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英國重大案件發生時間
開膛手傑克(Jack The Ripper)是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間,於倫敦東區的白教堂(Whitechapel)一帶以殘忍手法連續殺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兇手代稱。犯案期間,兇手多次寫信至相關單位挑釁,卻始終未落入法網。其大膽的犯案手法,又經媒體一再渲染而引起當時英國社會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歐美文化中最惡名昭彰的殺手之一。
雖然犯案期間距今已達百年之久,研究該案的書籍與相關研究也日漸增多。但因缺乏證據,兇手是誰卻是各說其詞、毫無交集,因而使案情更加撲朔迷離。可是開膛手傑克的身影卻透過媒體、搖滾樂、玩具等物品不斷出現在今日的大眾文化之中。
◆犯案過程
開膛手的犯案地點集中在倫敦東區(East End of London)白教堂(Whitechapel)附近。這里在當時是著名的移民集散地,遠從俄羅斯和東歐來的數萬移民定居在此。由於收入微薄,此處早已成為貧窮與犯罪的溫床,街頭上流落著無家可歸的流氓與拉客的娼妓。雖然蘇格蘭場於1829年就建立全市巡邏網,但薄弱的警力仍難以負擔每晚有數萬妓女出沒的東區治安。
白教堂連續兇殺案
疑似兇手寄發的第一份訊息"Dear Boss"1888年8月7日一具女屍被發現陳屍東區的白教堂,死者是中年妓女瑪莎·塔布連(Martha Tabram),身中三十九刀,其中九刀劃過咽喉。同年8月31日凌晨三點四十五分,另一位妓女瑪莉·安·尼古拉斯(Mary Ann Nichols)被發現死在白教堂附近的屯貨區(Bucks Row)里,時年43歲。她不但臉部被毆成瘀傷,部分門齒脫落,頸部還被割了兩刀。但最殘忍的是腹部被剖開,腸子被拖出來,女陰也遭利刃嚴重戳刺。
由於該教堂附近甚少發生兇殺案,這兩件案子和之前的幾件殺人案件受到社會大眾的注目,有些媒體甚至以「白教堂連續兇殺案」(the Whitechapel murders)稱之,認為是同一名兇手所為。這樣繪聲繪影的描述引起當地居民的恐慌,於是警方在此投入更多的便衣警探巡邏,當地居民也組織巡邏隊維持治安。如此使人們相信此類案件將不會重演。
開膛手傑克
沒想到8天後,也就是9月8日凌晨五點四十五分,一位居住在漢伯寧街(Hanbury Street)29號的老車夫於其廉價出租公寓的後方籬笆里發現一具女屍,死者是47歲的妓女安妮·查普曼(Annie Chapman)。她與前位死者同樣被割開喉嚨,並慘遭剖腹,腸子被甩到她的右肩上,部分子宮和腹部的肉被兇手割走。其頸部有明顯的勒痕,據說死前曾呼救,但未引起注意。由於這是兇手第一次在住宅附近犯案,時間還是接近清晨的5點以前,卻未發出任何引人注意的聲響,此案成為日後人稱開膛手的兇手所犯下最著名的案件。
9月27日,中央新聞社(Central News Agency)收到一封用紅墨水書寫,並蓋有指紋的信,署名「開膛手傑克」(Jack the Ripper)。信中以戲謔的態度表明自己就是殺死妓女的兇手,並聲稱被逮捕前還會繼續殺害更多妓女。由於這封信以「親愛的老闆」(Dear Boss)起頭,日後便以此稱呼兇手寄發的第一封信。
9月30日凌晨一點,一名馬車夫於住家附近發現伊麗莎白·史泰德(Elizabeth Stride)的屍體。不同於前兩位犧牲者,這位44歲的瑞典裔妓女雖被割喉,但未遭剖腹,而是死於左頸部動脈失血過多。由於犯罪手法不同,有人懷疑此案的兇手與前兩起開腸剖腹的兇案並無直接關系。
就在大批警力趕到伊麗莎白·史泰德陳屍處時,凌晨一點四十五分左右,46歲的妓女凱薩琳·艾道斯(Catherine Eddowes)被發現橫屍在主教廣場(Mitre Square)上。除了同樣被割喉剖腹,腸子甩到右胸外,她還被奪去部分子宮和腎臟。由於巡羅的員警聲稱一點半時這里並無異狀,因而研判死者是在一點半至一點四十五分之間被殺害,並被剖開腹部。兇手行凶手法之俐落,讓多數人認為他可能是專業的外科醫生。
凌晨三點,一位搜尋可疑嫌犯的警員在高斯頓街(Goulston Street)附近發現件沾滿血的衣物,經過鑒定是凱薩琳·艾道斯身穿圍裙的一部分。而在衣物掉落的附近高牆上,發現疑似兇手用粉筆寫下的一行文字:「猶太人不是甘於被怨恨的民族!」("The Juwes are not The men That Will be Blamed for nothing.",但另有刑警記得是"The Juwes are The men That Will not be Blamed for nothing.")。之後警察督察長湯瑪斯·阿諾德(Thomas Arnold )到現場巡視並觀看這句留言,因擔心該牆上塗鴉天亮後被路人看到,反而激起反猶太主義者的情緒,當場下令擦去。
