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權激勵中經常遇到哪些問題和疑點
講起股權這個事兒,裡面涉及到很多的問題,以下便是股權激勵中經常能夠遇到到的問題和疑點。
1、創業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方式通常有哪幾種?
創業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方式常見的有三種:
一是狹義的股權激勵,就是實打實的股權,被激勵的對象直接獲得公司股權,成為公司股東,享有創業公司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
二是期權,基於未來,由公司設定一個優惠條件,給員工在未來某個時點購入公司股權的權利,員工可以根據行權時公司的狀況,選擇是否行權,是否購買或者不購買;
三是虛擬股權,所謂的乾股,一般只有分紅權,而無其他股權權能,虛擬股權的股東不會出現在工商登記的股東名冊上,除非經第三方認可或明知,一般並不具有外部對抗效力。
其中,股權,不適用於員工,是合夥人級別的才適用;虛擬股權,一般適用於業績型的員工;而通用的是期權。
2、全員激勵還是部分激勵?根據公司不同發展階段,如何制定合理的股權激勵方案?
股權激勵,不是福利,也不是獎勵。激勵的價值在於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鼓勵大家對公司做出更多的貢獻,從而促成公司估值的提升,進而促進自己的份額價值的提升。所以,不建議做全員激勵,每個人都有期權,沒辦法跟每位員工的實際貢獻掛鉤,大鍋飯,起不到激勵的作用。
激勵要分階段,根據企業發展的不同的階段,對不同的員工提出不同的激勵方案。常見的激勵方案,根據企業不同的發展階段,有幾個要點:
一、定目標,企業到每個階段,要有自己的發展目標,包括財務、客戶、業績等;
二、定方法,股權激勵方式很多,剛才說的,比如期權、虛擬股份等等,創始人對於什麼員工,需要什麼股權激勵方法,要有所區別;
三、定對象,企業需要有自己的標准,基於公司的發展戰略考慮,不同的階段,激勵不同對象;打個比方,在初期產品開發很重要。所以,前期可以更多的激勵產品開發人員;在發展期,運營及市場顯然更重要。所以,要更多的考慮激勵市場運營人員。
四、定數量,企業拿多少的股權進行股權激勵,達到激勵的目的,又不失股權結構的安全性;
五、定來源、條件,用於激勵的股權從哪裡來,期權授予條件。
六、定權利義務、簽合同,確定激勵對象享有什麼權利和義務,怎麼行權,退出等。
3、從操作層面上來說,制定完方案後,還要採取哪些措施,才能保證股權激勵方案最終達到效果?
方案制定好後,要很認真的跟員工解釋激勵的意義,並釋明主要條款,要點。讓員工充分理解,才能充分配合,激勵起他們的積極性。當然,激勵不能僅僅停留在法律條款上,要有配套的制度。包括績效管理體系,薪酬體系,崗位管理體系,等等。
4、股權與期權的差別在哪裡?期權的行權價格如何確定?
股權是我們一般講到的,實際擁有的股權,享有公司股東的權利和義務。期權,顧名思義,就是期待的股權,是未來可能得到的權利,不是公司的股東。行權的價格,有按估值、凈資產等方法,對於互聯網企業而言,一般是按激勵時企業融資估值的一定比例。比如,估值的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當然,不同的企業,行權的價格比例不一樣,要看每家企業各自情況。
此外,行權的時間,行情是4-5年,4年比較常見。時間上一般是遵守企業正常發展到成熟期的時間也就是4年左右。
5、已經簽了期權授予協議,離職後怎麼辦?
公司給員工授予期權,員工離職後,期權的處理,一般是三種情況:
一、對於已經行權的期權,一般是約定在員工離職後,公司有權按照約定的價格,對員工持有的股權進行回購。
二、對於已成熟、但未行權的期權,一般給員工考慮決定,是否行權,如果員工選擇行權,則按照協議的行權價格,繼續購買;如不行權,就由公司回收。
三、對於未成熟,也就是不符合行權條件的期權,由公司全部收回,放回期權池。
6、期權池持有,都哪些方式,哪種方式更好?
期權池設立,一般有創始人代持,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合夥企業持有等三種方式。各有優劣,時間關系,不具體展開。常見的方式,是設立有限合夥企業,有幾個有點:
一、合夥企業在治理層面,比較方便,高效,通過訂立合夥協議,可以較大自由度的約定合夥人入伙、退夥制度和分配機制,進而實現激勵目的。
二、通常由創始人擔任合夥企業的GP,可以較小的投資,增強對企業的股權控制權,有利於保障創始人對持股主體,也就是合夥企業的控制權。
三、稅收優惠,有限合夥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避免了雙重稅賦,有限公司就需要雙重征稅。在是否做稅收籌劃的同等前提下,一般而言,有限合夥企業的稅賦,相對少一些。
所以,創業企業可以考慮採用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期權池持股平台。同時,各地對有限合夥企業的設立條件、優惠政策等,都不一樣,在設立時,多加比較。合夥企業,可以設立在全國各地。
7、從法律的層面來說,哪些協議是具有法律保障的,如何避免公司開出口頭支票?
