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中國,非上市公司更換審計師,後任審計師用向原來的事務所要回函嗎
在接受委託前,後任注冊會計師應當與前任注冊會計師進行必要溝通,並對溝通結果進行評價,以確定是否接受委託,與前任注冊會計師進行溝通,是後任注冊會計師在接受委託前應當執行的必要審計程序。接受委託後的溝通與接受委託前有所不同,它不是必要程序,而是由後任注冊會計師根據審計工作需要自行決定的。
B. 為了防止上市公司頻繁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規定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上市公司聘用、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應由股東大會做出決定,並在有關的報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時說明更換原因,並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應事先通知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有權向股東大會陳述意見。繼任會計師事務所應向前任會計師事務所了解公司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如無正當理由解聘或不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則不應接受委託;前任會計師事務所應予協助並在必要時提供工作底稿。由上述規定可見,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更換是極其敏感的,但是每年都存在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因為各種原因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另外2006年版的《上市公司指引》也對此做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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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摘選,請點下面的聯接。
C. 上市公司變更事務所如何到省級注協備案
根據財政部黨組關於理順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制、終止委託行政管理職能的決定,財政部條法司、會計司、監督檢查局、中注協等部門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對涉及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法規清理、終止委託行政職能及工作交接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制定了理順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制的具體實施方案。一、會計師事務所(含相關機構)審批職能的交接(一)事務所設立審批的相關內容1.合夥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2.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3.會計師事務所分所設立審批;4.會計師事務所合並審批;5.會計師事務所終止事項;6.會計師事務所變更情況備案;7.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審批;8.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年檢;9.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臨時執行審計業務審批;10.港、澳、台地區會計師事務所來內地臨時執行審計業務審批;11.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常駐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延期審批;12.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發展多個成員所審批;13.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審批;14.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執行金融類上市公司審計業務臨時許可證審批;15.其他審批事項。(二)需要交接的資料1.涉及上述審批及管理的各種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審批程序及管理要求;2.已經批準的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資料:審批時的申請材料;注協辦理的批復文件或發放許可證的情況;對違法違規會計師事務所的處罰情況;未使用的事務所執業證書和《許可證》;相關的管理軟體及操作程序;全國現有會計師事務所綜合情況的統計匯總資料;3.省級注協(或財政部門)報送中注協備案的涉及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及管理的有關資料;4.涉及證書發放的收費文件及標准;5.尚未辦理完畢的涉及上述審批及相關管理事項的有關資料;6.其他與會計師事務所設立等審批相關的資料。(三)工作協調1.財政部批准涉外機構及相關業務的情況應抄送中注協及相關省級財政部門和省級注協;2.財政部會計司代表財政部受理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的申請;3.財政部與證監會批准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批准決定抄送中注協、相關省級財政部門和省級注協;4.省級財政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的批准決定報財政部備案,同時抄送省級注協和中注協。二、注冊會計師注冊備案、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審批職能的交接(一)涉及注冊會計師審批、備案等行政職能的內容1.