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多德-弗蘭克法案的背景資料
美國金融監管改革立法大事記
2009年6月17日,奧巴馬政府正式公布全面金融監管改革方案,從金融機構監管、金融市場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危機處理和國際合作等方面構築安全防線,期望以此恢復對美國金融體系的信心。
2009年12月11日,眾議院以223票贊成、202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根據該法案,美國金融監管體系將全面重塑,美聯儲將成為「超級監管者」,全面加強對大型金融機構的監管。同時,新設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賦予其超越監管機構的權力。
2010年5月20日,參議院以59票贊成、39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金融監管改革法案。與眾議院版本相比,參議院版本法案在監管措施方面更為嚴厲。兩院需協商出統一文本後各自重新進行投票表決。
2010年6月30日,眾議院以237票贊成、192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兩院統一版本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
2010年7月15日,參議院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最終版本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為該法案最終成為法律清除了最後障礙。美國總統奧巴馬預計將在下周簽署這一法案。
⑵ 美國近年有哪些金融相關法案如多德弗蘭克法案和證券相關法案如jobs法案 採納者給大獎
1999年的金融服務現代法案,2010年的美國金融監管改革法案,2017年的共和黨企業稅改革法案。
⑶ 多德-弗蘭克法案的Barney Frank
提出該項議案的美國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House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ttee)主席Barney Frank認為,將外匯衍生品在內的所有衍生品置於監管之下是有必要的。Frank難以認同「出了錯才監管的思路」,監管並不等同於監禁,適當的監管能夠也應當成為常態。
⑷ 多德弗蘭克法案的背景
當地時間2010年6月25日凌晨5點39分,華盛頓國會山上突然爆發出一陣鼓掌歡呼,美國國會參眾兩院聯席委員會議員們通宵工作,從周四早上9點30分一直到周五凌晨,就大蕭條以來規模最大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最終文本達成一致。
數月以來,金融改革是市場上最大的不確定性之一,該法案將提供最清楚的後危機時代金融監管圖景。之前參眾兩院分別通過了不同的法案文本,此法案最終被命名為多德弗蘭克法案。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弗蘭克認為,這項法案比「幾乎所有人」預計的都要嚴格。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主席多德稱法案是「巨大的成就」。
美國總統奧巴馬當天起飛前往多倫多參加G20峰會前發表簡短演講,稱已「准備好通過最為嚴格的金融改革」。這項法案隨後將至參眾兩院全體議員投票,並於2010年7月4日之前總統簽字成為法律。
華爾街近幾個月瘋狂游說該法案,但最終法案將依然對他們產生重大影響,首當其沖的是「沃克爾規則」。這項以前美聯儲主席保羅·沃克爾名字命名的規則,將對那些存款受聯邦擔保的銀行,限制進行自營交易的能力。多德說,這些限制的目的就是減少銀行的高風險活動,以後受聯邦擔保的資金將不能從事高風險活動。
為此,高盛等銀行將分離其自營交易部門。高盛在2008年9月如果沒有轉型為銀行控股公司,他們將不受該規則限制。高盛CEO布蘭科芬上月曾表示,自營交易占公司收入約10%,以2009年452億美元收入為基準,這意味著高盛將有數十億美元受到影響。其他大型銀行自營交易收入大多介於5%-10%之間。
為了獲得更多支持,沃克爾規則也打了一些折扣,允許銀行進行部分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投資。但銀行在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的投資不能超過一隻基金總資本的3%,另類投資總規模也不能超過銀行有形股權的3%。
另一項嚴重沖擊華爾街的規則由參議院農業委員會主席林肯提出,要求分離銀行利潤豐厚的衍生品業務。銀行將分離一些非傳統的衍生品交易業務,包括金屬、能源、大宗商品等。
