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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利益輸送判刑

發布時間: 2021-05-02 13:04:05

A. 上市公司提前解除董事、監事、高管職務怎麼補償

這種應該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同時結合勞動合同來確定補償金額

B. 證監會2018年上半年立案調查信披違法違規案件有多少

7月20日證監會例行發布會上發言人高莉介紹,今年以來,證監會稽查部門按照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工作方針,堅持「精準立案、精準查處、精準打擊」的原則,始終把虛假記載、重大遺漏、誤導性陳述等各類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作為稽查執法的重點。上半年,證監會立案調查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39件,同比增長50%;辦結17件,其中查實16件,成案率94%。


下一步,證監會將抓緊做好在辦信息披露違法案件的調查和處罰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高莉強調,在前期召開的稽查案件線索工作會議上,進一步明確突出信息披露違法案件作為線索篩查和分析的重點,要求絕不放過任何可疑線索,發現一起,立案一起,堅決查辦市場關切、影響惡劣的重大財務造假、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始終對中介機構違法違規保持高壓態勢,切實增強執法威懾,提高違法成本,有力督促各類信息披露義務主體歸位盡責,不斷夯實市場穩定運行基礎。

來源:新華網

C. 什麼是利益輸送

利益輸送通常指上市公司與公司股票的莊家配合或與其他上市公司配合,利用內幕消息或經營手段達到上市公司的股價波動,或經營業績變化,從而使得莊家或其他公司盈利。

D. 股市有沒有反對明目張膽的利益輸送的法條

根據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法規規定,上市公司和自己的關聯單位發生重組合並,資產購買,或者其他交易的,都應該及時向證監會報告,並公告,接受國家相關監管部門和公眾的監督.
如果上市公司在和自己相關聯單位的交易中,一旦發生發現顯示公平的違規利益輸送,任何單位個人都有權向證監會舉報,經查證核實後都會依法受到嚴厲處罰...
盡管監管法條是嚴格的,但還是有以身試法的上市公司,出現過利益輸送問題,也受到過相應的處罰.
但願今後的市場能不斷的完善制度並加大處罰力度,減少或者不發生利益輸送問題,還市場一個清潔的交易環境!

E. 上市公司的利益輸送是什麼意思啊

上市公司的利益輸送的原意是指通過地下通道轉移資產行為,企業控制者從企業轉移資產和利潤到自己手中的各種合法和非法行為,這種行為通常是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侵犯。
利益輸送是證券市場上的一種不公平現象。上市公司向大股東進行利益輸送,基金公司旗下基金相互之間的利益輸送,上市公司假重組之名幫助限售解禁股高位套現等,不一而足。這些不公平與利益輸送的行為,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阻礙著市場的正常發展,應該堅決杜絕。通常指上市公司與公司股票的莊家配合或與其他上市公司配合,利用內幕消息或經營手段達到上市公司的股價波動,或經營業績變化,從而使得莊家或其他公司盈利。

F. 上市公司的老總的親戚可以和該上市公司做生意嗎會構成利益輸送嗎

不算,這種事情很多,很多。

G. 如果行賄時間超過10年,利益輸送呢

要根據具體量刑確定追訴期限。

一、

行賄罪的量刑:《刑法》第390條:

(一)、在被訴前主動交待,並有重大立功表現,不追究刑事責任;

(二)、在被訴前主動交待,可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三)、行賄在5000元以上,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情節特別嚴重,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1、行賄罪的最高法定刑為無期徒刑、

依據刑法的規定: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為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二、

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例外情況: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時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舉例:比如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一萬元,一般情況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則追訴時效最長為5年,通俗說就是5年之內未被發現除特殊情況外不會被追訴。

H. 什麼是反利益輸送

通常指上市公司與公司股票的莊家配合或與其他上市公司配合,利用內幕消息或經營手段達到上市公司的股價波動,或經營業績變化,從而使得莊家或其他公司盈利。自己按事前約定分得利益,最終是公司及股東虧損

I. A股市場上,面對大股東涉嫌利用控股地位進行利益輸送或套現的情況,中小股東有什麼自救辦法

1、通常上市公司大股東為自身的利益,還是會維護公司市場形象的,不會那麼明目張膽進行違規操作

2、但有些上市公司大股東利用政策和市場的缺陷,進行利益輸送或套現的情況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並且是幾乎無法避免的現象,這樣的公司目光短淺,最終會被市場拋棄

3、而面對這些現象,作為中、小股東幾乎無話可說,即使通過媒體等手段進行施壓也無濟於事

4、對於中小股東來說,除了在表決時用腳投票,或者爭取在公司的話語權外,沒有更好的自救辦法可行

5、目前,中小投資者保護制度和公司章程裡面的所謂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條款都無法實踐,同時市場也無法正常地進行做空,可以說沒有懲罰機制。

6、所以面對這樣的公司,要麼放棄幻想,要麼遠離,沒有其他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