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h股必須由普華永道等4大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來審計嗎
1、很多人提到公信力,這確實是第一原因。2012年以前的外資所「四大」國際牌子在那,如果出了問題,人家也是賠得起!再看國內,銀廣夏、萬福生科等嚴重審計實踐,也沒見事務所有賠多少錢!!!所以公眾信任四大出具的審計報告,百年招牌效應就是這樣,哪怕這些年四大也出不少審計問題。
2、審計報告的質量上看,普遍來說,四大的審計報告質量是高於內資所的。我覺得這樣對比是最客觀:同一家公司,內資所和外資所哪個能看出來更全面的審計調整事項?經我手頭碰見過的,至少有5、6家,內資所很多時候只做了一些重分類的調整,很多業務交易性質、核算方法都沒有認真去分析,自然沒有發現深層次需要做審計調整的事項; 還有一方面是信息披露,外資事務所四大對信息披露要求是非常全面的,上市公司的報告不管內資、外資都非常糾結,就不用說了,非上市公司的報告,很多信息內資所就不披露,沒有嚴格按照披露要求進行,對此,你隨便拿審計報告過來對比即可發現。
3、提供增值服務;外資所的審計人員,特別是帶隊的FIC,是做過很多企業審計的,並且四大的客戶更多是外企,在管理上、業務流程優化上,這些外企給審計人員FIC提供了很多很好的操作範例。在此基礎上,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能提供有價值的改進意見。(對於此點,不是每個審計客戶都能體會,畢竟不是專門的提供咨詢服務,很多時候,審計人員也不一定會專門提出建議,但是如果客戶一定要求,四大都會針對審計發現問題,提供很好的管理層建議書)。
4、審計程序執行問題。我相信「放飛機」的行為不管外資、內資所都是有的,但是相對的內資所放的飛機更多。「放飛機」俗指:針對某個審計程序,實質上沒有得到執行,但審計人員卻記錄了無偏差的審計結果,並表示其已執行足夠的審計程序。這是由審計模板要求決定的,內資所的那一套模板更多是要求打鉤。而外資所,要求比較完整的記錄過程,雖然也有人無視內部要求而放飛機,但相對來說少一些。上述的第2點其實也可說明問題。
5、獨立性問題。外資所的審計收費較高,獨立性其實反而是更高的。外資所有一套很完整的制度來確保審計人員的獨立性。最簡單的例子是:IPO成功上市,企業會給內資事務所紅包,或者內資所收費條款中就有是否成功上市作為定價標的。但是外資事務所沒有!不管上市是否成功,合同約定收費多少就是多少(合同也不會以是否成功上市作為定價標的)。獨立性還反應在重大會計問題的爭論上,事務所是否妥協!在此其實內資、外資所都會有,就不具體說了,但我見過外資所因為重大會計問題的爭議,而中斷審計客戶的合作,確實不在少數,我相信內資所也會這樣,這是CPA的基本職業道德!
另外,其實內資事務所挺好的地方就是沒有太多的枷鎖,業務開展會非常快,08年金融危機以後,大IPO基本都已經沒有了,外資所開拓業務的能力明顯遠不如內資所,外資所很少做A股創業板、中小板的IPO審計,都覺得業務的風險很高。上述提到過,外資所是要針對審計失敗進行賠付的。相反一直以來內資大的事務所大都保持20%以上的業務增長,欣欣向榮哈。
其實不管是內資、外資所,其中堅力量都是中國的CPA,或者ACCA之類,我相信只要在工作中留心學習,不管在內資還是外資所,都能快速的提升業務能力。上述針對為什麼大家喜歡用四大審計,特別是H股\N股上市公司主要都是四大在審,其實是制度上、歷史上的原因,我相信只要每個CPA都堅守職業道德,時刻保持良好的職業懷疑態度,一定都能出具高質量的審計報告!
Ⅱ 上市公司聘任會計師事務所有關問題
1、必須聘請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上市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定
06年5月18日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發行人資產質量良好,資產負債結構合理,盈利能力較強,現金流量正常。
第二十九條 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第三十條 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2、我知道擬上市公司是必須跟會計師事務所簽訂服務合同的
Ⅲ 上市公司是否可以聘請異地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1、上市公司是可以聘請異地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的。
2、比如,現在國際普遍承認的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包括普華永道(PWC)、畢馬威(KPMG)、德勤(DDT)和安永(EY)、普華永道等。這四家事務所在我們國家有的設立分支機構的。經過這些事務所決算審計的報告是非常權威的。
3、但是越是知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它收取的審計費是比較高的,如果企業能夠承擔,那就沒有什麼問題了。
如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懇請採納!
Ⅳ 請幫忙!! 有誰知道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由四大(big 4)會計師事務所作審計的有多少家(或比率是多少)
這個問題換一個角度想吧,中國證監會規定中國企業在海外上市(包括香港),必須有4大一家審計。另外,如果又上海外又上國內(上海、深圳)的,也要有四大審計。
所以,你只要看哪些公司在海外(也)上市了,那麼剩下的就是國內事務所做的審計了。因為如果在國內上市,公司一般都不會聘請四大做審計,費用太高。反正我在四大5年多,沒有遇到過這種客戶。
我們以前只是做過世界500強公司都由那家4大做的審計,國內的沒有統計過。
你的最後一個問題,「分類」指什麼?優秀程度?業務質量?價格?還是啥?
Ⅳ 為什麼要聘請四大會計師事務所
主要是行業口碑和專業能力,四大之所以成為四大,一方面是業內的威望高,出具的報告具有權威性。二是,成為四大,具有極其豐富的審計經驗,見過的項目多,從業人員整體素質高,專業角度令人信服。最後就是他們經營的跨國特徵,對於很多審計來說,需要這樣背景的審計公司介入。
Ⅵ 上市公司哪些情況需要經過審計
中期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可以不經審計,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審計:
(一)擬在下半年進行利潤分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彌補虧損;
(二)根據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有關規定應當進行審計的其他情形。
年度報告是指公司整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文件。國務院發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57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向證監會、證券交易場所提供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報告。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對公司年度報告中應披露的信息作了詳細的規定。
上市公司這是因為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是法制必須健全,這樣才能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才能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的年度會計報表必須經過獨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這樣一是可以防止報表的錯誤、漏洞造成對國家稅收的影響,避免偷稅漏稅現象;二是可以保護投資者的經濟利益,合法權益,防止財產出現不正當轉移及其它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的問題。
Ⅶ 上市公司的股東股權比例達到多少可以單獨有權聘請審計機構對上市公司進行審計,如何操作,相關規定請告知
公司法和證券法都沒有做出相關規定。但是獨立董事是有權利單獨請事務所做單項的審計。
或者通過股東大會絕對更改審計事務所。那就要是出席股東大會占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了。
Ⅷ 上市公司每年必須需要哪些審計
上市公司每年必須要審計的是每年披露的年報。
年度報告是指公司整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文件。國務院發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57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向證監會、證券交易場所提供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報告。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對公司年度報告中應披露的信息作了詳細的規定。
Ⅸ 請問以我的條件可以進入四大的審計部門嗎
看你的簡介,估計你沒有會計或者審計的基礎咯
不過不怕的,進去四大實習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四大都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即使不會審計的也能做的,猶如是機器人的活而已。但是想轉正的話,有點難度了。
另外,四六級用處不大,來個托業的證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