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會計學基礎課作業,老師要求:從網上找出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案的具體案例,分析會計造假的根本動機
科龍事件
根據科龍公布的年報顯示,2000 年科龍全年巨虧達8.3 億元,2001 年更是達到14.76 億元,轉眼到了2002 年居然實現凈利1億元。如此巨大的反差之下,隱藏的是並不少見的利潤大清洗的財務手段,即2002 年的扭虧的巨大「貢獻」來自於2001 年的巨虧。科龍2001 年費用總額21 億元之巨,2002 年僅為9 億元,扭虧之術可見一斑。當然,如此扭虧為盈是建立在存貨跌價准備計提比例的大幅變化與應收賬款壞賬准備的計提的變化。
2006年7月16日,中國證監會對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責任人的證券違法違規行為做出行政處罰與市場永久性禁入決定。這是新的《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自2006年7月10日施行以來,證監會做出的第一個市場禁入處罰。本文擬通過分析科龍電器違法違規行為中的會計審計問題,討論其帶給我們的思考和啟示。
(一)科龍財務舞弊手法分析
事實證明,顧雛軍收購科龍後,公司的經營狀況並無明顯改善,凈利潤的大起大落屬於人為調控,扭虧神話原來靠的是做假賬。
1.利用會計政策,調節減值准備,實現「扭虧」
科龍舞弊手法之一:虛構主營業務收入、少計壞賬准備、少計訴訟賠償金等編造虛假財務報告。經查,在2002年至2004年的3年間,科龍共在其年報中虛增利潤3.87億元(其中,2002年虛增利潤1.1996億元,2003年虛增利潤1.1847億元,2004年虛增利潤1.4875億元)。
仔細分析,科龍2001中報實現收入27.9億元,凈利1975萬元,可是到了年報,則實現收入47.2億元,凈虧15.56億元。科龍2001年下半年出現近16億元巨額虧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計提減值准備6.35億元。2001年的科龍年報被審計師出具了拒絕表示意見。到了2002年,科龍轉回各項減值准備,對當年利潤的影響是3.5億元。可有什麼證據能夠證明其巨額資產減值計提及轉回都是「公允」的?如果2001年沒有計提各項減值准備和廣告費用,科龍電器2002年的扭虧為盈將不可能;如果沒有2001年的計提和2002年的轉回,科龍電器在2003年也不會盈利。按照現有的退市規則,如果科龍電器業績沒有經過上述財務處理,早就被「披星戴帽」甚至退市處理了。可見,科龍電器2002年和2003年根本沒有盈利,ST科龍扭虧只是一種會計數字游戲的結果。
2.虛增收入和收益
科龍舞弊手法之二:使用不正當的收入確認方法,虛構收入,虛增利潤,粉飾財務報表。經查,2002年科龍年報中共虛增收入4.033億元,虛增利潤近1.2億元。其具體手法主要是通過對未出庫銷售的存貨開具發票或銷售出庫單並確認為收入,以虛增年報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根據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報告,科龍電器2004年第四季度有高達4.27億元的銷售收入沒有得到驗證,其中向一個不知名的新客戶銷售就達2.97億元,而且到2005年4月28日審計時仍然沒有收回。此後的2003年和2004年,同樣是在顧雛軍和格林柯爾的操縱下,科龍年報又分別虛增收入3.048億元和5.127億元,虛增利潤8935萬元和1.2億元。這意味著在顧雛軍入主科龍之後所出具過的3份公司年報都存在財務造假,將不曾實現的銷售確認為當期收入。
3.利用關聯交易轉移資金
科龍舞弊手法之三:利用關聯交易轉移資金。經查,科龍電器2002年至2004年未披露與格林柯爾公司共同投資、關聯采購等關聯交易事項,2000年至2001年未按規定披露重大關聯交易,2003年、2004年科龍公司年報也均未披露使用關聯方巨額資產的事項。
顧雛軍入主科龍不久便開始在各地瘋狂收購或新設控股子公司,通過收購打造的「科龍系」主要由數家上市公司和各地子公司構成。到案發時,科龍已有37家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28家分公司。由顧雛軍等在境內外設立的私人公司所組成的「格林柯爾系」在國內亦擁有12家公司或分支機構。此間」科龍」與」格林柯爾」公司之間發生資金的頻繁轉換,共同投資和關聯交易也相當多。科龍公司在銀行設有500多個賬戶都被用來轉移資金。在不到4年的時間里,格林柯爾系有關公司涉嫌侵佔和挪用科龍電器財產的累計發生額為34.85億元。
如此看來,對於格林柯爾而言,科龍只是一個跳板,它要做的是借科龍橫向並購,利用科龍的營銷網路賺取利潤。顧雛軍把國內上市公司科龍當作「提款機」.一方面以科龍系列公司和格林柯爾系列公司打造融資和拓展平台為由.通過眾多銀行賬戶,頻繁轉移資金,滿足不斷擴張的資本需求,採用資本運作通過錯綜復雜的關聯交易對科龍進行盤剝,掏空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又通過財務造假維持科龍的利潤增長。
(二)科龍審計報告透視
科龍財務造假該打誰的板子?為其提供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自然難脫干係。2002年之前,科龍的審計機構是安達信,2001年,ST科龍全年凈虧15億元多,當時的安達信「由於無法執行滿意的審計程序以獲得合理的保證來確定所有重大交易均已被正確記錄並充分披露」給出了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2002年,安達信因安然事件顛覆後,其在我國內地和香港的業務並入普華永道,普華永道對格林柯爾和科龍這兩個「燙手山芋」採取了請辭之舉。之後,德勤走馬上任,為科龍審計了2002年至2004年的年報。在對ST科龍2002年年報進行審計時,德勤認為「未能從公司管理層獲得合理的聲明及可信賴的證據作為其審計的基礎,報表的上年數與本年數也不具有可比性」,所以出具了「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此前安達信曾給出過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在2001年年末科龍整體資產價值不確定的情況下,德勤2002年給出「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顯得有些牽強。在此基礎上,2003年德勤對科龍2003年的年報出具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2004年德勤對科龍出具了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盡管在2004年年報披露之後德勤也宣布辭去科龍的審計業務,但它此前為科龍2003年年報出具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為2002年、2004年年報出具的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並沒有撤回,也沒有要求公司進行報表重述。既然科龍被證實有重大錯報事實,德勤顯然難以免責。據媒體透露,證監會基本完成了對德勤的調查,德勤對科龍審計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審計程序不充分、不適當,未發現科龍現金流量表重大差錯等。
第一,在執行審計程序等方面,德勤的確出現了嚴重紕漏,對科龍電器的審計並沒有盡職。例如,證監會委託畢馬威所作的調查顯示: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間,科龍電器及其29家主要附屬公司與格林柯爾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爾系公司之間進行的不正常重大現金流出總額約為40.71億元,不正常的重大現金流入總額約為34.79億元,共計75.5億元。而這些在德勤3年的審計報告中均未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規定,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准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條件之一,即須認為會計報表公允地反映了企業的現金流量。根據《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7號一一審計報告》第18條規定,意味著德勤認為科龍2002、2003、2004年度的現金流量表是公允的。
第二、德勤對科龍電器各期存貨及主營業務成本進行審計時,直接按照科龍電器期末存貨盤點數量和各期平均單位成本確定存貨期末余額,並推算出科龍電器各期主營業務成本。在未對產成品進行有效測試和充分抽樣盤點的情況下,德勤通過上述審計程序對存貨和主營業務成本進行審計並予以確認,其審計方法和審計程序均不合理。
第三、德勤在存貨抽樣盤點過程中缺乏必要的職業謹慎,確定的抽樣盤點范圍不適當,審計程序不充分。德勤在年報審計過程中實施抽樣盤點程序時,未能確定充分有效的抽樣盤點范圍,導致其未能發現科龍電器通過壓庫方式確認虛假銷售收入的問題。存貨監盤也是一項重要的審計程序,如果進行賬實相符核查,科龍虛增的主營業務利潤其實並不難發現。