最後一位受害者
隔天,也就是10月1日,中央新聞社又收到一封明信片,內文同樣以紅墨水寫成。信里,寫信者自稱是「調皮的傑克」(saucy Jacky),並提到他打算「隔天再干兩件事」——一般認為就是9月30日凌晨伊麗莎白·史泰德和凱薩琳·艾道斯這兩起命案。另外,寫信者提到打算割下死者的耳朵寄給警方,這與凱薩琳·艾道斯遺體外耳損毀的情形類似。最後,寫信者同樣留下「開膛手傑克」的屬名。而日後便以寫信者自稱的「調皮的傑克」("Saucy Jacky")稱呼該信件。
10月15日,一封寄給白教堂一帶的居民自發組成的白教堂警戒委員會(Whitechapel Vigilance Committee)信再度引起大家的注意。信里附半顆腎臟,並以黑色墨水書寫。寫信者聲稱「來自地獄」,並說這顆腎臟取自「某個女人」(一般認為就是凱薩琳·艾道斯)身上,其中半顆被他煎熟吃掉。不同於前面兩封信,這封信沒有任何署名,日後人們便以開頭的「來自地獄」("From Hell")為此信命名。比起前兩封信,一般認為此信由兇手親自書寫的可能性最大。
11月9日一位多塞街(Dorset Street)上的房東托他助手到瑪莉·珍·凱莉(Mary Jane Kelly)的房間收六個星期未繳的房租,卻從窗口發現這位25歲的年輕妓女慘死在床上:她全身赤裸,頸部有勒痕,胸部和腹部被剖開,臉部的耳鼻和乳房也被割掉,據信被兇手拿到旁邊的壁爐烤熟吃掉(但有人認為是被兇手割下帶走)。一位鄰居宣稱昨晚,即11月8日晚上八點半時仍看到凱莉活著(不過她對凱莉的長相描述不完全正確),另外有鄰居聲稱當天凌晨四點左右有聽到一聲凄慘的女性尖叫聲。但可以確定的是,屍體發現的前一天晚上10點,凱莉曾出現在酒吧里。
瑪莉·珍·凱莉命案後,開膛手傑克似乎消聲匿跡:倫敦未再出現類似的命案手法,媒體對命案的興趣也逐漸褪去。但警方動員大批人力卻遲遲無法偵破案件,飽受包括維多利亞女王在內的英國各界人士批評,進而導致警界高層的異動。1892年,警方宣布停止偵辦白教堂連續兇殺案。
◆開膛手書信
綜觀整個開膛手犯案期間,警方和報業收到千百封關於案情的信件。有些信出自全心全意提供訊息協助捉拿兇手的人士之手,但其中絕大多數被認為對案情毫無幫助而被忽略。
也許這數以百計的信中,較吸引人的是那些宣稱兇手親筆寫的信件。這些信中絕大部分被當作騙局。許多專家指出這些信里「沒有任何一封」是真的,但其中卻很可能包含兇手真跡。經過近代和現在的權威人士驗證,有三封信最引人注目:
·《「親愛的老闆」信》:日期是寫9月25日,郵戳日期是9月27日,收件者是中央新聞社(Central News Agency),9月29日被送往蘇格蘭場。剛開始這封信被認為是個騙局,但當愛道斯的遺體被發現有隻耳朵部分被割掉時,信中被應證的「割走女士們的耳朵」("clip the ladys ears off")引起人們的注意。警方於10月1日公布這封信,希望有人能認得信里的筆跡,但徒勞無功。「開膛手傑克」之名第一次出現在這封信中,並在信件被公布後獲得世界級的惡名,大部分的胡鬧信件都模仿該信的筆調。連續兇殺案結束後,警方宣稱該信是一名當地記者的騙局。
·《「調皮的傑克」明信片》:郵戳日期是1888年10月1日,收件者是中央新聞社(Central News Agency),內文筆跡類似《親愛的老闆信》。信中提到兩位受害者 (即史泰德和艾道斯)將死在彼此附近:「此時的兩件事」("double event this time.")。有爭議的是這封信在兇殺案公布前就寄出了,而且不像是具有此類犯罪知識的怪人所寫,雖然它在案發前24小時更早以前就被加上郵戳,且後面相當長的細節為當地居民與記者所知曉。之後警署宣稱已確認該信是由特定記者所寫,而這位記者也是《親愛的老闆信》的撰寫者。
·《「來自地獄」信》:又被稱作《盧斯科信》(Lusk letter)郵戳日期是10月15日,白教堂警戒委員會的喬治·盧斯科(George Lusk)於1888年10月16日收到。盧斯科打開信件附送的小盒子時,發現裡面有半顆腎臟,不久將其保存在「酒之靈魂」(乙醇)的醫生說這是人類的腎臟。艾道斯其中一顆腎臟被兇手取走,而這位醫生認為寄給盧斯科的腎臟「貌似凱撒林·艾道斯被取走的那顆」,雖然他的發現十分不可靠[1]。該信的作者宣稱已經「煎熟並吃掉」另外半顆腎臟。關於這顆腎臟的說法不太一致:有人堅稱這是艾道斯的,但其他人認為這只是個「恐怖的惡作劇,而且僅僅如此。」
有些地方會列出另一封信,即日期是寫1888年9月17日,被認為是第一封使用開膛手傑克這名號的訊息。專家們相信這是封20世紀才被放入警方檔案,距離開膛手犯案時代已十分久遠的的現代贗品。他們察覺到這封信既無警印鑒以核對收件日期,也沒有早期調查員檢查過其是否是潛在證據。另外沒有任一當時的警察檔案曾提過該信,而且部分看過的人宣稱這封信是用圓珠筆書寫,而這要到開膛手傑克犯案後50多年後才被發明。
◆受害者
