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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披露事項的負責人

發布時間: 2021-04-20 23:21:02

『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責任人具體到某個人嗎

1.完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和有關會計准則
(1)完善違法披露的法律責任,提高違規預期成本。在相關法
律法規中,應該加強和細化其中對證券民事責任方面的規定,建
立和完善與此相關的訴訟機制,明確不同的信息披露法律責任的
追究和懲戒機制。在執法方面,對上市公司違法披露信息、故意
隱瞞或歪曲重要信息的行為,應嚴加懲處;對公司領導人授意或
強迫會計人員偽造會計資料的行為要追究法律責任;對中介機構
為虛假信息流入市場大開方便之門的要從嚴從重處理;要改變極
不公平的執法方式,經濟處罰要不應只是對上市公司(即所有股
東)的處罰,而要落實到制假者個人,以加大造假成本。

這是法規,責任人並不只是一個,除了公司領導,還有可能是給這個公司做審計的會計事務所。

『貳』 上市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都以董事會公告形式發布嗎監事會的也用董事會公告形式發布

1、上市公司的幾乎所有信息都以董事會身份披露,只有涉及監事會決議、監事會人員變動、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的審核(認可)意見等涉及監事會的事項時以監事會身份披露。
2、上市公司所有對外披露的信息都由董事會辦公室(或董事會秘書辦公室)發布,而幾乎所有的信息都能找到相應的公告格式(由交易所發布),比如重大資產重組公告、三會決議公告、對外擔保等等,在對外發布時,信息披露人會在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統中選擇相應公告類別,除上面第1項涉及監事會的事項外,其他事項基本落款都是XX公司董事會。
這么說不知您明白米有?

『叄』 上市公司重大事件披露包括哪些內容

你好,上市公司重大時間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11)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13)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14)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15)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16)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17)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18)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19)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2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肆』 上市公司重大事項披露包括哪些內容

《證券法》對上市公司重大事件的界定是:
(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九)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十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伍』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則是什麼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信息。

在境內、外市場發行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並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場披露的信息,應當同時在境內市場披露。

(5)上市公司披露事項的負責人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內容

1、招股說明書應在承銷期開始前二至五個工作日內刊登公告,其原則是公司應充分披露與股票發行有關的信息,以利於投資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認購決策。

2、上市公告書上市公告書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資料。

3、定期報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續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報告與年度報告兩種形式。

4、臨時報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了某些重要事件,這些事件可能對股價產生影響,但廣大投資者卻尚未得知,這時公司應立即將該重大事件報告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

『陸』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具體內容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應當根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一號編制,並應在承銷期開始前二至五個工作日內刊登公告,其原則是公司應充分披露與股票發行有關的信息,以利於投資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認購決策。
2.上市公告書上市公告書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資料。
3.定期報告。定期報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續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報告與年度報告兩種形式。公司應於每個會計年度中期結束後60日(2個月)內編制完成中期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120日(4個月)內編制完成年度報告,在中國證監會信息披露指定報刊上公布,並報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
4.臨時報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了某些重要事件,這些事件可能對股價產生影響,但廣大投資者卻尚未得知,這時公司應立即將該重大事件報告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並在得到核准後,再以臨時報告的形式向社會公眾說明事件的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