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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審計風險成因

發布時間: 2021-04-30 06:19:35

A. 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一、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時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審計風險取決於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
(一)重大錯報風險
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重大錯報風險與被審計單位的風險相關,且獨立存在於財務報表的審計中。在設計審計程序以確定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在重大錯報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從財務報表層次和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認定層次方面考慮重大錯報風險。
1.兩個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
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與財務報表整體存在廣泛聯系,可能影響多項認定。此類風險通常與控制環境有關,但也可能與其他因素有關有,如經濟蕭條。此類風險難以界定於某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的具體認定;相反,此類風險增大了任何數目的不同認定發生重大錯報的可能性,對注冊會計師考慮由舞弊引起的風險特別相關。
注冊會計師評估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措施包括:考慮審計項目組承擔重要責任的人員的學識、技術和能力,是否需要專家介入;考慮給予業務助理人員適當程度的監督指導;考慮是否存在導致注冊會計師懷疑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假設合理性的事項或情況。
注冊會計師同時考慮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考慮的結果直接有助於注冊會計師確定認定層次上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注冊會計師在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認定層次獲取審計證據,以便能夠在審計工作完成時,以可接受的低審計風險水平對財務報表整體發表審計意見。
2.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
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又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
固有風險是指在考慮相關的內部控制之前,某類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的某一認定易於發生錯報(該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可能是重大的)的可能性。
某些類別的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及其認定,固有風險較高。例如,復雜的計算比簡單計算更可能出錯;受重大計量不確定性影響的會計估計發生錯報的可能性較大。產生經營風險的外部因素也可能影響固有風險,比如,技術進步可能導致某項產品陳舊,進而導致存貨易於發生髙估錯報(計價認定)。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中的某些因素還可能與多個甚至所有類別的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有關,進而影響多個認定的固有風險。這些因素包括維持經營的流動資金匱乏、被審計單位處於夕陽行業等。
控制風險是指某類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的某一認定發生錯報,該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是重大的,但沒有被內部控制及時防止或發現並糾正的可能性。控制風險取決於與財務報表編制有關的內部控制的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由於控制的固有局限性,某種程度的控制風險始終存在。
(二)檢查風險
檢查風險是指如果存在某一錯報,該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可能是重大的,注冊會計師為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而實施程序後沒有發現這種錯報的風險。檢查風險取決於審計程序設計的合理性和執行的有效性。由於注冊會計師通常並不對所有的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進行檢查,以及其他原因,檢查風險不可能降低為零。其他原因包括注冊會計師可能選擇了不恰當的審計程序、審計過程執行不當,或者錯誤解讀了審計結論。這些其他因素可以通過適當計劃、在項目組成員之間進行恰當的職責分配、保持職業懷疑態度以及監督、指導和復核助理人員所執行的審計工作得以解決。

B. 審計風險的形成原因及對策

審計風險的均衡治理

針對上述風險及其原因分析,為了防範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我們應採取多種措施,進行綜合治理,一方面國家應加強有關制度、法律建設,為注冊會計師執業提供良好的執業環境。同時,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應提高責任認識,加強風險意識,加強道德建設,不斷學習,提高執業水平。

首先,加強外部環境建設,創造良好的審計環境。注冊會計師審計環境建設包括政企及政所關系的調整、整個社會誠信水平提高、企業管理者道德水平的提高和公司治理結構優化等諸多內容。在此,我首先重點強調的是政企、政所關系的調整,我們應當完善體制改革,徹底斷絕政府與企業之間的「親緣」關系。政府一方面只應履行其應履行的職責,從宏觀層面上對市場進行管制,不再將公司上市、企業發展作為自身的政績,另一方面還企業及會計師事務所為市場主體,對企業和會計師事務所的生存與發展讓市場來說話,運用市場機制,促使企業健康發展,如果企業發展不如人意,政府也無須為其提供保護傘,也不再為之施壓於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從而使注冊會計師有一個較寬松的便於執業的政治環境。

優化社會審計環境的另一個重要方面是加強公司治理結構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監管,增強注冊會計師獨立性。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一方面加強公司內部控制,從而從源頭上控制注冊會計師風險,另一方面在強化公司審計委員會對內部會計監督功能的同時,應由代表股東利益的審計委員會來聘請注冊會計師,保證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