第四、科龍銷售收入確認問題,體現出德勤未能恰當地解釋和應用會計准則,同時這也說明德勤未能收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收入的確認應該以貨物的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為標准,一般來說僅以「出庫開票」確認收入明顯不符合會計准則。如果一項銷售行為不符合收入確認原則,就不應確認為收入。未曾實現的銷售確認為當期收入必然導致利潤虛增。對較敏感的「銷售退回」這一塊,德勤也沒有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致使科龍通過關聯交易利用銷售退回大做文章,轉移資產,虛增利潤,這也是德勤所不能迴避的錯誤。
第五、德勤審計科龍電器分公司時,沒有對各年未進行現場審計的分公司執行其他必要審計程序,無法有效確認其主營業務收入實現的真實性及應收賬款等資產的真實性。科龍有很多分公司、子公司,組織結構相當復雜。按照審計准則,會計師事務所應根據審計風險,即審計重要性水平來確認每年對哪些分公司進行現場審計。
(三)思考與啟示
對於科龍財務造假,中國證監會已做出處罰決定,但其引發的相關問題令人深思,主要有:
1.科龍財務造假根源何在
科龍財務造假的根源仍然是公司治理結構問題。2001年,科龍實施產權制度改革,通過股權轉讓引入「格林柯爾」實現了民營化重組,其初衷是希望民營資本的介入能夠打開產權之結,改善公司治理。現在看來,在顧雛軍的把持下,科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不但沒有改善,反倒被強化了。幾年來公司的會計數字游戲、關聯交易以及公司資金被」掏空」等一系列惡性事件,再次凸顯其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的問題。從表面上看,科龍已形成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之間的權力制衡機制。但實質上公司治理仍存在嚴重缺陷。顧雛軍利用其對公司的超強控制力,以其他股東的利益為代價為格林柯爾謀利,導致科龍陷入新的危機。公司的獨立董事制度也是名存實亡。當科龍為種種「疑雲」籠罩,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之時,科龍的獨立董事始終未能發表有助於廣大中小股東揭曉「疑雲」的獨立意見,難怪科龍的中小股東發起震撼中國股市的要求罷免其獨立董事的「獨立運動」。當然,公司治理不僅包括內部治理,還包括外部治理,否則治理的重任難以完成。那麼,外部治理的關鍵又是什麼?是法制的完善和監管的有效性。有法不依,任何公司治理、監管制度和企業的社會責任都可能失去存在的基礎和保障。雖然市場主體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會與制度博弈,而法律法規就是為了約束和防範這種試圖突破制度的行為而設置的。若缺乏有效監管,這種企圖突破法律制度的活動將會變本加厲。要約束公司行為,保障其內外部治理的實現,必須落實監管的有效性,最終使公司問題通過監管而得到及時發現、制止和懲戒。
2.強化市場監管是維護市場秩序的保證
證監會是對證券市場行為進行全程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機構。顧雛軍涉嫌多項證券違法違規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進行查處是完全必要的。事實上,2002年以來科龍的經營業績出現劇烈波動,已經引起公眾的普遍關注和質疑,現已查實公司所披露的財務報告與事實存在嚴重不符,但它居然能夠利用財務數字游戲在中國證券市場上」混」了近5年。可以說,科龍是」自我曝光」在前,公眾質疑在先,證監會立案調查滯後。作為市場監管者的證監會沒有在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的苗頭,進行有效監管,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投資者,反映出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的監管效率有待提高。
此外,從證監會立案調查科龍事件,到顧雛軍等人被拘捕,投資者未能及時從相關方面獲取案情進展情況,即使案情細節不便披露,對於科龍問題的嚴重性或復雜程度也應有個交代。相比之下,創維事件發生後,香港廉政公署立即發布包括涉案人員、案件主要內容在內的詳盡信息的做法,不能不讓人感到目前投資者應有的知情權依然欠缺。
3.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的問題
如果說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的第一道防線,那麼獨立審計是防範會計信息失真和舞弊行為的另一道重要關卡。擁有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金字招牌的德勤沒有把好這道關,反而深陷「科龍門」,由此可以發現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大陸執業也存在一些問題。
問題一: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操守
自從我國會計審計服務市場對外開放以來,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以其獨有的品牌優勢、人才優勢和先進的管理制度占據了國內審計服務的高端市場,業務收入和利潤率遙遙領先於國內會計師事務所。國際資本市場的磨礪和實力賦予了其極高的品牌價值,為其帶來巨大的商譽和業務機會。所以,德勤作為科龍的審計機構.其專業勝任能力毋庸置疑。而科龍聘請國際「四大」之一的德勤會計師事務所來做審計,也相信其審計報告的公信力能夠吸引更多的投資者。然而,事實證明,如果審計師缺乏應有的職業謹慎和良好的職業操守,就可能成為問題公司粉飾其經營業績的「擋箭牌」,並給事務所帶來一連串麻煩。鑒於德勤在科龍審計中的表現,難怪有人懷疑德勤在中國大陸是否存在「雙重執業標准」。否則,審計師完全可以發現科龍的問題和顧雛軍的犯罪事實。所以,審計師在出現錯誤時,簡單地將其歸結為「某些固有局限」所致,或是被審計公司管理層的造假責任等,會使社會公眾對審計行業產生不信任感,對整個行業的發展也極為不利。反觀目前審計行業的現狀,審計師職業道德缺失已導致大量的審計失敗,審計師知情而不據實發表意見和預警信息,不僅是失職,還有瀆職嫌疑,不但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損害了事務所和國家的長遠利益。
當然,審計師身陷問題公司,制度環境也是制約因素之一。人們習慣稱審計師為「經濟警察」,實際上誇大了外部獨立審計的作用。審計師沒有司法或行政權力,因此可能無法獲得能與行政或司法機構比肩的信息。此外,會計師事務所和客戶之間的關系十分微妙,現在許多審計師身陷問題公司,主要因為上市公司能夠左右會計師事務所的飯碗。而且,道德審判意識不強且違規成本又低,因而在利益的誘惑和驅使下,對於造假企業,審計師仍有可能鋌而走險。
問題二: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的」超國民待遇」
近年來,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在我國內地的業務發展迅速,與此同時,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陷入財務丑聞的事件也開始出現。一向以質量精湛、執業獨立而占據國內大部分審計市場的四大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開始成為被告。「科龍一德勤」事件中受指責的問題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目前在我國享受」超國民待遇」,主要問題是對國際會計師事務所能否建立和執行統一的監管標准。誠信制度面前應當「人人平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給予國內外會計師事務所平等競爭的平台,使公平公正原則得到充分體現。
4.審計風險防範
德勤對科龍審計失敗,再次說明了事務所審計風險防範的重要性。目前審計師面臨的審計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一方面企業組織形式紛繁復雜和經營活動多元化,要求審計師們提高自身的風險防範能力,事務所要強化審計質量控制;另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在證券民事賠償方面的法律責任進一步明確。無論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失敗是否受到行政處罰,只要虛假陳述行為存在,就可以作為被告,適用於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由其向法庭自我證明清白,或承責或免責,這樣一來審計師的責任更為重大。
面對目前獨立審計行業的系統性高風險,無論國際所還是國內所均難倖免。財務丑聞中不能排除有審計人員參與或協助造假,或有審計質量問題,但也不能否認審計人員也會成為造假公司的受害者。導致上市公司審計失敗的原因很復雜,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就曾總結過其中最重要的十大因素。但審計失敗最主要的原因:一是審計結果是錯誤或者不恰當的;二是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沒有遵循獨立審計的原則,或者審計過程中存在著明顯的過錯甚至欺詐行為。因此.增強風險意識,通過完善制度.提高質量來推動獨立審計的良性發展,是化解審計風險之根本。
❷ 誰能告訴我 "格林科爾 科龍 顧雛軍" 到底是什麼樣一個關系啊
顧雛軍從注冊成立順德格林柯爾的那一刻開始,就已經瞄準了科龍。他先是利用從科龍電器劃撥的1.87億元資金,採取反復對倒、反復劃賬的方式注冊順德格林柯爾,並使其從表面上符合《公司法》的相關出資規定。打造好了順德格林科爾這一購並平台後,科龍電器的夢魘也開始了。
