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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農業分紅保險

發布時間: 2021-04-12 22:51:11

㈠ 農業銀行那個分紅保險有沒有風險,靠譜嗎。

簡單的說你是在銀行里被忽悠購買了銀行代理的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關鍵在於你已經簽字了,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當時你肯定沒有仔細看,現在無法證明當時是被誤導而簽字,所以想維護自已的權益很難。不知你購買多久了?如果是十天之內(以保險合同為准)退保,沒有什麼損失,全額退保。如果十天後可能就損失比較大了!我個人07的時候買過一份分紅壽險,當年投資環境不錯,年度分紅達到每一萬達到四百。08年由於金融危機,分紅競然一萬塊才分到了不到60塊。杯具!說下分紅。分紅是不確定的。可能業務員在你面前吹噓以前的業績,但是那不能說明什麼的。按.照相關規定,分紅和保險公司的經營業績有關,在每個會計年度業績的的一定比例分配,而經營業績是不確定的,所以分紅是不確定的,現在無法計算的。 如果你買這個保險能獲得的收益就是保額和紅利保額和分紅相加(可能比銀行同期利息加本金少,要不銀行怎麼辦?)。因為分紅不確定所以你能得到多少收益無法比較。 但是我們不能直接這么比,因為我們畢竟是在購買保險,是在賣東西,買的是一份保障。還有,買保險不是存款,中途退保你會虧很多,所以請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慎重決定一切。

㈡ 農業銀行分紅保險問題!

你那是不是有一張很大的保單?因為你存的是死期的啊!正常現象,提前取就沒有那麼多利息了

㈢ 農業銀行辦理的人壽分紅保險是怎麼回事

開完但給你你就要自己看合同的嘛,這個分紅保險相當只是個合同,看你辦的是什麼類型的了,
有的是一年退的話只能本金的92%+1年的分紅,2年退的話,得94%的本金+2年的分紅,3年是得95%左右的本金+3年的分紅,依此類推。3年以後退是沒什麼虧損的。
你可以拿你那合同來看,上面都清楚的列印有的。
並不是按什麼活期算給你。當然如果你剛做,還有10天的猶豫期,沒超過10天拿去退也不會扣你的錢。超過10天了就說明你已經曾任這個合同了,合同正式生效了不能再退了退就要收違約金。難道你做這個沒有一個95519的回訪電話嗎?回訪電話是人壽的客服,會跟你說明這些情況。

㈣ 我在農業銀行裡面買的分紅保險,是不是真的。

買保險建議你還是直接到保險公司買,走銀行做保險會有麻煩。

㈤ 在農業銀行被騙買了人壽二全分紅保險

去銀監會可以投訴,去保監會投訴保險公司可以全額退回,在不知情的情況

㈥ 農業銀行分紅保險

最後有多少收益呢?可能還沒有CPI增長快

㈦ 請問誰知道農業銀行分紅型保險是怎麼算的

首先我覺得您要看你的錢在短時間有沒有用
先講一個最明白的事 是這份保險是十年期的 如果您存了,在這十年中您急用取出來 要扣不等額的手續費 也就是說如果提前取錢 您會損失本金
第二,所有理財產品 除了送一個保障是免費的 其他 不管業務員把分紅說的多誇張 其實取出來錢 只比銀行利息高那麼一點 不會高很多 如果真的像業務員說的保險理財產品比銀行存款好那麼多 我相信不會有人把錢存銀行的