已確定的受害者都是中下階層的妓女,且除了瑪莉·珍·凱莉外,皆年趨中年卻無固定居。受害者都在隱密或半隱密的地方被殺,死前大多呈現酒醉狀態。死者的遺體顯示受害者喉嚨被割開,死後腹部往往被剖開,部分受害者甚至外陰被兇手切下。現在很多人相信受害者開始就被扼死,以防她們求救。一些屍體的內臟被取出,而根據屍體上的傷口,凶器被認為是如手術刀般銳利的刀,因此推斷兇手有相當程度的外科和醫學技巧,其職業可能是醫生或屠夫。
▲瑪莉·安·尼古拉斯
閨名瑪莉·安·沃克,綽號「波莉」。1845年8月26日出生,1888年8月31日星期五被殺。
▲安妮·查普曼
閨名愛莉莎·安·史密斯,綽號「黑安妮」。1841年9月出生,1888年9月8日星期六被殺。
▲伊麗莎白·史泰德
閨名伊麗莎白·古斯塔斯多特,綽號「長麗茲」。1843年11月27日生於瑞典,1888年10月30日星期六被殺。
▲凱撒琳·艾道斯
曾化名「凱特·康微」和「瑪莉·安·凱莉」,皆出自於以習慣法婚姻結為連理的丈夫湯瑪斯·康微和約翰·凱利。1842年4月14日出生,1888年9月30日星期日被殺。
▲瑪莉·珍·凱莉
到巴黎旅行後自稱「瑪莉·珍娜特·凱莉」,綽號「姜」。據稱1863年生於愛爾蘭蒙斯特的利麥立克或利麥立克郡一帶,1888年11月9日星期五被殺。
可能的受害者
當時其他遭到類似手法攻擊或殺害的受害者們羅列於下表中。這些受害者的資料十分有限,其中包括:
▲「費小仙」("Fairy Fay")
這是1887年12月26日一起無名兇殺案的死者綽號。死因被認定是「一根尖頭柱貫穿她的腹部」,一般認為「費小仙」是媒體一項與艾瑪·史密斯兇案(見下方)有關的烏龍產物:他們把艾瑪的朋友在艾瑪遭受攻擊後,提到艾瑪在兇案前一年耶誕節也受到攻擊一事誤認為另外一樁兇案。「費小仙」一詞直到艾瑪·史密斯兇案後多年才出現,且似乎出自著名歌曲《波莉多利都朵》(Polly Wolly Doodle)的歌詞:「好好享受吧,我的費小仙」(Fare thee well my fairy fay),現在並無任何證據顯示有這位受害者確實存在。在兇案發生地的紀錄里也顯示當時附近沒有位女性姓「費」。
▲安妮·密爾沃(Annie Millwood)
大約生於1850年,據聞是1888年2月25日一次攻擊事件的受害者,這次攻擊造成她「腿部與下半身有多處刺傷」而住院治療。之後她順利出院卻於1888年3月31日去世,死因很可能是某種自然因素。
▲艾達·威爾森(Ada Wilson)
據聞是1888年3月28日一次攻擊事件的受害者。她的頸部連中兩刀,但卻劫後餘生。
▲艾瑪·伊麗莎白·史密斯(Emma Elizabeth Smith)
大約生於1843年。1888年4月3日她遭到攻擊,一把鈍器貫入其陰道,造成會陰破裂。受到攻擊後她設法帶傷走回自己的租屋,回去後朋友們送她到醫院,在此她告訴警方其遭到兩三人圍攻,其中一人未成年。之後陷入昏迷,直到1888年4月5日去世。
▲瑪莎·塔布連(Martha Tabram)
閨名瑪莎·懷特,有時本名因拼錯寫成瑪莎·塔布蘭(Martha Tabran)。生於1849年5月10日,1888年8月7日被殺,身中三十九刀。基於某些不完整的理由,如缺乏犯案證據和行凶動機、地理和時間上近乎接近以及標準的攻擊方式,塔布連最常被認為是開膛手刀下另一位受害人,但兩者最大的不同在於犯罪手法(穿刺,而非勒斃或割喉)。不過現在大家也接受兇手會改變犯罪手法,甚至戲劇性的變化。
▲「白廳之謎」("The Whitehall Mystery")
這詞指的是1888年10月2日白廳街(Whitehall)上新倫敦警察隊總部大樓地下室發現的無頭女屍。原本屬於這具屍體的一隻手臂在泰晤士河畔的皮米里科(Pimlico)被發現,另外一條腿被肢解後埋在屍體發現處底下,剩下的一手一腳則未找到,而死者的身分始終無法辨識。
▲安妮·法爾(Annie Farmer)
生於1848年,據聞是1888年11月21日一起攻擊事件的受害者。這次攻擊中她頸部被割開,鮮血直流以致差點喪命。幸好傷口不深,而這顯然是因凶器為鈍刀。警方懷疑這傷口純為自殘,故不久停止偵辦這宗案件。
▲蘿絲·米雷(Rose Mylett)
真名可能是凱撒琳·米雷,但又名伊麗莎白·「酒鬼麗茲」·戴維斯、「秀麗」艾莉絲或「克拉拉」。生於1862年,死於1888年11月20日。據聞她被「緊緊纏在脖子上的繩索」勒死,雖然有些調查員相信她是爛醉如泥時不小心被自己穿著的衣領勒住而窒息。
▲伊麗莎白·傑克生(Elizabeth Jackson)
一名妓女,1889年5月31日至6月25日其部分遺體自泰晤士河中陸續打撈出來。據聞這些屍塊是根據她失蹤前已有的傷痕辨識出來,顯然她死於兇殺案。
▲艾麗絲·麥坎錫(Alice McKenzie)
綽號「陶煙管」艾麗絲,並使用化名艾麗絲·布萊恩做為。她大約生於1849年並死於1888年7月17日。據聞死因是「頸動脈斷裂」但身上被發現另有數起小處瘀傷。
▲「賓奇街兇案」("The Pinchin Street Murder")
