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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各部委控股上市公司

發布時間: 2021-05-08 06:00:46

❶ 中國公司職位名稱怎麼排的,從大到小

董事局(也叫董事會)2.董事長3.總經理(也叫執行總監)4.經理5.主管(或主任)6.組長(或科長、拉長、車間主任)7.班長8.員工管理層(領導班子)、中層幹部(各部門負責人)

一般公司的話 董事長 總經理 副總 總經理助理 秘書 人力資源總監 銷售總監 生產總監 各個部門(如研發、稽核、宣傳、質檢等) 經理。

(1)各部委控股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職位

職位(position),它是指機關或團體中執行一定任務的位置,即只要是企業的員工就應有其特定的職位,它是指在一個特定的企業組織中、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內、由一個特定的人所擔負的一個或數個任務所組成,簡單地講,職位是指企業的某個員工需要完成的一個或一組任務的人,隨著語義的拓展,職位也代表著職務。

❷ 天津各主要部委下屬重點企業名單

你要是做網路電話營銷的,我看你不如直接說你要這些單位的電話!
出200分,有人會把天津大企業的負責人電話全告訴你!

❸ 什麼是央企它包括那些股票

央企是指由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或委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出資人職責,領導班子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託中央組織部、國資委等其他中央部委管理的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

股票有中核科技、中國衛星、航天動力、火箭股份、中興通訊等。

1、中核科技

中核蘇閥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是經國家體改委體改生字[1997]67號文批准,在對原蘇閥廠進行股份制改組的基礎上,由原蘇閥廠獨家發起而募集設立的。原蘇閥廠創建於1952年7月導,1962年初成為部軍工企業。

2、中國衛星

中國衛星是中國自行研製的衛星,其中最早的是1970年4月24日,在酒泉衛星發射中心成功發射的東方紅一號衛星,開創了中國航天史的新紀元。

此後,研發生產了各種特殊功能的衛星,主要包括資源衛星、氣象衛星、通訊衛星、導航衛星、海洋衛星等。

3、中興通訊

中興通訊在香港和深圳兩地上市。2015年,中興通訊營業收入超過1000億。2016年8月25日,中興通訊發布2016年半年財報,在集團整體營業收入、經營活動現金凈流、凈利潤等方面均表現亮眼。

2016年8月,中興通訊在"2016中國企業500強"中排名第150位。2017年11月,在「2017年中國大陸創新企業百強榜單」中位列梯級I。

4、航天動力

陝西航天動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發起人為西安航天科技工業公司,是在原航天部O六七基地基礎上組建的,於1993年在西安市成立,是隸屬於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注冊資本為一億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雷凡培。

5、火箭股份

長征火箭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火箭股份)是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旗下從事航天電子測控、航天電子對抗、航天制導、航天電子元器件專業的高科技上市公司(股票代號600879)。

