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衡量上市公司業績實現情況的綜合指標是什麼,為什麼
衡量上市公司業績什麼綜合指數夜裡有什麼好看的,你看圖形就行了看圖形,看成交量。底部放量,脈沖式放量,然後看形態,搞邊界線,放量突破買進就行了。
『貳』 從那幾個方面 上市公司經營績效評價
1、每股盈利
2、凈資產收益率
3、每股現金流
4、盈利增長率
『叄』 上市公司績效衡量標准有哪些
上市公司績效評價是近年來國內外學術界廣泛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資料表明,有一個時期,美國每兩個星期就有一部關於績效評價的著作問世,相關的論文更是層出不窮。我國(不包括港澳台地區)的證券交易所是在1990年以後才建立起來的,上市公司從當初的十幾家發展到現在的一千二百餘家,但有關上市公司綜合評價和排名的研究起步較晚。中國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與《中國證券報》聯合,1996年始每年進行深滬兩市的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綜合評價。《上市公司》雜志從1999年開始進行了「滬市50強上市公司」評選活動。此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人事部、國家計委聯合頒布了《國有資本金績效評價規則》和《企業績效評價操作細則》,建立了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2002年2月國家五部委對《企業績效評價操作細則》做了修訂和完善。盡管如此,我國上市公司績效評價體系仍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是因為隨著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的轉變和市場競爭的加劇,企業管理的重心逐步由成本管理向客戶管理轉變,單純地以財務指標作為績效評價指標的弱點暴露無遺。具體而言,我國現行的企業績效評價指標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局限。
其一,單純地以財務指標作為績效評價依據,難以全面反映企業經營績效。以財務指標為中心的績效評價體系,容易導致企業經營活動的短期行為,為了短期利潤的最大化,企業常常推遲資本投資,從而造成發展後勁不足;缺乏戰略性考慮,無法提供產品質量、顧客響應度等方面的信息;鼓勵局部優化,而不是全局最優化;無法提供有關「顧客需求什麼」、「競爭對手是如何運作的」等方面的信息,為企業決策提供的支持十分有限;只能提供歷史績效信息,無法預測未來的績效發展狀況,應用的范圍受到限制。鑒於財務指標自身存在的缺陷,越來越多的學者傾向於引入非財務指標。相對於財務指標,非財務指標具有評價更加及時、准確;與企業的目標和戰略相一致,可以有效地推動企業的持續改進;具有良好的柔性,能夠適應市場和企業周圍環境的變化等優點。
其二,未考慮資本成本因素,從而導致經營利潤的計算不正確。使用會計數據評價企業績效,很可能會忽略機會成本和貨幣的時間價值。現有經濟指標在計算總資產收益率(ROA)、凈資產收益率(ROE)、投資報酬率(ROI)和每股收益(EPS)時所用的凈收益均未考慮資本成本的因素。因此,有些企業從財務報表和一些評價指標上看似乎是盈利,但如果將資本成本因素考慮進去,這些貌似盈利的企業就發生了實質性的虧損。
其三,對現金流量指標的關注不夠。傳統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關注的焦點是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的有關項目,對現金流量表中的有關指標,如凈現金流量、經營活動凈現金流量等指標卻關注甚少,對投資項目的現金凈流量指標基本忽視。然而,現金流動的信息更能體現財務報告的目標,一般來說,與特定企業關系最直接的財務信息的可能使用者,最為關心的是企業創造有利的現金流動能力。因此,企業績效評價指標應是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與資產負債表有關項目以及企業投資項目長期現金流量的綜合。
其四,缺乏人力資本方面的評價指標。人力資源會計作為一項專門會計來核算人力資源起步比較晚。但隨著科技水平的提高,人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人力資源的價值計量在企業價值評估中應占據重要的地位。因此,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缺乏人力資本績效的評價指標,不能不說是一種缺陷。
在新經濟迅速發展,信息技術日益完善的今天,建立一套動態的符合企業競爭環境要求的績效評價體系十分重要。針對目前我國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不足,筆者認為,創新我國上市公司績效評價體系應著重考慮:
——建立基於企業經濟增加值(EVA)評價體系。鑒於我國企業績效評價對資本成本評價不足的問題,借鑒西方國家採用的EVA方法是可行的。EVA即企業經濟增加值,是指企業經營活動的稅後凈收益(NOPAT)扣除企業資產成本(包括權益資產成本和負債資產成本)後的差額,這種方法彌補了會計利潤率在評價企業經營績效的不足,避免了忽略企業資產價值的變化以及所有者權益的機會成本,從而使經營利潤的計算更貼近實際。
——建立基於經營現金凈流量和投資項目現金凈流量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適應時代要求,建立一套符合企業核心競爭力增長,促使企業提升未來績效的評價體系成為理論界和實務界最關注的問題。於是,創新一套基於經營現金凈流量和投資項目現金凈流量的績效評價體系成為可能的選擇。它一方面可以說明企業經營的現金凈流量狀況,反映企業報告期內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流入與流出情況,評價企業創現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反映企業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基於投資項目的現金流量情況,有助於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以及企業未來發展趨勢進行評價和分析,從而彌補現行績效評價體系中只注重過去經營業績的不足。
——建立包含人力資本評價指標的新體系。傳統績效評價體系是針對企業財務指標而建立的,缺乏對企業人力資本的評價指標。在知識經濟時代,人力資源的價值在企業價值評估中顯得越來越重要,人力資本的作用越來越大,特別是高科技企業、網路企業和軟體開發企業,人力資本因素更加突出。而且這類企業在上市公司中也佔有很重要的比例,因此企業的績效評價應建立包含人力資本評價指標的新體系,如人力資本報酬率、人力資本成本率、人力資源價值等。
——建立綜合性評價體系。由美國學者羅伯特·S·卡普蘭和大衛·P·諾頓提出的「平衡計分法」認為,企業績效評價指標應源於企業的戰略目標和競爭需要,將財務測評指標、顧客滿意度、內部營運和公司創新與學習能力四個方面結合起來,從而形成一套完整的評價體系。筆者認為,可從財務、顧客、內部營運、學習與成長等四個方面入手,根據企業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的實際情況和採取的戰略,為每一方面設計適當的評價指標,賦予不同的權重,從而全面、系統地反映企業經營績效。
『肆』 如何評價上市公司管理層經營績效
1.問題提出
資本結構是企業利益相關者權利義務的集中體現,影響並決定著公司治理結構,甚至企業價值。合理的資本結構,可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規范企業行為,提升公司價值。長期以來,理論界對資本結構與企業經營績效之間關系的探討從未間斷。現代資本結構理論對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之間關系的研究,經歷了「從無關到有關的過程」。MM理論(不考慮公司所得稅)在完善的資本市場條件下,認為資本結構的選擇不會影響公司價值。而此後的MM理論(考慮公司所得稅)、米勒模型、權衡理論、代理成本理論、信號傳遞理論、控制權理論等等一系列資本結構理論,都認為資本結構的選擇會影響公司價值。
我國對於資本結構與企業經營績效的相關性研究,陸正飛、辛宇(1998)通過對滬市機械及運輸設備業的35家上市公司進行多元線性回歸分析,分析得出,不同行業的資本結構有著顯著的差異,獲利能力與資本結構之間有顯著的負相關關系,規模、資產擔保價值、成長性等因素對資本結構的影響不甚顯著。李義超、蔣振聲(2001)應用1992至1999年的混合數據,採用截面分析與TSCS分析方法,得出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與企業績效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的結論。於東智(2003)通過研究股權結構、治理效率與公司績效關系發現,資產負債率與公司績效表現出較強的負相關關系。劉志彪等(2003)是國內最早將產業經濟學與資本結構研究相結合的,他們的研究結果證實,企業的資本結構與其所在的產品市場上的競爭強度之間具有顯著的正相關關系,同時資本結構與績效之間存在顯著的負相關關系。肖作平(2005)對上市公司資本結構與公司績效互動關系進行了研究,得出了資本結構與公司績效存在互動關系,財務杠桿與公司績效負相關以及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公司績效成反向的U型關系的結論。
從資本結構理論的發展過程來看,除少數研究認為企業資本結構與績效無關以外,西方的理論和研究普遍認為企業經營績效與資本結構正相關。而針對我國的研究除了少數結論(洪錫熙和沈藝峰,2000;王娟和楊鳳林2002),普遍認為企業經營績效與資本結構是負相關的(陸正飛,1996;劉志彪,2003;於東智,2003;肖作平,2005)。
經典理論在中國「水土不服」,首先可能是因為制度環境的不同。西方具有發達的資本市場,嚴格的監管體系,完善的法律制度以及成熟的經理人市場,這些條件為資本結構理論的成長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而中國並不具備這些條件。
