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從注冊到發展到上市需要經歷些什麼
注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現已更名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事大廳/網站自主注冊
發展----公司規范階段
股改----由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公司
上市前輔導----整合公司的業務、財務等方面
申報階段----聘請中介機構完成材料申報
反饋階段-----證監會根據申報材料進行反饋,公司中介機構回復
過會階段
發行上市
Ⅱ 股票上會通過後多久上市
申請IPO新股發行要經過證監會的審核,IPO審核是指證監會開會針對提出申請IPO上市的公司進行討論,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將獲得上市資格、可以發行股票上市。反言之,審核不通過的申請人將無法獲得上市資格。從過會到取得IPO批文、再到發行股票上市,這其中都有哪些關鍵環節呢?
今年3月12日,十八屆發審委上演了「首秀」,審核通過了四川天味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申請。僅僅10天後,3月22日晚間,證監會發布消息稱,已按法定程序核准了四川天味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申請,公司經與承銷商、交易所協商,最終於4月3日開啟了新股申購。
從過會到取得IPO批文,天味食品上演了IPO發審的極速時刻。而在十八屆發審委履職前,A股最快過會速度是由富士康創造的。公開信息顯示:富士康2018年2月1日上報招股書申報稿,同年2月9日招股書申報稿和反饋意見同時披露,2月22日招股書預披露更新,3月8日通過發審會。從申報到上會僅用了36天,打破了此前的上會紀錄,而以往排隊上市的企業在此環節至少需要等待半年時間。但是,通過發審會的富士康,足足等了100天才領取到IPO批文。
那究竟過會後還需要經過哪些關鍵環節才能夠核發批文?又需要多久才可以實現上市?今天就來詳細梳理一下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的工作流程。
基本審核流程
按照依法行政、公開透明、集體決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首發)的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反饋會、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核准發行等主要環節,分別由證監會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
審核中的關鍵環節
在經過受理和預先披露、反饋會、預先披露更新、初審會後,申請首發的發行人將進入發審會審核環節。
發審委制度是發行審核中的專家決策機制。發審委通過召開發審會進行審核工作,發審會由審核人員向委員報告審核情況,並就有關問題提供說明,委員發表審核意見,發行人代表和保薦代表人各2名到會陳述和接受詢問,聆詢時間不超過40分鍾,聆詢結束後由委員投票表決。發審會認為發行人有需要進一步披露和說明問題的,形成書面審核意見後告知保薦機構。
發行人的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需要進行封卷工作,即將申請文件原件重新歸類後存檔備查。封卷工作在按要求回復發審委意見後進行。如沒有發審委意見需要回復,則在通過發審會審核後即進行封卷。
同時,發行人還需披露會後事項。會後事項是指發行人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招股說明書刊登前發生的可能影響本次發行上市及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予披露的事項。發生會後事項的需履行會後事項程序,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按規定向綜合處提交會後事項材料,審核人員按要求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如申請文件沒有封卷,則會後事項與封卷可同時進行。
核准發行前,發行人及保薦機構應及時報送發行承銷方案。
封卷並履行內部程序後,將進行核准批文的下發工作。發行人領取核准發行批文後,無重大會後事項或已履行完會後事項程序的,可按相關規定啟動招股說明書刊登工作。
在發行審核的過程中,證監會還根據特殊行業企業的具體情況,徵求相關主管部門是否同意其發行股票的意見。如收到舉報材料,將依程序處理。在發行審核過程中,證監會還將按照對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抽查的相關要求組織抽查。
審核通過後,多久可以上市
從過會到核發批文,中間還需經過封卷、會後事項、報送承銷方案等關鍵環節,此外,還可能涉及到特殊行業的特殊要求、信批質量抽查等事項,由於發審委審核節奏不同、發行人情況不同等原因,企業過會後到取得IPO批文的時間也不盡相同。
同樣的,全部審核通過後多久可以實現上市,其實也沒有確定的時間,因為時間長短主要看上市流程手續、分銷手續辦理進度的快慢。一般來講,IPO審核通過後,如果各項手續辦理速度較快,一個月左右即可發行股票。
近兩年,證監會完善多層次股權融資體系,優化了內部審核機制,使得IPO從申報到發行的審核周期有了明顯的縮短。IPO上市發展更趨於常態化,顯著提高了直接融資效率,進一步為企業去杠桿、降成本帶來助力。
Ⅲ 從小公司到上市公司要經歷哪些過程
《公司法》(節選):
第一百二十一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法》(節選):
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加強對擬上市公司上市前的培育。省體改辦要對券商推薦上市的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進行上市前的培養,幫助公司規范運作、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二、公司發起人必須按協議認繳全部股款,股本金必須足額、及時到位。股本金必須依法運作,發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抽逃股本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會同省體改辦在年檢時對股本金運作情況予以核查,對股本金不實的,嚴格按工商管理法規進行處理。
三、公司必須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股東大全、董事會、監事會相互制衡、科學有效地決策、運行、監督機制。國有出資人代表由政府授權部門委派,國有控股股東應認真通過出資人代錶行使所有者職能。董事會可設兩個以上非股東獨立董事。國家公務員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監事會成員中必須要有一定數量的職工代表參加。董事長與總經理原則上分設。
四、公司內部職工股一律要在國家認可的證券託管機構集中託管。對違反國家規定發行的內部職工股,必須予以規范:對超范圍發行的內部職工股,在公司內部職工自願購買的前提下,將超范圍部分轉讓給公司內部職工;對超比例發行的內部職工股,在與法人股東達成協議的前提下,由法人股東收購超比例部分;上述辦法仍不能代理的超發的內部職工股,公司必須回購,回購價不得低於發行價。
五、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核准程序製作上市申請文件,必須先報經公司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或省政府主管部門同意,並由市、州人民政府或省政府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報省政府。
