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的行為,也屬於股權籌資的范疇。上面這句話中「戰略投資者」是什麼意思
就是具有深遠影響的長期投資者
B. 非上市公司能引入戰略投資者嗎
沒問題,企業發展處於良性階段,成長性極高,風投或者戰略投資商會注意到企業。
通常做法為股權融資 並購等金融手段
C. 哪些上市公司引進了戰略投資者
所有的企業上市都要引入戰略投資者 這對於改善公司股權結構很有好處 一般戰略投資者都屬於價值投資而且有股份鎖定期限 有助於公司股權關系的穩定 從而使得公司能夠按照最初的戰略目標發展 保持盈利的持續
D. 為什麼公司在上市前要引入戰略投資者
一般上市的公司對如何運作企業上市都不太熟悉,引進戰略投資者是多重需要。
1,股本結構變化能起到合理包裝和宣傳廣告作用。
2,一般機構投資者都常年進行股權投資,了解和熟悉企業上市要走的流程。擁有非常廣的人脈。
3,投資風險和利益共享。( 一般風險投資都是不會冒很大風險的,是追求投資高收益的有選擇投的)。
4,投資雙方上市收益最大化。
E. 上市股改前如何引進戰略投資者
戰略投資者其實是個誤稱,上市前引進的股權投資(PE)其實都是財務投資者,他們的目的就是通過購買擬上市公司股權在公司上市後再套現獲利,他們一般不會參與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所以算不上戰略投資.
如果企業資質很好的話,引進股權投資相對還比較容易.企業要對自身的經營業績和上市計劃有一個相對明確的認識,在過去和預期經營業績的基礎上對企業做出一個整體估值.比如值10個億,再計算下想要引進多少股權投資,比如需要1個億的資金,那就釋放給PE10% 股權.具體過程中,PE要對企業進行調查,核心是財務、業務和法律方面,在調查的基礎上,同時考慮上市需要的時間及可能性,PE會對公司做一個估值,雙方再討價還價。為了確保自己的利益,避免風險,PE通常還會提出與企業的實際控制人或管理層簽一個對賭或者回購協議,約定如果企業預期業績不達標或者在預期期限內沒有上市的話如何使PE的利益不受損失。
如有需要,可以給您介紹幾個PE,很多企業都是在談判中熟悉流程的,呵呵。
F. 上市為什麼要引入戰略投資者和私募基金
這個其實很簡單的,要是公司缺錢這就順理成章的事情。要是不缺錢,那就是缺人或者說是缺少在管理上面的咨詢這些理念上面的東西。
G. 上市公司低於發行價如何引進戰略投資者
上市公司低於法定亞引進戰略投資者,需要根據證監會規定的限定定比例才可以,否則就會觸犯證券法
H. 引入戰略投資者與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優化
上市公司再融資與股權結構變動的實證分析 (一)上市公司配股融資與股權結構變動的實證檢驗 從理論上講,配股是向公司的原有股東按照其持股比例發行股票,如果全部股東都全額認購,上市公司的股權比例不會發生變動。但是在我國證券市場中,上市公司的國有股股東往往會放棄配股權。因為在國有股股東配售的股份仍是非流通股份的情況下,國有股股東若與流通股股東按照相同的價格配股,容易造成股東資金的沉澱,其結果自然是國有股股東不願意參與配股;再就是有的國有控股股東在發起成立股份公司時,已經將資產全部投入,配股時根本無力參配。而在非流通股股份普遍放棄配股權的同時,流通股的配股往往由券商進行「余額包銷」,所以一般都能夠全額參配。在這樣的條件下,勢必造成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的相對上升和非流通股股份的相對下降。 2000年滬市上市公司中實施配股的有82家,在此其中只有13家公司國有股股東實現了全額參配,其餘69家公司的國有股股東均部分或全額放棄了配股權。我們對這69家公司配股前後流通股占總股本比例的變動情況進行了考察,以分析國有股放棄配股權對股權結構變動的影響情況,並進行了公司配股前後股權結構變動的配對T統計檢驗,以查明這些公司在配股前後股權結構變動是否顯著。見表2。 