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內地企業如何到香港上市
內地企業到香港上市主要有三種模式:「紅籌」模式上市、H股上市模式、買殼上市。
目前,國家有關部門、中國證監會皆鼓勵境內企業通過H股在香港上市,並且境內企業在香港以H股上市後,仍然可以在國內A股上市,實現A+H股兩地上市。
1、紅籌模式上市
在股權收購模式下,紅籌模式操作程序為:國內企業股東以少量資本成立離岸公司,該離岸公司引入投資者或自行籌集外匯資金(數額相當於國內企業凈資產值),足夠購買國內企業股權。
離岸公司收購國內企業股權,需將外匯收購價匯入國內,並將國內企業變更為外商獨資或合資企業,國內企業股東以少量資本在境外(百慕大、開曼、香港)成立擬上市主體。BVI公司股東與擬上市公司進行換股。
2、H股上市模式
H股也稱國企股,指注冊地在內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資股。H股上市適用中國的法律和會計制度,向香港投資者發行股票,在香港主板或創業板上市,但僅在香港發行的股票可以在香港證券市場上市流通,其他股票不在香港市場流通。
H股公司向境外股東支付的股利及其他款項必須以人民幣計價,以外幣支付。
3、買殼上市
買殼上市又稱「後門上市」或「逆向收購」,是指非上市公司購買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來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後注入自己有關業務及資產,實現間接上市的目的。一般而言,買殼上市是民營企業的較佳選擇。
買殼上市作為赴港上市的一個重要途徑,正越來越受到內地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的關注,這不僅因為在香港買殼上市具有方式更靈活、融資速度更快和投入產出比高等比較優勢,而且在於它可以提供相對廣闊的私下操作空間。
B. 國內主板上市好還是香港上市好
中國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條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 主線業務:並無有關具體規定,但實際上,主線業務的盈利必須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計溢利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合計)。
· 業務目標聲明:並無有關規定,但申請人須列出一項有關未來計劃及展望的概括說明。
· 最低市值:上市時市值須達1億港元。
· 最低公眾持股量:25%(如發行人市場超過40億港元,則最低可降低為10%)。
·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三年業務紀錄期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兩度的財務報告。
· 包銷安排:公開發售以供認購必須全麵包銷。
· 股東人數:於上市時最少須有100名股東,而每1百萬港元的發行額須由不少於三名股東持有。
發行H股上市:
中國注冊的企業,可通過資產重組,經所屬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只適用於國有企業)及中國證監會審批,組建在中國注冊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發行H股在香港上市。
·優點:A 企業對國內公司法和申報制度比較熟悉
B 中國證監會對H股上市,政策上較為支持,所需的時間較短,手續較直接。
·缺點: 未來公司股份轉讓或其他企業行為方面,受國內法規的牽制較多。
隨著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場對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為提高。
買殼上市:
買殼上市是指向一家擬上市公司收購上市公司的控股權,然後將資產注入,達到「反向收購、借殼上市」的目的。
香港聯交所及證監會都會對買殼上市有幾個主要限制:
· 全面收購: 收購者如購入上市公司超過30%的股份,須向其餘股東提出全面收購。
· 重新上市申請: 買殼後的資產收購行為,有可能被聯交所視作新上市申請。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須維護足夠的公眾持股量,否則可能被停牌。
買殼上市初期未必能達至集資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購後的上市公司進行配股、供股集資; 根據《紅籌指引》規定,凡是中資控股公司在海外買殼,都受嚴格限制。 買殼上市在已有收購對象的情況下,籌備時間較短,工作較精簡。 然而,需更多時間及規劃去迴避各監管的條例。 買殼上市手續有時比申請新上市更加繁瑣。同時,很多國內及香港的審批手續並不一定可以省卻。
C. 科創板、香港、納斯達克上市應該怎麼選擇啊
科創板一出,對於想要沖擊資本市場的企業來說,又多了一個重要的選擇。
那問題來了,多了一個選擇後,科創板、香港、納斯達克,你的企業該選哪一個市場首發?