❹ 上市公司內各部門地位

不同行業不同的公司都不同吧,一般的公司市場部還是比較重要的,銷售就是生命嘛

❺ 國內目前有5大電力集團公司,分別是哪5個

1、國家電網公司

國家電網公司是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的經營輸電、變電、配電等電網資產的特大型企業,經國務院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領導班子由中央管理,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中文全稱:國家電網公司;
英文全稱:Stat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
英文簡稱:State Grid 英文縮寫:SG.
國家電網公司目前共擁有72.8萬職工,其中工業企業職工52.2萬人,佔全部職工的比重為71.7%;建築業職工15.7萬人,佔全部職工的比重為21.6%;科研設計單位職工1.46萬人,佔全部職工的比重為2%.
公司主要職責
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在國家宏觀調控和行業監管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依法自主經營.
對有關企業的有關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權利,對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並由國家電網公司擁有的國有資產依法經營、管理和監督,並相應承擔保值增值責任.
根據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國家產業政策、電力工業發展規劃和市場需求,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家電網公司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重大生產經營決策.受國家有關部門委託,協助制定全國電網發展規劃,提出全國電力工業發展規劃的建議.
參與投資、建設和經營相關的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工程,近期負責三峽輸變電網路工程的建設管理.
負責所轄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和調度,處理區域電網公司日常生產中的網間協調問題,實現安全、優質、高效運行.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優化配置生產要素,組織實施重大投資活動,對投入產出效果負責.加快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增強企業競爭力,促進電力工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深化企業改革,加快結構調整,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強化內部管理,妥善做好企業重組、精簡機構和富餘人員分流與再就業工作,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
指導和加強國家電網公司有關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統一管理國家電網公司的名稱、商標、商譽等無形資產,搞好國家電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
承擔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公司主要經營業務
依法經營國家電網公司及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並由國家電網公司擁有的全部國有資產.
從事電力購銷業務,負責所轄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和調度.
參與投資、建設和經營相關的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工程.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批准,從事國內外投融資業務.
經國家批准,自主開展外貿流通經營、國際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
從事與電力供應有關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電力生產調度信息通信、咨詢服務等業務.
經營國家批准或允許的其他業務.
公司的主要許可權
公司在保證有關企業合法權益和自身發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關規定,集中部分國有資產收益,用於國有資本的再投入和結構調整.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主決定全資子公司國有資產的重組、轉讓、租賃及外部資產的收購、兼並等事宜.對控股或參股企業的上述相同事宜,通過法定程序決定或參與決定.
享有投資決策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公司及有關企業的投資項目,並負責組織實施.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公司享有一定的外事審批權、外貿流通經營權、對外投融資權、對外擔保權、對外工程承包權和對外勞務合作權.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主決定公司內部管理體制和機構設置.依法決定有關企業的經營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產經營決策,以及合並、分立、解散等事項.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序,任免和管理公司所屬全資企業的領導成員以及公司,總部各部門負責人;按法定程序和出資比例,向控股企業和參股企業委派或更換股東代表,推薦董事會、監事會成員.
統一管理公司及有關企業的涉外工作.公司領導人員出國審批許可權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授予的其他許可權.

2、中國華能集團公司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在原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基礎上改組的國有企業,由中央管理,經國務院批准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
按照國務院關於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的要求,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以經營電力產業為主,綜合發展的企業法人實體。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依照[公司法],對其全資、控股、參股企業進行改建和規范,建立資本紐帶關系,實行母子公司體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在境內外投資設立全資或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辦事處等分支機構。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的經營宗旨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政策,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市場需求,依法自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堅持改革、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改善產業結構,發揮集團整體優勢,提高經濟效益,增強市場競爭力,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電為主,綜合發展,逐步成為實力雄厚、管理一流、服務國家、走向世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主要經營以下業務:
(一)依法經營集團公司及其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並由集團公司擁有的全部國有資產(含國有
股權)。
(二)從事電源的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的生產和銷售。
(三)從事信息、交通運輸、新能源、環保、貿易、燃料等相關產業、產品的投資、建設和生產
經營。
(四)經國家批准,自主開展外貿流通經營、國際合作等業務。
(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家批准,從事國內外投資、融資業務。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為法定代表人。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的中文全稱: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文簡稱:華能集團公司;英文全稱:China Huaneng Group,英文簡稱:CHINA HUANENG,英文縮寫:CHNG。