這是指1889年9月10日被發現的無頭屍,除了雙手未被割斷外,其情況類似「白廳之謎」。一份當時無法確認的推測認為屍體的確切身分是莉迪亞·哈特(Lydia Hart),即一名失蹤妓女。「賓奇街兇案」和「白廳之謎」常被認為是同一連環殺手所為,「他」因而被稱為「無頭屍殺手」或「無頭屍兇手」。然而開膛手傑克與「無頭屍殺手」是否為同一人或毫無關聯的兩者(但很可能在同一地區活動)已成為長久以來開膛手研究者爭辯不休的話題。另外,伊麗莎白·傑克生也被認為可能是「無頭屍殺手」刀下的另一位受害者。
▲法蘭西絲·寇爾(Frances Coles)
又名法蘭西絲·寇爾曼、法蘭西絲·哈金斯或綽號「橘發尼爾」。生於1865年,死於1891年2月13日。她後腦杓上的小塊傷口顯示曾被狠狠摔在地面,且喉嚨被割開。然而遺體上找不到其他肢解痕跡。
▲凱莉·布朗(Carrie Brown)
綽號「莎士比亞」,乃出自她酒醉時背誦莎士比亞十四行詩的習慣。大約1835年生於美國紐約州紐約市的曼哈頓,1891年4月24日遇害。她被衣料悶死且隨後被利刀肢解。其遺體上發現外陰部有大撕裂傷,背部和腿部有輕微的割痕。雖然她的卵巢在床上被找到,但沒有任何器官被奪走,這是否為兇手故布疑陣則不得而知。當時,這宗兇案被拿來和白教堂兇殺案做比較,但倫敦警方堅決否定兩者的關聯性。
某些開膛手研究者援引傷殘男童的案例,認為他們也可能是開膛手犯案的對象,因為當時幾封宣稱是兇手寄給警方的信中曾不斷威脅將殺害幼童。
◆嫌疑犯
雖然開膛手傑克引起世人注目,但直到目前為止,並無明確的證據指出兇手是特定的幾個人物。相反的,隨著時間日漸久遠,研究者漸增,被大家認定的嫌疑犯越來越多,且身分遍及當時倫敦的各個階層;反倒是傳統上被認為嫌疑最重的幾個嫌犯,於更多資料發堀後逐漸被還清白。在此,將列舉出較具知名度的嫌疑犯。
下列是警方認為很可能是開膛手傑克的嫌疑犯(但請注意並沒有證據可供認定他們就是):
▲馬塔古·約翰·杜立德(Montague John Druitt)
(1857年8月15日 — 1888年12月1日)
取得律師身分後,他自1881年至1888年11月21日起長期擔任某間私立學校老師以彰其職。另外,他也是有名的運動家和業余板球員。由於不明的原因,1888年11月19日最後一次現身於一所位於布萊克希斯(Blackheath)的學校,兩天後宣告失蹤。1888年12月31日他的遺體被發現漂浮在泰晤士河上,檢查結果顯示其屍駭由於口袋放入大石塊,曾沉入河底數星期之久,警方因此推斷他於沮喪的情況下投河自盡。由於他失蹤與死亡的時間距離第五起兇殺案不遠,且他死後兇殺案不再發生,讓當時許多調查員認為他就是開膛手。然而近年來的研究顯示,在凱莉兇案與他死亡之間,他曾在法庭上擔任合法代理人,且根據法庭紀錄,還曾為了座位的問題爭論許久。某些人認為這反駁了杜立德在凱莉案後精神崩潰的說法,而在麥維·麥克那登爵士(Sir Melville Macnaghten)的備忘錄,也就是最早認為杜立德有嫌疑的文件里,這位律師被誤認為一位醫生,由此進一步推論,福德瑞克·艾柏瑞(Frederick Abberline)偵探懷疑杜立德涉有重嫌。
▲塞維林·安東尼諾維奇·克拉索威斯基(Severin Antoniovich Klosowski)
化名喬治·查普曼,但與受害者安妮·查普曼無任何關系。他生於波蘭克拉索威斯基,但來到英國後取名查普曼。當時他住在倫敦,是個有暴力傾向的男人,或許懂些醫學知識,後來因毒殺三名女子的確切罪行處以絞刑。他曾一度是福德瑞克·艾柏瑞認為最有可能是兇手的嫌疑犯(參見喬治·查普曼(殺手))。
▲阿朗·柯明斯基(Aaron Kosminski)
(1864或1865年 — 1919年)
倫敦猶太人社群成員,1891年2月曾送入精神療養院治療。他被麥維·麥克那登警長備忘錄列入嫌疑犯之一,理由是他有許多疑點,如長的像主教廣場附近「倫敦巡警看到的那名男子」(這個說法僅見於該文件中,有些研究者認為麥克那登真正的意思是指倫敦警方的目擊證人約瑟夫·勞溫岱,然而其他人卻想到另種解釋:並未有權威性的資料顯示那晚有任何人出現在廣場附近。)助理長官羅伯特·安德森(Robert Anderson)與唐納·斯文森探長(Donald Swanson)的評述都宣稱「只有眼力好的人才看的到兇手。」(雖然有多種說法,但這可能是指目擊證人以色列·史瓦茲)。然而,他們宣稱因為證人不願意提供不利於猶太人的證據,因此不可能起訴。斯文森在他報告版本的邊注里提到,那個男人就是柯明斯基,並補充說他兄弟的家就在白教堂倫敦警局旁,而其被雙手反綁送入精神病院里,不久便死了。最後兩個關於柯明斯基的細節不太正確,因為他活到1919年。他的精神錯亂症狀有幻聽、擔心被其他人吃掉的恐懼和拒絕梳洗。在院里他被描述成沒有傷害能力的人物,雖然有一次他對著院里的服務員揮動一張椅子。近年來多數研究者認為他會被列入嫌犯名單里,兇案當時的反猶太主義情節影響大於其症狀與案情的關聯性。
▲麥可·奧斯卓(Michael Ostrog)
(1833年 — 1904年?)