環境建設優化還包括注冊會計師判斷標準的建設,其中重點應加強會計准則的建設。目前,在國際上對制訂會計准則的基本觀念有兩種不同的看法,一是以原則為基礎的會計准則,再就是是以規則為基礎的會計准則。對於這兩種不同基礎的會計准則的優劣,可以進一步進行討論,應該說這兩者各有利弊。但在我國目前,恐應以規則為基礎,因為我國目前的會計人員素質包括注冊會計師的素質還沒有達到與原則為基礎相適應的職業判斷水平。如果我們以原則為基礎制定會計准則,那麼,企業作弊事件恐更無窮盡之時,注冊會計師也會因之而受罪或逃脫其法律責任。

其次,強化約束機制,加大違規經濟成本。將企業和會計師事務所還給市場,並不是說就不要政府,政府應運用其國家機器所擁有的手段,強化約束機制和制度建設,促進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正確履行其職責,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在財務報告質量保證體系中的作用。

強化約束,首先應加強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即應在法律上明確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與法律責任。根據社會審計職能發展的最新理論,注冊會計師審計責任既包括對財務報告的鑒證和評價,也包括對舞弊現象的發現和揭露。前者既包括對財務信息的評價,也包括對非財務信息的評價。但從現實來看,僅僅將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停留在法律文書中是不夠的,在明確了審計責任和法律責任後,還須建立一套有效的訴訟程序。反之,再嚴厲的法律也是白紙一張,從而不能約束注冊會計師的行為。

強化約束,還應加強對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督,加大違法處罰力度和違法成本。在這方面各監督主體應相互協調,其中財政部門作為主管機關應承擔其管理責任,加強檢查督促工作;審計部門———政府審計機關應加強對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再監督,重點監督其審計程序和審計結果,尤其是審計結果的真實與否,看其是否客觀公正的開展審計並獨立地、客觀而又公允地發表審計意見。另外,我們也可以借鑒他國做法,實行公共監督。按美國《2002年薩班斯———艾克斯列法案》的規定,成立一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其成員大多數來自非會計職業界。我們也可以由財政部門、審計部門、證監會及其他人組成一個公眾監督委員會,直屬人大或國務院,由上市公司和其他需要提供審計服務的企業和注冊會計師承擔經費,強化注冊會計師行業外的監督。在加強監督的同時,還應加大懲罰力度,只有加大違規成本,使作弊者因作弊而獲得的收入不足以賠償其損失,使其多少年的心血因之而毀於一旦,法規才能夠起到應有的作用。反之,輕微的處罰,只能被作弊者看作是一個不足考慮的機會成本而已。

當然,加強自身建設,也是防範審計風險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的重要方面。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應積極主動地採取相應對策,防止審計風險。防範審計風險還需要加強注冊會計師自身建設,樹立良好的「看門狗」形象。這就要求提高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的靈魂。這種獨立性不僅要在實質上保持獨立,而且在形式上也應保持其獨立。為此,2002年7月25日美國國會通過了《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明確了注冊會計師業務范圍,要求注冊會計師不得向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所有審計服務和非審計服務都必須得到事先批准,必須向審計委員會報告,注冊會計師審計時必須實行迴避制度。另外,影響注冊會計師獨立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人員往來,亦即會計師事務所人員到企業或公司去任職,而該企業(公司)又成為這些審計人員原服務過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客戶,從而有損於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為了增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 有關法規應規定在解除了審計或其他服務關系之後五年或更多的時間,才允許發生上述人員流動。

加強注冊會計師自身建設,提高其自身素質是提高審計質量、防範審計風險的關鍵因素之一。在中外「會計丑聞」事件中,無一不涉及到注冊會計師道德問題,因此注冊會計師應加強自身的執業道德建設,堅持獨立審計的本質,客觀公正地發表自己的審計意見。同時,應自覺地做到不同時為一家企業提供審計和非審計的其他業務,如審計咨詢業務等,既做到實質上獨立,也要做到形式上獨立。

為了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提高注冊會計師入門門檻,加強注冊會計師培訓是一個關鍵措施。在這方面首先應提高注冊會計師入門門檻,要求其必須從事一定時期的會計和審計工作,提高注冊會計師參加考試的門檻。與此同時,應規定凡是從事審計業務的注冊會計師應通過正規的會計審計業務學習和培訓,以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專業水平。注冊會計師的專業水平還體現於未來適應能力。由於新的經濟活動不斷出現,新的技術不斷發展和更廣泛深入地運用,審計人員必須加強學習,不斷學習新的知識、新的技術,了解並精通新的經濟活動,只有這樣,注冊會計師才能夠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的審計;同時,注冊會計師應嚴格執行審計准則,按照審計准則要求及適當的審計程序嚴謹執業,不斷提高審計質量。

