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年終獎繳稅太多如何避稅
現在來很多個來都是通過分攤提成、年終獎等大宗收入的方式,降低自員工收入的稅級,達到稅率的降低,但每個公司的情況不一樣,節虎那邊了解下,在避稅的時候可以幫助個人,為個人提供比較好的避稅方案,實現好的避稅效果。
⑵ 年終獎個稅如何避稅
春節將至,年終獎成了員工們都很關注的一件大事,心裡都在盤算著該如何花這筆年終獎時,也自然的想到年終獎計稅問題,這是不可避免的,但有時候就因為獎金計稅臨界點的問題,最後得到的錢可能被扣掉不少,那該如何合理避稅呢?由於年終獎是一次性發放的,對於員工來說,年末時一次性獲得的收入較高,相對應的稅級、稅率也就水漲船高。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在2005年時就推出了年終獎個稅計算的優惠稅率辦法。按照年終獎計稅的優惠稅率辦法,在員工當月收入已經超過免徵額的情況下,也就是目前採用的3500元標准,將當月獲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照獲得的結果來確定這筆年終獎所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在另外一種情況下,假使員工當月的收入沒有超過免徵額,那麼就將一次性發放的年終獎先用於彌補與免徵額的差距,剩餘的年終獎金再按照除以12,依據對應的結果來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因此,關注扣稅臨界點對於實際稅負有著重大的意義。對於企業來說,在遵守國家稅收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也可以採取一些合理避稅的方法和舉措,幫助員工們降低稅務負擔。建議,一是可以通過分攤提成、年終獎等大宗收入的方式,降低員工收入的稅級,達到稅率的降低。如前面舉到的一些稅收臨界點的問題,在發放年終獎時,可以在當月收入與年終獎之間進行平衡,將收入盡可能地納入低一檔的稅級上,與之相對應的稅率也會降低,從而達到了規避稅收的目的。第二種方式是年終獎收入的多元化,除了一次性發放的現金收入,公司也可以考慮增加員工的福利形式,如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就是較好的做法,既增加了員工的福利,提高了員工的積極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合理避稅的目的。
⑶ 年終獎金怎麼避稅
1、正確解讀法律規定。
(1)國家稅務總局47號文屬虛構。國家從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新個稅政策,但年終獎計算個人所得稅演算法卻沒有調整,網上流傳的年終獎個稅新計算方法是虛假的,對此,國家稅務總局已經聲明:所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7號)是虛構的,國家稅務總局並沒有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進行修訂。即:仍適用國稅發[2005]9號文件規定精神,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在計算時首先確定適用稅率,先將員工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資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員工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工資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的,以員工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雇員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個人所稅法對工資、薪金所得規定的普遍適用的減除費用標准為每月3500元)。
(2)認真閱讀個稅兩部法律法規。一部是全國人大常委會2011年6月30日公布2011年9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另一部是國務院2011年7月19日公布2011年9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從中可知:年終獎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稅超額累進稅率表如下:
(3)列舉具體數據來計算應稅額。下面,分別列舉月收入超過3500元和低於3500元情形下,獲得年終獎時如何計算應納個稅。
A:發年終獎當月工資超過3500元。將員工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年終獎除以12個月,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後按照以上公式計算即可。如:王課長年終獎30000元,且當月工資為5000元,先算稅率30000÷12=2500元,其對應稅率就為10%、105的速算扣除數。因此,應納個稅為:30000*10%-105=2895元。