第一步:對比上市條件,更符合哪個市場?
在市場看來,科創板重大的進步包括首次將核准制改為注冊制;允許同股不同權、VIE架構及紅籌股在滿足一定條件下上市;定價機制採用詢價機制,進一步實現市場化;交易規則進一步放寬。這些條件的放寬也使科創板進一步向港股和納斯達克市場的機制靠攏。
從上市的財務指標來看,科創板的一大突破是打破了盈利的桎梏。但科創板對於其市值規模的要求並不低。一些企業可能會面臨一個尷尬的情況,即非盈利時期需要資金支持時會因為市值規模而被擋在科創板門外。
另外,對於紅籌企業來說,從制度設計上,科創板銜接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8]21號),為紅籌企業提供了無需拆紅籌直接境內上市的機會。但總體而言,紅籌企業的科創板上市門檻仍然較高。
與其他兩個資本市場相比,科創板的上市財務指標與香港主板更為靠攏,不過香港主板在去年新規中對於未通過主板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企業門檻大幅降低,並允許同股不同權企業上市和已經在歐美上市的創新型企業在港二次上市。
而香港創業板對上市企業的門檻就更低了。根據香港創業板上市規則,其對擬上市企業無任何盈利要求,僅要求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市值為1.5億港元;公眾持有的股本證券最少由100個人持有;以及前兩個財政年度經營所得的凈現金流入總額必須最少達3000萬港元。
相較而言,納斯達克的分層則更為豐富。根據納斯達克的上市指引,納斯達克市場共有三個分層市場,針對不同的層級給予不同的約束條件。具體來說,「全球精選市場」吸引大盤藍籌企業和其他兩個層次中已經發展起來的企業;「資本市場」主要吸引規模較小、風險較高的企業;還有介於兩者之間、吸引中等規模企業的「全球資本市場」。從納斯達克三層次中的「資本市場」的上市規則來看,上市財務要求已經非常低了。
國元證券數據顯示,納斯達克市場2016年IPO數量只有70家,但退市企業卻有244家,相當於當年IPO數量的3倍多。近年來,納斯達克退市率最低的一年發生在2014年,但也達到了32%。
企業在選擇上市地點時,是否符合當地市場的上市條件是頭等大事。
第二步:哪個市場會有較高估值
如果在各地均符合上市條件,那對於企業來說,第二步就要看看在哪個市場會有較高的估值。
在科創板火箭速度推進之下,多家公司表明自己已開始進行科創板上市准備工作,其中也不乏已在其他地區上市的企業或籌備港股或美股上市的、想要回歸科創板懷抱的企業。另外,根據市場上了解到的情況,也有已經夠上主板申請條件但如今在科創板和主板之間做著選擇題的企業。
這些企業考慮科創板的原因中顯然也包括對於科創板估值情況的良好預期。
事實上,相似的情況在香港市場上一度上演,但目前看似乎並不美好。去年,港交所允許同股不同權等創新型企業在香港上市之後,市場當時一片看好,眾多獨角獸和新經濟股票也扎堆赴港上市。但有數據統計,截至去年10月上旬,港股市場共完成超過160隻新股IPO,其中有超過120隻破發,破發率超過75%。
對於科創板也是如此。在初始階段,科創板也存在各種不確定性,市場和投資人需要一定的時間來充分了解這個市場,這也是正常的發展規律。不過,科創板有一大亮點不可忽視,即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的跟投機制,由於保薦機構需要自己真金白銀地進行跟投,因此這會使得定價在擬發行人和券商之間有一定的博弈,保薦人在其中可以起到一定的平衡作用。
另外,不同的市場由於投資偏好的差異對不同行業也會有一定估值的區別對待。具有冒險精神的納斯達克市場投資人對高科技股就比較有好感,也將納斯達克塑造成了科技股的高估值「天堂」;而香港市場對奢侈品類股票則有一定的偏好,這和其貿易港口的城市功能有關。
第三步:「軟環境」也是很現實的考慮
而第三步,企業需要考慮一些例如融資成本、上市後的維護成本、監管環境、法律環境、股東退出等「軟環境」。
在融資成本方面,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是,如果選擇去香港或納斯達克上市,那麼在投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這「上市三大件」的選擇范圍十分有限,且收費較高,並且在上市後也需要中介機構幫助遞交當地證券監管部門要求的文件,融資成本較高。