其次,對公司績效指標的選取也存在一定的差異。很多學者選取凈資產收益率衡量公司績效,凈資產收益率(ROE)是反映資本收益能力的國際性通用指標和杜邦系統中的核心指標,優點是綜合能力強,但缺點是易被人為操縱,其有效性會受到影響。
最後,未全面考慮公司績效影響因素。影響績效的因素有很多,除受資本結構影響外,還受行業、公司規模等因素影響,漏掉重要影響因素容易導致有偏誤的估計結果,甚至會掩蓋資本結構與公司績效之間的真實關系。因此我們在研究中應該加入相關的控制變數。
基於上述分析,本文利用我國滬深A股2005—2009年64家房地產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採用主成分分析和線性回歸的方法,期望在研究模型建立、數據選擇方面進行新的嘗試,以彌補上述研究的不足,驗證資本結構與公司業績的關系。
2.理論分析及研究假設
2.1債務結構與企業績效
西方理論普遍認為,企業的高負債並不一定就會導致企業的低績效,關鍵在於債務的治理是否有效[1]。負債影響公司績效,主要是通過影響經營者行為來達成的,作為企業的直接管理者,經營者的行為與公司績效息息相關。首先,負債是一種具有約束性的債權,一般是固定支付,但必須按時還本付息,否則將面臨訴訟甚至破產的威脅。因此,當一個企業負債比率過高時,經營者要考慮減少企業的自由現金流量,這樣一來,也抑制經營者利用企業過多的自由現金流量來進行有利於自己的各種行為。其次,在企業融資總額及經營者持股量不變的前提下,採用負債方式融資,等於降低股權融資比例,相當於提高經營者的持股比例,從而提高經營者的積極性。因此,我們可以得到:
假設1:資產負債率與企業經營績效正相關。
權衡理論認為,企業價值先隨負債比例增加而增加,當負債比例達到某一點時,破產成本和代理成本的作用顯著增強,企業價值開始下降。隨著負債比例的增加,企業價值有一個最大值,此時的負債比例為最佳負債比例。本文根據國外研究的結論以及經典理論的結論,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提出:
假設2:企業績效與資產負債率存在著一個倒U型二次拋物線關系,即當企業負債達到一定程度之前企業績效隨負債增加而增大,當企業負債超過一定程度時,企業績效隨企業負債的增加而減少。
2.2股權結構與企業績效
代理成本認為,股權相對集中可以有效的節約代理成本。在股權相對集中的條件下,控股股東有監督的激勵,可以分散股東「搭便車」的問題。
大股東具有限制管理層犧牲股東利益、謀取自身利益的能力,可以更有效地監督管理者,從而增強市場運行的有效性,降低經理層的代理成本。另外,由於這屬於公司的內部控制,花費相對較少,治理成本低。但是,Shleifer和Vishny於1997年進一步提出,大股東發揮良好作用的前提是具有一個良好的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法律環境,以免大股東通過手中的控制權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然而,我國的法律環境不容樂觀,相關的法律不完整而且執行不得力,因此我們提出假設3:
假設3:企業經營績效與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負相關。
從第三章的分析我們看到,我國房地產行業存在明顯的「一股獨大」問題,而在我國的特殊制度背景下,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往往是國有控股,盡管近幾年,國有股本所佔比例有所下降,但國有股一股獨大的現象仍很明顯。因此我們提出假設4:
假設4:企業經營績效與國有持股比例負相關。
3.研究設計
本文以房地產上市公司2005—2009年的財務數據為基礎進行分析。為了減少其他因素對公司業績的影響,保證數據對於研究的有效性,本文設定了以下標准對樣本進行篩選:(1)為了部分消除因上市公司上市額度制度,而導致虧損企業資源價值偏高,以及虧損企業資本重組等非經營性影響因素,故剔除ST和PT板塊企業。(2)另外,由於一些公司某些年度的財務數據無法取得或者存在異常,故也予以剔除。
3.1變數的設計
3.1.1經營績效指標的確定
從緒論的分析中我們看到,績效指標一般有兩類方法進行衡量,一類是單一指標的績效衡量,如ROA、ROE、EVA、TobinQ等;另一類是多重指標的績效衡量,當前關於多重指標的方法主要有因子分析法、平衡記分卡以及層次分析法等。但單一指標往往具有一定局限性,無法充分反映企業的治理效率,且主觀性較強,易遭到人為操縱,從而大大降低實證分析的准確性。因此本文選擇了多重指標作為績效衡量的方法,運用因子分析法來評價績效。本文的因子分析從企業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成長能力以及運營能力4個方面選擇了11項財務指標衡量企業績效。
3.1.2資本結構指標及控制變數的確定
本文所研究的資本結構皆以其廣義上的定義為基礎,因此包括股權結構和債權結構。本文選擇資產負債率[2]、長期負債率以及流動負債率作為債權結構的衡量指標;選擇第一大股東股權集中度、前十大股東股權集中度及國有股比例衡量股權結構。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其他影響企業經營績效的因素,為了控制其他因素的影響,本文引入了公司規模作為控制變數,具體變數的選擇及其衡量方法見下表:
表2 房地產上市公司指標體系
變數名稱
符號
變數定義