B:發年終獎當月工資不足3500元。需將年終獎把工資補足3500元,用餘下的年終獎來計算。如:張工年終獎20000元,當月工資為2500元,那麼,先從20000元年終獎中拿出1000元來把工資補足3500元,用餘下的19000元來計算年終獎應納個稅,即,19000÷12=1583.3元,對應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105元。因此,應納個稅為:19000*10%-105=1795元。
(4)避稅主要從費用和年終獎考慮。稅率表中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後的所得額,但以上二例並未減去相關費用,這便是我們今天要重要討論的內容,另外在核定年終獎具體數額時也應適當規避稅率表,否則員工拿到手的年終獎將不會是最多的,以下我們展開分析。
2、年終獎發放有辦法。
為合理規避個人所得稅,發放年終獎時,可以從納稅時間、數額上、分次發放等進行計劃,分析如下:
(1)發放時間。按照公司年終獎發放習慣,有的在年初,有的在年末,也有的在年中,目前國家稅法對發放時間沒有明確限制,所以這個完全掌握在公司自己手中。
但乘法對年終獎計算方式有明確規定,即: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對每個納稅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只允許採用一次,員工取得除全年一次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如半年獎、季度獎、先進獎、加班獎、全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並,按乘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此,公司就可以根據所發年終獎數據來選擇個稅繳納時間。
如:胡某月薪2500元,12月獲得年終獎20000元,次年1月獲業績獎30000元。如選1月獎金為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個稅,應為:(30000-1000)÷12=2416.7元,對應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105,因此,應納個稅為:29000*10%-105=2785元;12月取得獎金並入當月工資、薪金合並計算個稅,則12月應納個稅為:(20000-1000)*25%-1005=3745元。二個月個稅合計:6530元。
如果選擇12月取得獎金為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個稅,應為:(20000-1000)÷12=1583.3元,對應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105元,因此,應納個稅為:19000*10%-105=1795元;1月取得獎金並入當月工資、薪金合並計算個稅,則1月應納個稅為:(30000-1000)*25%-1005=6425元。二個月個稅合計:8220元。
二者比較,在胡某收入不變情況下,由於選擇一次獎金確認的時間不同,二者個稅相差8220-6530=1690元,胡某收入無故減少該金額。
所以,在能夠基本確定獎金數額的情況下,應選擇獎金數額最大的月份為全年一次性獎金來計算繳納個稅,這樣能夠讓員工獲得較多的收入。
(2)獎金數額。我們從「個稅超額累進稅率表」中可以看出,獎金相近稅後所得相差較大,甚至出現獎金較多稅後所得更少的情況。比如:員工甲月工資3500元,年終獎9000元,應納個稅為9000*20%-555=1345元,稅後所得為9000-1345=7655元;員工乙月工資3500元,年終獎9100元,應納個稅為9008*25-1005=1497元,稅後所得為9008-1497=7511元。可以看出,表面上看乙比甲年終獎高出8元,但稅後所得比甲低144元,這是由個人所得採取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設置級距所導致的,是正常現象,如果不仔細分析是難以避免的。
為合理避免這種現象而給員工帶來收入減少的發生,補足月工資後,年終獎在1500元左右的以1500元為好、在4500元左右的以4500元為好、在9000元左右的以9000元為好、在35000元左右的以35000元為好、在55000元左右的以55000元為好、在80000左右的以80000元為好,屆時在具體概算,不能虧待了員工,因此可能剩餘的零星獎金建議給予其他費用報銷回來。
3、減除費用方面想辦法
(1)個稅法相關規定。主要看其中三條的規定,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五、保險賠款;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八、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二、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三、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減稅的。第十一條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2)年終獎進行分解。將不同人員的年終獎根據實際工作業績、表現情況、獎懲情況等分解成不同項目,如果能夠與以上「免納」或「經批准」項目掛鉤,將減少年終獎繳納個稅的數額,這樣的例子應當比較多的了,比如:冬天烤火費、津補貼、部分獎項等,HR部門與財務部一定要想辦法用好用足,不明白的可以到當地稅務部門咨詢或找熟人了解清楚,因為這是我們的職責和義務;另外,付給2%的手續費也不應忘記了,是增加員工收入的。
