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准備上市,是必須要連續盈利三年之後才具備上市條件嗎
是
如果上中小板 則申報前一年凈利潤最好不少於5000萬
如果上創業板 則申報前一年凈利潤最好不少於3000萬 三年的營業收入平均增長率還要不低於30%
其餘各項條件可以看《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管理辦法》 《首次公開發行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
❷ 現在上市公司強制分紅了嗎那麼是不是中國能出現很多巴菲特了
現在已經強制分紅了,分紅比例不低於當年凈利潤的30%
❸ 是不是上市公司是強制分紅的
那是必須的,你買公司股票,你就是投資者,公司發展也跟你有關,利潤也得分給各位股東
❹ 中國對上市公司分紅發股利辦法都有什麼規定
總的來說,分紅也叫做股利政策。鼓勵政策的核心問題是確定分配與留存的比例,即股利支付比率問題,常用鼓勵政策有四種。分別是剩餘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或穩定增長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政策和低正常股利加額外鼓勵政策。
在國外,公司喜歡用回購股票的方式分紅,而中國沒有一定要強制分紅的規定,內地的企業就喜歡把利潤留存起來,不分給投資者,而一些也在國外上市的公司在海外子公司的政策和外國通常採取的政策一樣。
這還是一個環境的培養問題,是需要時間的,我國的股市還太年輕,有很長的路要走。其實也有公司會分紅的啊,比如匯豐控股,用低正常股利加額外鼓勵政策,每年都分的,且比率是增長的。
❺ 上市公司分紅規定
1、股東的盈餘分配權,俗稱股東分紅權,指股東基於公司股東的資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請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權利。股東行使該權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從實體上公司需有實際可供分配的利潤。二是從程序上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得到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通過。在以上兩個條件未滿足時,股東的盈餘分配權尚只能是法律層面的期待權益。2、在公司存在可供分配利潤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長期不分紅,從程序上來說,根據《公司法》第167條規定,股東的盈餘分配權以股東先行內部救濟為原則,即股東可以提出召開股東會,討論利潤分配方案。3、股東的盈餘分配權(股東分紅權)訴訟救濟途徑:當公司具備上述的利潤分配條件,股東可以依法提起盈餘利潤分配訴訟;當公司過分提取任意公積金或以其它形式侵害股東的盈餘分配權時,任何一個股東都可以資本多數決濫用,股東大會決議侵犯股東正當權利為由,向法院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的撤銷之訴或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的確認之訴,同時請求分配股利。
❻ 為什麼不能強制上市公司分紅,強制分紅在法律上有障礙嗎
分不分紅是這上市公司的事,不能在法律上加以強制的,證監會只能出文件加以引導.
❼ 上市公司每年都盈利,就是不分紅,有沒有法律強制執行。
公司法里沒有規定,也不可能規定,因為涉及公司的自主經營,也很難做出具有實際操作性的規定。
另一個角度,分紅與否以及分紅比例,既有公司經營的需要(這也是鐵公雞們的一個借口),也體現了公司對股東的責任。
❽ 證監會強制分紅政策 對股價的影響
客觀地講,上市公司分不分紅,是與投資者的盈利預期有關的。如果你是一個穩健的投資者,只希望獲得稍高於銀行存款利率的年收益的話,就應該買進那些分紅穩定的上市公司股票。如果你是一個希望超過股市平均年收益水平的投資者,那麼公司分不分紅並不重要。
證監會強制分紅政策並不會對股市產生大的影響,因為股市參入者的盈利預期不同,就像上文所述。大家進入股市的目的不同、盈利預期各異,證監會用這樣簡單、粗暴的政策不會起到多大的作用。某種角度來說,似乎這個政策是鼓勵長期投資,抑制短期炒作,但是我認為這種預期會落空,尤其是中國股市早就形成了多年的投機炒作風氣,就像一個重病在身的人,不可能依靠這一不痛不癢的政策輕易改變。
❾ 上市公司盈利後都要分紅給股東嗎拜託各位大神
不是的,首先,公司要留出一部分盈利繼續公司的發展,剩餘的利潤作為給股東的分紅,在中國,一般都是年終或半年期為股東進行分紅
❿ 目前是否對盈利公司分紅並無強制規定
配股是一種融資行為,不是分紅。
從來就沒有規定公司必須分紅。
公司是股東的,上市公司的一切資產都是股東的,股東要求分紅,它就會分紅。另外,雖然不直接帶來利潤,但影響公司的形象和今後的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