C. 國家審計的風險成因

1、政治環境。政治環境決定了我國國家審計機關的管理模式,即行政型審計模式。這種模式的不足是獨立性差。國務院是最高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國家審計機關作為執行機關的部門監督執行機關自身,其工作力度肯定會受到一定的影響,特別是政府的某些行政活動有悖於法律,或在行政活動中存在短期行為或存在區域利益、行政級次利益、部門單位利益沖突時,尤其影響審計的獨立性,審計就不能客觀公允地表達審計意見。有些問題能不能處理還要看當地政府的態度,當上級或其他部門再次檢查時,審計風險就可能暴露出來。
2、經濟環境。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國家審計的工作重心轉移到完善、健全經濟環境,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上來。這必然增加審計難度和審計風險。尤其在我國市場經濟轉型期間,國有資產管理存在嚴重的制度缺陷,在利益驅動下,舞弊現象頻頻發生。2001年審計署深圳特派辦審計的粵海鐵路私分國有資產案,就是典型的一例。這一國有資產流失案經歷了第十四次審計才被徹底揭露,這其中公司組織結構的不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及社會經濟環境的不健康給審計帶來的難度和風險是不言而喻的。 1、法制觀念淡薄,使審計執法行為處於兩難狀態,造成執法不嚴和監督不利的風險。尤其當法律讓位於權利時,審計風險就更大。我國目前的上市公司,大多數是由國企改制而來,一些國有企業根本沒有近三年內連續盈利的經經營成果,但當地政府為提高政績,以行政手段干預,製造虛假財務成果,包裝了本不具備上市條件的企業,使之「合法」上市。這樣審計行為將聽從政府命令,審計的獨立性失去意義,風險是顯而易見的。
2、作為審計處理、處罰依據的行政法律、法規依據不足或不完善,造成審計風險。例如,關於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也就是說審計機關可以公布也可以不公布。公布審計結果這一法律規定,成了具有任意性的自由裁量權,而不是作為法律義務規定「應當或必須」公告審計結果。具體什麼情況下公布希么情況下不公布,相關准則又沒有規定,所以審計機關對此操作起來較難,風險也很大。再如,一個問題有多種法律依據,且相互矛盾;有些問題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只能依據地方政策來來處理或評價。這將導致了審計評價、審計結論、審計處理處罰的風險。
3、被審計單位自身環境。我國的企事業單位還沒建立起完善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有的不健全,有的即使健全了也是責任模糊、流於形式,缺乏執行的主體,尤其對管理層的控制更是失效。而審計依據這樣的內部控制制度實施審計後,得出的審計結果可能與造假、欺騙及違規經營現象相反。內部控制制度的失效突出表現在管理層舞弊失控,這是審計最大的風險。如上市公司銀廣夏、億安科技、東方鍋爐等造假黑幕,不僅揭示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問題,更給審計界敲響了風險的警鍾。 1、審計規范體系不完善,審計質量保證體系尚未建立,審計操作過程會產生風險。
(1)實際操作中審計工作底稿體系十分不健全。目前,國家審計只針對問題取證,沒有對所有重要項目都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的記錄。而不象注冊會計師審計那樣,對每一個會計報表項目都有實施審計的程序和記錄。這種情況會在審計風險發生時,審計人員承擔更重的法律責任,因為沒有證據表明對發生風險的問題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甚至有故意而為的嫌疑。
(2)內部控制制度評價無依據。國家審計具體審計准則中,對內部控制制度評價只有通用准則,沒有操作指南,實際工作中,只是簡單地摘抄了幾項與財務有關的制度,評價術語基本是「健全、有效」或相反。工作底稿中根本沒有內部控制測評記錄。內部控制制度測試流於形式,重要性和風險的評估也就失去意義,在制度基礎審計模式下,審計風險是可想而知的。
2、審計人員業務能力、職業道德、法律意識等綜合素質低是導致審計風險最直接因素。
(1)審計人員業務能力低表現有三個方面,一方面基本業務能力尚不能達到審計准則的要求,對政策法規理解不透,運用不當,就會出現取證不充分或不相關,引用法規不準確,處理處罰不適當的問題;另一方面相關知識貧乏,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差,如,不精通會計業務,對會計舞弊行為束手無策等。再一方面專業能力低,不掌握審計專業技術和方法,如,內部控制制度測試、重要性和風險評估、抽樣方法的運用、計算機審計等。這樣,審計人員即使努力了也難以查出重大舞弊和違紀問題。
(2)缺乏應具備的職業道德也會產生審計風險。國家審計職業道德規范要求,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要保持獨立性、客觀性、穩健與謹慎的態度、熟練的專業技能、廉潔自律、保守秘密。但在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以權謀私、對查出的問題隱瞞不報,與被審計單位作交易,為審計行為埋下隱患。
(3)執法觀念淡薄是造成審計風險的又一人為因素。審計是執法行為,執法工作不慎重的後果,即帶來審計風險。如,盲目確立審計項目,本不在管轄范圍內的單位卻因某種原因或不慎重列入審計計劃中,結果造成越權審計,可能引起行政復議;實施監督盤點現金時,審計人員親自盤點,承擔了本職工作以外的責任;對應告知聽證的沒有告知被審計單位等,這些忽略了法律和法定程序的工作,必然招致審計風險。
3、審計管理的不嚴密是導致審計風險的一個重要因素。審計管理不嚴密表現在:一是管理混亂,各職能部門各自為政,權力分散,查出問題層層隱瞞,監督、處罰力度弱化;二是隊伍不精、業務不硬,有問題也查不出來;三是沒有制度保障,如審計責任追究制度、審計項目質量檢查制度等。這樣的審計工作環境,審計風險是顯而易見的。
4、審計技術和方法落後同樣會產生審計風險。現代經濟的發展使企業經濟業務紛繁復雜,審計難度加大。落後的審計技術和方法會使審計行為效率低、質量差、風險大。如,制度基礎審計模式,在制度不健全或健全但不能被不效執行的情況下,審計結果往往不能揭示重大舞弊行為,因為其風險分析是基於被審計對象內部制度的,而忽略了非財務指標、經營風險等與審計風險相關的因素。