3、中國大唐集團公司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是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發電企業基礎上組建的特大型電力企業集團,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是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於2002年12月29日成立。注冊資本金人民幣120億元,資產總額991億元。截至2003年9月,在役可控裝機容量2772萬千瓦,在建可控裝機容量1227萬千瓦。其中在役及在建火電機組3163萬千瓦,占集團公司在役及在建可控裝機容量的79%;水電機組836萬千瓦,占集團公司在役及在建可控裝機容量的21%。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擁有中國第一家在倫敦和香港上市的北京大唐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較早在國內上市的湖南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湖南分公司、安徽分公司和陝西代表處、雲南代表處等分支機構;擁有洛陽首陽山電廠、北京大唐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張家口發電廠、內蒙古大唐托克托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廣西岩灘水力發電廠等百萬千瓦以上容量的大型電廠;擁有正在建設中的目前中國第二大水電工程、在建規模420萬千瓦、規劃規模630萬千瓦的龍灘水電工程以及中國水利電力物資有限公司等。所屬成員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蘇、河南、湖南、陝西、甘肅、廣西、廣東、福建、雲南、浙江、重慶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主要經營:集團公司及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並由集團公司擁有的全部國有資產;從事電力能源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生產和銷售;電力設備製造、設備檢修與調試;電力技術開發、咨詢;電力工程、電力環保工程承包與咨詢;新能源開發。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是:把集團公司建設成經營型、控股型,市場化、集團化、現代化、國際化,具有較強發展能力、盈利能力和國際競爭能力的大型電力企業集團。簡稱"兩型、四化、三個能力"。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是:以2002年末為基準年,分三個階段制定了未來8年的戰略目標。
到2005年末,在役可控裝機容量增加1000多萬千瓦,達到3500萬千瓦,總資產從879億元增加到1150億元左右,水電、風電等清潔能源所佔比重基本保持現在的12%水平,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比重由53%增加到58%,銷售收入由270億元增加到360億元,凈利潤由3億元增加到4至5億元。
到2008年末,力爭可控裝機容量再增加1300萬千瓦,達到4800萬千瓦,總資產達到1550億元左右,水電、風電等清潔能源所佔比重達到14%,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比重達到66%,銷售收入達到480億元,凈利潤達到6至8億元。
到2010年末,力爭可控裝機容量再增加900萬千瓦,達到5700萬千瓦,總資產達到1800億元左右,水電、風電等清潔能源所佔比重達到17%,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比重達到69%,銷售收入達到550億元,凈利潤達到8至10億元。

