度以及分配給投保人的紅利總額;
(五)本年度分配給該投保人的紅利。
除向投保人提供紅利通知書外,保險公司不得向公眾披露或者宣傳分紅保險的經營成果或者分紅水平。對分紅保險投保人的回訪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投保人是否在投保單上親筆簽名;
(二)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天數以及猶豫期享有的權利;
(三)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四)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宣傳材料上的利益演示是基於公司精算假設,保單的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
(五)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產生的損失。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㈣ 對分紅保險投保人的回訪應當包括以下哪些內容

個人資料確認,簽字,風險語錄

㈤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第五章 分紅保險信息披露

分紅保險的產品說明書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風險提示
在產品說明書封面顯著位置用比正文至少大一號的黑體字提示該產品為分紅保險,其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其中,採用增額方式分紅的,應當特別提示終了紅利的領取條件。
(二)產品基本特徵
產品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單利益,以及分紅保險的主要投資策略。
(三)紅利及紅利分配
1、說明產品的紅利來源,包括死差、費差、利差等,並作出簡要解釋;
2、說明產品紅利分配的方式,屬於現金紅利還是增額紅利,是否具有終了紅利,並作出簡要解釋;
3、說明紅利實現方式,包括直接領取、抵繳保險費、累積生息或者其他方式;
4、說明紅利分配政策以及確定保單紅利水平的影響因素。
(四)利益演示
1、以表格形式演示分紅保險各保單年度末的保單利益,表格中至少應當包括以下要素:
(1)各年度保險費及累計保險費;
(2)滿期給付、身故給付、退保金等保證利益;
(3)當年度紅利、累積紅利等非保證利益。
採用增額方式分紅的,可以在表格中演示終了紅利,但應當特別說明終了紅利的領取條件。演示的年度紅利和終了紅利累計不得超過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最高限額。
2、保險期間少於10年的,必須逐年演示各保單年度末的保單利益;保險期間大於10年的,最近10年各保單年度末的保單利益必須逐年演示。
3、利益演示應當用醒目字體標明該利益演示是基於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設,不代表公司的歷史經營業績,也不代表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的預期,保單的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
4、利益演示時,不得披露用於演示的分紅保險的投資回報率。
(五)猶豫期及退保
1、猶豫期的含義、起算時間、天數及投保人在猶豫期內享有的權利;
2、猶豫期後退保需扣除的費用以及退保金的計算方法。 保險公司應當在保險合同條款中約定每年至少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紅利通知書。紅利通知書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保險單信息,包括保險產品名稱、保險單編號、保險單生效日、投保人姓名、被保險人姓名、報告期間等;
(二)保單各年度保險費以及至上一保單年度末該投保人已分配的紅利總額;
(三)紅利分配政策;
(四)本年度公司紅利分配額度以及分配給投保人的紅利總額;
(五)本年度分配給該投保人的紅利。
除向投保人提供紅利通知書外,保險公司不得向公眾披露或者宣傳分紅保險的經營成果或者分紅水平。 對分紅保險投保人的回訪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投保人是否在投保單上親筆簽名;
(二)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天數以及猶豫期享有的權利;
(三)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四)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宣傳材料上的利益演示是基於公司精算假設,保單的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
(五)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產生的損失。

㈥ 買了保險後,保險公司回訪錄音(麻煩看下補充)

對於分紅應該沒什麼影響,如果是一年年分的話,直接去領就到手了。

但對於理賠的話,如果是有死亡責任的,除未成年人外,一定要被保險人親自簽名合同方才生效。

若將來出事故了,保險公司絕對有理由說此合同無效拒賠!打官司恐怕理虧在你。

可以去保險公司說明一下重新做個簽名
詳情請咨詢保險公司客服吧。

祝你好運!

㈦ 買人壽保險之後是否打回訪電話

投保人購買人壽保險後應該會收到保險公司電話中心的回訪電話的,除非是短期意外險(比如航空意外險)
回訪電話的確認內容包括投保人的信息,是否知曉保險的利益,如果是分紅險是否知道紅利是不確定的,是否知道有猶豫期,猶豫期內退保在扣除工本費以後退還所有保費,猶豫期以後退保會有本金損失等等。
相關規定見下: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回訪制度,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回訪工作,並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猶豫期內對合同期限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新單業務進行回訪,並及時記錄回訪情況。回訪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確認受訪人是否為投保人本人;
(二)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否按照要求親筆簽名;
(三)確認投保人是否已經閱讀並理解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的內容;
(四)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和保險期間;
(五)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受到的損失;
(六)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期間以及享有的權利;
(七)採用期繳方式的,確認投保人是否了解繳費期間和繳費頻率。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回訪,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㈧ 保監會規定回訪相關

投保人購買人壽保險後應該會收到保險公司電話中心的回訪電話的,除非是短期意外險(比如航空意外險)
回訪電話的確認內容包括投保人的信息,是否知曉保險的利益,如果是分紅險是否知道紅利是不確定的,是否知道有猶豫期,猶豫期內退保在扣除工本費以後退還所有保費,猶豫期以後退保會有本金損失等等。
相關規定見下:
第十四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回訪制度,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回訪工作,並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
第十五條保險公司應當在猶豫期內對合同期限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新單業務進行回訪,並及時記錄回訪情況。回訪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確認受訪人是否為投保人本人;
(二)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否按照要求親筆簽名;
(三)確認投保人是否已經閱讀並理解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的內容;
(四)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和保險期間;
(五)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受到的損失;
(六)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期間以及享有的權利;
(七)採用期繳方式的,確認投保人是否了解繳費期間和繳費頻率。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回訪,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㈨ 現在買分紅型保險 是不是既要投保人簽字 還需要投保人抄錄風險提示語句 合同才能生效

我不知道是否抓住了問題的關鍵。

不管有沒有投保提示語抄錄,有一點需要確認的是,購買保險後,會有保險合同下發,合同收到後,回執簽字確認,即是已認可你對所購買的保單已經有所了解,並願意承擔責任。如果發現不符,可以在10天之內申請退保,同時保險公司也安排客服對你進行投保契約回訪,再次確認你購買保險的利益,責任,內容等保險信息,這此保險公司都會以電話錄音作為依據的。

要求投保人抄錄有關語句的主要目的是向投保人進行風險提示,防止銷售誤導行為。他還強調指出,風險提示語句中的「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僅指分紅和萬能產品非保證利益部分,即分紅產品的紅利分配,萬能產品結算利率超過最低保證利率的部分,以及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賬戶單位價值等。投保人按照《辦法》第六條抄錄風險提示語句不影響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按照保險合同可以享有的確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