2002年在江西南昌,沒有任何實力進行投產的格林柯爾通過信口開河的承諾詐騙國有土地,並騙取了本應由科龍電器全資子公司江西科龍獲取的優惠土地使用權相關利益。
2003年開始,顧雛軍私自以廣東科龍電器名義在廣發銀行開設秘密賬戶,並先後違法劃轉資金高達3.55億元。
2005年沒有實際履約能力的深圳格林柯爾通過關聯交易從科龍電器中吸取17560.912萬元的銷售款,同時強買強賣,以其他公司的名義強行出售製冷劑給科龍電器,詐騙貨款4080萬元。
為了掩蓋罪行,防止東窗事發,顧雛軍開始利用編制虛假銀行收付款憑證、銀行存款賬簿記錄、銀行對賬單等低劣的手段,隱瞞每筆資金的轉入轉出,同時偽造公司印章,虛構科龍的銷售收入,並且通過少提壞賬准備,少計訴訟賠償編制虛假報表。
這些行為使得近幾年科龍電器的財務報告嚴重失實:2002、 2003、2004 年分別虛增利潤1.2億、1.14億、1.49億元;2003年的現金流量表少計「借款收到現金」30.255億元,少計「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21.36億元,多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金額8.897億元。點評:科龍電器有太多的故事,情節中交織著「郎顧之爭」、國有資產流失、民營企業家崛起、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是否值得信賴等諸多話題,故事的背景是經濟轉軌時期的中國企業發展。從顧雛軍當初頗具些技術含量的財務運作,到最終赤裸裸的數字造假,以及其自己的身陷囹圄,這條不歸路看似偶然,卻也有必然的成分。應該說,科龍電器事件背後企業家的理性與慾望,經濟環境的開合,學者、媒體、監管者、民眾在其中的角色等,都值得人們去探究、去深思。從這種角度上看,科龍故事不僅屬於典型中的非典型,也屬於非典型中的典型。
今年八月份,格林科爾集團老總顧雛軍被拘。證監會公布的顧雛軍幾宗罪是,「財務造假、虛假信息披露、通過關聯交易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有專業人士指出,財務造假和虛假信息披露是手段,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因此,顧雛軍的問題集中起來,就是「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問題。顧雛軍挪用資金給作為上市公司的科龍打擊太大了,以至於造成科龍因資金鏈緊張而一度停產。
科龍涉嫌財務造假案引發的沖擊波,正在持續擴大。耐人尋味的是,當前各方關注的重點,仍然不是直接責任者科龍電器,而是可能負有審計責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德勤。特別是證監會4月7日召開行政處罰聽證會後,處罰結果尚未公布,部分科龍股東和律師聯合維權再度熱鬧登場,有媒體對此發出不同聲音,卻被斥為「不合時宜」。
這顯然不是客觀公正的心態。對於正積極進行訴訟准備的律師團,此時尤需擺正自己的位置,本著對股東、也對公眾負責的恰當立場,依法訴訟,依法維權。媒體對這一訴訟行為的不同評價,律師也應多聽聽,多想想,吸取其中的建設性批評或建議,大可不必一言不合就站出來反駁,似乎非如此不足以表達律師團為民請命的公正形象和重大使命。
中國資本市場歷經風雨,上市公司造假至今層出不窮,會計師事務所操守全失屢屢發生。這害苦了投資者,更毒害了市場環境,各方面都因此付出了慘重代價。今天我們修訂了證券法》,提高了監管水平,強化了維權意識,對德勤這樣的國際頂級會計師事務所,也可以依法追訴其涉嫌違法行為。這充分表明,我們這個市場在趨於成熟和規范,投資者的維權意識和法律工作者的責任感不斷提升,對此我們必須充分肯定,全力支持。科龍事件已成為新時期的一個典型,就務必要查個水落石出,給市場各方面以明確交待。
然而,依法維權的前提始終是客觀公正,而非偏執極端。這既適用於處理科龍事件和德勤問責,更是普遍適用的法治精神和原則底線。但令人遺憾的是,縱觀科龍事件曝光以來,公眾看到、聽到的,更多是一邊倒的喊打之聲,是要求從重從快處罰德勤的強大壓力,迄今極少有人願意站出來,從另一角度分析整個事件的是非曲直,梳理相關者的恰當責任。
這種傾向不太正常。究其實質,不是律師們不懂法,而是他們太懂得如何利用公眾不明就裡的情緒,向管理層和執法者施壓。這就不能不讓人有所擔心,情緒性偏執是否會使執法出現偏差?讓我們看看中國證監會的做法,在相關調查的基礎上,證監會依法召開行政處罰聽證會,給處於審計丑聞旋渦中的德勤一個陳述、辯解的機會。這是負責任的舉措,嚴格依法行使監管權,充分聽取各方陳述,有利於確保最終處罰的公平和公正。
再看看有關律師的行動。上海市黃浦區法院4月5日決定,對科龍股東起訴德勤「不予受理」,其理由是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並未出台,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月9日出台的《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中的前置條件。財務造假的第一責任者是科龍電器,股東們不起訴直接造假者,卻只起訴為其提供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顯然是避重就輕。退一步說,科龍股東真要找審計師麻煩,也應在監管部門行政處罰之後,而該起訴遞交法院時,證監會尚未召開行政處罰聽證會。
律師們不知道法律訴訟必須在行政處罰之後嗎?這樣的常識他們當然知道,相關律師甚至親口承認:我們明知法院不會受理。這就表明,當初早早訴訟德勤的目的,主要還是為了引起更高的關注度,爭取更多公眾支持,打的是敢於為民請命的道義牌,說白了就是虛晃一槍,以便徵集更多授權,聚集公眾訴訟壓力。
至此不難看到,口口聲聲「依法維權」的訴訟律師團,是不是在有意挑動公眾情緒,其主觀動機和客觀效果,究竟是否有利於公正評價市場成敗或准確判定各方責任,是否有「可能使有益的維權行動停止於運動式的煽情」?
❸ 郎咸平與顧雛軍到底是什麼關系
幾乎在我們所有人的印象中,郎咸平和顧雛軍的關系,可以用惡劣一詞來形容。 2004年8月9日,郎咸平在復旦大學以《格林柯爾:在國退民進的盛宴中狂歡》為題發表演說,批評格林柯爾董事長顧雛軍以七種手法侵吞國有資產。郎在演講中認為顧雛軍通過其個人全資公司GreencoolCapitalLimit-ed控制麾下格林柯爾系三大產業:製冷劑、冰箱和客車,以僅僅9億多元人民幣,換了100多億資產,是利用科龍強大的現金流,而不是靠個人的資金來建立冰箱帝國。沒有多久,顧雛軍便委託律師上告香港高等法院,以誹謗罪起訴郎咸平。郎咸平也隨後聘請律師對峙,案件到目前為止還沒了結。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在此之前,郎咸平和顧雛軍是非常好的關系。郎顧之爭起於兩人經濟糾紛,由於郎咸平充當顧雛軍的吹鼓手,但是顧雛軍許諾的公關費最後並沒有兌現。最終兩人交惡。盡管有媒體報道和有人出來指正過,但是郎咸平百般抵賴。
2004年8月底,就在郎顧之爭越演越烈之時,筆者給顧雛軍寫了一封信。目的只是想告訴顧雛軍:郎咸平批評你們企業的真正目的是為了一個「錢」字。他這個工作就是在香港、美國等地屬於一類「職業扒糞」所做的事情。信的內容如下:
「郎咸平回內地第一站是擔任大鵬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和綜合研究所顧問一職,我和他是同事兼上下級關系,對不學無術、喜歡賣弄、瘋狂掠財的真面目有著非常深刻地了解。我現在給您寫信,沒有其他目的,只是想告訴您郎咸平批評你們企業的真正目的是為了一個「錢」字。
我正在寫一本書,叫《郎咸平的真面目》或者叫《大騙子郎咸平》,我只所以面對許多朋友的反對,花很多時間和精力來寫這本書。純粹是出於氣憤和良知,而不是為了什麼名、什麼利。郎咸平把自己打扮成「救世主」, 「郎監管」, 「中小股東的代言人」,純粹是出於個人目的:來內地撈錢。盡管這件事與我個人關系不大,但是一個人總是不以建設性眼光來看待我們企業家,不能以正確的眼光來對待我們經濟發展過程中一些暫時難免的一些現象,動不動就給誰一棒子。如果大家都這樣,就沒有人去真正發展我們的經濟、建設我們的國家,那麼我們國家非常危險的。如果我們整個國家都被這種輿論所主導,那也是非常可怕的。
作為新一代青年,「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我還是應該站起來,告訴大家一些真相。即使我倒下了,也是死得其所。
我之所以願意站出來,就是告訴善良的朋友,你們在被他欺騙、利用,希望大家不要再將其捧為道德楷模,救世主。同時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夠站出來,揭露郎咸平的所作所為,揭露其不學無術、喜歡賣弄、瘋狂掠財的真面目。我這樣做的目的只有一個:通過親身經歷的點點滴滴,告訴人們大家崇拜的郎咸平先生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告訴人們郎咸平所做的一切究竟是為了什麼。我的目的就是讓郎咸平徹底滾回老家去,不要再在內地指手劃腳。」
其後不久,筆者和科龍副總裁嚴友松取得聯系。從嚴友松那裡筆者獲得許多意想不到的信息。
在筆者見到嚴友松時,正是報紙和網路熱炒「科龍高管嚴友松:郎咸平是三無書生」的話題。嚴友松再三聲明關於「郎咸平是無聊、無知、無賴的三無書生」純屬謠傳,「三無書生」並不是他的首創,而是來源於一位同是做營銷的一位專家的評價。這位專家與郎咸平相識,對郎咸平的底細非常了解。在郎顧之爭非常激烈之時,這位專家打電話給嚴友松,稱「憑他對郎咸平的了解,郎咸平是無聊、無知、無賴的三無書生」。而嚴友松不過是轉述他朋友的觀點而已。嚴友松稱:科龍絕對不會作這樣下三濫的評價,這是外界以訛傳訛,對於郎咸平這個人,為了不讓他達到「炒作出名」的目的,科龍不想作任何好的或壞的評價,所有好的或壞的評價都與科龍無關!
