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執照的經營期限為什麼有區別
每張營業執照上一般有兩個有效期。
一是公司經營期限,我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對公司的經營期限沒有明確的規定——如「不約定期限」一般以登記機關核準的期限為准,到了時間做年審就可以了
二是營業執照有效期,營業執照的有效期也無具體規定,主要與經營項目和性質等相關(一般沒有「不約定期限」)。營業執照也會過期,需要在這之前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延期和更換。
2. 成為上市公司必須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成為上市公司必須滿足的條件:
一、公司的主體資格
從公司的組織形式上看,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基礎條件。因此,如果有限責任公司有上市的發展需要,首
先進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將有限責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限責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可,有限責任公司本身是不能上市的。
1.從公司的經營狀態看
(1)對公司的經營期限有嚴格要求,公司必須持續經營3年以上。由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整體折股,改制變更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期限可以連續計算。
(2)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要合法、合規,並且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變化。
2.從公司的設立上看
公司的股東出資按時到位,不存在虛假出資的情況,如發起人或者股東以實物出資的,應當辦理完成財產所有權的轉移手續,即已經將出資的財產由出資人名下轉移到公司名下。公司的股權清晰,不存在權屬爭議。
3.從公司的艘本數額來看
公司的注冊登記顯示的注冊資本不少於3000 萬元,公司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二、公司的獨立性
公司的獨立性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東、實際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在獨立性方面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公司應當有自己的資產並且該資產與公司的生產經營相配套。
(2)公司的人員獨立、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未在控股股東公司任職;公司應當有自己的員工。
(3)公司的財務獨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財務體系,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有自己獨立的銀行賬戶,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共用銀行賬戶的情形。
(4)公司的業務獨立。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不正當的關聯交易,公司業務不依賴於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三、公司規范運行
公司已經依法建立了股爾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決策機構,並制訂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和監事會議事規則,公司能夠按照制度規范運
行。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沒有受過嚴重的行政處罰,也沒有受過刑事處罰、公司自身在上市前的最近36個月內沒有受到過工商、稅務、環保等部門的
行政處罰,也沒有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偵查,沒有未經合法機關批准,擅自發行證券或者變相發行證券的情形等。公司章程中已明確對外擔保的由誰審批,以及具體
的審批程序等,公司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資金不能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四、公司的財務與會計
1.從財務角度看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首先要求公司的業績良好,即公司具有良好的資產,資產負債率合理,現金流正常;公司不能有影響持續盈利能力的情形;公司應當依法納稅。具體來說,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已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3)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4)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2.從會計角度看
公司應當建立規范的會計制度,財務報表以真實發生的交易為基礎,沒有篡改財務報表的情況,沒有操縱、偽造或篡改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會計記錄或者相關憑證的情形等。
五、募集資金的運用
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募集資金,投資於公司的發展項目,資金募集後,公司要嚴格按照預先制定好的募集資金用途使用。因此,在考察公司是否具備上市資格時,對於公司募集資金的運用也是非常主要的一項考核標准。
(1)公司應該制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說明擬投資項目的建設情況和發展前景;
(2)公司募集資金的運用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用於公司的主營業務;
(3)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管理、環境保護、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同時,公司要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中。
3. 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多長時間發布一次
上市公司每一會計年度都要公布兩次財務報表,即年度財務報告和中期財務報告,這是必須審計。另外還必須公布可不經審計的季度財務報表.公示時間年度報告是每年結束後4個月內,半年度是上半年結束後2個月內,季度報告是季度結束後1個月內。
在國內上市的上市公司公布的財務報表主要是三張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一、資產負債表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下同)之間的勾稽關系,按照一定的分類標准和順序,它反映的是企業資產、負責、所有者權益的總體規模和結構
二、利潤表中包括,企業的各項收入、費用以及構成利潤的各個項目分類分項列示。
三、現金流量表中,以三大項列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4. 主板上市要求企業的盈利期限為多少年
根據中國最新修訂的《證券法》對公司上市的條件有所放寬,公司股本總額要求不少於人民幣 3000萬,取消了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的要求,