而如果選擇在科創板上市,那麼中介機構的選擇可以拓展到很多規模不大的本土機構,融資成本較低。
例如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對其CFO的要求較高,通常需要有融資背景、最好投行出身、對公司業務了解、具有財務知識,同時也要英語表達流利,因為需要與投資人做溝通,而這些英語溝通按照納斯達克市場的要求是有語音錄音發布在網站上的。具有這樣素質的人才,其薪資水平相當之高。
在監管環境方面,如果選擇美國市場,可能需要面對其對於中概股越來越嚴格的監管。2013年,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已經與財政部、證監會簽署了執法合作備忘錄,可以在證監會允許的范圍和形式下共享赴美上市中國企業的審計工作底稿。而香港市場則並沒有此類機制。
在法律環境上,美國的「薩班斯法案」等對於造假上市等違法行為的處罰相當嚴重,而美國的證券集體訴訟制度也已非常成熟。
股東退出上,在非紅籌架構或者VIE模式下,如果選擇在納斯達克上市,那股東上市前持有的內資股在上市後無法退出。在境內上市就不存在這個問題,而在香港「全流通」試點下這個問題以後也會逐步解決。
另外,美國的做空機構也不是「好惹的」,中概股被做空機構狙擊的事件已經屢次發生。
D. 港交所發布IPO新規內容是什麼
4月24日,港交所正式公布《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的咨詢總結。這意味著香港市場討論4年之久的上市制度改革,塵埃落定。新上市規則將於4月30日生效。
此外,港交所在最終咨詢總結中,剔除了不同投票權受益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最高上限。
此外,港交所在咨詢總結中還公布了,將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的標准。針對的目標則主要是創新產業公司,相關公司需在包括在紐交所、納斯達克以及倫交所等地,最近至少兩個財年,有良好的合規記錄,在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時,預期市值最低100億港元。
E. 港股ipo條件是什麼和A股的區別
港股主板IPO條件和規則——需要滿足三類標准中任意一類即可
第一種:盈利測試
要求1.具備不少於3個會計年度的營業記錄,而在該段時間,新申請人最近一年的股東應占盈利不得低於2000萬港元,及其前兩年累計的股東應占盈利亦不得低於3000萬港元。上述盈利應扣除日常業務以外的業務所產生的收入或虧損;
要求2.至少前3個會計年度的管理層維持不變;
要求3.至少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
第二種:市值╱收益╱現金流量測試
要求1.具備不少於3個會計年度的營業記錄;
要求2.至少前3個會計年度的管理層維持不變;
要求3.至少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
要求4.上市時市值至少為20億港元;
要求5.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收益至少為5億港元;
要求6.新申請人或其集團的擬上市的業務於前3個會計年度的現金流入合計至少為1億港元;
第三種:市值╱收益測試
要求1.具備不少於3個會計年度的營業記錄;
要求2.至少前3個會計年度的管理層維持不變;
要求3.至少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
要求4.上市時市值至少為40億港元;
要求5.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收益至少為5億港元;
和A股的區別
首先,A股市場的財務門檻是最高的,港股對於盈利的要求沒有A股那麼苛刻;
其次,在市場化方面,A股只有創業板有所涉及,即便是創業板有股東數要求,也只有美股要求的一半,港股沒有具體的股東數量要求,這方面雙方有差別,但不是很大。