該規則遭到紐約州參議員們強烈反對,但這項對華爾街的嚴厲規則幫助林肯本月初在阿肯薩斯贏得了參議院初選。許多議員2010年11月都將面臨中期選舉,林肯初選獲勝讓他們在否決該規則上顯得猶豫。
兩院代表還同意,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授權,要求股票經紀人在給出投資建議時保護客戶的利益。在現行法律下,財務顧問要求代表客戶的最佳利益,而經紀人的標准則寬松得多。經紀人未來將可能與財務顧問承擔相同的授信責任。國會要求SEC在6個月內完成相關研究。
國會預算辦公室預計,這項法案未來十年將總共花費200億美元左右。聯席委員會同意,這項費用將由金融機構支付,風險最大的金融機構付費最多。國會共和黨成員將這項費用稱為銀行稅。
不過這項法案沒有涉及房利美和房地美(兩房)所在的住房金融市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主席拜爾表示,該法案通過後,美國政府的首要議程將是改革「兩房」。
⑸ 多德弗蘭克法案的介紹
多德-弗蘭克法案被認為是「大蕭條「以來最全面、最嚴厲的金融改革法案,將成為與「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1933年銀行法案》)比肩的又一塊金融監管基石,並為全球金融監管改革樹立新的標尺。核心內容就是在金融系統當中保護消費者。根據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中編號為742(2)的條款規定,規定2011年7月15日起禁止美國公民進行所有貴金屬(包括黃金、白銀)櫃台交易(OTC)。
⑹ 多德弗蘭克法案的大事記
美國金融監管改革立法大事記
2009年6月17日,奧巴馬政府正式公布全面金融監管改革方案,從金融機構監管、金融市場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危機處理和國際合作等方面構築安全防線,期望以此恢復對美國金融體系的信心。
2009年12月11日,眾議院以223票贊成、202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根據該法案,美國金融監管體系將全面重塑,美聯儲將成為「超級監管者」,全面加強對大型金融機構的監管。同時,新設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賦予其超越監管機構的權力。
2010年5月20日,參議院以59票贊成、39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金融監管改革法案。與眾議院版本相比,參議院版本法案在監管措施方面更為嚴厲。兩院需協商出統一文本後各自重新進行投票表決。
2010年6月30日,眾議院以237票贊成、192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兩院統一版本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
2010年7月15日,參議院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最終版本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為該法案最終成為法律清除了最後障礙。美國總統奧巴馬預計將在下周簽署這一法案。
⑺ 多德弗蘭克法案是在什麼背景下形成的
當地時間2010年6月25日凌晨5點39分,華盛頓國會山上突然爆發出一陣鼓掌歡呼,美國國會參眾兩院聯席委員會議員們通宵工作,從周四早上9點30分一直到周五凌晨,就大蕭條以來規模最大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最終文本達成一致。
數月以來,金融改革是市場上最大的不確定性之一,該法案將提供最清楚的後危機時代金融監管圖景。之前參眾兩院分別通過了不同的法案文本,此法案最終被命名為多德弗蘭克法案。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弗蘭克認為,這項法案比「幾乎所有人」預計的都要嚴格。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主席多德稱法案是「巨大的成就」。
美國總統奧巴馬當天起飛前往多倫多參加G20峰會前發表簡短演講,稱已「准備好通過最為嚴格的金融改革」。這項法案隨後將至參眾兩院全體議員投票,並於2010年7月4日之前總統簽字成為法律。
華爾街近幾個月瘋狂游說該法案,但最終法案將依然對他們產生重大影響,首當其沖的是「沃克爾規則」。這項以前美聯儲主席保羅·沃克爾名字命名的規則,將對那些存款受聯邦擔保的銀行,限制進行自營交易的能力。多德說,這些限制的目的就是減少銀行的高風險活動,以後受聯邦擔保的資金將不能從事高風險活動。
