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9保監會分紅險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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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萬能險不是銀行的,是銀行代理的保險產品的一類,其次,沒有看到保監會停售萬能險的任何消息,應該是一種誤傳,保監會只有一個公告是「壽險公司以產品停售進行宣傳促銷必須停止。
。」也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不要輕信停售,害怕消費者盲從。
❷ 2019分紅健康險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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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那位業務人員告訴你的情況屬實,按<<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的規定,各家保險公司的返還型健康險已經於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停售.
我國第一部專門規范商業健康保險的法規———《健康保險管理辦法》即將於9月1日實施,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返還型健康險被叫停,這意味著國內消費者習慣將健康險當作投資理財方式的時代從此終結,國內健康險市場也因此面臨洗牌變局。
賠付率居高不下
返還型健康險是我國消費者最熟悉和青睞的險種之一。包含生存給付責任是該險種的最大賣點。
據介紹,目前市場上存在兩種返還型健康險,一種是由一款人身險主險附加健康險所形成的產品組合,另一種則是單獨的返還型健康險產品,保監會叫停的是後者。
為什麼突然叫停返還型健康險呢?中山大學金融學院保險系主任申曙光分析認為,各保險公司經營返還型健康險賠付率居高不下,導致經營風險很大,難以為繼是首要的因素。
健康險賠付率高是目前國內外保險業普遍存在的現象,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大,很多國家不得不出台優惠政策鼓勵發展健康險,否則,保險公司的健康險經營難以為繼。事實上,在過去的一年中,包括平安人壽、太平洋壽險、中國人壽等多家國內保險公司因為賠付率過高主動停售了部分返還型健康險。
業界分析認為,監管機構叫停返還型健康險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中國人的平均壽命延長。根據保監會今年發布的《中國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男性平均壽命比原生命表提高了4.8歲,女性平均壽命提高了4.7歲。返還型健康險產品的結構、保障范圍和價格已不符合市場要求,國內各保險公司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在新出台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中明確表明今後健康險將取消理財功能,只保「健康」,不再分紅、返還。
❸ 分紅型保險停售 2019
不停售幾十年後也是虧損的!保險公司談收益的都是忽悠人的!保險公司就是以分紅盈利,《分紅保險》就是保險公司掙錢的法寶,讓你不知不覺的就上當受騙了!保險公司的《大病保險》是保死的,因為你要是得了和保險合同上對號入座的病,這人就是死路一條。你更要明白,是保險算計你,不是你算計保險!保險就是,你消費,保險公司為你服務,他是掙你錢的,不是給你分錢的,你不能把保險的本意給弄錯了,弄錯了最後就是上當受騙!保險,除了意外險,其他的險種都是忽悠人的。買了壽險的人都被忽悠了,因為你啥時候都不能取錢,一旦取錢就會損失慘重,一直到死,你死的時候還得的這病,要和保險合同的病一樣,一字不差,才能得到理賠,否則就不會理賠。小孩一出生就談死亡保險,這就是咒人趕快死亡!保險只談現金價值,不談本金和分紅。保險發生合同責任,他才有現金價值和分紅,不發生合同責任他只談現金價值,而那個現金價值保險合同上面就有現金價值表,多少年是多少錢,你看了就會明白的。那個錢遠遠要比本金要少的多,不管是取錢、退保,還有所謂的轉換養老金,都是看那個現金價值。保險業務員他們就沒把保單的現金價值給你說明,說明之後客戶看了就不買了,所以他們忽悠你保費交清就拿錢。保險若干年取錢都是虧損的,其實若干年就算拿到本金,你的本金的貨幣貶值也是虧損了很多。保險公司每天開會《所謂保險公司的晨會》就是講一些忽悠人的辦法!就是講這個分紅幾十年多少多,那個紅利幾十年多少多,再加上這個現金價值多少多,哎呦,你一看好多數字,把你忽悠的就眼紅了。其實保險了解了就很簡單,就是,保險出險時看你的《保障》,不出險看你保單的《現金價值》,不管是多少年都是看《現金價值》,因為壽險都是終身險,不到終老死亡取錢,那就視同退保(也就是給你的現金價值),所以你理解了這兩個數字,你就不會被賣保險的忽悠。最後千萬要記住,所謂「保險」就是用來抵禦風險的,不是用來理財的,更不能想用保險來賺錢。想理財賺錢或想抵禦貨幣貶值,可以做基金和國債(不是很好的選擇)。所以,分紅型保險是以保險的名義騙客戶的錢。與其講(理財保險)是宮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不如講,(其實就是那個二鍋頭兌那個白開水。)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❹ 分紅型保險什麼情況下會被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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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分紅型保險雖然收益不高,但卻是一種抵禦通貨膨脹的特殊保險種類。而在以下幾種情況,分紅型保險是會被終止的:
1、被保險人身故
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時,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的合同可能長達幾年,但是合同繼續運行的一切基礎是雙方尚且健在。意思就是被保險人在世,保險公司沒有破產,正常運行。而當被保險人身故之後,這份分紅型保險也就自動到期終止了,屆時保險金和應該獲得的分紅,會通過遺產的方式平分給身故被保險人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2、合同約定的事務處理完畢
當合同上寫清楚的雙方義務都已完成,並且年限到期的話,這份分紅型保險就自動到期了。
3、法律規定改變
現在的國情變化非常迅速,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也在改變。如果你正簽訂的某個分紅型產品涉及到變化後的法律條款,那麼這份分紅型保險也是會被終止的。
4、被保險人主動終止
由於現實情況是不可預知的,同時也是不可控的,很可能出現被保險人不想再繼續購買的情況,因此這時候被保險人就會主動提出解約,被將本金和分紅拿回。當然,此時的本金和分紅肯定會比自動終止要少,具體要看各個保險公司和產品的規定。
❺ 2019年保險產品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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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備受市場關注的人身險新規正式出台,保監會官網發布《中國保監會關於強化人身保險產品監管工作的通知》和《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表示:堅持「保險姓保」,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對包括分紅型保險、萬能型保險和投資連結型保險在內的新型保險產品強化監管。
而如何強化監管?會否一刀切?如之前傳言所說引「6000億元」萬能險退市?《通知》明確政策將平穩實施,給市場以明確預期,引導部分保險公司逐步調整業務結構,避免「急剎車」,形成現金流風險。但不符合要求的保險產品,2017年4月1日前應當全部停售:
五、各公司應嚴格執行《中國保監會關於規范中短存續期人身保險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16〕22號)有關規定,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和相關認定標准做好產品預期存續時間的評估工作。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於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變額年金保險產品,應按照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定義要求進行評估和報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不得將終身壽險、年金保險、護理保險設計成中短存續期產品。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於附加萬能保險和附加投資連結保險等附加險產品,應單獨評估該產品的預期存續時間,並判斷其是否屬於中短存續期產品。