注冊會計師的注冊備案;2.注冊會計師的年檢備案;3.注冊會計師證書的管理;4.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以下簡稱「證券許可證」)的審批;5.證券許可證的年檢;6.其他相關內容。(二)需要交接的有關資料1.現行有效的涉及注冊會計師備案、年檢及證券許可證審批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2.省級注協向中注協備案的有關注冊會計師審批的資料;3.中注協批準的外籍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有關資料;4.已取得證券許可證注冊會計師的有關資料,包括批復文件、證券資格注冊會計師資料庫、申報材料、審批材料、年檢材料等;5.未使用的證券許可證書及相關表格、計算機管理軟體等;6.未了事項的移交,包括:未辦理完結的各省注冊會計師備案材料;正在申請取得、變更、恢復及准備收回證券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及年檢的有關材料;7.其他與注冊會計師備案、證券許可證審批相關的資料。(三)工作協調1.注冊會計師的備案(1)省級注協受理並批准注冊後,將准予注冊人員有關資料報財政部會計司備案,同時抄報中注協、省級財政部門。(2)財政部會計司發現省級注協不符合《注冊會計師法》的注冊,通知有關的省級注協撤銷注冊,同時抄送省級財政部門和中注協。(3)省級注協應將年檢材料報財政部會計司備案,同時抄報中注協、省級財政部門。(4)財政部會計司和中注協可根據需要對省級注協的批准注冊及年檢工作進行抽查。2.注冊會計師證書的管理(1)注冊會計師證書管理辦法、樣式和具體管理,由財政部會計司統一負責。(2)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吊銷由省級財政部門作出決定,報財政部會計司備案,同時抄送中注協,省級注協負責收回。3.證券許可證的審批(1)財政部和有關部門共同負責證券許可證的審批。(2)注冊會計師申請證券許可證,應由會計師事務所向財政部及有關部門提出申請。(3)對於符合規定條件的注冊會計師,由財政部及有關部門批准授予證券許可證,抄送中注協和有關的省級財政部門、省級注協。(4)財政部和有關部門對申請證券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職業道德和其他資格條件進行抽查。(5)注冊會計師證券許可證的吊銷由財政部會同中國證監會作出決定,同時抄送中注協和有關的省級財政部門、省級注協。三、審計准則(包括執業准則、規則,下同)審批職能的交接(一)需要交接的有關資料1.獨立審計准則組組成人員名單;2.獨立審計准則國內、國外、港澳台專家咨詢組人員名單;3.獨立審計准則制定規劃;4.已發布、正在制定中及以後准備制定的審計准則項目。(二)工作協調1.獨立審計准則專家咨詢組的具體組織工作由中注協承擔;2.中注協負責審計准則的制訂等,會計司負責審查和批准。四、注冊會計師、證券期貨資格考試職能的交接(一)需要提供的資料1.考試的政策性文件規定,包括注冊會計師考試、證券期貨業資格考試,港、澳、台居民及外國籍公民參加考試的政策規定;2.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的職責、組成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3.以往考試的基本情況(基礎材料)。(二)工作協調1.《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等涉及考試政策性的規定由財政部會計司制訂、修汀,考試的具體組織工作由中注協承擔;2.為便於工作溝通協調,會計司有關人員參加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五、監督檢查職能的交接(一)需要交接的資料1.有關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管制度;2.已經辦結和尚未辦結案件的有關資料。(二)工作交接的程序1.對於已經作出行政處罰的有關案件的檔案資料,中注協負責按年度、分類封存,並提供封存清單,按檔案管理有關規定保管;2.對正在辦理的案件,由相關司局和中注協組成聯席會議,由中注協牽頭,提出辦理有關案件的工作計劃,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監督檢查局負責行文下達行政處罰決定。(三)工作協調1.監督檢查局收到屬於行業自律范疇的投訴舉報等,轉中注協處理;中注協收到屬於行政監管范疇的投訴舉報等,轉監督檢查局處理;2.監督檢查局在行政監管中發現的尚不足以給予行政處罰的,移交中注協給予行業自律性懲戒;中注協在行業自律性監管中發現涉嫌重大虛假報告和其他嚴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行政處罰的案件,移交監督檢查局處理;3.監督檢查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會簽條法司、會計司,有關行政處罰的告知、聽政、決定書等文件抄送中注協。六、其他要求(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在部內建立由條法司、會計司、監督檢查局、中注協有關領導及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研究、溝通、協調工作交接及監管工作中的有關問題。(二)組建會計、審計等專家技術鑒定委員會。吸收具有社會公信力的會計、審計、法律、證券、稅務等專家成立專家庫,為加強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提供技術支持。(三)做好交接工作。有關部門應密切配合、相互協調共同做好注冊會計師行政職能交接工作。中注協向會計司介紹有關審批、備案及相關管理工作的程序、審查的重點和要求,發現問題的處理方法以及日常管理的情況及相關的意見和建議;向監督檢查局介紹涉及行政監管的有關情況。辦理交接手續時,詳細列明移交清單,交接雙方應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D. 上市公司變更年度審計機構是利好嗎
很爛的公司變更審計機構要特別小心。
E. 企業上市過程中能夠更換審計師嗎
可以。
近年來,我國證券市場中上市公司更換審計師的案例日益增多。更換審計師作為市場經濟中上市公司一種特殊經濟行為,毫無疑問具有一定的經濟後果。
F. 1.2如何客觀看待社會公眾在上市公司造假事件曝光後對會計師事務所及審計行業
這個問題是一個好問題,一個有深度的問題!
會計師事務所在上市公司造假事件中,有沒有責任??