被解釋變數
因子分析績效
P
通過因子分析法衡量
解釋
變數
債權
結構
資產負債率
RDA
自變數,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長期負債率
Ldar
自變數,長期負債率=長期負債/總資產
流動負債率
Sdar
自變數,流動負債率=流動負債/總資產
股
權
結
構
前五大股東持股比
Hsp10
自變數,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和
最大股東持股比
S1
自變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
國有股比例
Sp
自變數,國有股比例=國家股數/總股數
控制變數
公司規模
Size
控制變數,期末總資產的自然對數
3.2研究設計
為了研究地產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如何影響經營績效,本文在前文分析的基礎上,參考借鑒國內外相關資本結構的研究,建立了如下回歸方程:
P=β0+β1 RDA+β2 RDA²+β3 ldar +β4 sdar +β5 s1+β6 hsp10 +β7 sp+β8 size+ε
此模型是一個二次曲線回歸模型,可以檢驗是否存在一個最佳的資本結構,使得上市公司的財務績效最佳,因此它可以為我們提供變數之間的最優組合區間。其中P為企業綜合經營績效指標,RDA表示資產負債率,ldar表示長期負債率,sdar表示流動負債率,s1表示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hsp10表示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sp表示國有股比例,size表示公司規模大小,β0表示截距項。
4.實證研究結果分析
4.1通過因子分析法評價企業的經營績效
通過因子分析法我們得到了六個解釋變數的因子,分別用Y1、Y2、Y3、Y4、Y5、Y6來表示,綜合計量指標P為各主成分的加權平均值權數為各因子方差貢獻率,表達式為:
P=(26.479%Y1+20.421%Y2+10.224%Y3+9.202%Y4+8.825%Y5+8.471%Y6)/83.622%
4.2經營績效與資本結構模型的回歸結果分析
利用最小二乘法對模型進行回歸,回歸結果如下:
表3 模型回歸參數
模型
B
標准誤差
t
Sig
(常量)
-.181
.083
-2.185
.032
S1
-.078
.047
-1.675
.101
SDAR
.039
.028
1.371
.175
SIZE
.003
.003
1.055
.295
HSP10
.062
.046
1.337
.186
RDA
.494
.169
2.922
.005
RDA*RDA
-.362
.155
-2.731
.007
LDAR
-.086
.046
-1.859
.068
SP
-.037
.023
-1.687
.111
從上表的分析結果中,我們得到資產負債率企業與績效顯著正相關;企業績效與資產負債率存在顯著倒U型二次拋物線關系;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企業績效顯著負相關;國有股比例與企業績效顯著負相關。
5.研究結論
(一)企業存在一個最優資產負債結構
從上文的回歸結果中,我們得到企業綜合經營績效與資產負債率之間存在顯著的開口向下的二次曲線關系,這表明了我國房地產上市公司確實存在著一個最佳的資本結構。一般來說,債務成本低於權益成本,因此通過舉債可以降低資本成本,提高企業價值,但是若負債過度,還款壓力增大,企業的困境成本及破產成本增加,將會影響企業效率,降低企業價值。
(二)一股獨大對企業績效產生負面影響
從前面的分析中,我們看到,我國房地產上市公司存在普遍的一股獨大現象,Shleifer and Vishny認為大股東的存在可以解決公司內部人的控制問題,但大股東發揮良好作用的前提是具有一個良好的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法律環境,以免大股東通過手中的控制權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然而,我國的法律環境不容樂觀,相關的法律不完整而且執行不得力,因此,「一股獨大」並不是一個有效的措施。從實證角度看,我國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對企業總體績效產生了顯著的負面影響。
(三)國有控股不利於企業績效的提高
在房地產上市公司中,國有控股雖然一直呈下降趨勢,但其一股獨大的局面並未改變,這些股份的所有權是國家,但國家無法直接行使所有權,一般通過委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為行使經營權。從另一方面來看,我國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中缺乏對經營者的約束機制,因此代理人卻沒有被很好的監督,企業的經營業績與經營者自身的經濟利益並未掛鉤,經營者也就並不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標。從實證角度看,國有控股對企業總體績效產生了顯著的負面影響。
是否可以解決您的問題?
