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行政處罰對公司不良影響是什麼
行政處罰會被記入企業的信用信息,可能會影響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
拓展資料:
公司被行政處罰罰款,不交罰款的,行政機關可以下向人民法院盛情強制執行,可能會凍結您公司的賬戶,直接從您的賬戶劃撥20萬罰款。
如果是單單只對公司處於行政處罰的話。那麼對法人代表是不會有影響的,因為公司有獨立的人格,對外可以承擔責任,對法人代表沒什麼影響。
企業常見的行政違法行為種類繁多,主要包括廣告違法、預售/銷售中的違法、未取得或違法取得開發資質、預售許可等、房屋測繪、交付中的違法、違法解除預/銷售合同等,其均會招致行政處罰。
應對行政處罰程序的建議:
行政主管部門一般會在立案後的調查取證階段向涉嫌違法的企業發送《接受詢問通知書》、《提交案件材料通知書》或類似的其他通知,所以,企業收到該等通知,不必驚慌,這只是行政主管部門在取證,並不意味著企業已經違法或必然受到處罰。
收到這些通知後,企業應盡量與行政主管部門溝通,詢問涉案事實、涉嫌違反什麼規定,並立即將有關情況和材料進行梳理,向律師進行咨詢,在律師指導下整理案件事實和材料,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
② 上市公司被起訴後有什麼影響
上市公司被起訴後,影響的就是股價;最少短時間下降。
③ 公司被判了要罰款,對股東有什麼影響
使股東的利潤減少。
④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稅務局處罰的相關問題
這個情況一般會在上市公司合並財務報表的附註中披露,不過金額很小一般不會有人注意的。另外,公司已經上市了稅務處罰沒有什麼大的影響畢竟不是影響經營業績和弄虛作假的大事。如果是擬上市的公司可能就比較麻煩。
⑤ 罰款對本股票下跌有很大的影響嗎
罰款代表公司的經營、誠信出現了問題,股價做的是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預期,倘若都被監管罰款了,怎麼會不引起市場資金的恐慌性拋售。
⑥ 稽查查出公司漏報稅要罰款,公司補稅繳納罰款後,這樣的記錄對公司有什麼影響
只要交齊了罰款是不會有任何影響的。
⑦ 上市公司被處罰方式
其實看到這個問題有些時間了,一直沒答,主要是感覺因為問題本身有缺陷,讓人清晰起來不容易,今天看到還在這,咬咬牙答了。
一、先指出問題的不足之處。
首先談到處罰就只能兩種大的分類,一種是行政處罰,一種是刑事處罰,至於民事訴訟當中產生的法院主動處罰較少,所以就不多說了。
二、清晰了第一個問題之後,問題就不會這樣來問了,就不會將行政處罰列為一種方式,與責令整改、市場禁入列為一談了。如果違反國家機關的管理規范,就要承擔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責任,比如罰款等等。
三、至於哪些行政機關有權處罰,可以這樣講,只要具有行政執法權的機關都有權處罰,所述環保只是其中之一、衛生、運輸、檢疫等等,實在是沒有列舉的必要。至於上市公司能夠被誰處罰要看其實施了什麼樣的行為,歸屬於哪個行政管理機關管理,才會涉及到由哪個機關處罰的問題。
四、另一類處罰就是刑事處罰了,上市公司也可以作為單位犯罪的主體,如果其實施了犯罪行為的話,可以被處以刑罰,形式只能為罰金。但是可以對其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責任人處以人身刑(坐牢)。能夠施以這樣處罰的主體當然只能是法院了,同樣在民事行為中,如果出現了應當被處罰的責任時,也是由法院處罰的。
提示一下,市場禁入不是對上市公司的一種處罰,是對上市公司高管或有關責任人員個人實施的一種處罰。
不知現在這樣是否清晰一些了。
⑧ 近3年內受到行政處罰公司上市如何處理
若行政處罰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經過合理解釋,不會構成上市的實質性障礙;如果構成重大違法違規,只能等待,直至報告期內不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發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最近36個月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36個月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
(二)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
(三)最近36個月內曾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發行申請,但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或者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或者偽造、變造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字、蓋章;
(四)本次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五)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六)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8)上市公司罰款有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 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第十七條 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