六、上市公司與母公司要切實實現資產、財務、人員「三分開」。公司產權界定必須明確,財務必須獨立,管理人員不得交叉任職,職工不得雙邊上崗。上市公司與關聯公司的交易行為必須規范。關聯交易的定價必須在市場平均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基礎上確定,嚴禁弄虛作假搞不公平的關聯交易。對於涉及資產重組的關聯交易,必須簽署正式協議、召開股東大會並作出決議,且必須發生現金流和物流。
七、完善上市公司經營管理者的選拔機制。把黨管幹部的原則與依法選拔經營管理者有機結合,國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由組織部門考察並徵求國資部門意見後提出人選,向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推薦,再由企業按《公司法》的規定產生。黨委書記和董事長可由一人擔任。董事會在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前,應聽取公司黨委的意見;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及決策調整情況,應向公司黨委報告。
八、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改革和完善管理人員的收入分配製度,實現經營者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鉤,在有條件的上市公司中試行年薪制、認股權證、股票期權,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同時,完善對經營者的監督約束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業績考核和評價體系,實行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因違法經營或因管理不善、決策失誤造成企業資產重大損失的,有關部門要追究經營者的責任。
九、完善上市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上市公司要深化勞動、人事、工資等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完善用工制度,合理確定工資水平。要加強財務管理,清理銀行帳戶、統一資金調度,嚴格按照《企業會計准則》和《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合法、真實和公允的財務報告。要建立企業技術進步機制,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和產品的開發投入。要積極參加住房制度改革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為轉換經營機制創造條件。
十、上市公司應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對募集資金投向進行科學論證。對國有控股公司運用資金項目或可能影響經濟全局的重大項目,應進行公開的、市場化評估。上市公司必須嚴格按照《招股說明書》和《配股說明書》確定的資金運用計劃使用募集資金,凡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必須經法定程序獲得批准。
十一、各級政府要根據「有所為,有所不為」和扶強扶優的原則,適應產業結構調整、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戰略的需要,積極支持上市公司實施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資產重組,促使優勢企業、優質資產、優秀人才向上市公司集中,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十二、為公司上市出具有關文件的中介機構,應對文件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文件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並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該機構停業,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政府有關部門、上市公司、中介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對上市申請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凡玩忽職守、出具虛假證明文件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相應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十四、對中國證監會武漢證券監督管理辦公室在我省開展的監管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給予積極的支持和配合。
Ⅳ 新股上會與上市有什麼區別
1,公司業績不同:
而有的公司卻是因為其業績增長過高,不符合常理而受到質疑。新股上會已通過的意思是已經通過交易所以及證監會的審查核對合符有關法律法規,可以發行股票上市了。
2,程序不同:
有的股份公司是因為,關聯交易和銷售相互依賴。證監會為了讓企業熟悉發行審核標准和流程,專門開設了見面會。
在這一環節,已報送材料的企業與發行部負責人面對面,以十分鍾的時間展示自己的企業並講述上市的理由。隨後上市流程進入反饋和初審環節,證監會發行部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預審,提出疑問,要求中介機構核查,並形成初審報告,提交發審會。
3,上市不定:
有的是因為其主體資格的缺失,而造成了新股上會無法通過。,對環保更加註重和社會關注點,有一些公司無法進行新股上會主要是因為受到稅務和環保問題方面的影響。一般來說,發現如果三年內受到工商,稅務,海關,環保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都不能進行上市。
新股發行審核制度已經形成了「雙人審核、集體決策」等整套機制。這一審核過程也在不斷地從幕後走向台前,接受各界的監督。
從2003年發審委委員名單的公開,2009年創業板(行情 股吧買賣點)第一場發審會對媒體的部分開放,到2010年開始的公布企業被否原因。在確保企業上市公開方面,正在考慮把擬上市企業的招股書預披露提前,以給公眾留出更多的時間,充分發揮監督作用。
Ⅳ 新股過會到上市一般多少時間
申報到上市平均用時27個月經統計,2016年至2020年6月已有20家銀行成功上市。
闖關成功的20家銀行從申報到上市平均用時810.05天(約27個月),其中,申報到預先披露更新平均469.7天(約16個月),預披露更新到上會平均154.1天(約5個月),過會到上市平均186.25天(6個月)。
20家上市銀行上市時間長短不一,區間從175天到1318天不等,其中,排隊時間在2年-3年的銀行佔比達到75%。
從申報到上市耗時最短的是郵儲銀行,僅用時175天,約半年的時間里就闖關成功,遠低於平均水平。而耗時最長的為成都銀行,從申報到上市共用時1318天,排隊近4年後,於2018年1月成功登陸資本市場。
從上市板塊來看,中小板和主板用時時間差距不大。中小板上市的6家銀行申報到上市平均時長為850天(約28個月)。主板上市的14家銀行申報到上市平均時長為793天(約26個月),較中小板上市的銀行少兩個月。
(5)從上會到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新股發行的種類
1、非增資發行與增資發行
非增資發行是指公司基於授權資本制以及公司章程所定資本總額的限制,於公司成立以後為募足資本而發行股份,由於這種股分發行並未增加公司資本,因此屬於非增資發行。增資發行是指公司以增加資本為目的而發行股份。
2、公開發行與不公開發行
公開發行是指向社會公眾發行股份;不公開發行,也稱為定向發行,是指以特定主體為認購對象而發行股份。公開發行的程序比非公開發行的程序更為嚴格。
3、通常的發行與特別的發行
通常的發行即以增資為目的所進行的新股發行;特別的發行不是以增資為目的,而是為了分配盈餘、將公積金轉為資本或將可轉換公司債變為股份所進行的新股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