『伍』 我怎麼才能知道某個上市公司目前的業績經營狀況和今後一段時間的發展方向
這個很簡單就可以看到的!
在所有的證券行情分析的軟體中,每個股票(上市公司)都有「F10資料」這個概念的,包含就是您需要的那些「業績經營狀況和發展方向」。
如果您在證券營業部看行情,就讓網管及時更新這些資料;如果是在家上網看行情,就手工更新一下數據。
『陸』 我在《企業績效評價標准》一書中看到,很多上市公司分大,中,小企業。那用什麼方法和指標區分小企業或大
國家對現行的《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准》進行了修改。《標准》將不再沿用舊標准中各行各業分別使用的行業指標,而是統一按銷售收入、資產總額和營業收入的多少歸類,主要的考察指標是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劃分的依據是1998年的統計數據。
參照一些國家的標准及各類企業占企業總數的比重,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我國大型企業標準定為:年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均在5億元以上,其中,特大型企業標準定為年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均在50億元及以上;中型企業標准為年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在5000萬元以上;其餘均為小型企業。
根據新修改的《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准》統計中國有大中型企業合計為10177家。
按新的劃型標准,在國家統計局目前掌握的40多萬家獨立核算工業企業中,大中型企業合計為10177家,比原標準的24120家減少了13943家,減少57.8%,其中大型企業為991家,比原標準的7223家減少了6223家;特大型企業62家,比原標準的268家減少了206家;小型企業為458329家。按新標准,大中小型卓越全部獨立核算工業企業的比例分別為0.21%、1.96%和97.83%,這一結構與一些發達國家的企業規模結構基本相似。
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准--說明
1988年月4月發布 1992年補充
一、本標準是在1978年國家計委《關於基本建設項目和大中型劃分標準的規定》和國家統計局現行《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准》的基礎上,由劃分企業類型協調小組會同國家經委、國家計委、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勞動人事部、全國工業普查辦公室等綜合部門,結合當時實際情況,經過協調平衡,做了必要個性與補充,經國務院原則同意,由國家經委、國家計委、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和勞動人事部於1988年發布,作為全國工業企業劃分大中小型規模的統一標准。
1992年,全國劃分企業類型協調小組又對本標准進行了補充,以國經貿企[1992]176號文件予以發布。新補充的標准與原標准具有同樣效力,統稱為《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准》。全國劃分工業企業大中小型規模統一按照此標准嚴格執行。
二、本標准適應范圍以全部工業生產企業的基層統計單位為劃分單位,不論企業隸屬於哪個部門,均應按其所屬行業統一標准執行。例如電子、核工、煤炭、冶金等部門所屬的儀器、儀錶行業企業均按機械工業行業中儀器儀表企業的標准執行。
三、本標准依企業生產規模劃分為特大型、大型(分為大一、大二兩檔)、中型(分為中一、中二兩檔)、小型四個類型。標准規定,凡產品單一的行業,能以產品生產能力功分的必須按產品設計生產能力或查定生產能力劃分;凡產品品種繁多,難以按產品生產能力劃分的則以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即依上年度財務決算數據)作為劃分標准,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設計能力:是指企業進行生產新建、擴建或技術發行時,設計任務書和技術設計文件中所規定的產品生產能力。
查定能力:是指由於進行設計發行技術革新等措施,企業產品能力已超過原設計能力,或者由於地質條件、設計條件的改變達不到原來的設計能力,在主管機關組織領導下,對企業生產能力重新進行查定,並經主管機關批準的產品生產能力。
按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劃分規模的企業,屬於1986年以後新建的企業,應考慮扣除固定資產價格增長的因素。
四、幾項注釋:
1、黑色金屬工業的鋼鐵聯合企業 指具備從采礦、煉焦、煉鐵、煉鋼到成品鋼材全部生產過程的企業。
2、有色金屬工業企業 按生產不同種類的金屬分別規定劃分標准:
(1)有色金屬聯合企業指從事采礦、選礦、冶煉的有色金屬工業企業。
(2)輕有色金屬一般指比重在4.5以下的有色金屬,其中有鋁、鎂、鈉、鉀等,鈦也列為輕有色金屬。
(3)重有色金屬一般指比重在4.5以上的有色金屬,其中有銅、鉛、鋅、鈷、汞、鎘、鉍等(鎳、錫、銻稀有金屬單列標准)。