(3)用好財務的政策。國家財務政策在不斷修改完善中,也是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其中稅改費就是很重要的內容,HR部門與財務人員要吃透這些政策,將能夠納入公司費用的年終獎,讓員工持合理發票等途徑給予報賬,也是增加員工收入。
(4)用足地方的政策。大家知道,各地方為發展經濟,都會努力出台眾多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有的是經過國務院批準的,有的是地方直接制定的,HR部門及公司各部門要搞好與政府各部門的關系,及時獲得這些消息和政策,用全用足它們,為公司和員工謀取更多的福利和收入。比如:我們重慶市在這方面就制定了許多政策。
4、合理規避誤區的提醒。
今天討論的是合理規避,也就是要合法的,否則因違法給公司帶來某些顯性或隱性的風險就不值得了。比如,通過給員工分開銀行帳戶、降低員工賬面工資、向稅務人員行賄請客送禮等方式,達到給公司不只是在年終獎發放方面行方便之門,這是需要注意和避免的。
5、正確看待納稅的義務。
不管是單位或個人,作為公民,都應當依法納稅,否則將影響國家各項事業發展,但作為法制國家,HR部門用好法律、用足法律、善用法律為公司或員工獲取最大利益也是職責之一,在納稅面前,HR者應當做守法人、護法者,應充分估計到違法將給公司和國家帶來的各種影響。
⑷ 如何對年終獎進行合理避稅
年底計提年終獎和工資增加費用,減少利潤少交所得稅。
⑸ 年終獎如何繳個稅 有什麼方法可以避稅
可以按數月獎金來交個稅,數月獎金一年申報一次,年終獎除以12個月不扣起征點乘以適用稅率來交稅。比按月交的工資薪金稅要少多了。
⑹ 年終獎如何避稅
春節臨近,大大小小的單位都進入年終獎發放的高峰期。各單位員工在喜滋滋的盤算著年終獎該如何花時,也為年終獎要繳納的高額稅款而心疼。稅務專業人士表示,如果籌劃合理,年終獎合理避稅可以節省大筆稅金。
舉例來說,某企業員工月薪1萬元,1月份該企業給他發放去年的年終獎金4萬元。根據稅法,「個人一次取得數月獎金或年終加薪、勞動分紅,可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於對每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稅時已按月扣除了費用,因此對上述獎金原則上不再減除費用,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直接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款」。如果按照年終獎一次性納稅,這位員工年終獎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40000*30%-3375=8625元。
稅務專業人士表示,目前通行的合理避稅方法是不按照一次性發放年終獎,而是將年終獎平攤到上年各月中。同樣舉例,某企業員工月薪1萬元,1月份該企業給他發放年終獎金4萬元,平攤到每個月中,就是3333元,適用稅率15%,速算扣除數125元,年終獎應納稅額為40000*15%-125=5875元。由此計算,可以節省8625-5875=2750元。
以上計算可以看出,將年終獎平攤到每個月中發送,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要比一次性發放繳納的稅額要低。
另外一種手段往往可以和上述方式同時使用,就是發放有價證券、禮品、購物券等。例如在一些股份制企業里,公司在年終會給表現出色的員工配發股份,參與公司分紅。按照稅法,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即使繳稅,也比4萬元年終獎適用的30%的比例稅率低很多。不過稅務專業人士表示,單位發放的有價證券、禮品,最好根據市場價來折算納入個人收入繳納個稅,否則在日後查賬時一旦發現就要補繳稅款並加以處罰。
還有一些特殊行業,可以將年終獎作為其他收入納稅。比如出版社的編輯將年終獎算作稿費。舉例來說,某出版社編輯獲得年終獎40000元,計為稿酬收入。按照規定,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稅率為20%,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稿費可以按應納稅額再減征30%。由此計算,該出版社編輯年終獎繳納稅款為40000×(1-20%)×20%×(1-30%)=4480元。與一次性納稅相比,可以節省8625-4480=4145元。
⑺ 企業員工的年終獎如何進行合理避稅
1.將年終獎平攤到每個月中發送
舉個例子,某企業員工月薪1萬元,1月份該企業給他發放年終獎金4萬元,平攤到每個月中,就是3333元,適用稅率15%,速算扣除數125元,年終獎應納稅額為40000*15%-125=5875元。由此計算,可以節省8625-5875=2750元。
然而很少有企業採用這種方法。企業發年終獎最大的目的是留住員工,如果把年終獎平攤到每個月中的話就難以發揮作用。
