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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中國上市公司並購經驗

發布時間: 2021-05-07 18:55:57

㈠ 中國上市公司總體的並購現狀,績效特徵。

企業並購後的整合——人力資源整合

並購整合在企業並購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美國的統計表明,大約有50%至80%的並購都出現了令人沮喪的財務狀況。一流的學術與商業研究機構近幾十年來對並購行為進行了分析研究,發現並購之後可能會出現以下現象:被並購企業管理層及雇員的承諾和奉獻精神的下降造成被並購企業生產力降低;對不同的文化、管理及領導風格的忽視造成沖突增加;關鍵的管理人員和員工逐漸流失,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交易完成後的6至12個月之內;客戶基礎及市場份額遭到破壞;大約三分之一的被並購企業在5年之內又被出售,而且幾乎90%的並購沒有達到預期效果。這些現象都和並購完成後的整合不成功密切相關。下面介紹企業並購之後的人力資源整合。
現代企業競爭的實質在很大程度上是人力資源的競爭,尤其是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熟練工人。如何整合並購雙方的人力資源是企業並購完成之後所要解決的首要課題。有效的人力資源整合並不一定保證並購的成功,但無效的人力資源整合必然導致並購的失敗。
一、派出人力資源整合的協調小組
並購完成後,被並購企業的員工有一種被吞並的感覺,容易對並購企業產生敵意。並購企業的高層管理者必須具備高度的耐心和高超的領導藝術才能妥善處理這種問題。如果雙方的敵視狀況不能有效改變,並購雙方的管理者必然矛盾重重。因此,並購企業需要單獨組建一個協調小組。協調小組包括三方面成員:並購企業選派的主持工作的管理人員、部分被兼並企業員工和聘請的企業人事管理專家。該協調小組直接向並購企業的最高管理層負責,組織、策劃和領導人力資源整合的全部運作。並購企業應當對協調小組的職責權力范圍作出明確界定。當人力資源整合完成以後,協調小組宣告解散。
二、穩定人力資源政策,不同情況採取不同辦法
1、並購企業要明確對人才的態度。
並購企業對人才的態度將會影響目標企業員工的去留。如果並購企業重視人才,尊重人才,目標企業的員工就會感覺繼續留任會有很好的發展機會。
2、並購企業還應採取物質激勵措施。
良好的態度必須落實到物質層面。在明確重視和尊重人才的政策之後,並購企業要出台詳細的人才挽留激勵措施。一般來說,如果並購企業能提供更好的僱傭條件,目標企業員工必然願意留守。
3、對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政策。
人才固然重要,但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般來說,勞動密集型產業和知識密集型產業對人才的依賴程度不同。由於社會對勞動密集型產業的人才供給量比較大,人才的可替換性也就相應變大。知識密集型產業正好相反。由於知識的積累需要一個比較長的過程,社會所能提供的知識型人才也就相對較少,這使得該產業的企業對人才的依賴非常嚴重。因此,人才挽留對發生在知識密集型產業中的企業並購至關重要。
對於管理人才,我們一般應該側重考察其過去的經營業績。如果目標企業管理混亂,經營效益不佳,這說明管理人才不適合留任,自然可以淘汰。如果目標企業過去的經營狀況良好,這說明其管理層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可以考慮留任。
對技術人才,我們就應該從技術角度進行評估。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一是由相關的技術專家對目標企業技術人才的技術成果和科研能力進行評估;二是由目標企業管理層對技術人才的能力、潛力和工作態度進行評價;三是由協調小組給出評價。
對核心人才,協調小組必須盡力挽留。所謂核心人才,是指對企業發展至關重要的人才。他可能是管理人才,也可能是技術人才。核心人才是企業並購人力資源整合的工作重點。核心人才的挽留應該從法律、物質和精神三方面著手。在法律方面,就是盡快與核心人才簽訂勞動合同,用合同條款的形式將並購企業對其的各種承諾固定下來,從而使核心人才打消顧慮,對未來有充分的信心。並購企業可以在勞動合同中加上「競爭禁止條款」,即明確規定核心人才不得在離開並購企業後直接投奔並購企業的競爭對手。在物質方面,主要是完善物質激勵措施。關鍵是制定合理的薪酬體系,使核心人才的勞動報酬與勞動付出相當。報酬方式可以多樣,現金、股權、期權等方式可以交叉使用。總之,不能使其報酬低於原企業的報酬。在精神方面,主要是尊重核心人才的價值觀、人生觀和世界觀,凸顯「以人為本」的人本主義思想。特別要使他們獲得一種受重視、受尊敬的感覺,徹底拋棄被控制、被監管、被排斥的感覺。
三、向被並購企業選派主管人員
向被並購企業選派忠誠的管理人員擔任主管是對被並購企業實現有效控制的最直接、最可靠的辦法。這要求被選派的人員具有較高管理素質,能取得各方面信任,否則會給被並購企業的經營管理帶來人才流失、固定客戶群消失等許多不良後果。在跨行業並購的情況下,如果並購方對被並購企業的業務不很熟悉,並購方也可以考慮不派出主管,而留用原企業主管。這種情況下,並購方可以通過各種報表及時掌握該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間接控制。此外,並購方不應在並購後立即向目標企業派出主管,應給被並購企業一個適應過渡期。
四、加強並購雙方員工的交流和溝通
在留住目標企業員工後,並購企業應考慮加強並購雙方員工的溝通與交流。並購完成後,並購雙方的員工都會有一些顧慮。並購企業的員工擔心被目標企業員工取代,目標企業的員工則有當「二等公民」的自卑感。此時,溝通便成為一種解決員工思想問題、提高士氣的重要方式。為了避免員工抗拒收購,並購企業應安排一系列員工溝通會議,讓員工清楚整個並購的大致情形,如並購的目的、股權的變化、未來的經營方向等。事實上,要取得預定的整合效果,一定要取得內部人員的認同。
五、出台全面政策,調整人員
在充分的溝通並了解目標企業的人力資源狀況後,並購企業可出台調整目標企業的原有員工的全面政策。並購企業對留用的員工要盡快安排具體崗位,對辭退的員工要作好勞資清結工作。