由於一些媒體報道,嚴友松稱郎咸平是「三無先生」。這給他的工作和精神方面帶來方方面面的壓力,嚴友松說他接到了聲稱「要為郎咸平用刀說話」的公然威脅。一些人不了解真相,以為嚴友松是在維護公司利益,才反對郎咸平,才轉述朋友的「三無先生」的評價。
嚴友松介紹,在兩人交惡之錢,其實兩人的關系非常密切,可以用「密友」一詞來形容。
據嚴友松介紹,郎與顧「度蜜月」的時候,郎咸平前幾年從香港到內地的粵港兩地車都是顧雛軍提供的,是你的就是我的,兩人東西不分彼此,郎顧之間的關系可見不一般。
另據嚴友松透露,郎咸平剛回內地的時候,手頭不是很闊綽,作為好朋友,顧雛軍看在眼裡,也付出在行動上,不僅時常出手大方,給郎咸平一些接濟,而且顧還為郎償還過幾十萬的私人債務。
至於兩人如何結怨,這得從前幾年的炒作科龍股票一次攻關費說起。具體的一些細節由於嚴友松沒有參加,所以不好評價。
2002年6月號的《新財富》雜志確實刊登有郎咸平的大作《從「科龍事件」談柔性監管》,文章把顧的行為列為「善良的管理人」,並把顧在科龍只拿12元年薪的行為與美國地產大王川普(DonaldTrump)拯救破產企業時只吃10美元午餐和帶著兒子在K-mart(美國最便宜的窮人超市)購物的經典美德案例相提並論,郎咸平在文章中寫道:此文的由頭是格林科爾收購科龍後,科龍高管「除有一位年薪750萬元之外,還有一位超過600萬元、一位超過500萬元、兩位超過300萬元。如此高薪遠遠超過國內上市公司高層平均年薪12萬元的水平」。
郎咸平在文中引述科龍內部人員的說法稱,支付給高管的大筆款項不僅僅是薪酬,其中還有一大部分是屬於該公司被格林柯爾收購後高層人員的遣散費。「他們這種說法可能源於美國上市公司一種慣例。」
郎緊接著引入了「善良的管理人的注意責任」,認為以證券市場監管而言,剛性的 證券交易法不可能詳細羅列所有上市公司不該做的事,但這並不表示上市公司企管人員就可以隨意地罔顧公序良俗而為自己圖利,他們仍然會受到柔性「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責任」的約束。
「據了解,顧雛軍的年薪是12元。我聽到很多流言說他太過矯情,只是做做戲給股東看而已。當然,我是局外人,不可能知道他是怎麼想的。但是當我感覺顧雛軍12元的薪酬與美國著名地產大王川普10美元的午餐費及K-Mart的采購相比,本質上沒有什麼差別,都是一個善良管理人應該做的事。」讀者從字里行間不難看出,郎咸平對顧雛軍做法的欣賞之情溢於言表。這一巧合使人正好應證了顧與郎以前的關系非常好的判斷。
郎咸平的大作《從「科龍事件」談柔性監管》是如何出台的?這中間有什麼貓膩?郎教授的學術怎麼會如此顛三倒四?我們可以從郎咸平的學生宋振的起訴狀中找到答案。
據《第一財經日報》2005年1月16日報道,香港新鴻基證券經紀人SungChun日前訴諸香港高等法院,稱顧雛軍和格林柯爾曾經在2001年底、2002年初委託他聯系郎咸平,希望郎撰寫一篇對格林柯爾有利的文章,澄清不利傳聞以挽救股價大跌的局勢,並承諾支付1000萬至2000萬港元作為中介費。
Sung起訴書稱:當時,國內數家頗有影響力的媒體發表文章質疑格林柯爾產品、盈利能力及財務狀況,在香港創業板上市的格林柯爾科技隨之股價狂泄,兩天之內,市值蒸發10億港幣。當年12月10日,顧緊急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澄清事實,只是他針對媒體若干質疑所給出的回答相當無力,有的問題則避免正面回應,當時給人們留下的印象是,顧認為其中部分質疑是競爭對手的「栽贓陷害」。於是委託Sung尋找學者撰文以挽救股市。Sung把顧介紹給自己就讀香港中文大學時的老師郎咸平認識,並向郎提供了有關格林柯爾的財務資料。之後不久,郎咸平在國內的一家著名財經雜志上發表了一篇有關顧、格林柯爾和科龍(0921.HK)(當時顧已經取得科龍的控制權)的文章;內容對格林柯爾有利,結果格林柯爾的股價不久便出現回升。
宋秦在訴狀中還稱,顧雛軍存在操縱內幕交易行為,並披露了他與顧相識並充當顧操盤手的經過。宋秦稱,2000年7月結識顧雛軍,擔任顧在新鴻基證券的經紀。同年11月,顧通過他在英屬處女群島的公司GreecoolConcord買賣科龍股份。到2001年2月顧向宋表示由於該公司與上市的格林柯爾公司同名,容易被大眾知道他在買賣科龍股份,因此指示宋賣出所持有的科龍股份。2001年3月顧指示以上述兩家英屬處女群島公司名義開戶,在當年8月到10月間繼續買入科龍股份。而廣東科龍在同年10月底公布顧收購其股份,成為科龍最大的單一股東,因此顧雛軍在當年8月到10月的證券買賣屬於內幕交易。
看到有內部人出來揭底這個情況,郎咸平非常緊張。先說自己根本沒有這樣的學生,否人和宋振認識。2005年1月18日,郎咸平在接受《東方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這個事情發生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有這個人,他也從來沒有和我做過研究,我連他的名字都搞不清楚」。
隨著事情的發展,加上宋秦的指正,郎咸平在後來發表的聲明中,不得不說「他(宋秦)是我1994年的學生。」但他同時表示,自己在香港中文大學有上千個學生,對學生現在的行為,他不負任何責任。」
❹ 格林科爾、科龍造假案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顧雛軍從注冊成立順德格林柯爾的那一刻開始,就已經瞄準了科龍。他先是利用從科龍電器劃撥的1.87億元資金,採取反復對倒、反復劃賬的方式注冊順德格林柯爾,並使其從表面上符合《公司法》的相關出資規定。打造好了順德格林科爾這一購並平台後,科龍電器的夢魘也開始了。
2002年在江西南昌,沒有任何實力進行投產的格林柯爾通過信口開河的承諾詐騙國有土地,並騙取了本應由科龍電器全資子公司江西科龍獲取的優惠土地使用權相關利益。
2003年開始,顧雛軍私自以廣東科龍電器名義在廣發銀行開設秘密賬戶,並先後違法劃轉資金高達3.55億元。
2005年沒有實際履約能力的深圳格林柯爾通過關聯交易從科龍電器中吸取17560.912萬元的銷售款,同時強買強賣,以其他公司的名義強行出售製冷劑給科龍電器,詐騙貨款4080萬元。
為了掩蓋罪行,防止東窗事發,顧雛軍開始利用編制虛假銀行收付款憑證、銀行存款賬簿記錄、銀行對賬單等低劣的手段,隱瞞每筆資金的轉入轉出,同時偽造公司印章,虛構科龍的銷售收入,並且通過少提壞賬准備,少計訴訟賠償編制虛假報表。
這些行為使得近幾年科龍電器的財務報告嚴重失實:2002、 2003、2004 年分別虛增利潤1.2億、1.14億、1.49億元;2003年的現金流量表少計「借款收到現金」30.255億元,少計「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 」21.36億元,多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金額8.897億元。點評:科龍電器有太多的故事,情節中交織著「郎顧之爭」、國有資產流失、民營企業家崛起、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是否值得信賴等諸多話題,故事的背景是經濟轉軌時期的中國企業發展。從顧雛軍當初頗具些技術含量的財務運作,到最終赤裸裸的數字造假,以及其自己的身陷囹圄,這條不歸路看似偶然,卻也有必然的成分。應該說,科龍電器事件背後企業家的理性與慾望,經濟環境的開合,學者、媒體、監管者、民眾在其中的角色等,都值得人們去探究、去深思。從這種角度上看,科龍故事不僅屬於典型中的非典型,也屬於非典型中的典型。
今年八月份,格林科爾集團老總顧雛軍被拘。證監會公布的顧雛軍幾宗罪是,「財務造假、虛假信息披露、通過關聯交易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有專業人士指出,財務造假和虛假信息披露是手段,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因此,顧雛軍的問題集中起來,就是「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問題。顧雛軍挪用資金給作為上市公司的科龍打擊太大了,以至於造成科龍因資金鏈緊張而一度停產。
科龍涉嫌財務造假案引發的沖擊波,正在持續擴大。耐人尋味的是,當前各方關注的重點,仍然不是直接責任者科龍電器,而是可能負有審計責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德勤。特別是證監會4月7日召開行政處罰聽證會後,處罰結果尚未公布,部分科龍股東和律師聯合維權再度熱鬧登場,有媒體對此發出不同聲音,卻被斥為 「不合時宜」。