(4)常用有色金屬一般指以下10種常用有色金屬:銅、鋁、鋅、鉛、鎳、銻、錫、汞、鎂、鈦。
3、化學工業
(1)生產有機原料、合成材料的企業,因產品品種繁多,難以按石化工業的有機原料、合成材料的生產能力劃分,可按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標准劃分。
(2)按生產能力劃分兩個品種達到同一檔次,可升一檔次,如企業中兩個品種分別達到中一標准,可升為大二。
(3)磷肥廠(普鈣):有自產硫酸的,其小型標准為10萬噸以下。
4、機械工業
(1)汽車製造企業的大中小型標准僅適用於載重5噸以下汽車製造廠;重型汽車製造廠是指8噸及以上的載重汽車、7噸及以上的傾卸車和15噸及以上的公路牽引車廠;超重型汽車廠是指生產20噸及以上特種重型載重汽車、載重牽引車的企業。汽車廠、重型汽車廠按生產能力劃分,超重型汽車按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標准劃分。有些汽車廠同時從事汽車製造與汽車改裝,應按其主要生產活動性質來劃分大中小型。
(2)大中型拖拉機是指20馬力(14.7千瓦)以上拖拉機,按部頒布標准台計算。
(3)生產繼電器、電容器、微電機的企業參照儀器儀錶行業的標准劃分。
5、建材工業 平板玻璃標准箱與重量箱的折算比為1:0.85。
6、輕工業
(1)造紙廠綜合生產能力指企業具有自製紙漿的紙和紙板綜合能力達到規定標準的;商品漿能力達到規定標準的;自製紙漿的紙和紙板綜合能力低於規定標准,加商品紙漿能力超過規定標準的。
(2)雙門電冰箱為標准台,雙門電冰箱與單門電冰箱的折算比為1:0.72;多門電冰箱視同雙門電冰箱。
(3)雙桶2公斤洗衣機為標准台,雙桶洗衣機與單桶洗衣機的折算比為1:0.59;套桶全自動洗衣機與雙桶洗衣機的折算比為1.3:1;滾桶式洗衣機與雙桶洗衣機的折算比為1.5:1。
(4)精製鹽與原鹽的折算比為2.2:1,兩種產品不得重復計算。
(5)手錶企業的標准僅指生產手錶的全能廠,對來件組裝電子表的組裝廠,應區別於全能廠的標准,全能廠與組裝廠折算系數為1:5。
7、紡織工業
(1)化學纖維企業既生產長絲又生產短絲,可將長絲能力摺合為短絲能力,然後以短絲能力作為劃分標准。1噸長絲能力摺合為3噸短絲能力。
(2)精、粗毛麻紡織廠標準是指全能企業。如精紡企業具備從紡織、印染到成品的全套加工生產能力;粗紡織企業具備從原料加工、紡織、印染到成品全套加工生產能力。不是全能廠的、則精毛紡、麻紡大型一標准為2萬錠及以上,粗毛紡為0.9萬錠以上。
8、凡按生產能力標准劃分的企業,不僅生產能力要達到本標准,同時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大型一檔企業一般控制在6000萬元以上,大型二檔企業一般控制在3000萬元以上。其中,輕工行業的造紙、洗衣機、自行車,紡織行業的棉毛、麻、絲、絹紡織,煙草企業,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必須在2000萬元以上。
9、作為基層統計單位的電力工業局,如果下屬有大型的發電廠或供電局,該電力工業局可列為大型企業,也可申請為特大企業。如果電力工業局內只有中型電廠或供電局,只能列為中型企業。
10、市政公用工業
煤氣企業:
(1)年末供氣戶數:指本企業年末所擁有的實際居民用戶數。
(2)人工煤氣工業用戶按10立方米/日折成一個用戶,公共福利用戶按2立方米/日折或一個用戶。
(3)液化石油氣按其使用鋼瓶的種類(50公斤及15公斤兩種)分別折算成一個用戶。
(4)天然氣工業用戶按4立方米/日折成一個用戶,公共福利用戶按0.8立方米/日折成一個用戶。
(5)不直接供應用戶的獨立的煤氣生產企業,某年末供氣戶數指標按煤氣實際供氣能力(日供氣量),按照居民用量佔60%,非居民用量佔40%的比例,並按居民戶用量2立方米/戶·日和非居民用量10立方米/戶·日折算成居民用戶。
11、《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准》中,凡規定有兩項(或以上)劃分的行業,企業規模的兩項(或以上)指標同時達到標准。
行業類別 特大型企業標准
一、鋼鐵工業
(一)鋼鐵聯合企業 ①年產鋼150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10億及以上。
(二)獨立鐵礦 ①年產鐵礦石能力600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8億元以上。
二、有色金屬工業
(一)有色金屬聯合企業
1、鎳、銻、錫加工企業 ①年產能力5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 值6億元及以上。
2、重金屬企業 ①年產能力7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二)氧化鋁企業 ①年產氧化鋁能力60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三)冶煉電解企業 ①年產電解鋁能力20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8億元以上。
三、煤炭工業
礦務局(或獨立煤炭開采企業) ①年生產能力1000力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10億元以上。