D. 審計風險的形成受哪些因素影響

  1. 審計對象的復雜性和審計內容的廣泛性。

  2. 審計機關與被審計單位的信息不對稱。

  3. 審計環境影響。造成審計風險的環境方面的原因十分復雜,其中最主要的是審計管理體制和審計法律環境兩大因素。

  4. 審計主觀因素影響。一是審計人員主要包括職業道德素質和審計專業素質兩大類。

  5. 審計方法落後。雖然近年來計算機輔助審計在審計工作中已經日益得到應用,但是手工對賬、判斷抽樣依然是基本的方法。

E. 基於上市公司舞弊行為的審計風險研究側重點是什麼

會計舞弊產生原因及治理摘要:文章分析我國存在的部分企業會計舞弊現象的原因,並在此基礎上,針對不同的產生原因提出相應的對策,對於當前我國遏制日益嚴重的會計舞弊現象有一定的現實意義。關鍵詞:會計舞弊;原因;審計對策自我國證券市場建立以來,上市公司在財務報告舞弊方面的丑聞不斷。從最早的「原野」、「瓊民源」、「紅光」、「鄭百文」、「張家界」等,到2001年的銀廣廈事件更是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會計舞弊行為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因此,探討分析會計舞弊現象、成因,尋求審計對策,對遏制此起彼伏的會計舞弊案件,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與現實意義。一、會計舞弊的產生原因分析(一)法律監督不力近年來,我國在規范上市公司經營行為、健全會計核算、完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於企業改革尚處於探索階段,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剛剛起步,資本市場的發展還極不完善,因此,面對不斷涌現的新的經濟事項,法制建設明顯滯後。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迄今為止,我國有關主管部門主要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是依靠行政手段來處理會計造假行為,對違法的處罰力度明顯不夠。造假即使被查出來了,對造假者的處罰也可以說是不痛不癢,而未被查出則可以獲得相當可觀的收益,於是違法的巨大利益誘惑與低廉機會成本的反差,使得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甘願鋌而走險,會計舞弊現象屢禁不止。(二)行政監督管理體制不合理、監督不到位我國目前對企業財務會計信息進行監督的部門主要有財政、審計、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而這些監督部門又按一定的許可權分別劃定監管范圍。財政部門按《會計法》的規定對所有企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監督。審計部門按有關法規規定也只是對涉及國有資產的單位進行審計監督,同時又按國有資產和資金的隸屬關系劃分了管轄范圍,國家審計署對於中央級企業所屬的二、三級企業和中央垂直單位在財務會計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監督不到位、糾正不及時,許多違法違紀問題得不到及時糾正。證監會在負責股票上市過程中,承擔了一個全能的角色,既負責新上市公司的資格審查,也負責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對上市公司各種違規行為的查處,作為中國資本市場的「監護人」,也不希望上市公司的虛假財務會計信息引發資本市場危機。銀監會、保監會對其監管對象也受制於成本效益原則,不可能有足夠的人力物力去實現事事調查,也不應該細管到不會有任何違規發生的程度。 (三)社會監督缺乏有效性從社會監督來看,由於會計師事務所專業技術水平與職業道德等方面不足,使獨立審計難以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一是審計的獨立性不足。獨立性是審計人員職業道德的核心,也是審計的一個重要特徵,它是審計結果得到社會公眾信任的基礎。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實際由內部人決定,股東大會的批准只是一種形式,由內部人委託事務所審查自身,這無疑易使審計人員的獨立性受到削弱。二是收費制度不科學。