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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中華供銷社擁有的上市公司

發布時間: 2021-04-13 09:12:19

Ⅰ 中華供銷總社的上級單位是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全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國務院領導。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設立理事會、監事會,實行理事會主任負責制。目前,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內設機構14個,監事會內設機構1個,有11家出資企業、16個直屬事業單位和15家主管社團。

Ⅱ 供銷社概念股有哪些上市公司

不用倥秸衣缽緣剮

Ⅲ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歷任負責人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歷任負責人如下:



(3)中華供銷社擁有的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歷史沿革

2014年,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列入中央改革辦2014年工作要點,寫入中央一號文件和《政府工作報告》。4月初,國務院批復同意在河北等4個省開展試點,成為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後中央層面批復的第一家全國性改革試點。

經中央同意,總社會同中央農辦等20多個部委,啟動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文件的調研起草工作,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審議通過文件稿。同年7月,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在人民大會堂召開供銷合作總社成立60周年紀念大會。

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深入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提升為農服務能力。支持供銷合作社創辦領辦農民合作社,引領農民參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分享產業鏈收益。

Ⅳ 中華全國供銷社,是個什麼機構 還存在啊

有的,還存在。

一、官方的介紹是:

目前,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內設機構14個,監事會內設機構1個,有11家出資企業、16個直屬事業單位和15家主管社團。

其中的一個職能是,「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

但看完了,估計一般人還是不懂,是吧?

需要了解到底是什麼組織,就需要了解中國的供銷的歷史沿革。

按我自己的理解,供銷社具有【計劃經濟的時代烙印】。

「在五十年代初期,推行了對農產品的統購統銷和生產資料的壟斷經營,供銷社承擔起政府配置資源的職能。」

曾經是這么定義的:為滿足農村生產和生活需要而設立的銷售生產工具、生活用品和收購農產品、副業產品的商業機構。簡稱供銷社。

計劃經濟時代的供銷社,以「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為標志,是高度集權的。供銷社作為農村商品供應的主渠道。很多東西,除了供銷社,其他地方沒得賣的。

現在不同啦,供銷社在計劃經濟時代的繁榮已經一去不復返。想買農資什麼的,很多私人老闆也有賣。

Ⅳ 中國供銷合作社是國企嗎

全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全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主要負責研究制訂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系,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代表中國合作社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各項活動;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5)中華供銷社擁有的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全國代表大會)是總社的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由成員社選舉或者推薦。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總社理事會決定。

凡承認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章程、自願履行各項義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其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省級合作經濟組織、為農服務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大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可申請加入總社,經總社理事會批准。

Ⅵ 國務院組成機構中為啥找不到中華供銷總社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全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屬於正部級,由國務院領導。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設立理事會、監事會,實行理事會主任負責制。目前,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內設機構14個,監事會內設機構1個,下轄15個直屬事業單位、15家主管社團和中國供銷集團,中國供銷集團管理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16家。

但由於該機構屬於人民社團性質,和中國紅十字會、中華全國總工會等機構是一個性質,所以雖然歸屬國務院領導,但並不能歸入國務院的組成機構任何一類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Ⅶ 中國供銷集團是國企還是央企

中國供銷集團有限公司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的我國大型涉農流通產業集團,是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全力打造的系統企業「國家隊」,長期主體信用等級為3A級,位居2011年中國500強企業第83位,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第31位。截至2013年底,中國供銷集團總資產達到近1000億元,經營規模近1400億元。

Ⅷ 中華供銷合作總社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全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國務院領導。

主要職責是:

1.負責研究制訂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

3.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4.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系,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

5.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

6.代表中國合作社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各項活動;

7.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商務部是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的政策業務主管部門。

(一)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制定實施細則、規章;研究提出我國經濟貿易法規之間及其與國際多邊、雙邊經貿條約、協定之間的銜接意見。
(二)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四)研究制定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目錄,組織實施進出口配額計劃,確定配額、發放許可證;擬訂和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
(五)擬訂並執行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依法頒發與防擴散相關的出口許可證。
(六)研究提出並執行多邊、雙邊經貿合作政策;負責多邊、雙邊經貿對外談判,協調對外談判意見,簽署有關文件並監督執行;建立多邊、雙邊政府間經濟和貿易聯系機制並組織相關工作;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重要事務,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根據授權,代表我國政府處理與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系,承擔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多邊、雙邊談判和貿易政策審議、爭端解決、通報咨詢等工作。
(七)指導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駐聯合國及有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機構的工作和我國駐外經濟商務機構的有關工作;聯系國際多邊經貿組織駐中國機構和外國駐中國官方商務機構。
(八)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國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九)宏觀指導全國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國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國務院報送有關動態和建議,擬訂外商投資政策,擬訂和貫徹實施改革方案,參與擬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核准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合同、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國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綜合協調和指導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負責全國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業務的管理;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國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我國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簽署並執行有關協議;編制並執行對外援助計劃,監督檢查援外項目執行情況,管理援外資金、援外優惠貸款、援外專項基金等我國政府援外資金;推進援外方式改革。
(十二)擬訂並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貿易中長期規劃;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經貿主管機構和台灣受權的民間組織進行經貿談判並簽署有關文件;負責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邊、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三)負責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駐外經濟商務機構以及有關國際組織代表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進出口商會和有關協會、學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Ⅸ 中華供銷合作總社是干什麼的和商務部比誰更有權利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全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國務院領導。

主要職責是:

1.負責研究制訂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

3.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4.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系,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

5.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

6.代表中國合作社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各項活動;

7.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商務部是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的政策業務主管部門。

(一)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制定實施細則、規章;研究提出我國經濟貿易法規之間及其與國際多邊、雙邊經貿條約、協定之間的銜接意見。
(二)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四)研究制定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目錄,組織實施進出口配額計劃,確定配額、發放許可證;擬訂和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
(五)擬訂並執行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依法頒發與防擴散相關的出口許可證。
(六)研究提出並執行多邊、雙邊經貿合作政策;負責多邊、雙邊經貿對外談判,協調對外談判意見,簽署有關文件並監督執行;建立多邊、雙邊政府間經濟和貿易聯系機制並組織相關工作;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重要事務,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根據授權,代表我國政府處理與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系,承擔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多邊、雙邊談判和貿易政策審議、爭端解決、通報咨詢等工作。
(七)指導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駐聯合國及有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機構的工作和我國駐外經濟商務機構的有關工作;聯系國際多邊經貿組織駐中國機構和外國駐中國官方商務機構。
(八)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國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九)宏觀指導全國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國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國務院報送有關動態和建議,擬訂外商投資政策,擬訂和貫徹實施改革方案,參與擬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核准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合同、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國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綜合協調和指導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負責全國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業務的管理;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國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我國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簽署並執行有關協議;編制並執行對外援助計劃,監督檢查援外項目執行情況,管理援外資金、援外優惠貸款、援外專項基金等我國政府援外資金;推進援外方式改革。
(十二)擬訂並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貿易中長期規劃;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經貿主管機構和台灣受權的民間組織進行經貿談判並簽署有關文件;負責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邊、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三)負責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駐外經濟商務機構以及有關國際組織代表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進出口商會和有關協會、學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Ⅹ 供銷社有上市的嗎

浙江慈溪供銷社有上市公司海通食品公司,

東莞供銷社正在力爭整合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