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符合合同的要件要求,激勵對象與公司之間簽訂的協議是具有法律保障的。很多創業企業為了招募團隊,在招聘時都會說有期權,這是常見的現象。但等進來後,會發現公司以各種理由推脫。原因是各種各樣,包括融資不順暢,項目進展不順楊,激勵方案沒做,等等。因此,避免公司開出口頭支票,應注意保存與公司交流記錄,在入職時,對期權進行大概約定,把公司承諾的實現書面化,簽署相關法律文件。這樣,相對會比較有保障些。
❷ 會計學基礎課作業,老師要求:從網上找出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案的具體案例,分析會計造假的根本動機
科龍事件
根據科龍公布的年報顯示,2000 年科龍全年巨虧達8.3 億元,2001 年更是達到14.76 億元,轉眼到了2002 年居然實現凈利1億元。如此巨大的反差之下,隱藏的是並不少見的利潤大清洗的財務手段,即2002 年的扭虧的巨大「貢獻」來自於2001 年的巨虧。科龍2001 年費用總額21 億元之巨,2002 年僅為9 億元,扭虧之術可見一斑。當然,如此扭虧為盈是建立在存貨跌價准備計提比例的大幅變化與應收賬款壞賬准備的計提的變化。
2006年7月16日,中國證監會對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責任人的證券違法違規行為做出行政處罰與市場永久性禁入決定。這是新的《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自2006年7月10日施行以來,證監會做出的第一個市場禁入處罰。本文擬通過分析科龍電器違法違規行為中的會計審計問題,討論其帶給我們的思考和啟示。
(一)科龍財務舞弊手法分析
事實證明,顧雛軍收購科龍後,公司的經營狀況並無明顯改善,凈利潤的大起大落屬於人為調控,扭虧神話原來靠的是做假賬。
1.利用會計政策,調節減值准備,實現「扭虧」
科龍舞弊手法之一:虛構主營業務收入、少計壞賬准備、少計訴訟賠償金等編造虛假財務報告。經查,在2002年至2004年的3年間,科龍共在其年報中虛增利潤3.87億元(其中,2002年虛增利潤1.1996億元,2003年虛增利潤1.1847億元,2004年虛增利潤1.4875億元)。
仔細分析,科龍2001中報實現收入27.9億元,凈利1975萬元,可是到了年報,則實現收入47.2億元,凈虧15.56億元。科龍2001年下半年出現近16億元巨額虧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計提減值准備6.35億元。2001年的科龍年報被審計師出具了拒絕表示意見。到了2002年,科龍轉回各項減值准備,對當年利潤的影響是3.5億元。可有什麼證據能夠證明其巨額資產減值計提及轉回都是「公允」的?如果2001年沒有計提各項減值准備和廣告費用,科龍電器2002年的扭虧為盈將不可能;如果沒有2001年的計提和2002年的轉回,科龍電器在2003年也不會盈利。按照現有的退市規則,如果科龍電器業績沒有經過上述財務處理,早就被「披星戴帽」甚至退市處理了。可見,科龍電器2002年和2003年根本沒有盈利,ST科龍扭虧只是一種會計數字游戲的結果。
2.虛增收入和收益
科龍舞弊手法之二:使用不正當的收入確認方法,虛構收入,虛增利潤,粉飾財務報表。經查,2002年科龍年報中共虛增收入4.033億元,虛增利潤近1.2億元。其具體手法主要是通過對未出庫銷售的存貨開具發票或銷售出庫單並確認為收入,以虛增年報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根據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報告,科龍電器2004年第四季度有高達4.27億元的銷售收入沒有得到驗證,其中向一個不知名的新客戶銷售就達2.97億元,而且到2005年4月28日審計時仍然沒有收回。此後的2003年和2004年,同樣是在顧雛軍和格林柯爾的操縱下,科龍年報又分別虛增收入3.048億元和5.127億元,虛增利潤8935萬元和1.2億元。這意味著在顧雛軍入主科龍之後所出具過的3份公司年報都存在財務造假,將不曾實現的銷售確認為當期收入。
3.利用關聯交易轉移資金
科龍舞弊手法之三:利用關聯交易轉移資金。經查,科龍電器2002年至2004年未披露與格林柯爾公司共同投資、關聯采購等關聯交易事項,2000年至2001年未按規定披露重大關聯交易,2003年、2004年科龍公司年報也均未披露使用關聯方巨額資產的事項。
顧雛軍入主科龍不久便開始在各地瘋狂收購或新設控股子公司,通過收購打造的「科龍系」主要由數家上市公司和各地子公司構成。到案發時,科龍已有37家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28家分公司。由顧雛軍等在境內外設立的私人公司所組成的「格林柯爾系」在國內亦擁有12家公司或分支機構。此間」科龍」與」格林柯爾」公司之間發生資金的頻繁轉換,共同投資和關聯交易也相當多。科龍公司在銀行設有500多個賬戶都被用來轉移資金。在不到4年的時間里,格林柯爾系有關公司涉嫌侵佔和挪用科龍電器財產的累計發生額為34.85億元。
如此看來,對於格林柯爾而言,科龍只是一個跳板,它要做的是借科龍橫向並購,利用科龍的營銷網路賺取利潤。顧雛軍把國內上市公司科龍當作「提款機」.一方面以科龍系列公司和格林柯爾系列公司打造融資和拓展平台為由.通過眾多銀行賬戶,頻繁轉移資金,滿足不斷擴張的資本需求,採用資本運作通過錯綜復雜的關聯交易對科龍進行盤剝,掏空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又通過財務造假維持科龍的利潤增長。
(二)科龍審計報告透視
科龍財務造假該打誰的板子?為其提供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自然難脫干係。2002年之前,科龍的審計機構是安達信,2001年,ST科龍全年凈虧15億元多,當時的安達信「由於無法執行滿意的審計程序以獲得合理的保證來確定所有重大交易均已被正確記錄並充分披露」給出了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2002年,安達信因安然事件顛覆後,其在我國內地和香港的業務並入普華永道,普華永道對格林柯爾和科龍這兩個「燙手山芋」採取了請辭之舉。之後,德勤走馬上任,為科龍審計了2002年至2004年的年報。在對ST科龍2002年年報進行審計時,德勤認為「未能從公司管理層獲得合理的聲明及可信賴的證據作為其審計的基礎,報表的上年數與本年數也不具有可比性」,所以出具了「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此前安達信曾給出過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在2001年年末科龍整體資產價值不確定的情況下,德勤2002年給出「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顯得有些牽強。在此基礎上,2003年德勤對科龍2003年的年報出具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2004年德勤對科龍出具了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盡管在2004年年報披露之後德勤也宣布辭去科龍的審計業務,但它此前為科龍2003年年報出具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為2002年、2004年年報出具的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並沒有撤回,也沒有要求公司進行報表重述。既然科龍被證實有重大錯報事實,德勤顯然難以免責。據媒體透露,證監會基本完成了對德勤的調查,德勤對科龍審計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審計程序不充分、不適當,未發現科龍現金流量表重大差錯等。