職業騙子,曾化名和易容過。他被一位新加入調查的警官列為嫌疑犯,時間是1889年,也就是「真作五案」的受害人遇害隔年,但研究者找不到證據指出他犯過比偷竊和詐騙更嚴重的案子。事實上,紀錄顯示開膛手犯案期間他正在法國監獄里服刑,而這似乎成為一項難以動搖的不在場證明。他生前最後一次被提及是在1904年。
▲約翰·皮札(John Pizer)
(1850年 — 1897年)
皮札是住在白教堂附近的波蘭裔猶太人,從事製鞋業,警員隡金特•威廉•辛格(Sergeant William Thick)將曾其帶回偵訊。辛格顯然相信皮扎認識「毛皮圍裙」,即一名以襲擊妓女著稱的當地男子,白教堂連續兇殺案剛發生時,許多居民曾相信「毛皮圍裙」就是兇手。但他的嫌疑終究被撇清,原因是一次觀看倫敦碼頭大火中,一群警官談論起這一系列兇殺案時,皮札宣稱辛格早認識他好幾年了,言下之意是他被辛格逮捕乃出於惡意且缺乏證據。
▲法蘭西斯·塔布萊特「醫生」("Dr." Francis Tumblety)
(大約1833年 — 1903年)
似乎是未受教育或自學的美國人,他靠裝成專業醫師跑遍全美國和加拿大,偶爾遠赴歐洲干同樣的勾當。自認到是位女性貶抑者,他常把死亡與其病患連在一塊,雖然不確定此為有意或無意之舉。1888年法蘭西斯人在英格蘭,11月7日被逮捕,理由是「被控有下流猥褻的行為」,顯然針對其對同性戀性行為的喜好。11月16日他被保釋出獄。等待受審期間,他反而在11月24日逃到鄉下准備前往法國。有人認為他出獄後能及時犯下瑪莉·珍·凱莉兇殺案(11月9日)而隨後即遭到逮補。由於在美國犯下多起惡名昭彰的詐騙,他被逮捕的消息讓某些人認為他就是開膛手。他究竟是名殺手,或只是名受不當懷疑的怪人仍有爭論。塔布萊特被認為有嫌疑,是在兇案發生多年以後某位倫敦警察寄給一名記者的一封信里所提到,但沒人知道這位警員有直接參與開膛手一案的調查工作。而主張蘇格蘭場於1888年派遣一名警官前往美國,試圖將塔布萊特帶回來與罪案有關的說法在近年來的研究中仍是個爭議。
其他可能的嫌疑犯
還有一些被當時的記者等人點名為潛在的白教堂兇殺案嫌疑犯(但請注意並沒有證據可供認定他們就是),其中幾位著名人選是:
▲威廉·亨利·伯利(William Henry Bury)
(1859年 — 1889年)
自倫敦遷居蘇格蘭後不久,他於1889年2月10日勒死發妻愛倫·艾利奧(Ellen Elliot),而她曾是名妓女。在她死後不久,又在其腹部施與幾道傷口。有些人相信,這幾道傷口十分類似瑪莎·塔布連與瑪莉·安·尼古拉斯遺體上的痕跡。柏利向當地警方自首後便被列為嫌犯之一,雖然他宣稱並未涉及其他任何案件。不久之後他在蘇格蘭丹地(Dundee)被處以絞刑,罪名是他自己承認的謀殺妻子。
▲湯瑪斯·尼爾·克利醫生(Dr. Thomas Neill Cream)
(1850年5月 — 1892年11月16日)
一位暗地裡專門從事墮胎的醫生。生於蘇格蘭,於倫敦接受教育,在加拿大開業且之後轉往美國伊利諾州的芝加哥。1881年他被發現要為他幾位病人中毒,其中男女皆有,負起責任。起初,這起事件沒有他殺的嫌疑,但克利自己卻要求調查這些屍體,顯然這是個引起他興趣的嘗試。之後他被關在位於久利特(Joliet)的伊利諾州州立監獄,1891年7月31日被釋放出獄,理由是品行良好。到倫敦展開新生活後,他再度被控謀殺並遭到逮補,1892年11月16日處以絞刑。根據某些來源所述,他死前最後幾個字是說:「我是傑克....。」("I am Jack...")此話被詮釋為意指開膛手傑克,但也可能被蒙頭罩消音過。專家們根據參與處刑警官們沒提到這宣稱曾妨礙招供的理由,主張這個插曲也許本身沒啥意義的可能性大於此為後來捏造的故事。據聞開膛手犯案之時,他正在監獄里服刑。然而有些著作認為在被正式釋放前他能賄賂警官而離開監獄,或留下一個替身在他所住的牢房裡,但這兩種說法都沒法獲得權威資料佐證。(參見湯瑪斯·尼爾·克利)
▲弗雷德瑞克·貝瑞·汀尼(Frederick Bailey Deeming)
(1842年7月30日? — 1892年3月23日)
一名當時住在澳洲雪梨的水手,有位妻子和四個小孩。由被視為一名英國公民,1887年12月15日他被控破產而前往位在英格蘭的法庭。雖然最後被判處40天徒刑,但顯然他在1887年12月29日就被釋放,並試圖與妻小一塊逃到南非開普敦躲避債主。抵達不久他便因詐欺被當地警方盯上,於是又把妻小送到英格蘭,而自己前往新建立的約翰尼斯堡,從此他似乎消失了:沒有可靠的資料記載1888年3月到1889年10月兇案發生期間他的行蹤下落。他再度現身是在英格蘭的京士頓赫爾(Kingston upon Hull),在此他叫做哈利·勞森(Harry Lawson),即他眾多化名的其中一個。成功轉入職業騙徒生涯後,他顯然試圖與分居的妻子破鏡重圓。1891年7月,他們倆同孩子搬到雨山(Rainhill)的租屋,但這段重歸舊好於1891年8月11日他趁妻小睡覺時割斷他們喉嚨後嘎然終止。由於在他是以單身漢的身分引介到當地,並聲稱其家人是來拜訪他的姊姊與侄輩,所以很輕易解釋他們的失蹤。之後他向他房東女兒愛咪·馬瑟斯(Emily Mathers)求婚,並於1891年9月22日結婚。1891年11月2日這對新婚夫婦搭船離開英格蘭南安普敦,1891年12月15日抵達澳洲維多利亞州。1891年12月24日他殺了愛咪,把她埋在租屋底下,隨即離去。愛咪的遺體不久被發現,並引起當地偵查與尋找在英國其他屍體的行動,這也導致他於1892年3月11日被逮補,並於審判中判處絞刑,而當時的澳洲輿論認為他就是開膛手。據說他熟識開膛手被害人凱撒琳·艾道斯,並與她保持通信,但這個說法仍無法證實。
Ⅱ 日本舊585收割機和888的履帶通用嗎
