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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人民日報質疑上市公司窮廟富方丈

發布時間: 2021-04-30 03:53:36

『壹』 謎語:窮廟富方丈

謎語:
窮廟富方丈
謎語類型:
打一成語
謎底: 無中生有

『貳』 「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有什麼事例

「山西第一貪」宋建平:任職4年成億萬富豪

宋建平,山西省技術進出口公司原經理、山西大典商貿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短短幾年時間,宋建平積累的個人資產達數億元。2月1日,他因貪污、挪用公款等5項罪名被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

窮廟富方丈

虧損國企老總身家數億

成立於1984年的山西省技術進出口公司(以下簡稱技術公司),是一家國有外貿公司。2001年以來,因長期負債經營,無法正常開展業務,公司領導層決定成立山西大典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典公司)以延續技術公司的經營業務,時任技術公司副經理的宋建平,被任命為大典公司總經理。

「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大典、技術公司簽訂協議,從2002年起,技術公司的焦炭出口配額全部轉給大典公司;大典經營的焦炭出口業務,按每噸5元提成,其餘返還技術公司。經審計查實,3年間,大典公司按協議應上繳卻未上繳技術公司的利潤達2.5億余元。

2005年,根據山西省政府國有企業改制的有關政策,技術公司委託山西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改制前的清產核資,已升任技術公司經理(兼大典公司總經理)的宋建平,明知大典尚欠技術公司2.5億余元,卻對審計單位隻字不提,故意隱瞞了這筆巨款,致使審計單位得出「技術公司虧損3000萬元」的結論。隨後,技術公司作為嚴重虧損企業,被有關部門列入了改制行列,並進入破產程序。

2006年7月,宋建平被立案偵查。辦案人員發現,技術公司的破產申請一旦得到批准,本應屬於技術公司的2.5億多元國有資產將會隨之流失。檢察機關據此認為,在技術公司改制中,宋建平利用職務之便,將2.5億余元國有資產隱匿於大典公司。技術公司一旦破產成功,這筆巨款將被宋控制。雖然宋建平的犯罪行為被迫終結,但仍構成貪污罪(未遂)。

據悉,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山西省商務廳發出檢察建議,緊急叫停技術公司的破產程序,並要求商務廳對技術公司重新進行清產核資。

借雞生蛋

「宋氏王國」一夜暴富

在大肆「運作」數億元國有資產的同時,宋建平先後以家人、同學的名義,承包、開辦了多家公司,所經營業務與大典公司、技術公司完全相同。到2006年3月宋建平被「雙規」時,他的「宋氏王國」資產已達2.6億元。

但是,宋建平生活之節儉給辦案人員留下了深刻印象。2006年4月,太原市人民檢察院開始對宋建平展開調查。自始至終,他只穿著一條左褲腿已經開線的褲子;半年後,他仍然穿著這條褲子,只是右褲腿也開了線。