第一,在執行審計程序等方面,德勤的確出現了嚴重紕漏,對科龍電器的審計並沒有盡職。例如,證監會委託畢馬威所作的調查顯示: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間,科龍電器及其29家主要附屬公司與格林柯爾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爾系公司之間進行的不正常重大現金流出總額約為40.71億元,不正常的重大現金流入總額約為34.79億元,共計75.5億元。而這些在德勤3年的審計報告中均未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規定,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准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條件之一,即須認為會計報表公允地反映了企業的現金流量。根據《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7號一一審計報告》第18條規定,意味著德勤認為科龍2002、2003、2004年度的現金流量表是公允的。
第二、德勤對科龍電器各期存貨及主營業務成本進行審計時,直接按照科龍電器期末存貨盤點數量和各期平均單位成本確定存貨期末余額,並推算出科龍電器各期主營業務成本。在未對產成品進行有效測試和充分抽樣盤點的情況下,德勤通過上述審計程序對存貨和主營業務成本進行審計並予以確認,其審計方法和審計程序均不合理。
第三、德勤在存貨抽樣盤點過程中缺乏必要的職業謹慎,確定的抽樣盤點范圍不適當,審計程序不充分。德勤在年報審計過程中實施抽樣盤點程序時,未能確定充分有效的抽樣盤點范圍,導致其未能發現科龍電器通過壓庫方式確認虛假銷售收入的問題。存貨監盤也是一項重要的審計程序,如果進行賬實相符核查,科龍虛增的主營業務利潤其實並不難發現。
第四、科龍銷售收入確認問題,體現出德勤未能恰當地解釋和應用會計准則,同時這也說明德勤未能收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收入的確認應該以貨物的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為標准,一般來說僅以「出庫開票」確認收入明顯不符合會計准則。如果一項銷售行為不符合收入確認原則,就不應確認為收入。未曾實現的銷售確認為當期收入必然導致利潤虛增。對較敏感的「銷售退回」這一塊,德勤也沒有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致使科龍通過關聯交易利用銷售退回大做文章,轉移資產,虛增利潤,這也是德勤所不能迴避的錯誤。
第五、德勤審計科龍電器分公司時,沒有對各年未進行現場審計的分公司執行其他必要審計程序,無法有效確認其主營業務收入實現的真實性及應收賬款等資產的真實性。科龍有很多分公司、子公司,組織結構相當復雜。按照審計准則,會計師事務所應根據審計風險,即審計重要性水平來確認每年對哪些分公司進行現場審計。
(三)思考與啟示
對於科龍財務造假,中國證監會已做出處罰決定,但其引發的相關問題令人深思,主要有:
1.科龍財務造假根源何在
科龍財務造假的根源仍然是公司治理結構問題。2001年,科龍實施產權制度改革,通過股權轉讓引入「格林柯爾」實現了民營化重組,其初衷是希望民營資本的介入能夠打開產權之結,改善公司治理。現在看來,在顧雛軍的把持下,科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不但沒有改善,反倒被強化了。幾年來公司的會計數字游戲、關聯交易以及公司資金被」掏空」等一系列惡性事件,再次凸顯其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的問題。從表面上看,科龍已形成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之間的權力制衡機制。但實質上公司治理仍存在嚴重缺陷。顧雛軍利用其對公司的超強控制力,以其他股東的利益為代價為格林柯爾謀利,導致科龍陷入新的危機。公司的獨立董事制度也是名存實亡。當科龍為種種「疑雲」籠罩,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之時,科龍的獨立董事始終未能發表有助於廣大中小股東揭曉「疑雲」的獨立意見,難怪科龍的中小股東發起震撼中國股市的要求罷免其獨立董事的「獨立運動」。當然,公司治理不僅包括內部治理,還包括外部治理,否則治理的重任難以完成。那麼,外部治理的關鍵又是什麼?是法制的完善和監管的有效性。有法不依,任何公司治理、監管制度和企業的社會責任都可能失去存在的基礎和保障。雖然市場主體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會與制度博弈,而法律法規就是為了約束和防範這種試圖突破制度的行為而設置的。若缺乏有效監管,這種企圖突破法律制度的活動將會變本加厲。要約束公司行為,保障其內外部治理的實現,必須落實監管的有效性,最終使公司問題通過監管而得到及時發現、制止和懲戒。
2.強化市場監管是維護市場秩序的保證
證監會是對證券市場行為進行全程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機構。顧雛軍涉嫌多項證券違法違規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進行查處是完全必要的。事實上,2002年以來科龍的經營業績出現劇烈波動,已經引起公眾的普遍關注和質疑,現已查實公司所披露的財務報告與事實存在嚴重不符,但它居然能夠利用財務數字游戲在中國證券市場上」混」了近5年。可以說,科龍是」自我曝光」在前,公眾質疑在先,證監會立案調查滯後。作為市場監管者的證監會沒有在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的苗頭,進行有效監管,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投資者,反映出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的監管效率有待提高。
此外,從證監會立案調查科龍事件,到顧雛軍等人被拘捕,投資者未能及時從相關方面獲取案情進展情況,即使案情細節不便披露,對於科龍問題的嚴重性或復雜程度也應有個交代。相比之下,創維事件發生後,香港廉政公署立即發布包括涉案人員、案件主要內容在內的詳盡信息的做法,不能不讓人感到目前投資者應有的知情權依然欠缺。
