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發行方所欠購買債券方,其中發行方指的是誰
按照債券的實際發行價格和票面價格的異同,債券的發行可分平價發行、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平價發行:平價發行,指債券的發行價格和票面額相等,因而發行收入的數額和將來還本數額也相等。前提是債券發行利率和市場利率相同,這在西方國家比較少見。溢價發行:溢價發行,指債券的發行價格高於票面額,以後償還本金時仍按票面額償還。只有在債券票面利率高於市場利率的條件下才能採用這種方式發行。折價發行:折價發行,指債券發行價格低於債券票面額,而償還時卻要按票面額償還本金。折價發行是因為規定的票面利率低於市場利率。按照債券的發行對象,可分為私募發行和公募發行兩種方式。私募發行:私募發行是指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債券,一般以少數關系密切的單位和個人為發行對象,不對所有的投資者公開出售。具體發行對象有兩類:一類是機構投資者,如大的金融機構或是與發行者有密切業務往來的企業等;另一類是個人投資者,如發行單位自己的職工,或是使用發行單位產品的用戶等。私募發行一般多採取直接銷售的方式,不經過證券發行中介機構,不必向證券管理機關發行注冊手續,可以節省承銷費用和注冊費用,手續比較簡便。但是私募債券不能公開上市,流動性差,利率比公募債券高,發行數額一般不大。公募發行:公募發行是指公開向廣泛不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債券。公募債券發行者必須向證券管理機關發行注冊手續。由於發行數額一般較大,通常要委託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承銷。公募債券信用度高,可以上市轉讓,因而發行利率一般比私募債券利率為低。公募債券採取間接銷售的具體方式又可分為三種:①代銷。發行者和承銷者簽訂協議,由承銷者代為向社會銷售債券。承銷者按規定的發行條件盡力推銷,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能按照原定發行數額全部銷售出去,債券剩餘部分可退還給發行者,承銷者不承擔發行風險。採用代銷方式發行債券,手續費一般較低。②余額包銷。承銷者按照規定的發行數額和發行條件,代為向社會推銷債券,在約定期限內推銷債券如果有剩餘,須由承銷者負責認購。採用這種方式銷售債券,承銷者承擔部分發行風險,能夠保證發行者籌資計劃的實現,但承銷費用高於代銷費用。③全額包銷。首先由承銷者按照約定條件將債券全部承購下來,並且立即向發行者支付全部債券價款,然後再由承銷者向投資者分次推銷。採用全額包銷方式銷售債券,承銷者承擔了全部發行風險,可以保證發行者及時籌集到所需要的資金,因而包銷費用也較余額包銷費用為高。西方國家以公募方式發行國家債券一般採取招標投標的法進行投標又分競爭性投標和非競爭性投標競爭性投標是先由投資者(大多是投資銀行和大證券商)主動投標,然後由政府按照投資者自報的價格和利率,或是從高價開始,或是從低利開始,依次確定中標者名單和配額,直到完成預定發行額為止。非競爭性投標,是政府預先規定債券的發行利率和價格,由投資者申請購買數量,政府按照投資者認購的時間順序,確定他們各自的認購數額,直到完成預定發行額為止。
㈡ 一家非上市公司想收購另一家非上市公司,你覺得哪種收購方法比較好能說一下不同方法的優缺點么
你好~你問的問題過於寬泛,寫一本書都不為過~回答之前先說明一下:如果你是寫論文、做研究用,那麼請你看完答案之後自行查閱書籍資料;如果你是在為老闆寫收購方案,那麼請你看完答案之後找到一些信得過的律師或投資公司業務人員專門咨詢一下。
收購公司先不論上市還是不上市,首先情況有很多很多很多種,無法一一道來,但你可以這么理解,你要收購的,要麼是被收購公司的股權,要麼是被收購公司的資產(包括生產資產、土地、房產、債權等等);另一個理解就是你收購這些東西用什麼資產作為對價。
1、現金收購股權
方法簡單,便於辦理手續,交割之後做個工商變更即可,成本僅限於驗資報告成本和變更手續費用之類。唯一的問題就是被收購公司如何作價的問題,這個學問很大,請自行查找相關的資料和法律法規,這里我提供的方法一則是以審計凈資產作價,二則是以評估凈資產作價,三則較為柔性,以市盈率法作價(PE常用的方法)。被收購方股東存在所得稅成本,這倒是一個缺點。
2、資產收購股權
就是收購方以自身持有的資產收購被收購方的股權,所謂「資產」是指收購方所擁有的土地、房產、子公司或參股公司股權、債券、專利、商標等等,方法1中的現金也是資產的一種,只不過現金不記名、價值公允得不得了,所以不存在作價和其他手續。而方法2中提及的資產,都需要進行作價評估和過戶登記,那麼雙方進行談判的時候就會很麻煩,如果涉及資產存在抵質押、產權糾紛、國有性質等等的過戶障礙,那麼別說是談判,即使談得下來,也很難最終促成交割。
3、現金收購資產
收購方要的不一定是被收購方的股權,也有可能是設備、土地、房產、專利、商標等資產,如果是這樣,也不一定非收購股權不可(一般來說,收購股權比收購這些資產容易),出錢直接購買收購方想要的資產即可。這種方法難處在於作價,評估土地相對容易,但兩企業之間交易的土地只是使用權,是否能過戶、產權是否存在糾紛、是否存在抵押,都是交易的障礙;房產的問題是是否有土地,是否具有房產證;設備的問題是有設備還得有會用設備的人,設備能作價,能轉讓,人不能;專利的問題是作價,目前全世界也沒有一個對專利進行評估的有效方法;商標的問題也是作價,評估100萬是它,評估100億也是它,比如蘋果的商標、王老吉商標到底值多少錢,沒人說得清楚吧?但是,這種方法好處在於迴避了股權不能轉讓(股權轉讓伴隨債務轉讓)的問題,當然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所得稅成本。
4、資產收購資產