直至2007年7月,該案偵查終結,宋建平對辦案人員說得最多的就是「我是有功之臣,我沒有罪。」

『叄』 我問鄖西縣夾河鎮幹部近兩年內有貪官嗎

窮廟富方丈

『肆』 窮廟富方丈是什麼意思

就是說一個再不怎麼地的單位,他的領導也不會窮的

『伍』 1,怎樣理解經濟學中的機會成本

學術研究: 「機會成本」不屬於成本概念 流行的宏觀經濟學里講「機會成本」,並且把它歸入成本概念,我認為不妥。 以下我們引一段楊君昌先生的代表性論述,聊作分析: 「什麼是機會成本?機會成本是指從事某一種業務而損失別的業務的代價。例如一塊土地本來是可以種小麥的,但現在種了大豆,那末大豆的機會成本就是本來可以種小麥而得的收益;再如我們在前面提到的例子,這個企業擁有500萬元資金,如果用於別的一項投資,企業可以獲利500 000元,但現在只獲利400 000元,可見,獲利400 000元的投資的機會成本是500 000元,凈損失100 000元。可見,機會成本不是指實際的貨幣開支,而是指本來可以得到,但實際沒有得到的損失。機會成本也可以說是由於經營了某項業務而放棄了除此項業務之外的最好(從收益角度看)的業務的損失。我們從事企業經營決策必須懂得機會成本的概念,這樣才能真正評價企業投資究竟是否最為有利,到底是最大限度地獲得了經濟效益,還是並沒有做到。這里,我們要引申出經濟利潤和虧損的概念: 「經濟利潤(虧損)=會計利潤-機會成本 「如果上述結果是正數,說明企業獲得了經濟利潤;如果上述結果是負數,說明企業蒙受了經濟虧損。繼續引用上例,企業的會計利潤為400 000元,機會成本為500 000元,兩者相抵的結果,企業是蒙受了經濟虧損100 000元。」([1],第126頁) 根據以上定義的「機會成本」概念,我們不難知道它有以下特性:(1)機會成本不是指實際的貨幣支出,(2)機會成本是除此項業務之外的最好的業務收益。所以,機會成本實際上是屬於「收益」概念,不屬於「成本」概念范疇。「成本」是指投入、消耗,「收益」通常指產出與成本的相對關系。把收益取個成本的名稱,當然也未嘗不可,但其經濟意義仍然是收益,就好比某人取名叫「阿狗」,但他還是人,不會變成狗。 事實上,機會成本是技術經濟研究的內容。某一項投資,在決策階段,在進行方案的可行性論證時,往往有幾個備選方案,比如說有A、B、C三個可供選擇的方案,按照方案A,預計可以獲利50萬元,按照方案B,預計可以獲利40萬元,而按照方案C,預計可以獲利20萬元。比較的結果,決策者最後選擇了方案B。至於這位決策者為什麼選擇方案B而不選擇方案A或者C,可能是出於所謂中庸之道或者別的什麼原因,於我們這里的討論是沒有多大關系的。然而,實際實施的結果,假設方案B確實獲得了會計利潤40萬元,而實際中,因為社會上有許多投資家,由於盲目投資,許多投資家選擇了方案A,結果生產供過於求,造成會計利潤為負20萬元,即實際虧損20萬元;方案C雖然理論上比較差,大家不選擇,結果產品供不應求,實際會計利潤為60萬元。現在的問題較以前復雜點了,現問:機會成本究竟選擇哪個數據?是方案A的50萬元還是方案C的60萬元? 俗話講:吹牛不上稅,但也不盡然。上世紀的1958年,有些農民兄弟放高產「衛星」,你擺擂台畝產糧食5千斤,我就來個畝產1萬斤。好,既然你畝產糧食1萬斤,那就按畝產1萬斤繳納公糧吧。結果,把口糧、種子都搭上也不夠。有的農民放「近地衛星」,實際畝產800斤,上報畝產400斤,糧食多下來可以喂豬,當時叫「瞞產私分」。回過頭繼續說我們的「經濟利潤」。大家知道,企業如果有了會計利潤,那就要上繳所得稅,比率還相當高。所以,不管是公企還是私企,都想方設法把利潤做虧。你別看有些上市公司年年虧損,工資、福利好得很,也就是人們說的「窮廟富方丈」。現在有了「機會成本」,真可以說機會來了,會計師的事情好辦多了。因為機會成本是拿最好的投資盈利值作為數據的,例如,前面的例子中,方案論證中的方案A,獲利為50萬元,實際中的方案C,獲利是60萬元,所以,由所論方案B的會計利潤40萬元,計算得到的經濟利潤或者等於40-50=-10萬元,或者等於40-60=-20萬元,反正是虧損。如此一來就可以不用繳納所得稅了,而且有過硬的理論根據,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也是這么說的。顯然,這完全是脫離實際的如意算盤,純粹屬於一廂情願。稅務局對於「機會成本」另有一番定義。稅務局對「機會成本」的定義是:拿會計利潤為虧損的數據作為機會成本,按如此得到的經濟利潤作為計征所得稅的利潤標准。例如,前面的例子中,方案A實際虧損20萬元,所以機會成本等於負20萬元,這樣得到的經濟利潤等於40-(-20)=60萬元,就按60萬元計征所得稅。這一下廠家可能急得要雙腳跳了。其實,不管是這樣的「機會成本」,還是那樣的「機會成本」,都不是真實的消耗,都是虛構的。所以,廠家與稅務局雙方協商妥協的平衡點,只能是不考慮「機會成本」,還是按實際的會計利潤計征所得稅。 「機會成本」完全是故弄玄虛、畫蛇添足,沒有它,事情更清楚明白。 流行的《宏觀經濟學》中,經濟變數概念模糊不清、似是而非,還可以舉出一些例子,比如國民收入和銷售收入它就分不清,不信我可以引一段歷以寧先生的文字,他是這樣介紹「投資乘數」的: 「乘數(multiplier),又稱倍數。 「在動用政府的財政政策來使國民收入恢復均衡時,政府投資的變動給國民收入總量所帶來的影響,要比投資變動本身大得多。投資的增加可能引起國民收入成倍增加。這就是乘數的作用。 「比如說,如果增加100萬元投資,這時投資品生產者的收入將增加100萬元。如果他們增加的收入中,有80%用於消費,那麼他們會支出80萬元購買消費品。這80萬元成為第二輪增加的收入。得到這80萬元收入的人再以80%用於消費,即以64萬元用於消費,這64萬元成為第三輪增加的收入。如此下去: 「100萬元+80萬元+64萬元+51.2萬元+……=500萬元 「這就是說,100萬元的投資,在邊際消費傾向為80%時(即人們增加的收入中,有80%用於消費),可使總收入為5倍。」([2],第36頁) 看了這段文字,您覺得怎麼樣?我有沒有冤枉它?是不是它分不清國民收入和銷售收入這兩個基本經濟概念?增加投資100萬元,這100萬元通常由利潤或者居民儲蓄形成,這些屬於國民收入部分;拿100萬元去購買投資品,「這時投資品生產者的收入將增加100萬元」,投資品生產者的這個100萬元收入應該叫銷售收入,銷售收入和國民收入完全是不同的兩個概念;拿80%的銷售收入進行累加,怎麼就得到了國民收入呢?這樣的算式不倫不類,好比1頭牛+2頭牛=3頭驢,怎麼也說不過去。計量單位都是「頭」,但牛頭不等於驢頭;計量單位都是「元」,但國民收入的元和銷售收入的元不是一碼事。經濟變數的經濟學意義都沒有搞清楚,就大搞數學計算,難免要出錯。 有的人編的《宏觀經濟學》竟然榮獲中國國家教委的優秀教材獎,其誤人子弟不可小

