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改變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現狀(會計作業)
幫你找了一篇相關的論文,是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的畢業論文。該論文根據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現狀,闡述了其造成的嚴重危害及其內外在原因, 進一步探討了可能的解決方式。9月19日測試可以下載,用Adobe Acrobat Reader 或者fixit pdf reader可以打開閱讀,希望對你有幫助。
http://202.112.112.242/jpkc_cwglx/jxnr/xsjp_2.pdf
② 擁有51%的股份和第一大股東的區別
1、擁有51%以上股份的股東,屬於絕對控股,擁有絕對的決策權,肯定是第一大股東。但是股權分散的公司中,大股東不一定是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也能是第一大股東。
2、在絕對控股模式下,其他中小股東實際上喪失了投票權,無力監督也無心監督。這種情況下,大股東往往把上市公司當作提款機,利用關聯交易掏空上市公司。
3、董事會由股東大會(或股東會)選舉產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會權力,執行股東大會決議,是股東大會代理機構,代表股東大會(或股東會)行使公司管理許可權。大股東的意見需要通過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形成決議。
4、大股東是指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餘的股東相比較,它的佔比最大。控股股東一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並不一定是控股股東。
控股股東是指股票佔比大到足以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和重大事情的決策的股東。控股股東還分為絕對控股(佔比超過50%)和相對控股(低於50%,但大於30%)。
(2)大股東佔用掏空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③ 由於大股東佔用公司資金,上市公司帶帽,年報虧損後會帶星嗎
第一年的話不用戴,連續第二年虧損就要戴了,年報公布前,還要看大股東有沒有什麼重大資產重組,財政補助,變賣資產之類的舉措,不過,虧損股賭重組就是一種賭博,也許壓對,也許壓錯。不適合一般散戶。
④ 掏空上市公司的五種手段是什麼
在現階段,我國上市公司大股東主要有以下幾種掏空方式:
1、大股東虛假出資。是指上市公司在設立或增資配股中,大股東名義上向上市公司投入了所認繳的資本或現金,但實際上實物資產或現金的產權並未交割至上市公司戶頭,而仍然保留在原來大股東的企業中。大股東虛假出資後,並沒有對上市公司投入資產或者現金,但是卻通過串通有關部門出具假出資證明,擁有對上市公司的股權。
2、利用關聯交易進行掏空。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無償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據統計,截至2006年6月30日,滬深兩市共有149家上市公司的資金被大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佔用金額327億元。其中,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存在佔用的有87家,金額合計193億元;民營控股上市公司存在佔用的為62家,金額合計135億元。存在資金佔用的149家上市公司中「ST公司」有60家,佔用額合計137億元
2)利用關聯購銷轉移上市公司資產。上市公司大股東利用關聯購銷轉移上市公司資產的主要方式有:向上市公司高價提供原材料或轉讓資產、低價向上市公司收購產品再以市價對外銷售。
3)以上市公司的名義借款或者進行信用擔保。證監會重慶監管局於2005年12月對G太極的專項檢查發現,G太極曾為控股股東太極集團有限公司3.6億元借款提供擔保。萬家樂A在2002年至2005年間為大股東廣州三新實業有限公司提供1.64億元的借款擔保。猴王股份自上市之後就成了猴王集團的融資窗口,猴王集團可以直接以猴王股份的名義進行貸款,而且一貸就是3個億,猴王股份的房屋、建築物全部被猴王集團拿去抵押,而且猴王集團還占壓猴王股份近8個億資金。
3、利用重組進行掏空。並購重組本是優化上市公司資源配置、實現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一種手段,應該說我國上市公司之間發生並購重組是很正常的。然而,隨著近幾年來上市公司重組密度不斷增大,虛假重組甚至惡意重組也開始大行其道。一些重組方不把提升上市公司業績當做己任,而是利用資產重組來達到牟取暴利
4、操縱上市公司業績獲得再融資資格從而進行掏空。上市公司為了達到證監會的配股或者增發要求,存在普遍的盈餘管理行為。孫錚和王躍堂(2000)的研究結果表明,其操縱盈虧的動機直接源於監管部門的配股政策、特別處理政策和摘牌政策。
大股東的掏空行為不僅損害了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喪失經營能力,中小股民損失慘重,市場投資信心不足,投機風氣盛行,嚴重製約了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
⑤ 什麼是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什麼行為可以算是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
這是常識啊,就是大股東在沒有向其它股東交代的情況下拿了原本屬於公司的錢,有時也會有大股東以公司作擔保來為他自己貨款,這些都是違法的行為!
⑥ 大股東巨額負債會影響上市公司嗎
一般來說,股東與上市公司屬於所有者與經營者的關系,所以股東負債與上市公司無關。
但國內股市屬於新興市場,大股東往往屬於上市公司經營者,所以大股東負債過多,一旦影響到上市公司的日常經營,就會極大影響上市公司。
⑦ 請分析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這一問題產生的歷史原因和人為原因。
我個人覺得用會計知識回答過於簡單化,也回答不清楚。
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是由制度決定的。由於流通股與非流通股的存在,導致上市公司的股價無法反映上市公司的價值,上市公司也失去了把企業股價做上去的一個重要動力,從而導致許多優秀企業刻意把利潤做低以逃避分紅,甚至是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因為上市公司做的再好,其法人股無法流通,其價值根本無法體現,嚴重削弱了大股東做上市公司做大做強的動力。
股改從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這一問題,法人股全流通後,上市公司的價值得到了充分體現,由於股市對於企業價值有相當大的溢價性,大股東通過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獲得的利益遠遠遜於它把上市公司做大做強得到的利益,這一曾經的普遍現象得到了極大的遏制。
說白了就是一句話,任何不合理甚至違法的現象簡單的打擊是很難收到效果的,必須要從制度上得到根本解決。
⑧ 大股東佔用分哪幾種類型 類似利用上市公司為自己擔保 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這類的
1、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使用;
2、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提供委託貸款;
3、委託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
4、為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
5、代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償還債務;
6、與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簽訂虛假貿易、工程合同等方式佔用公司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