3.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的問題
如果說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的第一道防線,那麼獨立審計是防範會計信息失真和舞弊行為的另一道重要關卡。擁有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金字招牌的德勤沒有把好這道關,反而深陷「科龍門」,由此可以發現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大陸執業也存在一些問題。
問題一: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操守
自從我國會計審計服務市場對外開放以來,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以其獨有的品牌優勢、人才優勢和先進的管理制度占據了國內審計服務的高端市場,業務收入和利潤率遙遙領先於國內會計師事務所。國際資本市場的磨礪和實力賦予了其極高的品牌價值,為其帶來巨大的商譽和業務機會。所以,德勤作為科龍的審計機構.其專業勝任能力毋庸置疑。而科龍聘請國際「四大」之一的德勤會計師事務所來做審計,也相信其審計報告的公信力能夠吸引更多的投資者。然而,事實證明,如果審計師缺乏應有的職業謹慎和良好的職業操守,就可能成為問題公司粉飾其經營業績的「擋箭牌」,並給事務所帶來一連串麻煩。鑒於德勤在科龍審計中的表現,難怪有人懷疑德勤在中國大陸是否存在「雙重執業標准」。否則,審計師完全可以發現科龍的問題和顧雛軍的犯罪事實。所以,審計師在出現錯誤時,簡單地將其歸結為「某些固有局限」所致,或是被審計公司管理層的造假責任等,會使社會公眾對審計行業產生不信任感,對整個行業的發展也極為不利。反觀目前審計行業的現狀,審計師職業道德缺失已導致大量的審計失敗,審計師知情而不據實發表意見和預警信息,不僅是失職,還有瀆職嫌疑,不但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損害了事務所和國家的長遠利益。
當然,審計師身陷問題公司,制度環境也是制約因素之一。人們習慣稱審計師為「經濟警察」,實際上誇大了外部獨立審計的作用。審計師沒有司法或行政權力,因此可能無法獲得能與行政或司法機構比肩的信息。此外,會計師事務所和客戶之間的關系十分微妙,現在許多審計師身陷問題公司,主要因為上市公司能夠左右會計師事務所的飯碗。而且,道德審判意識不強且違規成本又低,因而在利益的誘惑和驅使下,對於造假企業,審計師仍有可能鋌而走險。
問題二: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的」超國民待遇」
近年來,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在我國內地的業務發展迅速,與此同時,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陷入財務丑聞的事件也開始出現。一向以質量精湛、執業獨立而占據國內大部分審計市場的四大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開始成為被告。「科龍一德勤」事件中受指責的問題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目前在我國享受」超國民待遇」,主要問題是對國際會計師事務所能否建立和執行統一的監管標准。誠信制度面前應當「人人平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給予國內外會計師事務所平等競爭的平台,使公平公正原則得到充分體現。
4.審計風險防範
德勤對科龍審計失敗,再次說明了事務所審計風險防範的重要性。目前審計師面臨的審計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一方面企業組織形式紛繁復雜和經營活動多元化,要求審計師們提高自身的風險防範能力,事務所要強化審計質量控制;另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在證券民事賠償方面的法律責任進一步明確。無論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失敗是否受到行政處罰,只要虛假陳述行為存在,就可以作為被告,適用於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由其向法庭自我證明清白,或承責或免責,這樣一來審計師的責任更為重大。
面對目前獨立審計行業的系統性高風險,無論國際所還是國內所均難倖免。財務丑聞中不能排除有審計人員參與或協助造假,或有審計質量問題,但也不能否認審計人員也會成為造假公司的受害者。導致上市公司審計失敗的原因很復雜,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就曾總結過其中最重要的十大因素。但審計失敗最主要的原因:一是審計結果是錯誤或者不恰當的;二是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沒有遵循獨立審計的原則,或者審計過程中存在著明顯的過錯甚至欺詐行為。因此.增強風險意識,通過完善制度.提高質量來推動獨立審計的良性發展,是化解審計風險之根本。
❸ 上市公司中的重大訴訟披露有什麼標准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重大訴訟沒有具體的數額標准,但是有一個影響力的規定:「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至於什麼樣的訴訟才能產生較影響呢? ,該辦法沒有直接規定,而是規定了認定程序:第三十七條 上市公司應當制定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應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報注冊地證監局和證券交易所備案。
也就是說,公司應當自己制定應當披露的具體數額標准,報管理部門備案,如果發生已備案的事項,而沒有披露,就是違法了。當然在備案時,管理部門會審核該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管理辦法》的規定。
❹ 女孩稱遭上市公司高管強暴,警方先撤案後立案的背後有何隱情
一家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其養女的消息在網上引起了關注。
當地警方已對該高管進行調查。
這名自稱遭到性侵的女孩在網上發布了一段視頻,稱自2016年以來,她一直被「養父」包在山東煙台的一間公寓里,在那裡她被迫觀看戀童癖視頻,並多次遭到性侵。直到2019年4月,女孩開始發高燒,並在月經期間被養父強奸和毆打,她才報了警。
但據了解,煙台警方早在2019年就已經處理了這個案件。
無論他多麼有錢有勢,在正義面前,決不能有任何放縱的餘地!
