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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合同補充協議的審查要點

發布時間: 2021-05-05 03:49:13

Ⅰ 重點關注:補充協議要著重注意這6大坑

補充協議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是對整個合同的補充。從一定意義上說補充協議中提到的問題更容易發生,如果發生糾紛,違約責任首先按照補充協議處理,如果補充協議中沒有規定,那麼就按照合同處理。

約定一:開發商逾期交房

這點對於購房者來說,尤為重要。

開發商在合同規定的日期內沒有交房,往往會以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大為解釋,以此來規避違約責任。

購房者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將不可抗力的范圍約定在補充協議里,這種不可抗力的界定需要政府機關、公證機構出具相關文件才能免責。

如果開發商在補充協議中約定了大量的可以延期交房的情形,購房者一定要提出疑義,如果逾期交房超過約定期限,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退還款項,按照逾期天數給予經濟補償。

約定二:公攤建築面積

公攤面積的多少,直接關繫到購房者實際使用房屋面積的大小。

盡管房屋各種面積的計算方法已經被明文規定,但個別開發商還是把經營性用房、人防工程和其他房屋面積無關的面積計算到公攤面積中。

購房者應在補充條款中對得房率做精準的約定,如果收房時得房率不達標,購房者可以依據合同,選擇退房並讓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約定三:交房標准要說清

這點主要針對購買精裝房的購房者,大家在看樣板間時,往往被樣板間的美貌迷花眼,忽略交房時的配置標准。

有些開發商在施工階段,會請購房者到建築工地進行現場檢驗,但有的開發商就不會。

那麼購房者可以在補充協議上跟開發商進行具體約定,比如施工節點,在隱蔽工程覆蓋之前,要求購房者到場並簽字,簽完字再進行覆蓋,繼續施工。

可以在協議中對商品房中的重要配置的牌子、型號和種類進行約定,避免出現高級、進口等模糊詞語。

約定四:辦不動產權證的時間

購買新房,開發商會有一定的時間為業主統一辦理房屋產權證,一般來說,業主能拿到產權證的時間在1-2年。

不過,一些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的開發商,會影響購房者的產權辦理。

所以,購房者在補充協議里,應該要求開發商保證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自身義務,如果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房屋產權無法辦理,應要求開發商承擔購房者的經濟損失。

約定五:貸款辦不下來怎麼辦

已經簽了合同付了首付,但在貸款環節出了問題,可以解約退房嗎?

這需要購房者在簽訂補充協議時,與開發商達成約定,若貸款辦不下來,購房者可以變更付款方式或者要求退房。以防開發商用合同漏洞拒絕解約,或要求購房者承擔違約責任。

約定六:物業管理問題約定清楚

包括物業公司及物業費的繳納時間,繳納金額,都應該在補充協議中進行約定。多數開發商會自己成立物業來管理物業小區。

購房者容易把物業和開發商視為一體,但實際上他們是各自獨立的法律主體,購房者和他們形成不同的法律關系。

約定七:開發商的承諾要落實到合同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1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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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寫補充協議要注意哪些方面

合同補充協議的擬定需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體,一定要和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基本信息保持一致;

2、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定要說明擬定補充協議的原因;

3、協議補充的內容或變更的內容要用全面,具體的語言描述出來,不要再留下「未盡之意」。

下面以具體到購房補充協議為例,這6條就是補充協議中一定要加進去的內容:

1、房產證辦理時間;

2、貸款辦不下來的約定;

3、公攤面積比例;

4、交房標准;

5、退房責任;

6、開發商的其它承諾。

簽補充協議時,將能想到的統統寫上去,這樣才能夠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如果購房合同和補充協議中的約定不一致,一般以補充協議中的內容為准。

(2)上市公司合同補充協議的審查要點擴展閱讀

補充協議有效須具備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

實質要件包括三個方面:

①主體合格。即當事人應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②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③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違背公序良俗。

形式要件包括兩個方面:

①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②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參考資料:鳳凰網-這六大條款你一定要加進買房的補充協議中去

Ⅲ 如何認識合同補充協議,簽訂合同補充協議需要注意什麼

合同「補充協議」或者稱為「協議補充」,是指當事人對於合同中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而達成的協議。「補充協議」是相對於已經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協議補充」就是通過協議方式補充已經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經存在的合同與「補充協議」之間是主從關系。已經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補充協議」是從合同。已經存在的合同作為主合同不以「補充協議」的存在為前提,或者說不受「補充協議」的制約而獨立存在。反之,「補充協議」必須以已經存在的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自身不能獨立存在。盡管「補充協議」相對於主合同而言沒有獨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協議。因此,「補充協議」的成立和生效與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據相同。《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據此,只有主合同生效,因質量、價款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造成履行困難的情形下,才能通過「協議補充」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以利於主合同的履行,從而實現當事人訂立主合同的目的。
簽訂合同補充協議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合同的補充協議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補充協議的當事人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嚴格一致。
2、補充協議的形式應當與原合同一樣完備。
3、嚴格防止與原合同發生內容矛盾。

Ⅳ 補充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您好,如果買房的話,在簽訂補充協議的時候應該注意:
第一、明確按揭貸款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
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麼。
第二、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
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第三、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第四、明確關於公攤建築面積。
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第五、應該明確裝修標准。
以後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麼就必須對裝修的標准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准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麼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Ⅳ 買賣合同補充協議需要考慮哪些問題

主要是對主合同中的變數或者不可抗力的情況進行約定,這需要看你的簽訂的是哪一類合同,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可以上主管部門的網站下載合同模板,根據合同模板來確定雙方責任義務。

Ⅵ 合同合規審核要注意哪些要點

一、審查合同的主體
審查合同的主體時,應審查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是經過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自然人;審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代訂合同的,要審查是否具備委託人的授權委託證明,並審查是否在授權范圍、授權期限內簽訂合同;有擔保人的,審查擔保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擔保能力和擔保資格。
二、審查合同的內容
審查合同的內容時,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有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如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等內容。另外還要特別注意合同的違約條款內容,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等內容。
三、審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實性
四、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備
按照合同的性質,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合同條款進行認真審查,確定合同條款是否合法、完備,各條款內容是否明確、具體、切實可行。避免因合同條款的遺漏和過於抽象、原則,給履行帶來困難。
五、審查合同的簽訂手續、形式
1、審查合同是否需要經過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或登記,如需經批准或登記,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記手續。
2、如果合同中約定須經公證合同方能生效,應審查合同是否經過公證機關公證。
3、如果合同附有期限、條件,期限是否到期、條件是否成就
4、如果合同約定第三人為保證人的,應審查是否有保證人的簽章;採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如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審查是否辦理了抵押物登記手續;採用質押擔保方式的,應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標的物交付時間,審查當事人是否按時履行了標的物交付手續。
5、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章,該簽章是否與與合同當事人的簽章。

Ⅶ 寫補充協議要注意哪些方面

已經存在的合同與「補充協議」之間是主從關系。已經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補充協議」是從合同。簽訂合同的補充協議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補充協議的當事人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嚴格一致。
2、補充協議的形式應當與原合同一樣完備。
3、嚴格防止與原合同發生內容矛盾。

Ⅷ 協議中補充協議的內容範圍

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補充協議可以約定延長主協議的期限。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Ⅸ 什麼是合同補充協議,簽訂合同補充協議要注意哪些問題

簽訂合同前簽訂的協議,如果與合同沒有沖突,屬於合同的組成部分。因為是在合同簽訂前簽訂的,不屬於補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