企業上市規模要求:
1、凈利潤:主板上市要求3年盈利,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創業板(徵求意見)上市要求2年盈利,且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
2、營業收入:主板上市要求3年累計超過3億元。創業板(徵求意見)上市要求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
3、經營性現金凈流入(與營業收入指標二選一):主板上市要求3年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創業板(徵求意見)上市暫無要求。
4、凈資產及股本總額:主板上市要求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創業板(徵求意見)上市要求發行前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5. 營業期限的認定規則
公司設立過程有諸多的內容和程序制度設計,但其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就是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之重要性不僅表現在它是公司設立過程必備的法律文件,沒有公司章程就不符合公司設立的法定條件,就不能設立成功,還表現在公司章程是公司經營過程中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即使在公司清算過程中,公司章程也是重要的依據。另外,公司章程在某些情況下對沒有參加制定的人也會產生法律約定力,如中國《公司法》第11條規定,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公司股東可能是原始的制定公司章程的股東,也有可能是通過繼受方式受讓股權而取得股東身份沒有制定公司章程的股東,而對於受讓股權的股東公司章程對其有約束力,而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根據《公司法》第217條第1項包括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的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正因為如此,有人認為公司章程與公司之間關系,猶如憲法與國家之關系,它是公司的憲法,具有最高之法律約束力。因此,大多數公司章程都規定公司營業期限,並將其作為一個重要的條款。如此,則對營業期限的認定則不存在問題,根據公司章程之規定加以認定即可。
中國公司法既未規定公司的最長經營期限,又未規定公司章程對營業期限加以規定,如《公司法》第25條第1款規定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8種事項中並沒有包括公司營業期限。(但中外合資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中,則明確規定了哪些行業和情況應當約定營業期限,除此之外,可以不約定合營期限。對此,《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設有明文。)正因為如此,有的公司章程就不規定營業期限,在此情形下如何認定就會成為一個問題。
在此情形下營業期限的認定,可以根據以下規則進行:
1.如果公司章程對營業期限進行補充規定,則補充規定的營業期限就應成為認定的依據。
2.如果公司章程對營業期限沒有進行補充規定,公司在設立過程中需要向登記機關申請公司登記,而公司登記過程中營業期限是法定的登記事項,對此,《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9條第8項明文規定。 這種法定要求表現在公司設立過程中要填寫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其中包括營業期限,如果公司設立過程中選舉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指定的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在該申請書明確了營業期限,則該營業期限就應當成為認定公司營業期限的依據和標准。在此需要說明的是,此處所說的營業期限是根據登記機關的核定而確定的,並一定是公司章程制定者的意思表示,因此不應認定為營業期限。這種認識有一定的道理,但卻不能成立。誠然公司章程並不必經登記機關核准,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簽訂的章程除外(對此可以參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3條規定。)但是登記機關對公司章程有要求修改的權利,如《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3條就規定,公司章程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內容的,公司登記機關有權要求公司作相應修改。
因此,即使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了營業期限,也不一定符合規定。因此,在此情形下,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經營期限就是公司的營業期限,對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對企業經營期限有關問題的答復》第二條規定,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公司、外商投資企業、聯營企業,應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其營業執照上核定的經營期限(營業期限)內從事經營活動,超出核定的經營期限(營業期限)從事經營活動,其中屬於公司的,應認定為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的,並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或第六十六條予以處理;屬於非公司企業的,視為無照經營,應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六十六條第(一)、(三)項的規定進行處罰。上述企業以外的企業,登記機關核准登記注冊時,一般不核定經營期限,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核定經營期限的,也應按上述原則處理。營業期限的起點就是公司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對此,《公司法》第7條第1款,《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5條設有明文規定。
6. 新三板上市公司經營年限存續期必須滿兩年是指必須完整的會計年度嗎
是的,必須是完整的兩個會計年度。
會計年度是以年度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的時間區間,是反映單位財務狀況、核算經營成果的時間界限。通常情況下,一個單位的經營和業務活動,總是連續不斷進行的,如果等到單位的經營和業務活動全部結束後,才核算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既不利於單位外部利益關系方了解單位的經營情況,也不能滿足企業自身經營管理的需要。
因此,會計上就將連續不斷的經營過程人為地劃分為若干相等的時段,分段進行結算,分段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分段反映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這種分段進行會計核算的時間區間,會計上稱為會計期間。
7. 上市公司營業執照為什麼沒有期限
營業執照上有期限欄,注意參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