當然,如果這是一個惡意的謠言,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說到這里,小編呼籲煙台警方盡快查明真相,向社會一招招供。
❺ 近幾年上市公司發生的違背會計職業道德的事件
一、 藍田股份
1、造假污點
據中國證監會1999年10月公布的查處結果,藍田股份在股票發行申報材料中,偽造有關批復和土地證,虛增公司無形資產1100萬元;偽造三個銀行賬戶1995年12月的銀行對賬單,虛增銀行存款2770萬元;將公司公開發行前的總股本的8370萬股改為6696萬股,對公司國家股、法人股和內部職工股的數額作相應縮減,隱瞞內部職工股在1995年11月6日至1996年5月2日在沈陽產權交易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事宜。據此,中國證監會當時對藍田股份主要責任人處以警告並罰款10萬元。
隨後,從1999年到今年的3年間,藍田股份三度申請配股,均未獲得證券監管部門的核准。去年9月21日,證券監管部門再次到藍田股份進行調查。
2、市場質疑
市場質疑之一:看不到野藕汁賣,何來上億元的利潤。 藍田股份年報顯示,公司的藍田野藕汁、野蓮汁飲料銷售收入達5億元之巨。在一般人的眼裡,全國應該到處都賣藍田野藕汁、野蓮汁,而且很熱銷,但是全國很多地方的投資者表示,並沒有看到這種熱銷場面,甚至在當地市場根本沒有見到過野藕汁,看到的只是中央電視台連篇累牘的廣告。
市場質疑之二:資料顯示,藍田股份有約20萬畝大湖圍養湖面及部分精養魚池,僅水產品每年都賣幾個億,而且全都是現金交易。然而,魚網圍著的20萬畝水面到底裝了多少魚?沒有人能說清楚,也就沒有人知道有多少存貨了。再與同樣地處湖北的武昌魚以及相距不遠的湖南洞庭水殖相比,其高出幾倍的毛利率非常令人難以置信,而且藍田股份從來也沒有給投資者一個合理、詳細的解釋,只是以藍田是高科技生態農業、利潤就是高來解釋。
市場質疑之三:對於藍田股份的「業績神話」,近年來一直有很多投資者和研究人員在分析。比如,有人分析認為,2000年藍田股份的流動資產占資產百分比是同業平均值的約1/3;而存貨占流動資產百分比高於同業平均值約3倍;固定資產占資產百分比高於同業平均值1倍多;在產品占存貨百分比高於同業平均值1倍。藍田股份的在產品占存貨百分比和固定資產占資產百分比異常高於同業平均水平,藍田股份的在產品和固定資產的數據是虛假的。也有人分析認為,藍田股份去年主營業務收入18.4億元,而應收賬款僅857萬元,顯然不合常理。
藍田股份這只「績優高成長股」,給投資者的確留下太多太多的疑團。
藍田股份可能的造假手法是多計存貨價值、多計固定資產、虛增銷售收入、虛減銷售成本。主要疑點有:
1、應收賬款之迷解釋離奇。藍田股份去年主營業務收入18.4億元,而應收賬款僅857萬元。公司方面稱,由於公司基地地處洪湖市瞿家灣鎮,占公司產品70%的水產品在養殖基地現場成交,上門提貨的客戶中個體比重大,當地銀行沒有開通全國聯行業務,客戶辦理銀行電匯或銀行匯票結算貨款業務,必須繞道70公里去洪湖市區辦理,故採用"錢貨兩清"方式結算成為慣例,造成應收賬款數額極小。藍田股份的這一解釋引出新的疑問,該公司似乎在上市公司中又創一項奇跡,即近18億多主營業務收入主要靠現金交易完成。稍懂財會知識的人士,勢必對藍田股份"錢貨兩清"方式結算下的銷售收入確認產生懷疑。另外,藍田股份去年野藕汁、野蓮汁等飲料銷售收入達5.29億元,難道飲料銷售是因市場供不應求而未出現應收賬款嗎?