『陸』 窮廟富方丈的意思

「窮廟富方丈」是當今經濟發展中出現的一種不和諧現象,指的是一個企業、一個集體在發展中逐漸走向貧困,而這個企業、這個集體的相關負責人的財富卻越來越多。當然有許多廟里的「和尚」,在「富方丈」的帶領下,變富有的也很多。
「窮廟」里怎麼會養出「富方丈」、「富和尚」?簡單的分析一下,廟雖然是窮一點,但再怎麼窮,只要還能運轉下去,「方丈」就會有人權、財權、物權,人、財、物交由他分配,由於企業的監督機制不健全,他就有權力將其間的好處「讓」給誰,而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的責任心和良知。如果「方丈」把 最大的好處讓給企業的股東和職工等,廟就很可能「脫貧」,甚至是走上「富裕」。但事實上不是所有的「方丈」都會那麼負責,有些方丈往往會在職工工資發還不出去的情況下,他照樣坐高級轎車,住五星級飯店、出國考察,等滿足了業務公關、企業形象、職務消費諸種需要之後,再看能剩下幾個錢,來打發職工。當然,其中還得有他一份,他還要挑一份多的拿。

『柒』 窮廟富方丈

窮廟富方丈

拼音:qióng miào fù fāng zhàng

【釋義】佛寺住持的居處稱為方丈,亦曰堂頭、正堂。所以「方丈」一詞又代指佛寺住持。「窮廟富方丈」,原指一位富有的住持,領導著一座窮困的佛寺。引申為當今經濟發展中出現的一種不和諧現象,指的是一個企業、一個集體在發展中逐漸走向貧困,而這個企業、這個集體的相關負責人的財富卻越來越多。當然有一些廟里的「和尚」,在「富方丈」的帶領下,同樣變富有的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