六、保險公司董事長和總精算師應切實加強對中短存續期產品的資本管控和業務規劃等工作,應根據公司資本實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中短存續期產品的保費規模。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年度保費收入應控制在本條所要求的限額以內。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保費收入應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的2倍以內。
(二)對2015年度中短存續期產品保費收入高於當年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2倍的保險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給予公司5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保險公司的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保費收入應當控制在基準額以內。
基準額=最近季度末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2+(1-0.2t)×(2015年度中短存續期產品保費收入-2015年末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2),t=年度-2015,年度范圍為2016年至2020年。
(三)保險公司所銷售的預期60%以上的保單存續時間在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不含3年)的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年度保費收入,2016年應控制在總體限額的90%以內,2017年應控制在總體限額的70%以內,2018年及以後應控制在總體限額的50%以內。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占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比重不得超過50%;自2020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占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比重不得超過40%;自2021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占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比重不得超過30%。
(五)對中短存續期產品違反限額要求的保險公司,中國保監會將按規定要求,對相關公司採取停止部分或全部新業務等監管措施。
八、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對於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保險產品,應當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中國保監會此前印發的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准。
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也對文件主要內容進行了解讀:堅持「保險姓保」,提升人身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功能,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保障需求;促使人身保險公司不斷調整和優化業務結構,加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力度,進一步發展風險保障類和長期儲蓄類業務,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1、再次提高人身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水平
我們在人身險費率市場化改革中將保險金額與保費或賬戶價值的最低比例要求由105%提高至120%,該風險保障水平已是世界較高水平。此次,我們進一步將人身保險產品主要年齡段的死亡保險金額比例要求由120%提升至160%,該風險保障要求超過美國、歐洲、亞洲等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保險監管部門要求。
2、下調萬能保險責任准備金評估利率
根據市場利率下行情況,將萬能保險責任准備金評估利率上限下調0.5個百分點至3%,高於評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險產品報中國保監會審批,防範利差損風險,同時增強保險公司未來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同時,為保持產品之間的平衡,鼓勵發展風險保障類業務,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評估利率維持3.5%不變。
3、對中短存續期業務佔比提出比例要求
繼續保持對中短存續期業務規模的管控,同時對中短存續期業務規模在公司業務結構中的佔比提出了明確的比例要求,要求自2019年開始中短存續期業務佔比不得超過50%,2020年和2021年進一步降至40%和30%,給市場以明確預期,引導部分保險公司逐步調整業務結構,避免「急剎車」,形成現金流風險。
4、進一步完善中短存續期產品監管政策
將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納入中短存續期產品的規范范圍,要求保單貸款比例不得高於現金價值或賬戶價值的80%,對附加萬能保險和附加投資連結保險進行單獨評估,防止保險公司通過投資連結保險、保單貸款、附加險等方式規避中短存續期產品監管政策。
5、完善產品設計有關監管要求
要求保險公司不得將終身壽險、年金保險、護理保險設計成中短存續期產品,堅持上述產品的風險保障和長期儲蓄屬性。要求保險公司合理確定各項產品費用收取,對於利潤測試結果顯示新業務價值為負的產品不接受審批和備案。
6、強化總精算師責任
明確總精算師的履職要求和報告義務,進一步強化總精算師的責任,對於履職不到位的總精算師給予取消資格等嚴厲處罰,切實發揮總精算師在公司產品精算管理中的關鍵作用。
新規出台,明年開門紅後,行業保費與投資規模或下降
新規規定不符合要求的保險產品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受規模限制與結算利率下降的影響,中短存續期產品規模明年將顯著下降。
而監管層預期的影響是,萬能險等人身保險產品定價利率和負債成本將逐步回落,產品激進定價和高結算利率行為將受到顯著遏制,業務結構將逐步優化,保險公司盈利能力、風險防範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將進一步增強。
下一步,保監會還將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強化對萬能險等人身保險產品的監管力度,嚴守風險底線。「加快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業務發展,要求保險公司要姓『保』,防止大股東把保險公司變成融資平台。」
❻ 2019分紅保險停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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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其實現在大部分保險都可以說是返本型保險,但又可以說多不是返本型保險,改個說法就行了。到期不說返本,叫給一次性分紅,不是一樣,所以不會停售。要是停售分紅險就都不能賣。
❼ 2019分紅保險為什麼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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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估機構監管規定》第66條: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因下列原因接受中國保監會調查的,在被調查期間中國保監會有權責令其停止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涉嫌嚴重違反保險法律、行政法規;
(二)經營活動存在重大風險;
(三)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