4、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簡稱「中國華電」)是經國務院批准,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的國有企業,經國務院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
中國華電成立於2002年12月29日,注冊資本120億元,到2003年底總資產達到890億元。集團公司主要從事電源及與電力相關產業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生產和銷售;
從事新能源、科技開發,國內外工程建設、承包與監理,設備製造;從事國內外投融資業務,自主開展外貿流通經營、國際合作等業務以及國家批准或允許的其他業務。
中國華電的發展戰略是:以市場為導向,以發展為主題,以效益為中心,堅持生產經營和資本經營並重,堅持企業發展與員工發展協調,堅持走集團化、多元化、國際化、現代化的路子,把公司建設成為以電為主,綜合發展,實力雄厚,管理一流,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現代企業集團。
中國華電有著多方面比較優勢,具有實現發展戰略的堅實基礎。目前運行及在建可控發電裝機容量3822.6萬千瓦,總資產890億元,分布在全國二十二個省(市、區),其中火電佔74.5%,水電佔25.5%;現擁有全國一流電廠18家,高參數、大機組的百萬千瓦以上電廠9家;控股業績優良的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山東國際電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國電南京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控股同時開發建設4個大型水電站的烏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發展規劃,2010年公司運行和在建總裝機將達到6000萬千瓦以上,2020年將達到1億千瓦以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左二)在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總經理賀恭(左三)的陪同下視察四川廣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華電控股的華電工程(集團)公司、華電開發投資有限公司、華電燃料有限公司、華電招標有限公司、華信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和華信保險公估有限公司,均具有良好的發展基礎和較大的發展規模,為公司以電為主的多元化經營提供了良好的發展平台。
5、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簡介
一、集團公司的名稱、性質
(一)名稱集團公司的中文全稱: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文簡稱:國電集團;英文全稱:ChinaGuoDian(Group)Corporation,簡稱:ChinaGuoDian,縮寫:GD。
以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為母公司組成中國國電集團。依照中國國電集團章程,經母公司批准,集團成員企業的名稱可冠以"中國國電集團"字樣。
(二)性質集團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的國有企業,經國務院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集團公司組建後,對其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參股企業(以下簡稱有關企業),逐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進行規范。
二、集團公司的組建原則、方式和成員單位
(一)組建原則1.政企分開。集團公司不承擔政府職能,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企業法人實體。
2.合理配置資源。根據國家產業政策,以市場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中心,按照專業化生產和規模經濟的要求,調整結構,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3.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集團公司依照《公司法》對有關企業逐步進行改建和規范,建立資本紐帶關系,實行母子公司體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4.穩步實施。集團公司的組建和結構調整,要統籌規劃,精心組織,逐步推進,穩步實施,保證安全生產、隊伍穩定和正常經營。
(二)組建方式集團公司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02]5號文件)精神,根據國務院領導同意的《國家計委關於發電資產重組劃分方案的請示》(計基礎[2002]1685號),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組建集團公司所涉及的成員單位,其有關國有資產(含國有股權,下同)均實行無償劃轉,不再進行資產評估和審計驗資。集團公司組建後,遺留問題通過清產核資逐步清理,妥善處理。有關財務關系的劃轉,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三)成員單位集團公司成員單位包括46個內部核算企業和全資企業、54個控股企業、19個參股企業(名單附後)。
三、集團公司的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和法定住所
(一)注冊資本集團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20億元(具體由財政部核定)。
(二)經營范圍1.依法經營集團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參股企業(以下簡稱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並由集團公司擁有的全部國有資產。
2.從事電源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生產和銷售。
3.從事煤炭、發電設施、新能源、天然氣、交通、高新技術、環保產業、技術服務、信息咨詢等電力相關產業的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
4.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事國內外投融資業務。
5.經國家批准,自主開展外貿流通經營、國際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
6.經營國家允許或委託的其他業務。
(三)法定住所集團公司法定住所:中國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東路5號中商大廈。
集團公司的經營宗旨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政策,根據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電力工業發展規劃,以及市場需求,依法自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堅持改革、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積極利用國內外資本,加快結構調整和資源優化配置,發揮集團整體優勢,增強在國內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促進我國電力工業發展,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發展目標
集團公司的近期目標是,在確保安全和穩定的前提下,完成業務、債務、資產、機構和人員接收和重組;制定集團公司發展戰略和規劃,處理不良資產;以市場為導向,以資本為紐帶,深化企業改革,轉換經營機制,加快結構調整,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三個確保",即確保安全生產,確保職工隊伍穩定,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集團公司的遠期目是,通過制度創新、管理創新、科技創新,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資產收益率。以發電為主導產業,兼顧多元,充分發揮上市公司融資功能和核心企業的競爭優勢,以資本運營為主要經營方式,充分利用各種資源,逐步發展成為具有先進管理水平和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
集團公司的內部關系
(一)集團公司與有關企業是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關系,按照《公司法》、國家大型企業集團試點有關規定、集團公司章程,以及集團章程規范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二)集團公司在制訂集團發展戰略、調整結構、協調利益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是集團投融資、資本運營、科技開發、市場開拓、對外貿易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等重大經營活動的決策和管理中心。
(三)集團公司有關企業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對集團公司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遵守集團公司章程,執行集團公司有關發展戰略、結構調整、專業分工等重大決策。集團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檢查、考核有關企業業務經營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
(四)集團公司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及審計監督制度,加強資金和成本管理,實行合並財務報表制度,統籌管理核心業務,發揮集團整體優勢,提高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能力。
集團公司與外部的關系
(一)集團公司接受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接受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的監管,可向有關部門直接聯系相關業務。
(二)集團公司作為一個整體列入國務院確定的試點企業集團名單和國務院確定的國有大中型重點聯系企業(以下簡稱重點企業)名單,享受《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國家體改委關於深化大型企業集團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國發[1997]15號)規定的各項政策;同時,享受國務院確定的重點企業有關政策。
(三)集團公司財務關系在財政部單列。集團公司與所屬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集中匯總繳納所得稅。
(四)集團公司為完成國家任務所需資源和生產經營條件,凡屬國家配置范圍內的,均在國家相應計劃中單列,並由集團公司統一組織實施。
(五)集團公司組建過程中,涉及上市公司股權重組時,有關各方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集團公司在決策和管理過程中,要依法保證有關上市公司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防止控股股東損害小股東的權益。
(六)集團公司公司組建後,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對有關企業實行的原有優惠政策繼續保持不變。
(七)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涉及有關社會、城市行政管理事宜,以及與地方有關的經濟聯系,繼續接受當地政府的指導和協調。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八)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與國內同行業的其他發電公司是平等、競爭、協作、互利的市場主體。集團公司與電網公司及其他電力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協作,促進我國電力工業發展。