四、石油工業
(一)天然氣開采企業 ①年產天然氣能力50億立方米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20億元及以上。
(二)石油開采企業 ①油田年開采能力350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20億元以上。
五、石化工業
石化聯合企業 ①年生產能力:
原油加工500萬噸及以上,
化纖單體、聚合物20萬噸及以上,
基本有機原料20萬噸及以上,
乙烯30萬噸及以上,
合成橡膠20萬噸及以上;
(註:生產能力其中一項達到標准即可。)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8億元以上
六、化學工業
化工聯合企業 ①生產能力:兩種及兩種以上產品的
年生產能力達到大一標准;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5億元及以上。
七、電力工業
(一)發電企業 ①裝機容量:l20萬干瓦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二)供電企業 ①售電量:l00億干瓦小時(度)及以上;
送電線路:2000公里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5億元及以上。
八、軍工工業
(一)航天工業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5億元及以上。
(二)航空工業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三)核工業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四)兵器工業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九、機械、電子、森工、輕工、紡織、醫葯、市政公用企業
(一)機械工業
1、重工機械製造企業 ①年產能力6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註:兩個指標須同時達到標准)
2.汽車製造企業 ①年產5噸以上載重汽車8萬輛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10億元及以上
(註:兩個指標須同時達到標准)
轎車製造企業 ①年產能力5萬輛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10億元及以上
(註:兩個指標須同時達到標准)
3.拖拉機製造企業 ①年產36.8千瓦(5O馬力)及以上拖拉機
6萬標准台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註:兩個指標須同時達到標准)
4.船舶修造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5.通用機械、機床製造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5億元及以上。
(二)電子工業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5億元及以上。
(三)森工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四)輕工業
1.鹽、糖、造紙聯合企業 年產用固定資產原值5億元及以上。
2.印製工業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註:專指中國人民銀行印製總公司
所屬印鈔制市企業)
(五)紡織企業
化纖聯合企業 ①年產能力化纖30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六)醫葯企業
化學原料葯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5億元及以上。
(七)市政公用工業
1、自來水企業 ①實際綜合生產能力250萬立方米/日及以上,
②Dg75以上供水管道長度2500公里及以上;
③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註:各項指標同時達到)
2.煤氣企業 ①年末供氣120萬戶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註:各項指標同時達到)
『柒』 中國上市公司總體的並購現狀,績效特徵。
企業並購後的整合——人力資源整合
並購整合在企業並購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美國的統計表明,大約有50%至80%的並購都出現了令人沮喪的財務狀況。一流的學術與商業研究機構近幾十年來對並購行為進行了分析研究,發現並購之後可能會出現以下現象:被並購企業管理層及雇員的承諾和奉獻精神的下降造成被並購企業生產力降低;對不同的文化、管理及領導風格的忽視造成沖突增加;關鍵的管理人員和員工逐漸流失,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交易完成後的6至12個月之內;客戶基礎及市場份額遭到破壞;大約三分之一的被並購企業在5年之內又被出售,而且幾乎90%的並購沒有達到預期效果。這些現象都和並購完成後的整合不成功密切相關。下面介紹企業並購之後的人力資源整合。
