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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保險分紅共同財產

發布時間: 2021-05-01 00:25:48

① 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保險,保險費屬於共同財產。但保險區別於別的財產,不便分割,所以在離婚的時候,需要做好投保人變更(如果投保人是配偶、自己投保的不用變更)並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通常為所繳保費的一半!
這一點有別於保險金,保險金是保險公司賠償給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資金,歸屬於一方的資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不管是什麼樣的保險,都不能作為財產進行分割!這也是保險的一大功能---資產合法轉移!還可以給自己的孩子,是誰也拿不走的.並且是不要一分的稅錢.
保險的利益是不要分割的,分紅金屬於投保人,生存金是屬於被保險人的,百年之後的身故金屬於受益人.因此,不存在財產分割的事情.合同上會寫得很清楚.
保險的利益是不要分割的,分紅金屬於投保人,生存金是屬於被保險人的,百年之後的身故金屬於受益人.合同上會寫得很清楚.因此您完全不用擔心的.
不管是什麼樣的保險,都不能作為財產進行分割!這也是保險的一大功能---資產合法轉移!
投保人以夫妻共有財產投的一份分紅型理財險。被保人和受益人均為同一人,離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一般的保險如果離婚時會把保單視作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的,如果選擇退保,則分割保單現金價值,也有的是要求補償一半的保費給另一半,看各地的律師和法院判定,保單的其他利益歸屬於被保人
不過目前新上市的國家首款愛情婚姻保險「紅玫瑰」同以契約的形式規定,無論是離婚退保還是保單繼續繳費,保單的利益都全部歸屬於被保人,而被保人只能為女性,因此從某種程度來說,是極大地維護女性的權益,增加離婚的成本,可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約離婚的沖動。
保險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才能取的保險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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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保險法 壽險分紅保險 是屬於個人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1、對於保險來說,這個要看具體情況而定,很多時候保險關系中並不存在夫妻關系,也不存在婚前婚後問題,因為保險金不能作為財產來分割,它屬於受益人,但夫妻關系續存期間的投保費屬於共同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③ 三年前為自己買了一份分紅型的保險,離婚時要作為共同財產分嗎

應該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④ 分紅保險受益人是子女能否不計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小孩18歲以下,改保單由投保人做主,小孩18歲以上,由小孩做注。都不會算夫妻共同財產。

⑤ 婚前父母給我買的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保費一直都是我父母交的,在我結婚後產生的分紅屬於共同財產嗎

你好,保險是個人永久專屬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您說的情況好像不是很清楚,因為保險一幫情況下,受益人分生前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身前受益人,是指被保險人生存時,保單生存金、滿期金等的領取人。身故受益人是指如果說被保險人不在了,保險的權益所有人。如果沒有指定,將作為被保險人的財產按照法定順序進行繼承。
分紅這塊兒,有的保險公司規定是屬於投保人的,如中國人壽。有的公司則無明確規定,也有其他公司可能規定屬於被保險人。具體怎樣,需要撥打該公司全國統一客服進行詢問。
如果這部分錢是打在您的賬戶里,那麼應該是屬於您個人的專屬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希望我的回復對您有幫助。

⑥ 分紅型保險可作為財產分割嗎

黃日森:這份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分紅型的保險具有投資屬性,判斷保單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看繳納保費的來源。保費屬於共同財產,那麼保單也是共同財產,除非二人之間有特別約定。如果一部分保費是共同財產,則保單按比例屬於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處理這類共同財產,可以選擇退保後,現金對半分;也可以約定保單歸一方,另一方要支付一定的費用作為補償。 在中國大使館辦理結婚 黃日森:兩個中國國籍的公民在國外的中國大使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他們的婚姻關系是合法、受到中國法律保護的。但各種身份證件上的已婚身份,需要雙方自行到各自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進行申請和更正。 《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⑦ 夫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購買的分紅保險,其各部分的利益如何分配

首先要明確一點:在一份保險合同中,這份保險屬於被保險人的個人私有財產,不屬於任何人的財產,這是具有法律保護的。
第二,當被保險人身故,如果保險合同中有約定受益人,這份保險合同中所有的利益價值屬於受益人的個人私有財產,與任何人無關,也是具有法律保護的,任何單位與個人無權干涉。
保險不屬於家庭共有財產,不可做財產分割。不納入債權債務范疇,不用抵債,可避稅,可傳承,免交個人所得稅。
第三:在保險合同中,受益人是特定的關系人,是被保險人身故後唯一合法繼承保險利益的特定人。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利益只能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按照法定程序按法定繼承順序去處理
在保險合同中,投保人只是履行向保險人(保險公司)提供保險費的義務,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險人,也可以是受益人,前提是:當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屬同一人時,投保人不可以做為保險受益人。當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時,投保人可以作為受益人。一切以合同約定為准。

⑧ 婚後自己為自己投保的分紅保險離婚時是否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分割

由於保險種類繁多而情況復雜,現初步歸納以下情況及分割辦法:
一、財產險
(一)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保險金:
1、共同財產投保的,保險金為共同財產的。
2、個人財產在婚前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
3、個人財產在婚後以共同財產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但已繳納的保險費中有一半屬於對方。
(二)離婚時仍處於有效期內的財產險
1、持法院生效判決或離婚協議離婚證,到保險公司變更或解除,分割已繳納費或退保後的費用。
2、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即發生事故獲得保險金,否則計息。
對此採取協議、分割補償和解除合同分割儲金三種方式。
二、人身保險。分人壽保險、意外傷害險、疾病險。
(一)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已經獲得人身(人壽、傷害、疾病)保險金:
1、個人財產,但若以共同財產繳納的保險費,保險費中有對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為他人的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獲得的保險金,屬於個人財產
(二)離婚時仍在保險期內的人身保險合同:
1、以共同財產所繳納的個人保險費,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受益人為對方的,判決或協議離婚後應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並相應地分割已繳納的費用或退保費用。
(三)夫妻雙方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險金一律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為遺產繼承後分割。
2、無論以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為,受益人若為子女的,離婚時夫妻之間均無補償問題,只需變更投保人或受益人(變為撫養方),不能變更,對退保後的費用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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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如果在婚姻期間購買人壽分紅型保險.離婚時是否夫妻共同財產

保險法第十五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解釋:投保人可以去解除合同,退保的錢是打在投保人提供的銀行賬戶上的。如果合同繼續有效,受益人也是投保人的話,萬一被保險人(如果是另一方的話)身故,即使離婚了該理賠金也歸投保人所有。
如果您是被保險人,我建議跟他(她)協商解決,可以各取一半或更換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