日本就585收割機和888的履帶通用嗎?可能都一樣的吧,我也不知道不懂這玩意兒。
Ⅲ opdivo什麼時候能在中國上市哪裡能買到
它是美國百時美施貴寶公司的新葯
Ⅳ 避彈衣是什麼做的阿,能防住什麼樣的子彈
防彈背心亦稱防彈衣,是一種像胄甲一樣,用於減少經由爆炸物、手槍、霰彈槍甚至來福槍子彈傷害的防護衣物,使用者多是警察、軍隊和保安員,此外也有平民,不過罪犯有時亦會穿著來犯案。
簡介
「防彈背心」這個名字或會引起誤解它可以抵禦一切子彈。事實上,防彈背心的效能是以防護等級來劃分的(詳見下表)。低等級防彈衣對來福槍子彈和大口徑手槍彈只能提供輕度(甚至沒有)的保護(.22吋口徑的長身來福槍子彈則屬例外;大部分的防彈背心都能有效防備這種低威力的子彈)。總的來說,一般防彈背心都能良好地抵禦以手槍發射的手槍子彈(當然具體情況視乎防護等級而異)。
防彈衣中更可以置入金屬(鋼或鈦)、陶瓷或聚乙烯材料的硬質保護板,以對某些致命部位提供額外的保護。這些硬質保護板能有效防護所有的手槍子彈和某些來福槍子彈。軍用的防彈背心一般都屬於這一類,因為沒有這些保護板的軟質防彈衣根本不能有效地抵擋幾乎所有的軍用來福槍子彈。而北約的共同研究輕武器技術(CRISAT)計劃對防彈衣的標准,更規范其中必須置入鈦金屬板。
實際上,防彈衣並不能直接的把子彈擋回去,而是利用防護材料把子彈的作用力分散到整幅體表的較大面積區域內,將它的動能吸收,使其盡量在穿入人體之前就停下來。在這個過程中,亦會因子彈變形,而進一步降低它的穿透力。盡管防彈衣能夠避免子彈穿入人體所造成的傷害,但中槍者的身體仍然無可避免地因吸收了子彈的能量,而受到鈍傷。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中槍者只會於中槍部位出現瘀斑而已,但有時仍會出現局部嚴重的內部創傷。當然,相對而言,這種受傷遠比被一顆子彈打進沒有穿防彈衣的人體時,所造成的嚴重傷害較為輕得多。
多數防彈衣對於箭、冰錐或刀之類銳器的捅刺並不能提供多少防護作用,因為這些銳器的作用力都集中在一個很小的范圍內,令其尖端得以刺穿用防彈纖維所織成的防護層。不過現時某些特製的防彈衣,由於使用了Dyneema®等特殊材料,所以對銳器的捅刺和砍劈可提供一定的防護。現時這類防彈衣多被用作保護執法者和獄警而使用。
歷史
由於火器在中世紀後期的出現,為抵擋那些自早期火器射出的金屬彈丸,當時不少騎士和貴族均購買新的胄甲。而當時那些製造鐵匠會向胄甲開槍,若能在胄甲上只留下一個凹陷的,即證明了它的防彈能力。
最早出現的軟式纖維防彈背心是以蠶絲編織而成的,於十九世紀末期由當時的芝加哥神父嘉斯瑪‧薩嘉蘭 (Casimir Zeglen)開發出來。該防彈背心厚約1/8英吋,內為四層絲質編織物,因使用上這昂貴的物料而價值不菲(於1914年時售價約為800美元一件,這相當於2005年的15,000美元)。這種昂貴的防彈背心在當時能抵禦由黑色火葯手槍所發射出來較慢速的子彈。1914年6月28日引致第一次世界大戰發生的奧地利弗朗茨·斐迪南大公行刺事件,這位當時的奧匈帝國繼承人當時便是身穿了一件類似的絲綢防彈背心,但行凶者加夫里若·普林西普卻利用一把.32口徑的柯爾特自動手槍(非使用黑色火葯)擊中其沒有受保護的頸項而令其喪生。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美國發展出數款防彈衣,其中包括一套由一塊胄甲和頭盔組成、以鎳鉻鋼合金材料製成的波斯特體盾(Brewster Body Shield),能抵禦當時的英制劉易斯式機槍子彈(約每秒2,700呎,即820米/秒);但它卻很重,約40磅(即18公斤)。另一款防彈衣由美國大都會博物館於1918年2月設計。其胸甲是參照一些十五世紀時的胄甲設計而成,重量達27磅(即12公斤),穿著人士的活動會受到限制並發出金屬碰撞聲。另一款是以皮繩將鋼片串起而成的背心,鋼片互相重疊,重量為11磅(即5公斤);這設計較為貼身,而且穿起來亦較舒服。
至1920年代末期到1930年代初,美國的犯罪份子開始穿著一些以棉墊和布料所製造較便宜的防彈背心犯案。這些早期的防彈背心基本上能抵禦每秒1000呎以下(約300米/秒)較慢速的手槍子彈的攻擊,這包括當時的.22、.25、S&W .32 LR、S&W .32、.38和.45各口徑的子彈。因此而逼使如聯邦調查局等執法機關改用新開發具更大威力的.357麥林子彈以作抗衡。
稍後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初期階段,美國不斷的在國內研究供步兵使用的防彈背心,可是它們大都太重,不單和當時的裝備不匹配,也同時影響了穿著者的活動能力。因此對步兵專用的防彈衣研究只好停止,焦點亦轉移到研究給空勤人員使用的"高射炮防護背手"(Flak jacket)。這些高射炮防護背心由尼龍製成,能抵擋高射炮炮彈碎片,但仍無法抵禦.38或.357口徑麥林子彈。日本在二戰期間亦製造了數款步兵防彈背心,但沒有被正式使用。一直到1944年中期,美國重新啟動對步兵防彈背心的研究,最後為美軍生產了一批防彈背心,其中包括T34、T39、T62E1、M12等型號。
對於蘇聯紅軍而言,他們也開發出一些防彈衣,例如SN-38、 SN-39、 SN-40、 SN-40A、 和SN-42各型號。型號中的'SN'代表鋼金屬材料,而數字則是指設計年份。這些款式中只有SN-42被正式投產。其包含了二塊鍛壓鋼板用以保護軀干正面和鼠蹊部位。這些鋼板厚約2毫米,重約3.5公斤。這些防彈衣被供應給攻擊工兵(SHISBr)及一些裝甲旅的坦克步兵 (Tankodesantnikam)使用。從實戰經驗得悉,在100至125米的射程上,納粹德國著名的MP40沖鋒槍配備的9毫米子彈沒有能力穿透這款防彈衣。因此它特別適用於城市巷戰,尤其是如斯大林格勒之戰,當時德軍大量的使用了MP40沖鋒槍。但因為這款防彈衣太重的關系,令它不適用於在開放戰場沖鋒的士兵。