在審計工作中,一般而言,所費時間與執業質量呈正相關性。因此,為保證執業質量,國際通行的做法是按審計時間收取審計費用,但我國目前盛行的收費制度是與公司資產或凈資產總額相聯系的,而與審計時間脫鉤。在此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為了平衡自身的成本效益,往往有不合理縮短審計時間的傾向,有時還會減少必要的審計程序,以犧牲執業質量為代價換取自身經濟利益的增加。三是審計人員整體業務素質欠佳。目前國內確實有一些業務素質過硬的注冊會計師,構成了審計職業界的中堅力量,但從審計執業人員的整體素質來看,則不容樂觀。另外,各會計師事務所對注冊會計師的後續教育重視不夠,從而使得不少審計執業人員理論基礎不扎實,知識結構單一,職業勝任能力不足。(四)會計政策前瞻性不夠任何一套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都不可能盡善盡美,涵蓋會計實踐中的一切業務,它們只能對會計工作提出基本的規范和原則,而且大多數只是對以往會計實踐的總結,每當許多新情況、新領域、新行業出現的時候,總是很難找到一個恰當的會計准則或制度作為會計操作的依據。也就是說,法定會計政策往往滯後於會計實踐的發展,這就使得公司在處理新業務時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標為標准隨意地進行會計處理,為滋生會計舞弊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另一方面,由於會計制度和會計准則一般都是原則性的規定,在指導實際工作時,需要會計人員的專業理解和職業判斷。當會計人員存在舞弊的沖動時,就會利用對會計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確實則錯誤的會計處理,這樣的會計舞弊行為往往具有極大的欺騙性。(五)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是在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條件下,所有者、董事會和高層管理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責權關系而構成的組織結構,是處理公司中各種合約,協調和規范公司各利益主體之間關系的一種制度安排。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是由原國有企業改制而來的,由於改制上市的時問比較短,公司受傳統經濟體制的影響依然比較嚴重,故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還不完善,

F. 內部審計風險的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

內部審計風險的定義:是指財務報告存在重大錯報、漏報或企業經營管理上存在弊端和漏洞,而內部審計人員認為財務報告是合法、公允以及經營管理是健全有效的,並因此提出不恰當審計意見的的可能性。通常人們認為審計風險主要是由於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主觀判斷錯誤所致,其實審計風險貫穿於整個審計過程之中。

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

  1. 內部審計機構的相對獨立性 內部審計機構是單位內設機構,在本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本單位實現經營目標服務。

  2. 內部審計對象和內容的復雜性

  3. 內部審計法規不健全,人員素質亟待提高

  4. 內部審計方法滯後,質量控制制度不完善

內部審計風險的作用:

  1. 強調內部審計風險意識,有利於規范內部審計工作。當前,內部審計在審計程序、標准、報告等諸多方面不夠規范,帶有很大隨意性,從而造成內部審計工作的混亂無序。強調風險意識,可促使內部審計標準的制定,按程序辦事,進而保證審計質量。

  2. 強調內部審計風險意識,是優化企業經營管理的客觀需要。現代信息社會日益復雜,加上信息的非直接性、信息提供者的偏見和動機、數據量大且業務復雜,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對信息進行審核,並提供評價,從而使信息風險轉化為審計風險。強調風險意識,有利於企業管理層得到真實可靠信息,有助於企業正確決策和提高效益。