6、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是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的國有企業,經國務院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的試點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集團公司注冊資本金人民幣120億元,資產總額801億元。集團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是集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集團公司可控裝機容量為 30,150MW,權益裝機容量為22,220MW;其中火電機組20,880MW,占集團公司可控裝機容量的69.25 %;水電機組7,920MW,占集團公司可控裝機容量的26.27%;核電機組1,350MW,占集團公司可控裝機容量的4.48 %。
集團公司包括97家成員單位,其中36家全資企業, 46家控股企業,15家參股企業,職工總數為76519人。集團公司目前已成立了東北、江西、河南三個分公司,還將在資產相對集中的華北、華東、西北、湖南、川渝等地區設立分公司。
集團公司現有資產分布在全國17個省市自治區,擁有業績優良的上市公司山西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重慶九龍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擬將上市的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擁有在香港注冊的中國電力國際有限公司;擁有在電力設備成套服務領域業績突出的中國電能成套設備有限公司;擁有流域開發的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和湖南五凌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擁有12個 1,000MW以上的大型電廠;擁有原國家電力公司全部的核電資產。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是:充分發揮集團公司的優勢,在發展壯大電力核心產業的基礎上,穩步向相關產業延伸,積極尋求海外發展,努力把集團公司建設成為具有較強核心競爭能力、獲利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控股型、經營型、集團化、現代化、國際化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

