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教,把股權轉讓給自己控股的公司,是否需要繳
一、如果直接做股權轉讓,由你作為出讓人、控股的公司作為受讓人進行股權轉讓,是否需要納稅取決於股權轉讓款在扣除取得股權時的支出有沒有所得,如果有則需要納稅所得稅。無論是否有所得,均需繳納印花稅。
二、考慮到你們之間的關系,可以進行一定的稅務籌劃,通過股權支付的途徑實現納稅遞延,在一定期限內不用納稅。最主要是就是控股的公司購買股權不用現金支付,而是用股權作為支付,你將再獲得一部分控股公司持有的某公司股權。
『貳』 更換上市公司第一大控股股東,員工補償問題.
你的補償由你所在子公司支付,如果公司辭退你,以你的實際工齡為標准計算補償你的經濟賠償金(一年補一個月的工資)。
『叄』 母公司把持有子公司百分之一百的股權轉讓給子公司,是不是就不行成子母關系了
首先,需要先行明確的一點是,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繫上,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具有獨立法人人格的民事主體,母公司因向子公司出資,持有子公司的股權,從而成為子公司的股東。故母公司如果向子公司轉讓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權,而子公司也同意受讓的話,將構成公司法上規定的公司回購本公司股份行為。
其次,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公司不得回購本公司股份,除非滿足公司減資、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等例外情形。
故,綜合以上兩點,如果子公司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所規定的例外情形之一,則子公司不能與母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回購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權。在這種情形下,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母子公司關系自然也沒有任何改變。但如果子公司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的例外情形之一,子公司可以回購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權,從而使母公司退出子公司。在母公司所持股權被子公司回購並退出子公司後,母公司與子公司之前存在的母子公司關系當然也就不復存在了。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肆』 我在一家上市公司的高層工作,公司一個持股百分之一的股東將自己的部分股權轉讓給公司外的人,消息還沒有
問:我在一家上市公司的高層工作,公司一個持股百分之一的股東將自己的部分股權轉讓給公司外的人,消息還沒有對外公開,這算是內幕消息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保護股東的優先受讓權(優先購買權)《公司法》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股權有優先購買權。」這里的同等條件是股東相對股東以外的人而言,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是防止低價向第三人轉讓股權,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權益。
『伍』 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把股份轉讓出去是不是等於把公司賣了
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把股份轉讓出去等於把公司賣了。
『陸』 股權轉讓利好還是利空
存在很多種可能,市場反應也不盡相同。
我國的非流通股市場過去的流通受到國家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限制,導致股權轉讓十分困難。按照規定,超過總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權轉讓清算中心才給過戶,不足5%的原則上無法過戶(交易所公關之後的地下通道不計)。
(6)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給控股公司擴展閱讀
對於公司來說,股權的轉讓也分以下幾種情況,當然,公司轉讓股權,存在很多種可能,股票市場反應也不盡相同。
(一)公司有計劃的轉讓股權可以改善財務結構,提升現股東每股權益,那麼可能構成利好。
(二)公司經營出現問題,重要股東減資,轉嫁投資風險,那麼可能構成利空。
(三)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是利空,還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論。主要看是對什麼人轉讓。
(四)要是定向轉讓,引入大資本,那就是利好。
(五)要是對不定向人轉讓,那就是缺錢才轉讓股權,說明缺錢,就算利空!不過缺錢的股權轉讓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動資金,增強了公司的資金流動性,也有利好的成分。
『柒』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有哪些注意事項
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制度之一。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發展,國有企業的革新及新《公司法》的修改與實施,股權轉讓已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之一。在股權轉讓過程中,作為收購方的話需要注意做好對目標公司進行的盡職調查工作。針對目標公司應該查清的事項有:1、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資產狀況、負債狀況、欠稅情況、或有負債等情況。2、目標公司章程的內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一般情況下受讓方應當與出讓方共同聘請專業律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對目標公司的法律狀況、財務狀況、重要資產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並將盡職調查報告作為股權轉讓合同附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捌』 有哪些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權轉讓作出了規定
有限制。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都有限制條件,具體分析如下
一、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還存在優先購買權
《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沒有股東同意的限制,但有其他條件限制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九條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一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第一百四十三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玖』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是重組嗎
股權轉讓是重組方式的一種,但重組並不一定就是股權轉讓。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分為五大類:
(1)收購兼並。
(2)股權轉讓,包括非流通股的劃撥、有償轉讓和拍賣等,以及流通股的二級市場購並(以公告舉牌為准)。
(3)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出售,是指上市公司將企業資產或所擁有股權從企業中分離、出售的行為。
(4)資產置換,包括上市公司資產(含股權、債權等)與公司外部資產或股權互換的活動。
(5)其他。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