還有一些資料可以上傳給你做參考,你給我留個郵箱,或者直接找我! 2011/8/6 7:15:45

㈡ 中國上市企業縱向並購的案例 最新的(兩個都是上市公司)

麻煩問下這個具體的案例是什麼,你沒有說出來呀。

㈢ 近三年的比較典型的企業並購案例有哪些

中國相關的,近期的,較大規模的:
雙匯收購美國史密斯菲爾德
中石油收購加拿大尼爾森
建設銀行收購巴西Bicbanco銀行
光明收購英國維多麥食品公司
復星收購地中海俱樂部
濰柴動力收購義大利法拉第遊艇
三一收購德國大象
濰柴動力收購德國凱傲
柳工收購波蘭HSW
徐工收購德國施維英
等很多

國外收購中國企業,國外並購國外企業每天都在發生,數不勝數

㈣ 中國企業從吉利收購沃爾沃中獲得什麼經驗教訓

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可憐的沃爾沃毀在這上面了。被收購後掉了好幾個檔次

㈤ 企業並購需要經歷哪些過程企業如何進行並購

1、過程

1)前期准備階段。企業根據自身發展戰略的要求制定並購策略,初步勾畫出擬並購的目標企業的輪廓,制定出對目標企業的預期標准,如所屬的行業、規模大小、市場佔有率等。據此在產權交易市場搜尋捕捉並購對象,或通過產權交易市場發布並購意向,徵集企業出售方,再對各個目標企業進行初步比較,篩選出一個或少數幾個候選目標,並進一步就目標企業的資產、財務、稅務、技術、管理和人員等關鍵信息深入調查。

2)並購策略設計階段。基於上一階段調查所得的一手資料,設計出針對目標企業的並購模式和相應的融資、支付、財稅、法律等方面的事務安排。

3)談判簽約階段。確定並購方案之後以此為基礎制定並購意向書,作為雙方談判的基礎,並就並購價格和方式等核心內容展開協商與談判,最後簽訂並購合同。

4)交割和整合階段。雙方簽約後,進行產權交割,並在業務、人員、技術等方面對企業進行整合,整合時要充分考慮原目標企業的組織文化和適應性。整合是整個並購程序的最後環節,也是決定並購能否成功的關鍵環節。 以上是所有企業並購必須經歷的過程。我國現階段企業的並購分為上市公司的並購和非上市公司即一般企業的並購,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有很大不同,其中上市公司收購和出售資產受到《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更嚴格的法律限制,其並購程序也更加復雜。

2、並購

1)企業決策機構作出並購的決議。企業股東會或董事會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對企業進行並購形成一致意見,做出決議。並授權有關部門尋找並購對像。