這顯然不是客觀公正的心態。對於正積極進行訴訟准備的律師團,此時尤需擺正自己的位置,本著對股東、也對公眾負責的恰當立場,依法訴訟,依法維權。媒體對這一訴訟行為的不同評價,律師也應多聽聽,多想想,吸取其中的建設性批評或建議,大可不必一言不合就站出來反駁,似乎非如此不足以表達律師團為民請命的公正形象和重大使命。
中國資本市場歷經風雨,上市公司造假至今層出不窮,會計師事務所操守全失屢屢發生。這害苦了投資者,更毒害了市場環境,各方面都因此付出了慘重代價。今天我們修訂了證券法》,提高了監管水平,強化了維權意識,對德勤這樣的國際頂級會計師事務所,也可以依法追訴其涉嫌違法行為。這充分表明,我們這個市場在趨於成熟和規范,投資者的維權意識和法律工作者的責任感不斷提升,對此我們必須充分肯定,全力支持。科龍事件已成為新時期的一個典型,就務必要查個水落石出,給市場各方面以明確交待。
然而,依法維權的前提始終是客觀公正,而非偏執極端。這既適用於處理科龍事件和德勤問責,更是普遍適用的法治精神和原則底線。但令人遺憾的是,縱觀科龍事件曝光以來,公眾看到、聽到的,更多是一邊倒的喊打之聲,是要求從重從快處罰德勤的強大壓力,迄今極少有人願意站出來,從另一角度分析整個事件的是非曲直,梳理相關者的恰當責任。
這種傾向不太正常。究其實質,不是律師們不懂法,而是他們太懂得如何利用公眾不明就裡的情緒,向管理層和執法者施壓。這就不能不讓人有所擔心,情緒性偏執是否會使執法出現偏差?讓我們看看中國證監會的做法,在相關調查的基礎上,證監會依法召開行政處罰聽證會,給處於審計丑聞旋渦中的德勤一個陳述、辯解的機會。這是負責任的舉措,嚴格依法行使監管權,充分聽取各方陳述,有利於確保最終處罰的公平和公正。
再看看有關律師的行動。上海市黃浦區法院4月5日決定,對科龍股東起訴德勤「不予受理」,其理由是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並未出台,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月9日出台的《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中的前置條件。財務造假的第一責任者是科龍電器,股東們不起訴直接造假者,卻只起訴為其提供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顯然是避重就輕。退一步說,科龍股東真要找審計師麻煩,也應在監管部門行政處罰之後,而該起訴遞交法院時,證監會尚未召開行政處罰聽證會。
律師們不知道法律訴訟必須在行政處罰之後嗎?這樣的常識他們當然知道,相關律師甚至親口承認:我們明知法院不會受理。這就表明,當初早早訴訟德勤的目的,主要還是為了引起更高的關注度,爭取更多公眾支持,打的是敢於為民請命的道義牌,說白了就是虛晃一槍,以便徵集更多授權,聚集公眾訴訟壓力。
至此不難看到,口口聲聲「依法維權」的訴訟律師團,是不是在有意挑動公眾情緒,其主觀動機和客觀效果,究竟是否有利於公正評價市場成敗或准確判定各方責任,是否有「可能使有益的維權行動停止於運動式的煽情」?
❺ 各位!!可以幫我找個失敗的公司資料嗎!!
失敗公司的六宗敗與罪
孤膽英雄」式災難——企業管理沒有制衡
顧雛軍剛一出事,其原麾下的「獨立董事」、「會計審計」們便紛紛離「主子」而去,這暴露了「獨裁」高管環境下的全部「命點」,這與「上市公司」的制衡機制完全相悖。
華爾街十幾家失敗公司也是明證:犯有這樣完全一致錯誤的共有9家企業、處於所犯錯誤而失敗的概率第一位。
「一花獨放」、「獨裁管理」式企業已經在美國華爾街走到了盡頭,通過20世紀末、21世紀開初那場華爾街「新經濟」的大洗禮,使「孤膽英雄」式企業再難在西方國家梅開二度。
與之相反,近年來,中國企業的「個人英雄」領袖卻大行其道、大放異彩,這值得中國、中國企業未來加以關注和反思,這是一個重要的不尋常信號。
企業和個人犯了錯誤一樣都不要緊,關鍵是要能夠認知並加以改正。但企業沒有制衡,就沒有機會發現錯誤,這是一個人乃至一個國家和一個企業最致命的地方。沒有發現和改正企業錯誤的機制,將永遠沒有未來,沒有希望,只有失敗!
「打腫臉充胖子」——過高估計自己的天才與實力
無論是顧雛軍,還是更早的唐萬新、唐萬年、趙新先,都有「打腫臉充胖子」的毛病。
在美國華爾街失敗的10數家上市公司企業中,也有8家犯有這樣盲目自大的方向性戰略錯誤。
比如寶利來和施樂在應對世界市場的變化時,反應遲鈍,看不出產業日落西山時的市場變化,當施樂總裁安妮·馬爾卡希(Anne Mulcahy)站出來說穿真相時——她在之前告訴分析家們,施樂的「商業模式無法可持續發展」——施樂已經到了幾近破產的邊緣時才認識到真相。這是華爾街企業所犯「十大錯誤」中的第2多、有8家企業因之而一敗塗地。
「三九」又何嘗不是如此,趙氏對收購上了癮,當他發現「三九」過度收購、投資,再也沒有辦法拿出那麼多錢時,企業已經瀕臨破產的邊緣,處於苦苦掙扎狀態。安然之敗,這個華爾街的經典寫照,也有類似症狀。
過度冒險——只在乎一時擁有
這是華爾街企業、企業家們所犯的第3大錯誤,其中10多家中有7家企業因這樣嚴重的錯誤而導致失敗。「環球電訊」企業,先是犯了「執行風險」,在給公司鋪設光纖時——有很多公司都在實施、做這些事,而決策層認為:「也許吧——但失敗者決不會是我們,」但後來的事實證明,「環球電訊」投資「鋪設光纖」造成了重大決策錯誤。接著是「流動風險」——「環球電訊」最終被120億美元的風險債務活活壓死。
三九的趙新先、格林柯爾的顧雛軍等,又何嘗不是如此呢?眾所周知,顧雛軍、唐萬新、唐萬年、趙新先等等,幾乎都是在被收購企業最低潮、價值最低時期收購了一些非常有前途的企業,而取得了初步的原始成功。因之他們就心血來潮,認為自己有大勢力,被一時的小成功所麻痹。
古西臘最偉大的哲人說:「上帝要誰滅亡,必先讓他瘋狂」,瘋狂的二次世界大戰的發動盟主——希特勒不就是這樣的一代舉世狂徒?顧雛軍、唐萬新、唐萬年、趙新先等當年之新一代狂徒,瘋狂過後便只剩下了「滅亡」。
董事會無能——扶不起來的阿斗
科龍、三九、安然等,都是因董事會「無能」而一敗塗地的經典性企業。
也許,最無法解釋的是,董事會為什麼放棄企業的道德准則而亂行其事?安然董事會事後再一、再二地報告說「在做出了可能導致很大風險的與企業利益相沖突的決定之後」,「董事會特別委員會有責任密切關注隨後發生的交易。但靠董事長把持的董事會已經無法做到、沒有人真正負起這種董事、董事會應該盡到的責任了」。於是安然1000多億美元災難就無可避免地爆發了。三九」董事會同樣也是形同虛設,沒有任何人能制約和制衡趙新先當時的獨權(因黨、法人董事長、執行CEO等最高權力都由趙新先一人擔任、說了算)。在顧雛軍一手遮天的格林柯爾系,董事會更是無有什麼作用可談,所以「錢是哪兒來的」,只有顧雛軍一個人知道,可這是「市場經濟」體制源頭最根本的一個重要「陽光化」環節,是任何企業、企業家都面臨的一道「必答題」,否則就可能當然受到市場及游戲規則的公開譴責,若因「錢是從何而來」而長此受到「譴責」,上市公司的股票就很難有抬頭的出頭之日。據華爾街企業「十大錯誤」數據統計顯示,因「董事會無能」而敗北的企業佔6家之多,居失敗企業錯誤之第4位。
被成功麻痹——企業長不大的根源
這是創業初期、中國新興企業最喜歡犯的致命錯誤。顧雛軍、唐萬新、唐萬年、趙新先等等,概莫能外。中國不少的政府要員,知識界的「智囊團」都光顧、專題研究過顧雛軍、唐萬新、唐萬年、趙新先等率領的典型企業,但這些企業家們只讓人們看到鶯歌燕舞的一面,卻沒有發出過任何攸關他們自己生死危機的警示聲音。
來自華爾街的數據也顯示,由「被成功所麻痹」而失敗的企業佔5例。而據20數年中國企業研究,除了上市公司涉及犯罪之外,超過70%以上公司的失敗,與「被成功所麻痹」有關。中國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都面臨上市之際——剎那間有了「金錢財富」、「被成功所麻痹」的重大困擾。
說不出「錢是哪來的」,是中國企業長不大、中國股市近20年(自1986年第一隻股票算起)數年來災難的源頭所在。顧雛軍,只不過是中國上市公司中、數不清挪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在華爾街演繹了200年的一台老戲,是一個經典被抓住了「看不見的手」的私人企業。有數據顯示:中國股市有500多家國有大企業股東至今一直佔用著幾百億上市公司的資金,但沒有一家國有大企業因挪佔用上市公司的資金被繩之以法,顧雛軍若不是私人企業而是國有大公司也根本「不會被抓」!這,也許就是中國資本股票市場「稀泥糊不上牆」的災難源頭所在,是被200多年華爾街反復證明的重大災難!