❻ 已經擁有多家控股子公司的企業為什麼還要成立集團公司

集團公司,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一般意義上的集團公司,是指擁有眾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經營著規模龐大的資產,管轄著眾多的生產經營單位,並且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
法律特徵
1、是從屬型聯合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其法律地位為母公司(也稱支配企業)。
2、其組織形態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形態: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3、是混合型控股公司。除對子公司實際控制外,本身還直接進行經營活動,在法律上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控股公司的規定。
4、母公司與子公司的基本關系是股東與公司的關系,即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東,子公司是獨立的公司法人。
5、母子公司在持股和特別義務上有法律規定:禁止相互持股(不得反向持股);一般各自獨立負債,不存在企業集團的共同債務。在特殊情況下,母公司才對子公司的債務負責(如母公司承諾了擔保)。
6、會計制度:(1)母公司必須製作集團結算報告,必須制備集團合並會計報表;(2)合並會計報表僅是用於股東、公眾和政府對集團經營狀況的了解和掌握;(3)納稅和核算均以集團內各獨立法人為單位。
7、管理關系。在從屬型聯合企業集團中,集團公司代表企業集團實行統一管理。它有權以集團名義行使集團所擁有的權力,但同時也承擔集團所負有的義務。一般來講,在從屬型聯合企業集團中,集團管理機構應由集團成員自行協商依集團章程而定。集團管理機構往往與集團公司的管理機構是合二為一的(也可以稱作合暑辦公)。因此,集團公司不僅要追求公司自身的利益,而且要追求和兼顧整個集團的利益,即集團成員的利益。其中,由於母子公司關系的特殊性,子公司有經營自主權,但受母公司控制。母公司對子公司:(1)制定統一的發展戰略和長期規劃;(2)生產能力的擴大或開拓新經營領域; (3)產權轉讓和兼並其他公司;(4)子公司董事長和董事的選派。
8、集團公司與子公司以外的集團成員企業的關系,特別是如何實現統一管理依集團章程而確定。[1]
本質特徵
(l)集團公司的本質特徵是:一種以母子公司關系為基礎的垂直型組織體制。集團公司本身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採取法人產權制度形式組成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公司是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通常就是母公司,具有獨立、有限的民事責任能力。
(2)集團公司由一個母公司與若干個子公司組成。從法律上看,母公司即集團公司本身,它又包括若乾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其中,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掌握絕對控股地位(一般持股50%以上)的下屬企業;關聯企業則指母公司只擁有一般持股關系的參股企業,以及有各種固定性合作關系的企業。總之,母公司只能有一個,而子公司或關聯企業可以有多個。
(3)集團公司從內部組織關系來看,母公司以股權產權為紐帶,垂直地向下控制其下屬企業。包括:擁有全部產權關系的全資子公司(母公司持有100%的股份,也稱分公司);擁有一半股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1-99%的股份);持有一定比例的參股關聯企業(持股25-50%稱作質量參股子公司,持股低於25%稱作任意參股子公司。這里它就不一定能稱母公司了)。通常子公司不能反過來向上持有母公司的股權。
(4)集團公司在產權關繫上比較清晰。集團公司一般是由原始發起公司經過不斷發展擴張裂變而來的,對內通過投資設立分支企業,對外通過資本證券市場不斷購並、控制其他競爭對手或相關企業,因而,母子公司之間血緣關系穩固、組合緊密。[2]
模式結構編輯
集團公司的組織模式與結構
公司的組織模式亦稱組織結構,它包括公司內部執行領導任務和管理職能的各構成部分及其之間的相互關系。對於現代集團性公司而言,主要採用:直線職能制、事業部制和控股經營制等組織形式。
1、直線職能制(Unitary Structure簡稱U型結構)
直線職能制亦稱直線參謀制,它將領導直接指揮和職能人員業務指導相結合,並具有直線制和職能制的優點,是現代管理中最常見的形式之一。美國的大型工業企業中,70%以上採用了U型結構。
直線職能制的本質特徵在於:公司總部龐大,內部劃分為若干個職能部門,公司總部對這些部門進行策劃和運籌,直接指揮各部門的運行,以利於各部門的集中統一,直接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即各部門和下屬單位均由公司最高層領導直接進行管理。使得生產和銷售活動的縱向一體化大為加強,並由此形成了現代大型公司的原型。這種模式的不足是,各職能部門缺乏自主性與積極性,難以適應開拓新市場,滿足不了市場多元化的要求。
2、事業部制(Multidivisional Structure簡稱M型結構)
事業部制是一種分權式體制,它把市場機制引入公司內部,按產品、市場、營業區域和用戶劃分為若幹事業部,實行集中指導下的分散經營的一種管理組織模式。
事業部制的本質特徵在於:事業部一般無法人資格,是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每個事業部都是實現公司總體目標的基本經營單位,對每個事業部委讓許可權的同時,使其擔負經營責任,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和統一管理。事業部的規模一般介於總公司與生產工廠之間,可以自設職能部門。在產銷分立的大公司里,事業部只負責組織和指揮生產,不負責經營銷售。在大企業,也有採用事業本部和事業部兩層結構的。在日本,大約有60%的大公司採用了事業部制。
事業部制在集團公司中,為直接的隸屬關系,既是某一大類產品的投資和生產中心,又是該類產品的利潤中心。因而分支管理與資源配置,規模與效益結合得較好,容易造就經理階層的職業化。但事業部制也容易產生本位主義、各部門間難協調,更要防止過於集權。
3、控股制結構(Holding Structure簡稱H型結構)
控股型組織結構是在公司總部下設若干個子公司,公司總部作為母公司對子公司進行控股,承擔有限貴任。母公司對子公司既可通過控制股權進行直接管理,又可通過子公司董事會、以及出售公司股份資產進行控制。
H型結構是實行集團公司內部分權的一種組織形式。它既能發揮母公司的戰略優勢,又能充分發揮子公司的積極性、靈活性。必要時,母公司容易放棄沒有前途的子公司。這樣,在結構上設計了一種增入或退出機制,便於兼並、重組,十分有利於分散集團公司的財產和經營風險。相對地,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資源調配能力有限,監控較為間接。H型組織結構比較適用於大型的跨國公司。
從歐美大企業看,H型結構正逐漸轉變成U型或M型結構。一般而言,U型結構更多適合業務比較單一的企業,M型結構則適合業務多元化的企業。

5資金管理編輯
集團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
資金管理是集團內部控制中確保資金運作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關鍵內容。集團資金管理的原則主要有以下四點:
1.集中性原則
從國外跨國公司的實踐來看,事權可以分散,但財權必須集中。若集團內部沒能形成高度集中的資金管理指揮系統,缺乏統一規范的財務資金調控制度,沒有統一的信息平台,信息傳遞渠道不暢,財務數據、資金結算不集中,則集團總部難以及時、准確、全面地掌握生產經營全過程的相關信息,無法實施有效的管理、監督和控制。集中性原則就是要保證迅速而有效地控制集團全部的資金,為實現集團公司戰略目標提供資金支持與保障。
2.協同性原則
協同性原則包括以下含義:一是對不同職能之間的資金投入要保持合理的比例關系;二是對不同產品之間的資金投放要保持合理的比例關系;三是戰術資金與戰略資金要有合理的比例關系;四是集團內部各部門之間的相互調劑、相互融通資金的關系;五是與集團外部的企業或合作者共同協調和投放資金,達到共贏。
3.效益性原則
效益性原則是指集團應盡可能將資金投放到能提高企業盈利能力的項目上,使更多的資金參與周轉。但從貨幣資金的特點看,求利性必須服從於及時性需要,只有在滿足償債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基礎上方能獲取利潤,否則企業可能出現支付困難。
4.權變性原則
權變性原則要求企業集團的資金投放與管理不能一成不變,必須及時根據企業外部環境和競爭對手的變化等做出相應調整。[3]