2、魚塘里的業績神話。藍田股份上市後的業績增長令人驚嘆,該公司1995年凈利潤2743.72萬元,1996年上市當年翻番實現5927萬元,1997年至1999年三年分別為14261.87萬元、36472.34萬元和54302.77萬元。藍田股份的業績幾乎年年實現翻番增長,直到2000年後才出現萎縮,降至43162.86萬元。藍田股份的業績主要來自"神奇"的魚塘效益,原總經理瞿兆玉曾在去年3月稱,幾年來產品始終處於不愁銷的狀態。瞿兆玉繼而介紹,洪湖有100萬畝水面可以開發,藍田股份現在只開發了30萬畝,而高產值的特種養殖魚塘面積只有1萬畝,這種精養魚塘每畝產值可達3萬元,是粗放經營的10倍。據有關報道稱,藍田股份在精養魚塘推行高密度魚鴨配套養殖技術,每畝平均產成魚由350公斤提高到1000公斤,加上養鴨收入,每畝平均收入由1400元提高到近萬元,養殖成本降低20%。而同樣是在湖北養魚,去年上市的武昌魚在招股說明書中稱,公司6.5萬畝魚塘的武昌魚,養殖收入每年五六千萬元,單畝產值不足1000元。藍田股份創造了武昌魚30倍的魚塘養殖業績,其奇跡有多少可信度?如今已越來越遭懷疑。
3、飲料毛利不可思議,按照藍田股份披露的和藍田總公司的結算價格為46.8元/箱(24罐)(其中野蓮汁為46.8元每箱,野藕汁為44.2元每箱)。按照市場上常見的藍田野蓮汁、野藕汁包裝估算,假設每3罐野蓮汁、野藕汁為一公斤(每罐藍田飲料為350ML)大概每公斤飲料藍田股份獲得5.85元的銷售額。按上述的計算,每公斤飲料實現利潤2.42元。如果按照33%的所得稅,藍田股份每公斤飲料實現的2.42元凈利潤(稅後)至少需要2.42/0.67=3.61元的所得,也就是說藍田股份靠每公斤5.85元的銷售額至少實現了3.61元的利潤,利潤率為61.71%,在競爭激烈的飲料行業能夠實現這種利潤嗎?
藍田股份幾個可疑的會計科目(單位:萬元)
1999.12.312000.12.312001.6.30
應收賬款 1,242 857 3,434
存貨 26,614 27,934 44,715
其中:在產品 21,230 22,974 36,483
固定資產 131,438 214,254 215,335
在建工程 43,510 22,514 31,954
應交稅金-營業稅 15 4 10
應交稅金-增殖稅 22 28 48
資料來源:藍田股份2000年報(已審)2001年中報(未審)
應收賬款的疑問前已述及,存貨的疑問在於其主要構成是在產品,由於在魚塘里,我們根本不清楚其實際的品種、數量和重量;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的疑問與存貨的疑問是一樣的,藍田股份主要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都在水裡面,誰也搞不清楚水裡面有多少寶貝。筆者實在不明白,秦鳳英(簽字會計師)什麼有辦法核實水裡有多少魚、又有多少的在建工程和固定資產?
藍田股份2000年主營收入是18億元,2001年上半年是8億元,也就是說每個月收入是1.5億元,藍田股份增殖稅率是13%-17%,營業稅率是5%,可是它一個月只要提4萬元的營業稅和28萬元的增殖稅,這樣的納稅額比一家年收入5000萬元的企業還少,而藍田是18億元,這稅是不是交得太少了,還是根本就沒有那麼多的收入?
❻ 公司上市審計風險有哪些
常見風險信號
從哲學的角度,任何本質都將通過現象表露出來。同樣,在上市公司審計中,任何「非常」行為都會有其外露的跡象,即風險信號。若CPA能及早察覺,就能縮小審計范圍,重點審計疑點、難點,披露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綜合考察近幾年上市公司舞弊案例,專家發現常出現如下風險信號,以供審計人員和市場參與者參考。
(一)籌資、投資盲目,並購無規劃
新上市的公司常利用募集到的資金進行資本運作,用於投資或並購其他企業,以擴大自身經營規模,擴展經營領域。同行業的橫向並購或相關行業的縱向並購,一般能降低成本(生產成本、稅負、交易成本等),形成規模效益。但不相關行業的混合並購往往面臨較大風險,若公司對新涉足行業的前景估計不足,其經營行為必然難以順應市場需求,反而會對自身正常的經營、管理、組織程序產生負面影響,資源被浪費。涉及的經營領域過大,反而會拖垮原有企業。
有的上市公司不按招股說明書的要求將募集的資金投入使用,而將其托給券商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以提高投資收益。這是一種對投資人不負責的行為,若在二級市場深度套牢,投資人將遭受巨大損失。
因此,CPA要關注所籌資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率,考察使用的合理性。對當年籌資、並購次數較多的上市公司,CPA應關注這些交易的真實性,是否存在利用多次並購交易調節利潤的情況,也應意識到自身實力不強的上市公司,若投資范圍過廣,將面臨較大經營風險,CPA則承擔著較大的審計風險。對委託理財事項,則要查閱相關協議資料,了解抵押情況,確定其合法性及可收回性。
(二)股價波動異常
企業的經營舉措公布後,股市將有提前量的反映,這是對未來的預期,而實施方案後的影響將在後期得以體現。投資者決策的依據是財務指標和經營成果,這也是上市公司違規造假的直接對象。
「銀廣廈」通過偽造購銷合同、出口報關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手段,虛構主營業務收入、虛構利潤達7.45億元,其中1999年1.78億元,2000年5.67億元,使其業績出現驚人的增長,股價竟上漲了440%.