鍾情資本游戲——游戲久了便有了謊言
據資料顯示:進入21世紀以來,顧雛軍主要的收購出錢的行為有:
2001年底,顧氏為控股香港格林柯爾(HK08056),支出2.3億元現金;2001年10月,顧氏以3.48億元收購科龍(SZ000921);2003年12月,顧以4.18億元收購江蘇亞星(SH600213);2004年4月,顧以1.14億元收購襄陽軸承(SZ000678);2005年5月以2.07億元收購合肥美菱(SZ000521);2005年8月31日,還有顧氏掌控的科龍(SZ000921)發布虛假公報:2005上半年虧損4.87億元,2004年虛報利潤1.12億元(原公報虧是6416萬元,這就是說僅2004、2005年科龍公司虧損就超過6億元)。
2005年9月21日,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接獲建行、交行、農行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等起訴超過4家格林柯爾系企業,案值達1.5582億。
總上,顧雛軍總共直接花去人民幣超過20多億元之巨。
20億的資本概念對一家企業到底意味著什麼?
先來看看三九,據深度研究,當年趙新先統帥的三九集團公司,總資產有148億元,三九集團13年的經營業績告訴我們,具有148億人民幣資產的三九企業集團,總共完成利潤和稅收是20.74億人民幣,每一年平均完成利潤和稅收為1.5954億人民幣,每年平均完成總額利潤為3969.231萬元。而對龐大三九集團的148億總資產來講,三九集團每年的稅收、利潤率只有近1%,而每年的總利潤率連1‰都不到——這,就是作為中國著名、優秀企業、三九企業的管理的天機——資本和金錢來源。
當年中國深圳股市第一龍頭「深發展」,2004年資產總額達到2042.86億元,而經營凈總收入只有52.48億元,總利潤率5%左右。換句話說,若深發展要獲得20億元的純利潤,也必須有1000億以上的資本運行才能夠在一年時間做到。
以中國最著名的跨國公司海爾集團為例,2003年總銷售額為7105282萬元,而利潤總額只有273503萬元,總利潤率為27%。
20年中國股市最好的2003年度,所有上市公司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為5.53%。
不管是在中國、還是在全球其它資本股票市場,20多億元的直接現金流量,這絕不是個小數字。
對20多億元現金流量而言,若不是「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損害股東利益」是根本無法得到20多億現金的;用「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也可以得到近20億元現金。更重要的是,這必須是主觀的「故意」,有故意「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的行為,實施了故意「虛假出資」、故意「抽逃資金」的行為。來路不明的20多億元,有可能是「虛假」或「抽逃」上市公司的資金所為。
2005年8月31日,沒有顧氏的科龍公司發布半年報,已經證實顧氏2004年度年報告是「虛假財務報告」——犯「財務會計報告欺詐罪」。
無論是顧雛軍、趙新先、唐萬里,都對資本的游戲情有獨鍾。游戲久了,謊言便不自而生,有謊言也便違背了市場經濟最基本的准則,走向失敗應是一種必然。
另外:
http://www.dianliang.com/hr/cio/huicui/200607/hr_126342_2.html
http://www.boraid.com/bbs/printpage.asp?BoardID=36&ID=6169
❻ 證監會官司打輸被責令答復顧雛軍,這次證監會真的錯了嗎
顧雛軍此前向證監會申請公開科龍案立案調查相關文件,以及作為案件關鍵證據的銀行保函,被證監會拒絕。顧雛軍是格林柯爾系的創始人,旗下曾控制科龍電器等5家上市公司。2005年7月,顧雛軍被拘留。2008年1月,顧雛軍因虛假注冊、挪用資金等罪一審獲判有期徒刑10年。
2012年顧雛軍提前出獄。2015年7月,顧雛軍起訴海信科龍(14.060, 0.00, 0.00%)、青島海信、海信集團等八被告,要求八被告賠償他及格林柯爾系公司直接經濟損失至少489.61億元。2015年10月21日,廣東高法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顧雛軍的相關上訴。
總結:按照高院的規定,證監局屬於證監會派出機構,天河區沒有管轄權,管轄權在廣州市中級法院,顧雛軍需重新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材料。
❼ 曾涉嫌造假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多了去了,以下是比較著名的。
2011-內蒙古公司瑞金礦業(0246.HK: 行情)於5月27日停牌.此前有報導稱,該公司向港交所和中國政府當局提交的會計賬目差異很大.該公司股票目前一直在停牌狀態.
2011-2月公布的一份法院文件顯示,香港證券監管機構尋求凍結中國森林(0930.HK: 行情)行政總裁李寒春的資產.而中國森林則接受會計不合規調查.據路透獲得的法院文件,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向高等法院申請凍結李寒春最多達3.98億港元的資產.在會計事務所畢馬威發現中國森林2010年會計年度可能出現違規之後,該公司股票自1月26日起一直停牌.
2010-中國紡織品公司洪良國際0946.HK2009年12月登陸港交所,而僅僅三個月後,即告停牌.香港證監會控訴其招股說明書"明顯誇大"財務狀況.香港證監會已經凍結了與洪良國際IPO融資額相等的資產.投資者資產尚未返還,相關方仍就證監會追回資金的方式在法院上辯訴.
2010--深圳證交所申斥綠大地(002200.SZ: 行情)和管理層嚴重浮報2009年和2010年利潤.
2010--5月黃光裕因賄賂,內幕交易和非法交易獲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黃光裕是國美電器的創始人,數度盤踞中國富豪榜首位.
2006--中國電器製造商廣東科龍電器和多位前高管因會計造假和其他違規行為受罰.該公司稱,被發現在2002-2004年間虛報12億元人民幣營收以及1.2042億元利潤.前董事會主席顧雛軍因財務造假和挪用公款判刑10年監禁.
2004--在新加坡上市的中國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因石油衍生品交易巨虧5.50億美元,震驚市場,成為1995年霸菱銀行倒台之後新加坡最大的一起企業丑聞.新加坡一法院隨後判處該丑聞核心人物--中航油前總經理陳久霖超過四年的監禁.
2004年--香港廉政公署(ICAC)指控,原創維數碼控股有限公司(0751.HK: 行情)董事長兼常務董事黃宏生挪用公司逾600萬美元的資金.隨後,黃宏生因侵吞公司資金和認股期權詐騙被判入獄六年.創維是中國第三大電視機製造商.
2003年--中國排名第11位的富豪周正毅被拘捕,因其與中國銀行(3988.HK: 行情)(601988.SS: 行情)借入一筆20億元人民幣貸款遭到調查.周正毅手中掌控著兩家在港上市的公司.內線人士表示,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等上海市政府高官在幫助周正毅獲得一些市級重大項目的核准上起到了關鍵作用,而這些項目均牽涉丑聞.2008年,上海法院判處周毅正入獄16年,因其犯有五項罪名,其中包括挪用資金、行賄和偽造增值稅收據.該丑聞一度令中國金融市場承壓,且隨著對周正毅案件相關上海市政府官員、和貸款機構進行調查,引發一波大規模逮捕潮.陳良宇於2008年因受賄和濫用職權被判入獄18年.
2003年--中國富豪楊斌因商業犯罪被判刑18年,其罪行包括合同詐騙、偽造金融工具、行賄、非法佔有且使用農田.楊斌曾是中國第二大富豪,據測算擁有9億美元的財富.他所創立的歐亞農業於2004年從香港證交所摘牌.