現代企業競爭的實質在很大程度上是人力資源的競爭,尤其是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熟練工人。如何整合並購雙方的人力資源是企業並購完成之後所要解決的首要課題。有效的人力資源整合並不一定保證並購的成功,但無效的人力資源整合必然導致並購的失敗。
一、派出人力資源整合的協調小組
並購完成後,被並購企業的員工有一種被吞並的感覺,容易對並購企業產生敵意。並購企業的高層管理者必須具備高度的耐心和高超的領導藝術才能妥善處理這種問題。如果雙方的敵視狀況不能有效改變,並購雙方的管理者必然矛盾重重。因此,並購企業需要單獨組建一個協調小組。協調小組包括三方面成員:並購企業選派的主持工作的管理人員、部分被兼並企業員工和聘請的企業人事管理專家。該協調小組直接向並購企業的最高管理層負責,組織、策劃和領導人力資源整合的全部運作。並購企業應當對協調小組的職責權力范圍作出明確界定。當人力資源整合完成以後,協調小組宣告解散。
二、穩定人力資源政策,不同情況採取不同辦法
1、並購企業要明確對人才的態度。
並購企業對人才的態度將會影響目標企業員工的去留。如果並購企業重視人才,尊重人才,目標企業的員工就會感覺繼續留任會有很好的發展機會。
2、並購企業還應採取物質激勵措施。
良好的態度必須落實到物質層面。在明確重視和尊重人才的政策之後,並購企業要出台詳細的人才挽留激勵措施。一般來說,如果並購企業能提供更好的僱傭條件,目標企業員工必然願意留守。
3、對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政策。
人才固然重要,但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般來說,勞動密集型產業和知識密集型產業對人才的依賴程度不同。由於社會對勞動密集型產業的人才供給量比較大,人才的可替換性也就相應變大。知識密集型產業正好相反。由於知識的積累需要一個比較長的過程,社會所能提供的知識型人才也就相對較少,這使得該產業的企業對人才的依賴非常嚴重。因此,人才挽留對發生在知識密集型產業中的企業並購至關重要。
對於管理人才,我們一般應該側重考察其過去的經營業績。如果目標企業管理混亂,經營效益不佳,這說明管理人才不適合留任,自然可以淘汰。如果目標企業過去的經營狀況良好,這說明其管理層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可以考慮留任。
對技術人才,我們就應該從技術角度進行評估。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一是由相關的技術專家對目標企業技術人才的技術成果和科研能力進行評估;二是由目標企業管理層對技術人才的能力、潛力和工作態度進行評價;三是由協調小組給出評價。
對核心人才,協調小組必須盡力挽留。所謂核心人才,是指對企業發展至關重要的人才。他可能是管理人才,也可能是技術人才。核心人才是企業並購人力資源整合的工作重點。核心人才的挽留應該從法律、物質和精神三方面著手。在法律方面,就是盡快與核心人才簽訂勞動合同,用合同條款的形式將並購企業對其的各種承諾固定下來,從而使核心人才打消顧慮,對未來有充分的信心。並購企業可以在勞動合同中加上「競爭禁止條款」,即明確規定核心人才不得在離開並購企業後直接投奔並購企業的競爭對手。在物質方面,主要是完善物質激勵措施。關鍵是制定合理的薪酬體系,使核心人才的勞動報酬與勞動付出相當。報酬方式可以多樣,現金、股權、期權等方式可以交叉使用。總之,不能使其報酬低於原企業的報酬。在精神方面,主要是尊重核心人才的價值觀、人生觀和世界觀,凸顯「以人為本」的人本主義思想。特別要使他們獲得一種受重視、受尊敬的感覺,徹底拋棄被控制、被監管、被排斥的感覺。
三、向被並購企業選派主管人員
向被並購企業選派忠誠的管理人員擔任主管是對被並購企業實現有效控制的最直接、最可靠的辦法。這要求被選派的人員具有較高管理素質,能取得各方面信任,否則會給被並購企業的經營管理帶來人才流失、固定客戶群消失等許多不良後果。在跨行業並購的情況下,如果並購方對被並購企業的業務不很熟悉,並購方也可以考慮不派出主管,而留用原企業主管。這種情況下,並購方可以通過各種報表及時掌握該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間接控制。此外,並購方不應在並購後立即向目標企業派出主管,應給被並購企業一個適應過渡期。
四、加強並購雙方員工的交流和溝通
在留住目標企業員工後,並購企業應考慮加強並購雙方員工的溝通與交流。並購完成後,並購雙方的員工都會有一些顧慮。並購企業的員工擔心被目標企業員工取代,目標企業的員工則有當「二等公民」的自卑感。此時,溝通便成為一種解決員工思想問題、提高士氣的重要方式。為了避免員工抗拒收購,並購企業應安排一系列員工溝通會議,讓員工清楚整個並購的大致情形,如並購的目的、股權的變化、未來的經營方向等。事實上,要取得預定的整合效果,一定要取得內部人員的認同。
五、出台全面政策,調整人員
在充分的溝通並了解目標企業的人力資源狀況後,並購企業可出台調整目標企業的原有員工的全面政策。並購企業對留用的員工要盡快安排具體崗位,對辭退的員工要作好勞資清結工作。
還有一些資料可以上傳給你做參考,你給我留個郵箱,或者直接找我!
2011/8/6 7: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