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持倉收益 » 上市公司直系親屬關系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直系親屬關系

發布時間: 2021-04-11 04:10:08

A. 直系親屬在所持股份的公司任職,是否違反公司法或者銀監令什麼是獨立董事

現將兩個問題分條表述如下:

一、一般而言,股東直系親屬在所持股份的公司任職本身並不違法。
1、首先,《公司法》或《銀監令》中並沒有關於股東直系親屬在公司任職的限制規定。
2、比較特殊的情況是該股東兼任法人,符合這種情況,同時企業又是國企,那麼直系親屬不能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第十六條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
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需要迴避的直系親屬為: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
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系。

二、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是指獨立於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中內部任職,並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並對公司事務作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關系的董事。

B. 公司上市為什麼需要親屬身份證

主要是為了防止內幕交易,在上市前注冊相關人員信息。防止可能的內幕交易。公司法對內幕交易有嚴格的限制。可以索要,但是是否提供,屬於員工自願。

收購人應當披露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有關情況,並以方框圖或者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與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的股權控制關系,實際控制人原則上應披露到自然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股東之間達成某種協議或安排的其他機構。

收購人應當按照《收購辦法》及本准則的規定計算其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種類、數量和比例。收購人為多人的,還應當分別披露其一致行動人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種類、數量、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

收購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包括曾用名)、身份證號碼(可以不在媒體公告)、國籍,長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

(2)上市公司直系親屬關系擴展閱讀

收購人持有表決權未恢復的優先股的,還應當披露持有數量和比例。

收購人最近5年受過行政處罰(與證券市場明顯無關的除外)、刑事處罰、或者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的,應當披露處罰機關或者受理機構的名稱,處罰種類,訴訟或者仲裁結果,以及日期、原因和執行情況。

收購人以其非現金資產認購上市公司發行的新股的,還應當披露非現金資產最近兩年經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或經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資產評估報告。

C. 我想開個公司,請問兩上以上股東的公司可以是直系親屬關系嗎

可以,沒有這方面限制,只要是自然人就可以了。我和我妹妹(親的)注冊公司的時候就可以都是股東。

D. 直系親屬的主要社會關系有哪些

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近親屬: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主要社會關系:近親屬+配偶的兄弟姐妹目前我看到的,除了上市公司獨董裡面不得擔任獨董的情況第一條里有主要社會關系(即包含了配偶的兄弟姐妹)不得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外,其他的基本上都是只包括近親屬(即不包含配偶的兄弟姐妹)。個人意見啊~

E. 和上市公司老闆什麼關系的親屬不能買公司股票

一般指直系親屬,包括當事人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和子女。

據《證券法》規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在證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買賣股票。法律禁止炒股的個人主要有以下幾類:

1、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在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3、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5)上市公司直系親屬關系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證券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證券衍生品種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

第三條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證券發行、交易活動的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應當遵守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第六條 證券業和銀行業、信託業、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託、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F. 上市公司哪些親友信息要披露

一般是其直系親屬,包括當事人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和子女,即上市公司的高管他們的直系親屬,不可以買賣自己公司、參股公司的股票;不準買應該沒什麼要披露吧

G. 公司法中有沒有規定股東的直系親屬不能在職

法律上沒有這種規定,沒有規定禁止,一般來說,股東的直系親屬就可以在職的。

法律:第一百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
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
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
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H. 兩相互競爭公司股東間具有親戚關系,其中以公司上市所需條件

如果是公司大股東的直系親屬(例如:父母、子女、兄弟等)從事與上市公司競爭的行業,這就存在同業競爭關系。在企業上市中會存在障礙。中國的公司法有相關規定。公司是否符合上市的條件和標准,不同國家不同的交易所的要求是不同的。如果你想了解中國A股對企業上市的標准可以到中國證監會的網站上看看

I. 上市公司非控股股東是直系親屬,有什麼問題嗎

不用披露,這個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