2.發放有價證券、禮品、購物券等
在一些股份制企業里,公司的年終獎會以股份的形式獎勵給員工,使得員工參與公司分紅。按照最新的稅法規定,這種方式適用20%的比例稅率,比4萬元以上年終獎適用的30%的比例稅率低很多。當然,股份的形式沒現金的形式來得直接,一般人還是偏向於能直接拿到手的錢。
3.在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工業園辦個人獨資企業
今年的國發〔2017〕5號 文件由禁止地方政府出台稅收優惠政策轉為鼓勵,工業園區又能再次享受政府的稅收優惠政策。
以處於貧困縣、少數民族自治區重慶黔江的正陽工業園為例,其最新的稅收優惠政策里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增值稅地方留存50%,再以留存的30%作為獎勵返還給企業,個人所得稅可以申請核定徵收,稅率為10%。
再以1000000年終獎為例,選擇到重慶正陽工業園辦個人獨資企業,總稅率為:(1000000÷(1+3%)×3%(增值稅)×(1-50%×30%)+3495.15(附加稅)+19376.21(個稅))÷1000000=4.76%!也就是說只需交47630的稅,比起436495幾乎少整整近40萬!該園的政策里還無需實地入駐,不僅適用於重慶本地的,對於外省的也是十分便利。
⑻ 年終獎金5萬怎樣合理避稅
具體方法如下:
1、轉移股利收入,掛往來賬
投資企業收到被投資企業發放的股利,應作為投資收益下賬。有的企業為了截留分得的股利,將股利不作投資收益處理,而計入其他「應付賬款」。
2、轉移罰沒收入,不作利潤處理
企業在經濟交往中,收取的賠款、罰金、滯納金等各種罰沒收入均應計入「營業外收入」賬戶,有的企業為了將罰沒收入挪作他用,便虛掛往來賬戶。
3、虛列收入,調整利潤
企業財務人員受上級領導指示,對已實現的收入不按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企業領導人為了私利,授意會計人員虛增利潤,造成企業虛盈實虧;有的企業謀求團體利益,虛增、虛減、轉移或截留利潤;有些效益較好的企業為了偷逃稅款,對已實現的收入不作銷售處理:一是虛掛往來;二是不入賬或跨期入賬,既逃交了稅金,又達到隱匿利潤的目的。
4、出售股票收益,用於職工福利
出售股票取得的高於股票賬面價值的數額,應作為投資收益處理。有的企業為了彌補職工福利費的不足,便轉作職工福利費,以致於將出售股票收益予以截留。
5、截留聯營利潤,發放職工獎金
企業私心過重,與聯營單位協商後,將從聯營單位應分得的利潤隱匿在聯營單位。同時授意聯營單位將聯營利潤由「應付賬戶」直接轉入「其他應付款」賬戶。以後,該投資單位根據需要將應分得的聯營利潤直接從聯營單位提現,放入「小金庫」以備用於職工超稅定額的工資及獎金。
6、隱藏聯營投資利潤,直接轉入聯營投資
現行制度規定,聯營投資利潤實行「先分後稅」的原則,對外投資的企業分得聯營利潤後,應作為投資收益下賬,依法交納所得稅。但有的企業為了偷逃所得稅,將應從聯營單位分得的聯營利潤,直接作增加聯營投資的處理,而不作投資收益入賬。
7、轉移營業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
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收入,而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聯系的各種收入。營業外收入不屬經營性收入,不交納銷售稅金。而經營收入卻應交納銷項稅金。有的企業為了少交稅金,故意將營業收入轉入營業外收入進行核算。
8、虛轉成本,調整利潤
有的企業管理混亂,財務部門受領導指意,人為地增加或減少銷售成本,造成利潤虛增或虛減。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庫存賬沒有設,每筆業務和成本結轉都是通過計劃利潤來作相應的調整。
9、沒收財產損失,計入當年損益
根據企業財務制度規定,企業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的各種罰沒資金,應在稅後利潤中進行分配。有的企業為了少交所得稅,將被沒收的財物損失直接計入了「營業外支出」。按年終實現的利潤總額計交所得稅。
10、提前報廢固定資產,調整當年利潤
據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均應列作營業外支出。有些企業為了調整當年利潤和少交所得稅,將部分固定資產提前報廢處理。
11、應收入的包裝物押金,列入營業外支出
企業在收到使用包裝物押金時,直接轉入「小金庫」而賬務上卻作包裝物押金被沒收的處理,直接列入營業外支出。企業在借用或租用包裝物時,將押金借記:其他應收款,貸證:現金;收到押金時則直接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其他應收款。
12、轉移正常停工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按規定,由於水、風、雨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非常損失及非正常停工損失,應計入營業外支出。但有的企業為了控制利潤水平,延期交納所得稅,便將正常的停工損失也計入「營業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