在朝鮮戰爭期間,美國軍方生產了數款防彈背心,包括M-1951 (Chriss Body, 2002),但這款防彈衣被批評:「(它)在重量上有很大幅度的改善,不過卻不能成功的阻擋子彈和破片」 (Military, 2004)。 因此,著名的凱芙拉(Kevlar)就上場了。但凱芙拉防彈衣也同樣有其缺點:「如果大塊的碎片或者高速子彈擊中它,子彈的動能將對穿著者產生致命的鈍傷」(Military, 2004)。 於是乎便有1994年的游騎兵胄甲(Ranger Body Armor)出現了,縱使這種現代防彈衣已被設計得更輕巧足以供戰場上的步兵穿著,並維持著對步槍子彈的防護能力,但它仍有缺點:「它仍較一般步兵穿著的(PASGT)防破片防彈衣要重,而且亦不如後者般可對肩頸提供到足夠的彈道防護」(Military, 2004)。
現時美國軍方最新部署的裝甲名為攔截者多用途防彈衣系統. 盡管它也有缺點, 但它能有效地抵擋所有類型的中、低速的子彈威脅。 由凱芙拉編織而成的現代防彈背心由1975年開始均經美國警方進行了測試。自此以後,業界開發出除凱芙拉纖維外的許多新的纖維材料和織造方法,比如:DSM公司的Dyneema、Akzo公司的Twaron、Toyobo公司的 Zylon (最近有爭議稱,據一份新的研究報告表明,這種產品失效速度很快,以至在保護性能上較預期有很大的差距)、和霍尼威爾公司的GoldFlex。這些新型物料被標榜比凱芙拉更輕、更薄、更強的抵禦能力,但與此同時也遠為昂貴。
防護等級
美國安全檢測實驗室公司(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與美國國家司法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Justice)分別就供執法人員使用的防彈背心的防彈能力而訂立了標准,它們是前者的(UL Standard 752)以及美國國家司法研究所的(NIJ Standard 0101.04RevA)。下面的分類就是國家司法研究所在其標准中,根據對抗穿透能力及對鈍傷產生的保護能力而對防彈背心界定為不同的級別:
防護等級 可以防護的彈葯
I 級
(.22 LR; .380 ACP子彈類) 這一級的防彈衣可抵禦一顆質量2.6克(40喱),以不超過參考速度329米/秒(1080呎/秒)碰擊的.22口徑長管來福槍的鉛質圓頭彈(LR LRN); 及一顆質量6.2克(95喱),以不超過參考速度322米/秒(1055呎/秒)碰擊的.380口徑柯爾特自動手槍的全金屬包裹圓頭彈(FMJ RN)。
IIA 級
(9毫米; .40 S&W子彈類) 這一級的防彈衣可抵禦一顆質量8克(124喱),以不超過參考速度341米/秒(1120呎/秒)碰擊的9毫米口徑手槍的全金屬包覆圓頭彈(FMJ RN); 及一顆質量11.7克(180喱),以不超過參考速度322米/秒(1055呎/秒)碰擊的.40 S&W 卡賓槍的全金屬包覆彈(FMJ)。此外,它亦必須同時俱備 I 級防護等級的所述性能。
II 級
(9毫米; .357麥林子彈類) 這一級的防彈衣可抵禦一顆質量8克(124喱),以不超過參考速度367米/秒(1205呎/秒)碰擊的9毫米口徑手槍的全金屬包覆圓頭彈(FMJ RN); 及一顆質量10.2克(158喱),以不超過參考速度436米/秒(1430呎/秒)碰擊的.357口徑麥林的軟頭金屬被覆彈(JSP)。此外,它亦必須俱備 I 級及 IIA 級防護等級的所述性能。
IIIA 級
(高速9毫米; .44麥林子彈類) 這一級的防彈衣可抵禦一顆質量8克(124喱),以不超過參考速度436米/秒(1430呎/秒)碰擊的9毫米口徑手槍的全金屬包覆圓頭彈(FMJ RN); 及一顆質量15.6克(240喱),以不超過參考速度436米/秒(1430呎/秒)的.44口徑麥林的半包覆式空心彈(SJHP)。此外,它亦必須可抵抗絕大部份手槍子彈的威脅,而仍同時俱備 I 級、IIA 級及 II級防護等級的所述性能。
III 級
(來福槍子彈類) 這一級的防彈衣可抵禦一顆質量9.6克(148喱),以不超過參考速度847米/秒(2780呎/秒)碰擊的7.62毫米口徑全金屬包覆彈(FMJ)(例如美軍制式的M80型子彈)。此外,它亦必須俱備 I 級、IIA 級、II 級及 IIIA 級防護等級的所述性能。
IV 級
(來福槍穿甲子彈類) 這一級的防彈衣可抵禦一顆質量10.8克(166喱),以不超過參考速度869米/秒(2850呎/秒)碰擊的.30口徑卡賓槍穿甲彈(AP)(例如美軍制式的M2型穿甲子彈)。此外,它亦必須俱備 I 級、IIA 級、II 級、IIIA 級及 III 級防護等級的所述性能。
對於警方拆炸彈專家來說, 他們通常都會穿著厚身的防彈衣,藉以抵禦那些恐怖襲擊事件常見的中型炸彈威脅。
Ⅳ 啥牌子的自行車最好、最值得信賴
上海鳳凰自行車,上海鳳凰自行車股份有限公司為鳳凰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產品主要為鳳凰牌自行車。1993年7月29日,經上海市經濟委員會批准由原上海鳳凰自行車公司改組為上海鳳凰自行車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鳳凰自行車公司是1992年以上海自行車三廠為主體,兼並上海自行車二廠,聯合上海自行車四廠組建而成的。