做一個比較
銀行存款:可隨時存取,取時不扣手續費,按當時活期利率給付利息
保險理財產品:存入後不到規定年限不得取出,如中途取出則扣除手續費。

存保險還是銀行,您還是考慮清楚為好。

㈧ 如何退農業銀行的保險分紅

拿著你的保單,本人身份證和銀行卡去你辦理保險的網點退保。
分紅險是可以退保的,只不過,在猶豫期內退保,基本不扣除啥費用,但是過了猶豫期再退保,肯定是有損失的。據了解,分紅型保險產生的價值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滾動復利才能看得出來。分紅險是一款穩定利益,投資於固定資產,收益比較穩定的產品,運營到五年左右,基本上保單的現金價值和分紅收益與已交保費持平。如果僅投保兩三年就退保,收益和分紅且不說少得可憐,本金的損失也會很大。
應對分紅險退保招數:
(1)將每年繳費更改為半年繳、季繳、月繳
如果是對繳費時間或者金額存在疑慮,可以變更繳費周期,讓客戶將每年繳費更改為半年繳、季繳、月繳等,以化整為零的方式,減輕當下的繳費壓力,讓客戶在自身經濟條件可以承受的范圍內,延續自己的保險保障,不至於因為經濟原因而使保障缺失。
不過,將年繳保費變更為半年繳或月繳等繳費方式,會導致保險公司運營成本的增加。因此每年繳納的保險費總和,會比一年繳納一次的金額要略多一點。
(2)從附加險上,對保障進行調整
如果是客戶主觀原因,可以給保單做「體檢」,從附加險上,對保障進行調整,滿足客戶的保障需求。在此,金投保險網專家提醒大家,保險產品大致相同,沒有好壞之分,只有適合自己與否,與其來回換產品,不如挑選服務好、專業度高的保險公司,幫助自己篩選適合的產品。

㈨ 我在中國農業銀行辦理了五年期分紅保險!很多人說騙人的!

如果你認為半年內日均余額達到10萬,可以辦理金卡;日均余額達到100萬,可以辦理白金卡,日均余額達到500萬,可以辦理鑽石卡。如果余額達不到的話,會扣你小額管理費的。

㈩ 我媽到農業銀行存錢,被忽悠買了一款分紅險,一年存一萬,存五年,但是介紹保險的說五年滿了就可以全款取

這個肯定是保險公司的過錯,有成功維權的案例,但維權要不怕麻煩,最重要的是有可靠的證據,我見過最有效果的辦法是電話保監會投訴,這個處理起來非常快,而且結果往往都能令人滿意。

這里有個程序,比較復雜,已經找過保險公司了,強烈建議直接投訴保監會。

《保險誤導維權程序》

【一】、和當事的保險代理人,保險公司溝通,心態平和,收集必要的證據,必要時予以公證保全。

【二】、保險公司答應消費者的合理要求,結束。不答應,進行【三】。

【三】、向12378全國保險投訴熱線或當地保監局提出投訴,必要時參加當地保監局局長接待日活動(保監局網站會通知,需要提前預約)。

【四】、保監局將投訴成立的案件轉交保險公司或當地行業協會,與當事人進行調解。

【五】、調解成功,結案。保監局寄出結案通知書。調解不成功,轉入【七】。

【六】、若當事人認為保監局在解決過程中有不公平之處或其餘違規事實,可向中國保監會提出投訴。

【七】、調解不成功,當事人可依法提出訴訟。

顯然當今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但由於現實的復雜性,我並 不主張大家輕起訟事,而是盡量利用現行的保險監管機制來維權,順便表揚一下中國保監會及各地保監局,沒有保監會和各地保監局的支持,前述400多萬想靠保險公司的覺悟來全額退保?難。

為幫助大家更好地進行投訴,我准備了一份投訴信樣本,供參考,可按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修訂,更改,無版權免版稅。

《投訴信樣本》

2010年8月,本人去位於XX省XX市XX街XX銀行存款,有一位穿著與銀行的工作人員相似的服裝的人員主動走過來,介紹說有一款理財產品利息很高,存3年,到時可取出來80%,剩餘的10年後可以拿到。現在才知道這應該是保險銷售人員。今年要買房,准備取錢,無意中拿出來看時才發現,這是XX保險的一款保險產品。

我本人非常氣憤。我認為銀行和保險公司存在銷售誤導的違規行為,要求XX保險退還本金並按同期銀行利率賠償利息損失。

理由如下:

一、未明確說明是保險產品,僅片面強調「利息比銀行高,想取就取」。

中國保監會在《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明文規定:

商業銀行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保護客戶利益。產品銷售活動應當向客戶充分揭示保險產品特點、屬性和風險,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

該公司銷售人員當時並沒有向我明確說明這是一份保險產品,也沒有提示說這個產品的特點和風險,而是利用我對銀行的信任,誤導我,使我認為是銀行的儲蓄,這是我認為其存在銷售誤導的原因之一。