6區別編輯
集團公司與企業集團的區別
(一)法律地位不同。企業集團是許多法人組成的聯合體,這種聯合體將來很可能受合夥企業法調整。而集團公司是法人企業,規范的集團公司及母子公司關系應該受公司法調整。
(二)內涵不同。企業集團包含集團公司,但並非所有集團公司都要成立企業集團。企業集團有兩種基本類型,其中從屬聯合企業集團中的母公司是集團公司,而在協作型聯合企業集團中,不存在以誰為核心企業的問題,所有企業是平等關系,在集團的統一管理下活動。在後一種企業集團中,集團成員企業可能都是控股公司,都有自己的若乾子公司,這種集團往往是強強聯合。
(三)注冊方式不同。集團公司既可以以自己為核心組成從屬型聯合企業集團或與其他公司一起組成協作型聯合企業集團,也可以僅在母子公司范圍內形成公司集團。組成企業集團須批准和登記。但集團公司本身只是履行公司法人登記手續。
(四)組織機構不同。企業集團的組織機構由集團章程(集團成員協商一致)決定,而集團公司的組織機構必須在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條件下由公司章程決定(需經股東會討論通過)。
(五)管理的原則和依據不同。企業集團實行統一管理的原則是經成員企業討論通過的章程決定的。集團公司是獨立公司法人,它自身的經營與運作要符合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集團公司如果是集團成員,必須履行集團章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集團公司作為從屬型聯合企業集團中的支配公司,又要承擔起集團管理的重任。集團公司與集團利益的協調,與成員企業相互權利義務關系是集團立法和集團協議(章程)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六)責任和財務制度不同。企業集團並不是獨立的納稅主體,但要編制合並會計報表。集團的法律後果由集團成員企業負連帶責任(集團章程另有約定的除外)。集團公司與其他成員企業一樣,獨立開展經營活動,是獨立的納稅主體。它對其他成員企業除另有約定外,不承擔債務責任。
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我國企業集團立法比較滯後。集團的設立、集團成員關系的處理,母子公司的關系,企業集團的管理基本原則,集團的壟斷,行政性集團公司等問題都缺乏法律的界定和規范。