2002-中國一法院以虛假會計行為判處鄭州百文多位前任高管監禁緩刑.這家在上海上市的零售商曾在1998至2000年期間公布合計逾15億元人民幣的虧損.
2001-中國監管機構發現三九企業集團及其附屬企業不正當挪用了在深交所上市的三九醫葯資金,規模達逾3億美元.
2001-中國證監會披露中國生物醫學企業廣夏(銀川)實業分別在1999年和2000年公布兩筆虛假獲利,規模各為1.78億人民幣和5.67億人民幣.該公司曾被廣泛奉為藍籌股.中國財政部稍後撤銷了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的執照,因其簽字認可廣夏的虛假獲利.
❽ 顧雛軍如何盜取國有資產
《投資者報》記者 溫潔 吳建華
七年時間,從人生巔峰跌落谷底,從五家上市公司董事長淪為監獄囚徒,格林柯爾創始人、原科龍電器董事長顧雛軍的命運讓人唏噓感慨。
不過,細心的人也會發現,從「我唯一不缺的就是錢」到「飯錢都沒有」,從囚徒到宣稱「草民無罪」,顧雛軍唯一不變的就是高調。
9月14日,顧雛軍以舉報和喊冤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在北京舉行。面對上百家媒體,他頭戴紙糊的「草民完全無罪」的高帽,憤怒地否認了讓他獲刑的所有罪名,並實名舉報四名政府官員惡意陷害。這位昔日的風雲人物依然熟諳「眼球」之道,而且也預示著他將要進行魚死網破式的抗爭。
隨後的日子裡,在北京北四環安徽大廈的復式套房裡,顧雛軍為了平反,接受一撥又一撥的媒體采訪。9月24日下午一點半,在接受《投資者報》記者獨家專訪前,顧雛軍和他弟弟顧紹軍剛剛結束午飯,這是一次非常普通的午餐,一鍋飯和一盤菜,兩人分食,此外別無他物。套房素雅干凈,配置辦公桌。
顧雛軍從樓上下來,堅持要穿上套裝才能接受采訪,七年之後,他沒有忘記要維持僅存的體面。不過,顯然套裝大了很多,出獄之後,他稱自己瘦了30斤。坐定之後,他說,「想問什麼我都可以回答。」
當記者問到龐大的格林柯爾系資產目前流向哪裡?顧雛軍說,「資產沒有完全去向不明,我都知道哪些資產在誰的手上,在大的資產特別是不動產這塊都是有名有姓的。」他甚至說,「這個案子讓人看到很多觸目驚心的事情,就是公然搶別人的錢。」
賣掉科龍遭海信(微博)追債
七年的牢獄中,顧雛軍日夜掛在嘴邊的就是「平反」這兩個字。能平反意味著,他聲名可以改善,意味著他覺得屬於自己的資產能重新回來,或許還意味著,他能東山再起。
對於格林柯爾系的輝煌他至今還念念不忘:2001年收購冰箱巨頭科龍;2003年收購美菱電器(6.19,0.20,3.34%)20.03%的股份,同年7月科龍收購西冷集團,12月,顧雛軍4億拿下60.67%的亞星客車(6.80,0.29,4.45%)的股權;2004年再入主襄陽軸承(4.11,0.02,0.49%)。股權只是顯而易見的財富,而為人所鮮知的是他遍布在天津、揚州、珠海等地的廠房、辦公樓、設備,這些隱形的固定資產,加上股權,顧雛軍曾經擁有的財富帝國仍不失壯觀。
改變在2005年,顧雛軍入獄,格林柯爾系坍塌。如今陪伴在顧雛軍身邊的只有他弟弟顧紹軍和原格林柯爾董事會副主席、CEO胡曉輝。
談到資產被拍賣,最終淪落至身無分文,顧雛軍忍不住又一次憤怒。顧雛軍說:「我的資產主要包括四家上市公司,比如亞星和美菱等,這個都是我的資產,需要我簽字轉讓的,擅自拍賣是違法的。」
顧雛軍透露,其名下資產除了科龍的資產是全國工商聯和廣東市聯合處置以外,別的資產都是由全國工商聯一家處置,這些單位不跟工商聯商量就把我的資產都拿走了。
公開資料顯示,自科龍案爆發後,包括海信科龍、建設銀行(3.86,-0.01,-0.26%)在內的30多名債權人在北京、深圳、河南、佛山等地紛紛對顧及其控制的格林柯爾系發起民事訴訟,僅目前在佛山法院申請執行的債權總額就達20億元。
事實上,早於2005年,在被立案調查後,顧雛軍及其控制的格林柯爾系企業就開始了漫漫被追債之旅。當年,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3.77,-0.01,-0.26%)向法院申請凍結了揚州格林柯爾資產。
隨後,中國農業銀行(2.34,0.00,0.00%)北京昌平區支行迅速向北京市一中院發起對4家格林柯爾企業的民事訴訟,涉案標的1.56億元。更大的訴訟來自於重組後的海信科龍。根據海信科龍發布的公告,截至2009年年初,海信共提起20起訴訟,要求顧及其控制的格林科爾系公司償還7.91億元。在這期間,海信取得勝訴生效民事判決16件,勝訴標的額7.15億元。
不過,對於海信科龍的追債,顧雛軍方面頗多質疑。
據記者了解,2001年科龍巨虧15億元瀕臨退市。同年10月,顧雛軍5.6億收購科龍電器。隨著顧雛軍的入獄和格林柯爾系的垮台,2005年9月,格林柯爾將其持有的科龍電器26.43%的股份以9億元的代價轉讓給海信空調。隨後,收購價款由原來擬定的9億元,商定為6.8億元,海信首付5億元。
對此,顧雛軍告訴《投資者報》記者,「法院判定自己的所有債務為8.5億元,科龍電器26.43%股轉讓給海信空調的協議價格是9億元,其中海信出資6.8億,此前科龍欠格林柯爾2.2億,這筆錢暫由順德政府先墊付,加起來能還清債務。」
不過,隨後,海信科龍對顧雛軍方面提起一系列訴訟。據當時代理顧雛軍案的一位律師對《投資者報》記者表示,「本來顧雛軍的案子不存在資不抵債的問題,海信在重組科龍以後又重新對顧雛軍和格林柯爾發起民事訴訟,十幾個案子一起要求賠償6億~7億。」他強調,「等於說海信不用掏一分錢就拿走了科龍的股權,非常不合理。這6億~7億的債務導致顧雛軍一無所有了。」
對於顧雛軍方面的上述言論,截至發稿時,記者並未得到海信方面的證實。
而全國工商聯的態度則更證實了此事的撲朔迷離。《投資者報》10月11日致電曾經受顧雛軍委託處置資產的全國工商聯法律部,該部白蓮湘部長在聽完記者詢問後沒做任何回復即掛斷電話,之後電話一直處於無法接通狀態。而當時代表工商聯與顧接觸過的謝伯陽副主席則表示,目前已不負責相關工作,不便回復。
美菱股份被政府處置?