表2配股前後流通股所佔比例變動的檢驗 項目 樣本個數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標准差 配股前流通股占總股本的比例 69 0.19 0.69 0.354 0.112 配股前流通股占總股本的比例 69 0.22 0.7 0.405 0.114 T值(雙尾檢驗) 19.043 顯著性水平 0.001 結果表明,由於持有非流通股份的股東放棄配股權,使得這些上市公司流通股占總股本的比例相對上升,平均上升了5.1%(即0.405—0.354);與此相對應,非流通股份所佔比例平均下降了5.1%;進一步,配對樣本檢驗結果也顯示配股前後股本結構變動顯著(顯著性水平為0.001,雙尾檢驗)。 (二)上市公司轉配股與股權結構變動的實證檢驗 轉配股是上市公司在配股時,國有股或法人股股東將配股權轉讓給社會公眾股股東,由社會公眾股股東認購的股份。而放棄配股則是指國有股、法人股股東既不參與配股,又不將配股權轉讓與他人的情況。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於1994年4月5日發出的《關於在上市公司送配股時維護國家股權益的緊急通知》規定:(1)有能力配股時不能放棄,以防持股比例降低;(2)在不影響控股地位時,可以轉讓配股權;(3)配股權轉讓的限制及通過購買配股權認購的股份的轉讓辦法,均按照證券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中國證監會於1994年10月27日頒發的《上市公司辦理配股申請和信息披露的具體規定》指出:「配股權出讓後,受讓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暫不上市流通。」 轉配股這種做法在1995—1997年間最為集中,1998年停止。由於國有股、法人股股東轉讓配股權後,轉讓的部分不得上市流通,因此,隨著上市公司送股、轉股和配股的實施,待處理轉配股的總數逐漸增大。我們對96家轉配股的滬市上市公司由於轉配而導致的股本結構變動進行了統計分析,從中能夠看出轉配股份對股權結構的影響程度。見表3。 表3 轉配股前後股本結構變動的檢驗 項目 公司數 級差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標准差 轉配這前非流通股份所佔比例 96 0.52 0.45 0.97 0.68 0.13 轉配上市後非流通股份所佔比例 96 0.61 .032 0.93 0.59 0.13 T值(雙尾檢驗) 10.99 顯著性水平 0.00 結果顯示,轉配股使非流通股份(國有股和法人股)占總股本的比例平均降低了9%(即0.59—0.68),配對樣本的T檢驗表明轉配前後股本結構變動顯著(顯著性水平為0.00,雙尾檢驗)。從股權結構角度分析,我們認為上市公司的配股權還是允許轉配為好。這是因為,在允許轉配的情況下,股權結構的變動程度要明顯強於僅僅是放棄配股的情況;進一步分析,如果允許將配股權轉讓給其他機構投資者,將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優化極為有利。 (三)上市公司增發新股與股權結構變動的實證檢驗 增發新股是上市公司除配股之外的另一種再融資方式,近兩年來越來越多的滬深上市公司增發了A股。1998年5月,龍頭股份和深惠中5家紡織業上市公司開創了增發A股的先河,之後,新鋼釩、上海醫葯相繼增發。1999年,上菱電器東大阿派幾家電子類上市公司也完成了增發,並且在發行方式上進行了創新。2000年,吉林化工、、南通機床等公司進行了增發。到2000年底,實施增發的上市公司已經達到了35家。增發新股與配股的區別在於前者面向所有投資者,後者只面向公司現有股東。增發新股的對象主要是社會公眾,既面向公司現有股東也面向所有新的投資者,在1999年的增發中,還引進了戰略投資者的概念。
I. 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的主要作用有哪些啊(是個多項選擇題) 謝謝……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