7建議編輯
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范性文件,是《國家體改委、國家經委關於組建和發展企業集團的幾點意見》(1987年12月16日)。該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
1.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2.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初步建立,上述規定已經不能囊括所有企業集團,因為現實生活中已經存在非公有制的企業集團。1991年,《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公室關於選擇一批大型企業集團進行試點請示的通知》(國發〔1991〕71號)中稱:「企業集團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新的經濟組織。」此時已不再強調公有制。但是,該文件的精神還是主要支持建立國營大中型企業的企業集團。1992年5月,國家工商局/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 聯合發布了《關於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該文件規定: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第二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應由一個大型企業或控股公司為核心組建,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審批機關批准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使用企業集團名稱。
第三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必須有一個實力強大、具有投資中心功能的集團核心。集團核心可以是一個大型生產、流通企業,也可以是一個資本雄厚的控股公司。
(二)必須有多層次的組織結構。除核心企業外,必須有三個以上的緊密層企業,還可以有半緊密層和鬆散層企業。
(三)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與其他成員企業之間,要通過資產和生產經營的紐帶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核心企業與緊密層企業之間應建立資產控股關系。核心企業、緊密層企業與半緊密層企業之間,應逐步發展資產的聯結紐帶。
(四)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和其他成員企業,各自都具有法人資格。第四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應是一個全民所有制大型企業或國家控股的公司。
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
此後,國家工商局又制定了《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此文件規定:
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條 企業集團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組建而成。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也可以成為企業集團成員。
母公司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控股企業。
子公司應當是母公司對其擁有全部股權或者控股權的企業法人;企業集團的其他成員應當是母公司對其參股或者與母子公司形成生產經營、協作聯系的其他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或者社會團體法人。
第五條 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當然,鑒於各地規定不同,此條件有所變動。目前所知集團最低標準是:
(一)企業集團的母公司實收資本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2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三)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從產品的研發、製造乃至銷售的過程中,由於企業生產規模大、人數眾多、范圍廣、產品工序復雜,為便於管理,按照產品形成的過程特點分成多個不同的部門來管理,這些部門可能大多數沒有法人資格,隸屬於一個企業,行政上歸一個企業管轄。這個企業就是集團公司,其構架上和一般的公司差別不大,與一般公司區別主要在於人數的多寡。好比一個家,孩子多了,結婚後自然分家,但還是一個家族。
有的企業聯合體也稱集團公司,集團內的成員企業結盟是為了經營的需要,可以增加企業的競爭力。成員均為法人,之間獨自核算。集團公司長官由成員中規模大的企業領導兼任,不具備對其他企業的管理決策權。[4]
自己的權益。

❼ 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公司在機關部門中人員重疊是否違反國家關於資產、人員、財務三分開的要求

這種情況是不允許的,如果被核查,會被處罰。

❽ 上市公司通常有哪些部門

要看上市公司是什麼類型的,一般有:人力資源部 財務部 審計部 法務部 戰略部 投資部;科技創新部,研發部,工程部,後勤相關部等等各自公司不同安排不同。

一般會由董秘負責對外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報表可以看到具體的!

❾ 中國中央各部委對外資企業都有什麼政策

請詳細咨詢商務部,外資企業在華投資歸口商務部管理。
還有一個辦法,外資企業准備入駐的地方政府都有一個投資促進局(招商局),他們有專門負責外資投資工作的部門,提供一站式服務,免費咨詢。
例如您想到北京市昌平區投資,可以咨詢昌平區投資促進局外資企業服務科。

❿ 國企和央企是一個概念嗎

不是一個概念,有本質差別。

我們可以這要認為:所有的央企都是國企,但國企不一定都是央企。因為,所謂「央企」是指直屬於國務院有關部門(如國資委等)的國有企業(「央」即中央,指中央人民政府)。

區別如下:

1、央企與國企上屬單位不同。

央企為國資委直接管理,部分央企負責人是有中組部任命;一般國企有隸屬於地方政府管轄的,又由中央其他部委管理的。簡單說,地位不同,有如部長與市長之差別,央企是部長 的話,國企就類似市長。

2、央企與國企規模不同。

央企多為規模超大的企業,看中國500強,上榜的國有企業,85%以上為央企,規模大,領導權利自然也大,員工福利應該也好。而國企福利雖然好,但是一般只是地方政府支持的企業。相對央企來說規模較小。

3、央企與國企經濟體制不同。

央企是真正意義上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國企有地方政府和地方公司共同參與

4、央企與國企支持對象不同。

央企在今後一段時間內,都會明確主業,基本會成為行業內的龍頭企業。國家支持。國企很多隻是地方政府支持。

(10)各部委控股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一)廣義的中央企業包括三類:

1、是由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從經濟作用上分為提供公共產品的,如軍工、電信;提供自然壟斷產品的,如石油;提供競爭性產品的,如一般工業、建築、貿易。

2、是由財政部、中央匯金公司直接管控的大型銀行,屬於金融行業, 具體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3、是由國務院其他部門或群眾團體管理的中央企業,屬於煙草、黃金、鐵路客貨運、港口、機場、廣播、電視、文化、出版等行業。

(二)狹義的中央企業:

通常指由國務院國資委監督管理的中央企業。相對於其他一些國家來講,中國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范圍是比較窄的。

(三)特例

特別指出,在我國除了廣義和狹義定義的中央企業外,對於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的中央企業,則歸國務院直屬管理,屬於正部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