2)確定並購對象。企業並購成功的第一步是選擇正確的並購對象,這對企業今後的發展有著重大的影響。一般可以通過兩種途徑來選擇,一種是通過產權交易市場,其信息來源於全國各地,信息面廣,信息資料規范,選擇餘地大。另一種是並購雙方直接洽談,達成並購意向,制定並購方案並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3)盡職調查並提出並購的具體方案。並購企業應對目標企業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如目標企業的企業法人證明、資產和債務明細清單、職工構成等進行詳細調查,逐一審核,並進行可行性論證,在此基礎上提出具體的並購方案。

4)報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國有企業被並購,應由具有管轄權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審核批准。

5)進行資產評估。對企業資產進行准確的評估,是企業並購成功的關鍵。並購企業應聘請國家認定的有資格的專業資產評估機構對被並購方企業現有資產進行評估,同時清理債權債務,確定資產或產權的轉讓底價。

6)確定成交價格。以評估價格為基礎,通過產權交易市場公開掛牌,以協議、拍賣或招標的方式,確定市場價格。

7)簽署並購協議。在並購價格確定後,並購雙方就並購的主要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由並購雙方的所有者正式簽定並購協議。

8)辦理產權轉讓的清算及法律手續。在這個過程中,並購雙方按照並購協議的規定,辦理資產的移交,對債權進行清理核實,同時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工商變更登記及土地使用權等轉讓手續。

9)發布並購公告。並購完成後,並購雙方通過有關媒體發布並購公告。

㈥ 企業集團並購需要經歷哪些主要過程

一般情況下,企業的並購行為從僅有一個模糊的並購意向到成功地完成並購需要經歷下面四個階段:
1、前期准備階段。企業根據自身發展戰略的要求制定並購策略,初步勾畫出擬並購的目標企業的輪廓,制定出對目標企業的預期標准,如所屬的行業、規模大小、市場佔有率等。據此在產權交易市場搜尋捕捉並購對象,或通過產權交易市場發布並購意向,徵集企業出售方,再對各個目標企業進行初步比較,篩選出一個或少數幾個候選目標,並進一步就目標企業的資產、財務、稅務、技術、管理和人員等關鍵信息深入調查。
2、並購策略設計階段。基於上一階段調查所得的一手資料,設計出針對目標企業的並購模式和相應的融資、支付、財稅、法律等方面的事務安排。
3、談判簽約階段。確定並購方案之後以此為基礎制定並購意向書,作為雙方談判的基礎,並就並購價格和方式等核心內容展開協商與談判,最後簽訂並購合同。
4、交割和整合階段。雙方簽約後,進行產權交割,並在業務、人員、技術等方面對企業進行整合,整合時要充分考慮原目標企業的組織文化和適應性。整合是整個並購程序的最後環節,也是決定並購能否成功的關鍵環節。 以上是所有企業並購必須經歷的過程。我國現階段企業的並購分為上市公司的並購和非上市公司即一般企業的並購,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有很大不同,其中上市公司收購和出售資產受到《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更嚴格的法律限制,其並購程序也更加復雜。
一般企業並購程序
這里的是指除上市公司外的所有企業。其並購的程序大致如下:
1、企業決策機構作出並購的決議。企業股東會或董事會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對企業進行並購形成一致意見,做出決議。並授權有關部門尋找並購對像。
2、確定並購對象。企業並購成功的第一步是選擇正確的並購對象,這對企業今後的發展有著重大的影響。一般可以通過兩種途徑來選擇,一種是通過產權交易市場,其信息來源於全國各地,信息面廣,信息資料規范,選擇餘地大。另一種是並購雙方直接洽談,達成並購意向,制定並購方案並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3、盡職調查並提出並購的具體方案。並購企業應對目標企業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如目標企業的企業法人證明、資產和債務明細清單、職工構成等進行詳細調查,逐一審核,並進行可行性論證,在此基礎上提出具體的並購方案。
4、報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國有企業被並購,應由具有管轄權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審核批准。
5、進行資產評估。對企業資產進行准確的評估,是企業並購成功的關鍵。並購企業應聘請國家認定的有資格的專業資產評估機構對被並購方企業現有資產進行評估,同時清理債權債務,確定資產或產權的轉讓底價。
6、確定成交價格。以評估價格為基礎,通過產權交易市場公開掛牌,以協議、拍賣或招標的方式,確定市場價格。
7、簽署並購協議。在並購價格確定後,並購雙方就並購的主要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由並購雙方的所有者正式簽定並購協議。
8、辦理產權轉讓的清算及法律手續。在這個過程中,並購雙方按照並購協議的規定,辦理資產的移交,對債權進行清理核實,同時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工商變更登記及土地使用權等轉讓手續。
9、發布並購公告。並購完成後,並購雙方通過有關媒體發布並購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