股價變動受外部交易環境和內部經營業績共同影響,CPA應結合本年度整個證券市場的行情來考察上市公司的股價,防止某些上市公司利用「牛市」來掩飾自身利潤的虛增,利用「熊市」來為自身虧損找借口。同時,應關注股價變動幅度較大時期前後所發生的經濟業務,上市公司極可能利用這些業務粉飾財務數據,操縱股價。
(三)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當新的委託客戶對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無合理解釋,從某種意義上已對現任CPA予以提醒:該公司很可能存在違規行為。其原因,筆者認為有如下可能:
1、前任CPA已對該公司管理人員的正直性有很大懷疑,估計有較大風險,退出審計;
2、在重大問題上,CPA與管理當局存在較大分歧;
3、該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有問題,CPA考慮不能完成委託要求,拒絕接受委託;
4、在上年度審計報告中,CPA披露了公司的重大財務問題,而本年度經營業績每況愈下,公司擔心前任CPA利用上年度審計信息優勢,披露更大問題。
在審計過程中,CPA應掌握近三年該公司的審計意見情況,向前任CPA了解相關信息,但這些信息僅作為參考,CPA主要利用自己的專業判斷估計風險水平。
(四)利潤質量不高
孤立地審查利潤表或現金流量表,都可能忽視問題所在,利潤表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編制,並不能准確反映公司的實際盈利能力;現金流量表按收付實現制原則編制,也不能准確反映當期盈利能力。因此,要結合兩張報表分析,審查盈利質量。若該公司當年利潤較多,而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為負,CPA應加倍關注其收入的 來源、構成,考察其真實性。
❼ 公司大股東是涉案嫌疑人還能進行清算嗎
可以,按照正常的企業清算流程對企業進行清算,清算以後,該是什麼樣子就是什麼樣子,然後該承擔的責任,不管是經濟還是法律責任,承擔就是了,這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
❽ 國有銀行壞賬剝離給四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之後,發生了什麼
1999年開始,信達、華融等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奉命處理四大商業銀行上萬億不良資產,十年後這些「壞賬銀行」又借市場化跳板把更多賬單塞進國家手中,如此輾轉騰挪的後果便是,壞賬不減反增,全體納稅人掏腰包。
要了解今次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仿照「信達模式」設立共管賬戶的性質,就必須知道中國這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前世今生。亞洲金融風暴中的1999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決定將工、農、中、建四大銀行的1.4萬億元的巨款壞賬果斷剝離,對口設立華融、長城、東方和信達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簡稱AMC),以求換得金融業和整體經濟的輕裝改革。財政部作為唯一股東向每家公司注資100億元,並擔保四大AMC從央行獲得6041億元再貸款,再向四大國有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共發行8110億元金融債券,以此按1:1的對價購買不良資產。
在華爾街,處置不良資產的公司往往被稱為「禿鷲」,他們靠那些「腐肉」為生,也替整個經濟體清理垃圾。而這批中國金融「禿鷲」的設立目標也是為了在十年存續期內「最大限度保全資產和減少損失」。央行行長周小川曾說,首次剝離的1.4萬億不良資產「50%是各級政府行政干預導致的,30%是為了支持國有企業,剩下的20%才是銀行自身經營造成的。」簡單說,AMC的成立就是給中國金融業向市場經濟轉軌「擦屁股」的,正是這四家「壞銀行」的存在讓四大國有銀行有了成為「好銀行」的可能性。
2006年底,官方公開數據顯示,AMC累計處置不良資產1.21萬億,占接受總額的83.5%,現金回收約2110億元,回收率約在20%左右。對於資產管理的十年成績,外界褒貶不一。盡管處理不良資產是個高技術難度的活兒,盡管四大國有銀行中工行、建設銀行雄踞全球銀行業賺錢能力前兩位的成績表明當初「扔下沉重包袱」、「以時間換空間」決策的正確性,但20%左右現金回收數據仍然表明,AMC辛辛苦苦十餘年,銀行系統不良資產還有1萬多億元,只是從商業銀行挪到到AMC口袋裡。
再考慮20%回收率背後的成本,AMC成立時從國有銀行借調了工作人員,回收現金的費用率在8.65%。AMC前期將相對優質不良資產處理萬之後,後期回收率一年比一年低,管理費用卻一年比一年高。AMC管理人員曾披露:「如果回收100塊錢你只能拿1塊錢獎勵,而製造100塊錢費用你可能拿20塊錢回扣,你選擇哪個?」甚至出於十年存續期結束後前途未卜的擔心,不乏有的AMC留著不良資產賺其他業務的錢,以免坐吃山空。
在AMC運作期間,關於國有資產流失的爭論一直非常普遍。首先是「大限將至」的時間壓力讓AMC不得不在後期以迅速清空庫存為目的實施「大甩賣」。曾參加過AMC資產包拍賣的業內人士稱,因為經濟周期而形成的不良資產如果必須在行政指令下的2006年底前處置完成,坑定會導致「賤賣」。他還透露,AMC為防範與私人交易時的道德風險,更傾向於賣給政府,價格自然也壓的很低。