F. 港股IPO與大A股有什麼不同
兩大交易平台
A股如今擁有2家交易所——上交所和深交所;證券市場有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三個交易平台。聯交所作為香港僅有的證券交易所,承擔相應的職責。
在聯交所上市的港股主要分為兩大類:主板市場和GEM(創業板)市場。諸如海底撈、小米、平安好醫生,都是選擇在主板上市。
與A股現行的審批制不同,港股採取注冊制,但這並不意味著僅需備案即可上市,港股上市仍需符合要求。
擬上市公司的申請由聯交所予以審批,具體則是由聯交所上市科及上市委員會執行。一般情況下,上市申請人只需與聯交所打交道即可。
五種上市方式
據《上市規則》,港股主板的上市方式主要有如下五種:
發售以供認購。發售以供認購是發行人發售他自己的證券或其代表發售發行人的證券,以供公眾人士認購。認購必須刊發上市文件,且全數包銷。這種方式與A股的IPO相當。
發售現有證券。發售現有證券是已發行證券的持有人或其代表,或同意認購並獲分配證券的人或其代表,向公眾人士發售該等證券。該方式必須刊發上市文件。該方式類似解禁後的「大小非」減持股份。
配售。配售是發行人或中介機構向主要經其挑選或批準的人士,發售有關證券以供認購或出售有關證券,此等方式一樣需要刊發上市文件。配售類似A股的定向增發。
公開招股。與配售聯系緊密的還有公開招股,是指向現有的證券持有人作出要約,使其可認購證券(不論是否按其現時持有證券的比例認購證券),但該等證券並非以可放棄權利文件分配。公開招股可與配售一並進行,成為附有回補機制的公開招股。
供股。供股是向現有證券持有人作出供股要約,使他們可按其現時持有證券的比例認購證券。在一般情況下,所有供股須獲全數包銷。在不抵觸現有條款情況下,從新申請人的證券開始在本交易所買賣的日期起計12個月內,發行人不得進行供股。供股類似於A股的配股。
介紹。介紹是已發行證券申請上市所採用的方式,該方式毋須作任何銷售安排,因為尋求上市的證券已有相當數量,且被廣泛持有,故可推斷其在上市後會有足夠市場流通量。採用介紹方式上市,必須刊發上市文件。
A股很少採取介紹這種方式上市,而之前撤回A股IPO,改赴港股上市的碧桂園物業就是計劃採用介紹方式上市。
上述上市方式中,有一些屬於再融資領域,而與IPO對應的,更多的方式還是發售以供認購。除上述方式以外,港股還有其他不常見的上市方式,在此不一一贅述。
G. 同一個上市公司可以在兩個地方都上市嗎
同一個上市公司可以在兩個地方上市,在港股市場,擬上市公司都要根據《上市規則》的要求申請上市。
作為此次上市改革的一部分,港交所在《主板上市規則》新增三個章節並對現行《上市規則》條文作相應修訂,允許未能通過主板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允許「同股不同權」的公司上市;為尋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中資及國際公司設立新的第二上市渠道。
(7)港股擬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並非所有公司都可以享受最受市場關注的同股不同權上市待遇。港交所指出,擬上市公司除必須證明它們有資格及適合以不同投票權架構上市外,還有市值要求。
港交所擬初期只接納上市時預期市值不少於100億港元的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申請上市。如不同投票權架構申請人上市時的預期市值少於400億港元,港交所也建議要求該擬上市公司在最近一個經審計會計年度取得不少於10億港元的收入。
H. 港股上市公司,擬增加法定股本,是什麼意思會有什麼影響
所謂法定股本是指: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公司最大股份數額,為公司的法定發行總量,額定股本數量的改動須經全體股東批准。
公司擬增加法定股本,說明原來公司的股本尚未達到最大股份數額,本次要適當增加股本,補充實收資本數額。
增資後公司的流動性會增加,現金流比過去充足;公司的資產負債率會下降;公司的股權被稀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