為此,高盛等銀行將分離其自營交易部門。高盛在2008年9月如果沒有轉型為銀行控股公司,他們將不受該規則限制。高盛CEO布蘭科芬上月曾表示,自營交易占公司收入約10%,以2009年452億美元收入為基準,這意味著高盛將有數十億美元受到影響。其他大型銀行自營交易收入大多介於5%-10%之間。
為了獲得更多支持,沃克爾規則也打了一些折扣,允許銀行進行部分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投資。但銀行在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的投資不能超過一隻基金總資本的3%,另類投資總規模也不能超過銀行有形股權的3%。
另一項嚴重沖擊華爾街的規則由參議院農業委員會主席林肯提出,要求分離銀行利潤豐厚的衍生品業務。銀行將分離一些非傳統的衍生品交易業務,包括金屬、能源、大宗商品等。
該規則遭到紐約州參議員們強烈反對,但這項對華爾街的嚴厲規則幫助林肯本月初在阿肯薩斯贏得了參議院初選。許多議員2010年11月都將面臨中期選舉,林肯初選獲勝讓他們在否決該規則上顯得猶豫。
兩院代表還同意,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授權,要求股票經紀人在給出投資建議時保護客戶的利益。在現行法律下,財務顧問要求代表客戶的最佳利益,而經紀人的標准則寬松得多。經紀人未來將可能與財務顧問承擔相同的授信責任。國會要求SEC在6個月內完成相關研究。
國會預算辦公室預計,這項法案未來十年將總共花費200億美元左右。聯席委員會同意,這項費用將由金融機構支付,風險最大的金融機構付費最多。國會共和黨成員將這項費用稱為銀行稅。
不過這項法案沒有涉及房利美和房地美(兩房)所在的住房金融市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主席拜爾表示,該法案通過後,美國政府的首要議程將是改革「兩房」。
⑻ 多德弗蘭克法案的概述
2010年7月15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國會山,參議員黛比·施塔貝諾(中)在最終版本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投票後舉行新聞發布會。美國國會參議院當天通過最終版本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為該法案最終成為法律清除了最後障礙。
新法案的三大核心內容
一、擴大監管機構權力,破解金融機構「大而不能倒」的困局,允許分拆陷入困境的所謂「大到不能倒」(Too big to fall)的金融機構和禁止使用納稅人資金救市;可限制金融高管的薪酬。
二、設立新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賦予其超越監管機構的權力,全面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採納所謂的「沃克爾規則」,即限制大金融機構的投機性交易,尤其是加強對金融衍生品的監管,以防範金融風險。
⑼ 多德-弗蘭克法案的主要內容
第一,成立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負責監測和處理威脅國家金融穩定的系統性風險。該委員會共有10名成員,由財政部長牽頭。委員會有權認定哪些金融機構可能對市場產生系統性沖擊,從而在資本金和流動性方面對這些機構提出更加嚴格的監管要求。
第二,在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下設立新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對提供信用卡、抵押貸款和其他貸款等消費者金融產品及服務的金融機構實施監管。
第三,將之前缺乏監管的場外衍生品市場納入監管視野。大部分衍生品須在交易所內通過第三方清算進行交易。
第四,限制銀行自營交易及高風險的衍生品交易。在自營交易方面,允許銀行投資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但資金規模不得高於自身一級資本的3%。在衍生品交易方面,要求金融機構將農產品掉期、能源掉期、多數金屬掉期等風險最大的衍生品交易業務拆分到附屬公司,但自身可保留利率掉期、外匯掉期以及金銀掉期等業務。
第五,設立新的破產清算機制,由聯邦儲蓄保險公司負責,責令大型金融機構提前做出自己的風險撥備,以防止金融機構倒閉再度拖累納稅人救助。
第六,美聯儲被賦予更大的監管職責,但其自身也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督。美國國會下屬政府問責局將對美聯儲向銀行發放的緊急貸款、低息貸款以及為執行利率政策進行的公開市場交易等行為進行審計和監督。
第七,美聯儲將對企業高管薪酬進行監督,確保高管薪酬制度不會導致對風險的過度追求。美聯儲將提供綱領性指導而非制定具體規則,一旦發現薪酬制度導致企業過度追求高風險業務,美聯儲有權加以干預和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