二、將該保險產品與銀行儲蓄等進行不當類比,未明確說明該保險產品的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未進行如實告知猶豫期和保險責任,未進行電話回訪和費用扣除情況。

中國保監會在《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明文規定:三、商業銀行在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時,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儲蓄存款、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等產品混淆銷售。不得將保險產品收益與上述產品簡單類比,不得誇大保險產品收益。

(二)向客戶說明保險產品的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如實提示保險產品的特點和風險。

(三)如實向客戶告知保險產品的猶豫期、保險責任、電話回訪、費用扣除、退保費用等重要事項。

該公司銷售人員利用信息不對稱,利用消費者對保險產品的不了解,有意將該保險產品與銀行儲蓄和理財產品相混淆,並將保險收益說成利息,與銀行儲蓄進行不當類比。

該公司銷售人員沒有明確向我說明這個保險產品的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而是利用消費者的不了解和對銀行的信任,進行誤導。

三、沒有提供保險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訂立保險合同,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

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並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做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第十八條明確規定,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八)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十)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約定與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但該公司提供的所謂保險單中,並沒有國家法律要求提供的格式條款,且也未向我做明確說明。而是鑽國家法律的空子,對我進行了誤導。

四、在消費者發現問題要求退保後,不予配合,僅告知我只能退回現金價值。

我發現這個保險產品並非存款而是保險後,我認為該保險產品並不符合我的需要,與該公司進行交涉,該公司客服人員告訴我現在只能退保,而且損失很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欺騙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二)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

(三)阻礙投保人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

(四)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權力、職務或者職業便利以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

(六)偽造、擅自變更保險合同,或者為保險合同當事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佔保險費或者保險金;

(八)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

(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騙取保險金;

(十)泄露在業務活動中知悉的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商業秘密。

我認為該公司保險銷售人員存在違反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之中之(一)、(二)之規定。

綜上所述,我要求XX保險全額退還本人存款,並賠償利息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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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啰嗦幾句】

一、 說明:現在保監會對銀行保險產品銷售有嚴格的要求,對於銀保的銷售誤導治理力度也很大,建議大家除了在媒體投訴外,基於中國國情,保監會網上信訪加各地局長接待日面訪的投訴效果本人認為是最好的。

二、 投訴一定要有理有據,陳述清楚基本事實即可,盡量避免過於情緒化的表述,請相信多數情況下監管機關工作人員是中立客觀的。

三、 限於網路狀況,各地保監會網站運行速度參差不齊,請多試幾次。

四、 保監會網站接到投訴信,一般會轉給當事保險公司處理,這時候與保險公司打交道一定要注意,盡量少說話,少表態,多問保險公司目前的處理進度。某些保險公司會一步步試探你的底線,一定不要妥協,堅持自己的合法主張。(PS:保險公司通常會無恥地玩三步曲:按條款退可以嗎?損失各承擔一半可以嗎?好吧,全額退,不過不要告訴別人哦。)

五、 試各地情況不同,一般投訴在半個月到3個月處理成功算正常,一定要有耐心。

六、 最好不要貿然上法院。經歷了各種當事人周圍有各種朋友,出於各種考慮,建議上法院。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上法院可以說是萬不得已,所有方法都用盡的情況下才能選擇的一條路。理由:

a)
向保監會投訴,保監會就是我們的同盟軍,客觀上給保險公司施加了很大的壓力,而且事件沒有擴散,保險公司亦有解決的動力和需求,保險公司總公司會對分公司及投訴負責人提出要求盡快解決,同時也會給予一定的政策,允許他們進行通融解決。

b)

貿然上法院,就將保監會和整個行業自己的對立面。保監會的斡旋作用已經不大,保險公司也被迫應戰,上法院了,那來吧,咱們高薪聘請的律師也別閑著了!而且保險公司負責處理你這事的人也輕鬆了:這下好了,跟我沒關系!增加了一些變數。(不排除少數情況下仍然保留起訴權利,而保險公司也有可能被迫接受調解。)

七、 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問問一些正直有良知的專業從業人員,最好有保險維權經歷的(比如在下),看看能否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