  3. 強調內部審計風險意識,是現代企業制度的必然要求。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企業內部形成多種利益關系。此時,作為企業自身約束機制的內部審計,成為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共同需要。一方面,所有者要評價受託給經營者的資產是否安全;另一方面,現代企業使管理部門報酬與其工作業績掛鉤,經營者需要審計部門對其業績報告真實性作出鑒定。現代企業制度從某種意義上說,打破了傳統的審計關系三要素格局,加大了內部審計承擔的責任,增強風險意識尤顯重要。

G. 公司上市審計風險有哪些

常見風險信號
從哲學的角度,任何本質都將通過現象表露出來。同樣,在上市公司審計中,任何「非常」行為都會有其外露的跡象,即風險信號。若CPA能及早察覺,就能縮小審計范圍,重點審計疑點、難點,披露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綜合考察近幾年上市公司舞弊案例,專家發現常出現如下風險信號,以供審計人員和市場參與者參考。
(一)籌資、投資盲目,並購無規劃
新上市的公司常利用募集到的資金進行資本運作,用於投資或並購其他企業,以擴大自身經營規模,擴展經營領域。同行業的橫向並購或相關行業的縱向並購,一般能降低成本(生產成本、稅負、交易成本等),形成規模效益。但不相關行業的混合並購往往面臨較大風險,若公司對新涉足行業的前景估計不足,其經營行為必然難以順應市場需求,反而會對自身正常的經營、管理、組織程序產生負面影響,資源被浪費。涉及的經營領域過大,反而會拖垮原有企業。
有的上市公司不按招股說明書的要求將募集的資金投入使用,而將其托給券商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以提高投資收益。這是一種對投資人不負責的行為,若在二級市場深度套牢,投資人將遭受巨大損失。
因此,CPA要關注所籌資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率,考察使用的合理性。對當年籌資、並購次數較多的上市公司,CPA應關注這些交易的真實性,是否存在利用多次並購交易調節利潤的情況,也應意識到自身實力不強的上市公司,若投資范圍過廣,將面臨較大經營風險,CPA則承擔著較大的審計風險。對委託理財事項,則要查閱相關協議資料,了解抵押情況,確定其合法性及可收回性。
(二)股價波動異常
企業的經營舉措公布後,股市將有提前量的反映,這是對未來的預期,而實施方案後的影響將在後期得以體現。投資者決策的依據是財務指標和經營成果,這也是上市公司違規造假的直接對象。
「銀廣廈」通過偽造購銷合同、出口報關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手段,虛構主營業務收入、虛構利潤達7.45億元,其中1999年1.78億元,2000年5.67億元,使其業績出現驚人的增長,股價竟上漲了440%.
股價變動受外部交易環境和內部經營業績共同影響,CPA應結合本年度整個證券市場的行情來考察上市公司的股價,防止某些上市公司利用「牛市」來掩飾自身利潤的虛增,利用「熊市」來為自身虧損找借口。同時,應關注股價變動幅度較大時期前後所發生的經濟業務,上市公司極可能利用這些業務粉飾財務數據,操縱股價。
(三)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當新的委託客戶對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無合理解釋,從某種意義上已對現任CPA予以提醒:該公司很可能存在違規行為。其原因,筆者認為有如下可能:
1、前任CPA已對該公司管理人員的正直性有很大懷疑,估計有較大風險,退出審計;
2、在重大問題上,CPA與管理當局存在較大分歧;
3、該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有問題,CPA考慮不能完成委託要求,拒絕接受委託;
4、在上年度審計報告中,CPA披露了公司的重大財務問題,而本年度經營業績每況愈下,公司擔心前任CPA利用上年度審計信息優勢,披露更大問題。
在審計過程中,CPA應掌握近三年該公司的審計意見情況,向前任CPA了解相關信息,但這些信息僅作為參考,CPA主要利用自己的專業判斷估計風險水平。
(四)利潤質量不高
孤立地審查利潤表或現金流量表,都可能忽視問題所在,利潤表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編制,並不能准確反映公司的實際盈利能力;現金流量表按收付實現制原則編制,也不能准確反映當期盈利能力。因此,要結合兩張報表分析,審查盈利質量。若該公司當年利潤較多,而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為負,CPA應加倍關注其收入的 來源、構成,考察其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