最為極端的例子發生在2006年,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沈陽辦事處將18.67億國有金融不良資產低價轉讓,價格不足債權的1%。購買人隨手僅靠其中一筆債權(約占總額1.4%),不僅收回了1800萬的投入還另賺800萬元。有業內人士甚至將之指斥為「崽賣爺田不心疼」的行為。事實上,AMC擁有不良資產處置的全部成本和收益信息,且掌握了資產折扣權,但回收率並沒有硬性指標,運營損失由國家承擔,這其中就產生了「尋租」空間。
2005年初,國家審計署披露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現已被查出各類違規和管理不規范問題資金700多億元,發現案件線索38件、涉案資金67億元。時任審計署長李金華在通報中指出,一些AMC財務管理鬆弛,虛報、挪用回收資金的情況時有發生,甚至採取虛報冒領、截留收入、虛列費用等手段,將資金用於發高額工資及獎金補貼等。
監管機關還注意到,回收資產最大化及處置成本最小化似乎並沒有被放在AMC日常業務最重要的位置。憑藉手握上萬個企業的債務處置權,AMC建立了涉及租賃、證券經紀、不動產和信託業務在內的分支部門,華融官網曾顯示它擁有300家企業的股權,旗下擁有10家金融平台公司,2009年利潤同比增長102.9%。但是,所有AMC的業務信息包括最為重要的資金回收率並不曾定期公開。《紅色資本主義》作者卡爾•沃特直言,從不良貸款被剝離出銀行資產負債表那一刻起,政府和這些資產管理公司間的資金流動至今仍不完全透明。
總結「壞賬銀行」過去十年,明顯特點就是在上萬億國有銀行不良資產處置上「成效不大」,壞賬只是挪了窩但錢並沒清算。更為嚴重的是,AMC在十年運營中本身又再不斷產生新的欠賬。據統計,包括四家AMC在成立初期以及2005年再度剝離不良資產,央行提供給AMC的再貸款高達1.2萬億;AMC向四家銀行發行的8110億元債券10年後也無法償還。
也就是說,4家AMC政策性業務回收的現金在扣除各項費用之後,絕大部分用於支付央行再貸款和金融債的利息,所剩下的能夠償還本金的微乎其微。以華融公司為例,銀監會資料顯示,截至2005年末,華融公司共回收現金543.9億元,而同時期,華融公司向工行支付全部累計應付金融債券利息389.16億元,同時向人民銀行支付再貸款利息45.78億元,還有累計費用支出為28.91億元,三項合計已達463.85億元。
老賬還沒處理完,超過萬億的政策性業務虧損掛在了AMC的賬上,這就是「壞賬銀行」十年後所面臨的尷尬現實。不過在選擇AMC選擇後續改革路徑的時候,事業單位政府「管飽」的優越性再次體現。2009年建設銀行宣布持有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2470億債券延期十年;隨後中國銀行業跟進延期債券10年,利率維持年息2.25%不變,財政部繼續對債券提供擔保。
另外,AMC欠央行的5739億再貸款則停息掛賬。正常情況下央行為保障資產負債大致平衡,每增加一筆債權就該相應的鈔票。每還一筆錢,也要注銷一筆基礎貨幣。掛賬意味著左邊AMC不用再償還貸款,右邊也不再縮減貨幣,流動性停留在市場上,就有可能導致全社會的通貨膨脹。
類似上述政策「管飽」落實到具體資產管理公司,就產生信達向市場化轉型時的「共管賬戶」。2010年,國務院批復信達與財政部共設「共管賬戶」,將歷史上形成的2000多億元巨額掛賬損失剝離至此賬戶,存續時間初定為十年。
「共管賬戶」本質上用未來的收益來還當前的欠賬,做法是將剝離的不良資產置換成優質資產,財政部向信達發放等額付息債券,以其作為信達唯一股東未來預期可獲得的分紅以及所得稅減免部分歸還。引入「共管賬戶」方案後,財政部作為不良資產的債主不需要立即支付現金化解損失,而信達的財務報表將變得干凈甚至「健康」,最終新帳、舊賬都留給了未來。
2010年《證券市場周刊》撰文指出,從AMC接收不良資產開始,所謂「政策性收購」就是個數字游戲。十幾年後,AMC欠央行約1萬億,簽四大國有銀行8200億,原購入的1.4萬億不良資產只有20%現金回收。無論這些欠款是進入「共管賬戶」還是債券延期、停息掛賬,都不過是在國家資產負債表的不同科目下「左兜換右兜」。但債務就是債務,企業核銷要靠利潤,財政核銷要靠納稅,央行核銷要靠通脹。
這些壞賬隱藏在中國的GDP效益中,真正成為中國經濟的泡沫。僅以「共管賬戶」剝離剩餘壞賬的做法匡算,如果後來的長城、東方都仿照信達、華融的方式操作,未來十年近萬億不良資產還是處理不掉,最後的結果分攤到全民每個人需要為此掏出將近1000元。而據西南財經大學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陳野華的測算,包括農行股份制改革的成本,中國金融漸進式改革成本已累計3.2萬億,若一次性核銷,2009年中國GDP總量的10%就沒有了。
凡是資本運作,必定有群體為此支付代價。央行與財政部不是創利企業,由央行和財政部承擔不過是由納稅人承擔成本的隱諱說法。分析中央財政拯救銀行壞賬的具體方法,也可以證明是如何為壞賬買單的。當壞賬積累的一定程度,銀行只有用自身利潤核銷壞賬才是直接支付。若國家動用外匯儲備向銀行注資,就相當於直接向市場多投基礎貨幣,以隱性通脹的方式攤薄所有人民幣使用者的福利,以鑄幣稅的方式搜刮國民以填補銀行的無底洞。
此外,AMC向四大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是由中央財政擔保的,這種隱形擔保的形式雖然不是直接的、一次性的買單,但最終是由中央財政間接、延期支付的。央行再貸款雖然目前已停息掛賬,最後也還是通過流通領域的通脹造成物價上漲,民眾買單。總的來說,起初的銀行不良資產經過AMC處置後並沒有減少,如今通過市場化改革又再塞回財政體系,壞賬在被轉移、被延期支付的同時仍然在被放大、被惡化,最終接盤的只能是全體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