Ⅵ 中國十大品牌電動車是哪幾個
1、雅迪電動車
雅迪屬於來自江蘇品牌,屬於高端綠色能源電動車品牌,它是一家國內大型電動車/特種車專業化/現代化製造企業。
雅迪是國內第一家電動兩輪車上市公司,其收入和盈利取得非常高的成就,屬於國內電動車品牌的先驅典範。這家公司主打高端品牌,集設計、研發、製造和銷售等一身,是一家實力非常強的電動車公司。
2、愛瑪電動車
愛碼電動車屬於知名度非常高的十大品牌,公司成立於1999元,屬於國內大型電動兩輪交通工具製造商,智能化低碳出行交通工具先驅,專注於製造經久耐用的時尚好車。經過十幾年的歷史發展,成為國內較大的電動兩輪交通工具的製造商。
3、新日電動車
新日公司創建於1999年,屬於國內知名度高的電動車十大品牌,是一家智能電動車的引領者,專攻綠色出行工具和關鍵零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上市公司。
新日同樣來自江蘇地區品牌,實力雄厚,擁有非常多的研發基地,屬於行業技術過硬的公司,品牌質量非常可靠。
4、綠源電動車
這個品牌創建於1997年,屬於浙江地區品牌,專注於電動個人交通工具製造的高新技術企業,屬於電動車安全技術創新者。
5、立馬電動車
立馬車業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是一家集電動車研發、製造、銷售、服務於一體的大型集團化高新技術企業。
6、台鈴電動車
深圳市深鈴車業有限公司是集新能源交通工具研發、製造、銷售和服務為一體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專注於低碳環保交通工具的研發及推廣,榮譽出品「台鈴」品牌電動車(以下簡稱「台鈴」)。
7、小刀電動車
小刀電動車公司,堅持高起點、高標准,借電動車行業快速發展的勢頭,在短短的幾年內從小到大、從弱到強,成為電動車行業名列前茅的企業。總公司佔地面積6萬余平方米,擁有六條國際標準的全自動化生產線,年設計生產能力100萬輛,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於一體的專業電動車企業。
8、新蕾電動車
新蕾創立於2002年,是一家專注於電動交通工具研發製造的創新型企業。新蕾的產品包含自主研發的豪華車、簡易車、鋰電車、電動三輪車、特種車等,是行業少數的綜合性自主研發與製造的大型企業。在無錫、天津、廣東建有四大研發與製造基地。
9、比德文電動車
山東比德文動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是目前國內頗大的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汽車生產基地之一,公司以「推廣綠色動力科技,貢獻全球環保事業」為使命,打造全球較大的綠色動力交通工具生產企業。公司現有員工近3000人,資產規模達18億元,年產銷規模超200萬輛,擁有佔地1480畝的比德文產業園和天津、無錫、台州三大國內外埠生產基地。
10、小牛電動車
小牛電動,是牛電科技旗下的智能電動踏板車(E-Scooter)。作為中國創新型鋰電智能電動踏板車,只一次充電即可完成超乎想像的100公里續航。
小牛電動車擁有活塞液壓雙碟剎+EBS電子剎車+動能回收系統,錳鋼碟剎車片配合前220mm後180mm的液壓剎車卡鉗,主打制動性能,在全天候各種路況下都有良好適應性。雙碟剎+EBS電子剎車系統,20km/h的時速下制動距離僅1.37米。
(6)中錳鋼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電動車,即電力驅動車,又名電驅車。電動車分為交流電動車和直流電動車。通常說的電動車是以電池作為能量來源,通過控制器、電機等部件,將電能轉化為機械能運動,以控制電流大小改變速度的車輛。
第一輛電動車於1881年製造出來,發明人為法國工程師Gustave Trouvé 古斯塔夫·特魯韋(也稱:古斯塔夫·特魯夫),這是一輛用鉛酸電池為動力的三輪車它是由直流電機驅動的,時至今日,電動車已發生了巨大變化,類型也多種多樣。
Ⅶ 燒水壺什麼牌子好
燒水壺蘇泊爾的牌子好。蘇泊爾SWF17K2這款電熱水壺值得推薦。
蘇泊爾SWF17K2這款電熱水壺是一款容量為1.7L的電水壺,這款電水壺採用了304食品級不銹鋼材質製造,全不銹鋼設計,安全健康。內置了英國進口溫控器,使用壽命長。功率方面,達到了1800W,燒水的時間較短,可以說省時省電。個人覺得值得入手。
這款蘇泊爾SWF17K2,使用了全不銹鋼設計,安全更有保證。在底盤方面,具有電源線收納式底盤,可以輕松纏繞在底盤上,減少了空間的佔用。在價格方面,這款產品也是非常親民,不到百元的價格,更是非常實惠。
Ⅷ 26.99萬, BJ40雨林穿越版上市
北汽官方重度改裝的BJ40雨林穿越版今日公布上市售價:26.99萬。
售後服務方面,BJ40雨林穿越版享受官方售後服務,北京越野覆蓋全國范圍的售後服務系統均可提供支持;針對原廠改裝部分,可實現原廠零部件備件保障,並能針對性地達成專業養護。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Ⅸ 中國十大品牌的電動車有哪種
如下為十大品牌各企業電動車的暢銷產品:
愛瑪 麥
愛瑪麥家族進入電動車市場而來,就掀起了軒然大波,外觀精美、性能優越、價格實惠,都成為廣大消費者心儀理由,2017年截至目前,麥單品銷量已過40萬。
內容為經緯互娛整理,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