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的收購與合並的區別
合並的兩個公司,取消法人資格,合並後設立的公司另具有法人資格。
收購的一方仍具有法人資格,被收購的一方取消法人資格。
② 上市公司合並報表由誰來合並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第二章第六條至第十條相關規定,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控制,是指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一)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二)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三)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四)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在確定能否控制被投資單位時,應當考慮企業和其他企業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的當期可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可執行的認股權證等潛在表決權因素。母公司應當將其全部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③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辦法有哪些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方式有哪些:
一、要約收購:
1、定義: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不是部分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2、公告:收購人在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之日起15日後,公告其收購要約。
3、期限:不得少於30日,並不得超過60日(30≤X≤60)4、撤銷: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
5、變更:收購要約屆滿15日內,收購人不得更改收購要約條件。(經批准,可變更)
6、適用:
(1)、收購要約提出的各項收購條件,適用於被收購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東。
(2)、採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期限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也不得採取要約規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入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二、協議收購:
1、達成協議後,收購人必須在3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並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購協議。
2、採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收購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收購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上市公司收購的收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
1、收購人為法人:
(1)、收購人負有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且處於持續狀態;
(2)、收購人最近3年有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
(3)、收購人最近3年有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
2、收購人為自然人:依法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五種情形
④ 一個上市公司合並一個非上市公司
不會,一般國內的合並就不能再讓你出頭了,除非是一某某集團的名義才有可能。再說,現在不景氣,上市風險啊,很不可能。
⑤ 兩家上市公司合並,股票怎麼處理
A公司把B公司合並了,在兩家公司做合並事宜時,兩家公司都要先做停牌處理,然後B公司的股權轉劃到A公司,B公司的上市股票退市,而A公司則復牌後將以A公司名稱或新的名稱來代替,合並後,公司的實力會相應提升。
並購重組是兩個以上公司合並、組建新公司或相互參股。它往往同廣義的兼並和收購是同一意義,它泛指在市場機製作用下,企業為了獲得其他企業的控制權而進行的產權交易活動。
並購在國際上通常被稱為「M&A」,即英文Merger & Acquisition
1、謀求企業經濟實力的增長,促進企業擴張
2、追求規模經濟和獲取壟斷利潤
3、獲取先進技術與人才,跨入新的行業
4、收購低價資產從中謀利或轉手倒賣
5、買殼上市
⑥ 上市公司的合並需要什麼程序
以上市公司北京文化為例,其公司合並或者分立,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董事會擬定合並或者分立方案;(二)各方當事人簽訂合並或者分立合同;(三)股東大會依照章程第九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決議;(四)編制資產負債表或財產清單;(五)處理債權、債務等各項合並或者分立事宜;(六)辦理解散登記或者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