應當這樣來看:那些主動參與造假的、被迫參與造假的,都是有責任的!就是西方法律體系中的用語:有罪!那麼,那些已經履行了審計程序,尚未發現的虛假事件,不能追究會計師事務所的責任。因為,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會計師事務所不是萬能的,他們也要講求可能性、可行性、時間性。再者,一個國度絕大部分人都不講法治,單單嚴格要求會計師事務所要窮盡一切手段遵從法度,這個好像也不公平!這樣說的意思是,會計師事務所的失察,某些情況下是可以原諒的,應當諒解的。
會計師事務所僅僅是一個營利組織,他們首先面臨的是生存問題,搞道德綁架,有什麼實際意義呢??如果你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完全中立,首先應當改變這種組織的性質!
此外,法治建設的垂範,似乎不能首先從會計師事務所開始,那要從誰開始,還用說么??都喊了幾十年了!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G. 為什麼要變更審計機構
中注協發布的第一期上市公司2017年年報審計情況快報顯示,截至2018年1月30日,5家事務所共為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其中,滬市主板3家,中小企業板1家,創業板2家。從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看,6家上市公司均被出具了標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截至2018年1月30日,3家事務所共為3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其中,滬市主板3家。從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看,3家上市公司均被出具了標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對於變更原因,有130家公司表示,是因前任事務所提供審計服務年限較長或聘期屆滿;有32家公司表示,是因上市公司發展需要或重大資產重組;有27家公司表示,是上市公司根據集團、控股股東要求或國資委、財政部規定進行輪換。此外,其他上市公司還有時間、資源安排或地域的原因,以及收費分歧協商變更、相關審計團隊轉入後任事務所、前任受監管部門處罰、上市公司主要股東及管理層更換的原因。
截至2018年1月30日,共有32家事務所向中注協報備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機構變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138家。後任事務所未及時報備變更信息的有1家,前任事務所未及時報備變更信息的有3家,前後任事務所均已報備變更信息的有134家。
H. 三一重工為什麼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一)審批程序不明確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只是規定了:會計估計變更需要經過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並報備。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2012年3月19日修訂的《信息披露備忘錄第28號—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中的規定,會計估計變更一般只需經過董事會等相關機構批准,只有達到以下三個標准之一的才要求提交專項審計報告,並在定期報告披露前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這就導致了想要真正通過會計估計變更達到虛增利潤目的的公司將盡可能避免達到上訴指標,藉以逃避專項審計。並且不論是我國企業會計准則還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信息備忘錄都沒有明確審批程序,也沒有說明哪些內容需要哪些機構審計,造成權責不清。
(二)缺少評價會計估計變更信息的質量標准
我國會計准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會計估計變更所要披露的信息規定的很全面,但是對於披露信息的質量卻沒有規定專門的評價標准。我國《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中規定進行會計估計變更的企業應當披露變更的性質、原因、內容及對當期和未來期的影響數等。三一重工在公告中也披露了所有要求披露的信息,可是正如上文分析所述,變更的性質原因及條件不詳,整個公告沒有傳遞充分或可靠的信息,如此,會計准則就失去了其原來的意義。
(三)濫用會計估計變更的成本低
一方面我國准則規定對於會計估計變更採用未來適用法,不用追溯調整。這樣就給企業創造了機會,當企業業績很好的時候就提高壞賬准備計提比例,通過增加資產減值准備來達到減少企業利潤的目的,從而可以減輕企業稅負;當預期業績下降時,再通過會計估計變更,降低壞賬准備計提比例,提高利潤,美化業績,同時由於採用未來適用法,不必追溯調整,從而使企業免於補稅,降低其濫用會計估計變更的成本。另一方面我國對於濫用會計估計變更的企業處罰較輕,使得違法獲得的收益遠遠高於違法產生的成本。 (四)外部審計與監管法規缺位
我國相關准則規范並沒有強制規定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要經過外部注冊會計師的獨立審計,這樣就使得在年中進行的會計估計變更並不能及時得到外部審計意見,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其真實性與可靠性;此外國家相關監管部門也沒能發揮其監管功能,缺乏對會計估計變更的外部監管規定,缺少對濫用會計估計變更的監控措施,從而使得有些企業有機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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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上市公司審計多久換一次
一般情況是5年輪換。但是全國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排名前15位審計質量優良的,經核准,可適當延長審計年限,但連續審計年限不能超過8年。
特殊情況是:經財政部、證監會審核推薦從事H股企業審核,並且已經完成特殊普通合夥轉制的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連續審計年限達到上述規定的,經申請、得到國資委核准,可延緩2年輪換,但不超過10年。 上市公司的話,可以在該公司上市所在的交易所官方網站處查看,而審計署會在官方網站公布審計報告,供下載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