顧雛軍當時擁有五家上市公司,除了自己的格林柯爾和後來收購的科龍公司外,2001年以後,通過資本並購,他迅速吞下了三家上市公司,「資本狂人」的稱號也是由此而來。
2003年5月,顧雛軍擁有全資股份的順德格林柯爾,在合肥和美菱電器達成合作協議,順德格林柯爾以2.07億元的價格,收購了美菱電器20.03%的股份,成為美菱電器最大的股東。當年12月,顧雛軍以4.178億元,通過揚州格林柯爾協議收購了亞星客車11527.3萬股國家股(占總股本的60.67%),並因此觸發要約收購義務。次年4月,襄陽軸承第一大股東襄軸集團將其持有的4191萬股國有法人股轉讓給格林柯爾,轉讓總價為1.01億元。轉讓後,格林柯爾將持有公司29.84%的股權,成為第一大股東。
顧雛軍入獄之後,這些股權或被拍賣或被地方政府回購,因年代久遠,股權具體下落仍然不明確。顧雛軍對這三家上市公司股權悉數表示,應該是在地方政府手裡,但到底是地方政府是用資金回購呢,還是直接歸入名下,仍然無法定性。
科龍股權拍賣加之順德政府的錢共9億元,在顧雛軍看來足以還清所有債務,他說,「美菱電器的股份還在政府的手中,我感覺政府還沒有賣,因為長虹2010、2011年才有9%的股權,政府手裡原來就有9%的股權,應該是政府把自己的股權賣給了它,後來長虹公告說要增持到15%,應該是從二級市場買入的,而不是我的20%的股權,所以這部分股權應該還在政府手中。」
對於美菱股權怎麼就到了政府手裡,顧雛軍也有自己的疑問:「當時政府都沒有找法院判決,找了個仲裁行,仲裁一下就回去了,我不明白的是,美菱的股權是我的,怎麼仲裁一下就仲裁給政府了,他們把仲裁書送到看守所,我都不收,從來沒簽過字,他們來看守所來找了我很多次簽字,我說,我不會簽字的,你們有本事直接搶好了。」
《投資者報》記者多次向美菱電器求證,工作人員表示,讓記者查詢當時的年報或者公告。美菱電器2006年中期報告顯示,廣東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被司法凍結情況如下:交通銀行佛山順德支行向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請求凍結廣東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格林柯爾製冷劑(中國)有限公司、顧雛軍的銀行存款人民幣750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並由交通銀行廣州分行提供擔保。
此後佛山法院裁定:依法凍結廣東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格林柯爾製冷劑(中國)有限公司、顧雛軍的銀行存款750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財產。同時依據上述裁定書佛山法院於2005年7月15日依法凍結了廣東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美菱電器」的發起人國家股共計82852683股。凍結期限從2005年7月15日至2007年1月13日。
此後這8285萬股票又有波折。2006年3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財政部要求合肥美菱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按照《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規定的程序依法收回原已轉讓過戶給廣東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的美菱電器82852683股股份,並退還轉讓價款。2006年5月18日美菱集團、四川長虹(3.63,-0.08,-2.16%)電子集團有限公司及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了《美菱電器股份轉讓協議書》。
而對於老家揚州的亞星客車的60%的股權,顧雛軍深感憤慨:「揚州政府當時想趁火打劫,想拿些東西,我當時買的地肯定在政府手裡了,還有就是亞星的股權。當時科龍出事了以後,我們提出來想向揚州市政府借一筆錢,後來國有公司給我借了6300萬,這後來就成了挪用資金,還偽造了一個付款指示書,後來出現的兩份付款指示書,一份是沒有工商的公章,一個是什麼公章都沒有,但卻有揚州政府的簽字,揚州在不適當的時候捲入了事件,我覺得他們會很麻煩。」
10月11日,《投資者報》記者致電揚州市政府經信委,電話無人接聽。此後多次聯系揚州等地求證資產處置問題,並未得到相關答復。查閱亞星客車公告,得知,2006年12月8日,公司原控股股東揚州格林柯爾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與江蘇亞星客車集團有限公司於2006年7月13日正式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揚州格林柯爾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將持有占本公司總股本60.67%的股權協議轉讓給江蘇亞星客車集團有限公司。經相關部門的批准後,於2006年12月7日已辦理上述股權轉讓的過戶手續。自2006年12月7日起,江蘇亞星客車集團有限公司成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合計共持有本公司67.67%的股份。對於轉讓價格和轉讓程序等,無從得知。
廠房土地被「搶走」
除了顯而易見的股權,顧雛軍還有遍布各地的廠房、土地和設備等等。這些廠房,土地到底價值多少,現今已無從判斷,而因為是相對曝光度不高的資產,這部分資產的去向從官方也無從求證。
本報記者多次聯系天津、揚州等地的相關部門,希望能從中求證某些固定資產的去向,但迄今為止仍未有答復。
據經濟學家郎咸平(微博)在《國進民退中狂歡的格林柯爾》一文中提到,2003年5月,江西格林柯爾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和江西科龍公司共同創立了格林柯爾——科龍南昌工業園,工業園佔地2500畝,總投資3.6億美元。
顧雛軍回憶說,「我有2400畝地和44萬平方米的廠房在江西南昌,我欠南昌2.2億的債務是算在8.5億之中的,國務院已經決定了拿9億還8.5億的債務,那南昌政府憑什麼把我的資產全部拿走了?」
對此他憤慨道:「南昌我欠了2.2億,南昌的44萬平方米的廠房裡面,我把鋼架里的鋼拔出來賣了都能賣6個億,還不說我有2400畝的地。」
在揚州,顧雛軍同樣有資產。公開資料顯示,2003年6月,在揚州組建揚州科龍電器有限公司,動工建設年產超過300萬台的以出口為主的大型冰箱、冷櫃生產基地,總投資預計達1.5億美元。
對揚州資產,顧雛軍說:「我在揚州也有1000畝地,也同樣被政府拿走了。在珠海,有十萬平方米的廠房兩棟,這個也是被政府拿走了。」
此外,顧雛軍曾在商丘建過工廠,他說:「還有我在商丘的資產,商丘冷藏車,我在商丘是一個億的貸款,我在商丘有1000畝地,有五萬平方米的廠房,還有我開出銀行信用證進口的一台設備,這個設備當時就兩千多,還有一些別的東西,現在所有這些東西都被政府拿走了。」他補充說,「那現在我去要,也沒什麼好要的,現在的狀況是,談什麼別人都可以不理你,所以談什麼都沒有用。」
不僅僅是被拿走,資產被「賤賣」也是他所氣憤的。天津格林柯爾工廠,注冊是5000萬美金的資金,他稱固定資產也在2個億以上。顧雛軍說:「而拍賣中連房子帶設備才賣6000多萬,這我是不能接受的。因為我欠你的錢都凍結在最高法院,你不能再拍賣我的東西。這本來就是違法的,先質押了,再拍賣了,還是低價拍賣。我就說,你們低價拍賣我的廠房,我不會簽字的。」
在深圳的房子同樣遭到了「賤賣」。顧說:「像浦發行,凍結了我科龍的股票,也凍結了我深圳的兩層樓房,浦發行拍賣我的房子,只拍賣了4000多萬,我的房子一層1000多萬的房子,3300多平方米的房子,值一個億都不止。」他繼續解釋,因為科龍股票遠遠值9000萬,當時貸款就9000萬。我現在出來要跟深圳浦發行談的就是請浦發行把深圳的兩層樓的房子還給我。」
對於銀行等變賣自己名下的資產,顧雛軍說,「佛山法院押的9個億,2006年押在那的,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分。佛山法院就是不想分,要分的話早就可以分給銀行,所以那些人就去賣我的房子。」他說,「我的債務已經在8.5個億裡面,佛山法院不分給你,是它的事,不是我的事,他們在重復變賣我的資產。」
寄託於平反,顧雛軍仍然希望能「討到說法」。他最後說:「這些肯定都會有說法的,搶我的東西肯定是不行的。現在法律也是有法可依的,有物權法,不是說拍賣一下,評估了,我就認了,我肯定不認的,這些都是沒有道理的。」
顧雛軍案仍在繼續,他表示目前還沒有提起上訴。而由他出獄的高調求平反,又再一次讓人回想起他以及他的格林柯爾系和科龍等企業的恩怨糾紛。這其中誰是誰非已很難論斷。在記者對多方人士的詢問中,普遍不看好顧的平反,很多人甚至擔心這樣劍指高官的高調會招來更大的災禍。
顧案本身就富有爭議性。記者征詢幾位專門研究民營企業的專家,其均表示現在不方便談論此事。顧雛軍的罪與罰,他是受害者還是騙子,看來短期內難有定論。
❾ 科隆跟顧雛軍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2001年,顧雛軍入主科龍電器後,當年發生巨額虧損。由於已是兩年連續虧損,科龍電器處於退市邊緣,屬於高風險上市公司,成為交易所和證監會的重點監管對象。隨後的2002年,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和毛利率變化不大,卻實現了較大盈利,引起了市場的關注。對此,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了專題研究,認為公司存在一定風險,提請證監會進行核查。
2004年9月,根據證監會的統一部署,廣東、湖北、江蘇、安徽證監局分別對科龍電器及其關聯公司進行核查,發現公司的經營和管理存在很多不規范做法。針對發現的問題,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又對科龍電器進行專項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五類問題,主要涉及財務虛假和披露不實。2005年1月,國家審計署將科龍電器涉嫌虛增2003年巨額利潤的情況轉證監會處理。2005年2月,上市公司監管部門提出立案建議,按規定程序進行立案,轉稽查部門調查。
2005年10月17日,證監會將擬對顧雛軍作出行政處罰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在廣東順德區看守所送達顧雛軍,顧雛軍簽字接收。
2005年10月18日,顧雛軍向證監會提交對上述告知書的《答辯書》,陳述了申辯意見,要求聽證。
2005年10月24日,顧雛軍委託北京市德恆事務所李廣新律師代理參加聽證等事項,並將其本人簽發的《委託書》送達證監會。
2006年3月13日,證監會將定於2006年3月23日上午9點30分召開對顧雛軍等當事人聽證會的《聽證通知書》送達顧雛軍,顧雛軍簽字接收。
2006年3月20日,顧雛軍代理律師李廣新向證監會提交關於延期聽證的申請。因申請人未提出合理的理由和證據,該申請未獲批准。
2006年3月23日,顧雛軍代理律師未到達聽證會,按照有關規定,視為放棄聽證權利。同日,科龍電器案的其他當事人、委託代理人均按時到達聽證現場,聽證會按照正常程序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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