看了前面的方法,這個方法可以顧名思義了吧?方法3中的被收購方資產作價和過戶的問題,在方法4中照樣有,同時又增加了收購方資產作價問題,這些技術問題,在談判過程中都會對交易達成產生阻礙。
綜上所述吧~正常的重組案例,現金收購資產是最簡單操作的,但根據項目的情況不同,演變出來的方法會很多很多,上述案例中,股權、現金、資產各有很多種形態,也有很多種變化,同時,由於時間因素的存在,上述形態會隨時間的變化而發生變化,這樣交易雙方可以以形態變化作為談判條件,進行交易。比如以承擔債務認購股權、收購認股權、債轉股等等方式進行。
㈢ 上市公司股票現場投票委託書樣本
股票資產委託管理協議書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書,並由雙方共同恪守。條款如下:
一.委託信息
1、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在 證券營業部開設的賬戶(下稱委託賬戶)內的資產進行資產管理(資產信息見附件)。
資金賬號: 戶 名:
2、委託期限為___年(月),委託授權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保證委託資金來源的穩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4、甲方在委託期間單方面提前中止委託協議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
5、如遇國家政策法規變化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本協議繼續執行,甲、乙雙方應及時無條件終止協議,不得異議。
6.協議期間,如國家(包括地方性)有關權力部門依程序對委託賬戶上的證券或資金採取查封、凍結、強制劃轉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7、本協議附件:特別授權委託書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二.收益
委託期滿,當委託帳戶收益超過 %時,超出部分乙方收取 %做為傭金。
二.虧損
委託管理期未滿,管理期內委託賬戶為負,並且額度超過30%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時乙方承擔虧損部分的______%。
三.安全
1、基於資金安全需要,甲方所使用的「銀證轉賬」系統的密碼,和股票資金賬號的密碼應設置為不同密碼,並且甲方應該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告之乙方(工作人員)資金股票賬號相綁定的銀行賬號。以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甲方若有以下幾種情形,視為違約,並自動解除委託合同,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A.嚴重干擾或影響乙方的操作;
B.未告知乙方情況下登陸資金賬戶買賣股票;
C.未告知乙方情況下修改股票資金賬戶的密碼;
D.單方面劃轉委託賬戶內資金。
3.乙方有義務每月向甲方匯報操作情況,甲方可隨時抽查上述賬戶操作情況。甲方不得影響乙方的操作和投資策略,不得違反上述之規定。
4.在協議有效期間,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如股票長期停牌或摘牌而造成股票凍結的,經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委託管理協議自動解除。
甲方(簽章):
身份證: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聯系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身份證: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聯系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㈣ 合資公司中方回購外資方所持公司股份算重大股權變更嗎這樣對企業上市有哪方面影響
當然算
㈤ 財務顧問和獨立財務顧問有什麼區別
上市公司收購非上市公司(標的資產,為重組方所持有)各需要聘請財務顧問:上市公司聘請的為獨立財務顧問重組方應聘請的為財務顧問。
㈥ 注會進~關於長期股權投資,上市公司的參股公司IPO後,所持有的這部分股權的市值在報表中如何體現
1、首先根據管理意圖,將該投資定性為長期股權投資或者短期投資。
2、如果該投資性質為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對被投資公司的控制或重大影響,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3、對於短期投資,應該在期末根據市場價格調整該投資的賬面價值。
對於你說的這種情況,被投資公司在年底上市,投資方所持有的股票尚不能上市交易(鎖定期),所以,A公司當年報表中不能反映投資收益,但是,應當在報表附註中的長期股權投資項下,說明被投資方已經上市的情況。
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發電子郵件給我。
北晟投資:[email protected]
㈦ 公司怎麼才能上市
你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第五十一條 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並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條 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