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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基金分紅後有什麼變化

發布時間: 2021-03-31 13:04:44

⑴ 請教高手:基金分紅後單位凈值會降嗎

基金公司進行大比例分紅或分拆往往是出於營銷"戰略性"的考慮。因為分紅分拆之後,基金單位凈值降低了,對於許多有"恐高症"的投資者而言就充滿了吸引力,這可以說是基金公司抓住了市場心理。目標很簡單,就是藉此把老基金的規模做做大。
由於一個基金將來的回報取決於目前該基金所擁有股票的上漲能力,而分紅的實現則需要投資經理將持有的股票賣出,而賣出的這部分股票也就意味著放棄了將來股票繼續上漲帶來的收益。尤其在單邊牛市情況下,如果在這些股票的上漲過程中賣掉籌碼,等得到新資金後,還得在更高的價位上把這些股票再買回來,那不僅損害了基金的賺錢能力,還會增加該基金的成本,並加大風險。此外,在股票的大幅賣出和買入過程中,不但存在比較大的沖擊成本和交易成本,還需要較長時間完成建倉,有可能錯過市場機會,存在很大的機會成本損失。這無疑會損害原持有人的利益。而對於新申購者來說,估計也得花一段時間去等待這只基金恢復元氣。
對於分拆而言,就像股票投資中的送股,將一份凈值較高的基金分拆成凈值較低的基金(如1元面值),同時基金份額相應增加,老投資者的總資產規模不變,新投資者在基金分拆後可按較低凈值的價格繼續申購和贖回基金。基金的已實現收益,原有的股票等籌碼也沒有在分拆過程中改變。但需要指出的是,在當前一部分股票甚至已經出現了泡沫的跡象情況下,老基金通過分拆,吸取大量資金後,能否找到足夠多的好股票來投資已經成為一個問題。如果不能找到好的投資品種,那麼大量的現金沉澱,對於原基金持有人來說,也必然會遭到收益攤薄。
可見,不恰當的分紅、分拆往往造成基金錶現遠不如以前。當然,如果進行有控制、有目的的分紅、分拆也能取得較好效果。比如5.30大跌前,一些基金出於對後市可能發生大幅度震盪的考慮,也進行了分紅、分拆,由於它們沒有急於在5.30前建倉,持有現金較多,從而在暴跌中凈值下降較少,而且在大跌後低位吸納了一些籌碼,在後來大盤回升時上漲也較快。

⑵ 基金在現金分紅後,原有份額是減少還是不變

基金分紅後凈值降低,凈值降低的部分以現金形式發放給你,基金份額不變

⑶ 基金分紅後凈值如何變化!

1、基金分紅後凈值會減小,因為基金分紅是指基金將收益的一部分以現金方式派發給基金投資人,這部分收益原來就是基金單位凈值的一部分。
2、按有關規定,基金分紅需要具備以下3個條件:
一是基金當年收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分配;
二是基金收益分配後,單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三是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能進行分配。

⑷ 基金分紅之後應該做些什麼

你應該在買基金的時候就想好基金的分紅問題,如果你想要再投資,就可以在買基金的時候設置分紅方式為:紅利再投資,這樣用紅利買的基金就沒有手續費了。

如果想取出來,就直接到銀行的卡上取就行了,分紅的錢是打在你的銀行卡里。

如果你現在想再買基金,就和你原來買基金一樣,用你分紅的錢買就行了,還要付手續費的哦

⑸ 基金分紅前和後購買,有什麼區別

其實,如果市場沒有變化,分紅前後買基金沒有什麼區別。因為基金分紅的實質,是將基金資產的一部分分配給基金持有人,那麼在分紅之後,基金單位凈值就會下降。在不考慮市場變動因素的情況下,這下降部分就是單位分紅的金額。

比如1月5日,某基金份額凈值是2元,擬分紅每份0.5元。1月6日是分紅除息日,那麼當天分紅之後的基金份額凈值就為1.5元。

假如你在1月5日投資1萬元買了該基金,那麼獲得基金份額是5000份(為方便計算,假設申購費率為0)。1月6日,分紅後獲得5000×0.5=2500元。紅利再投資的話,當天可獲2500/1.5=1666.67份。因此分紅後的總份額是6666.67份,基金總市值為6666.67×1.5=1萬元。假如你在分紅之後購買,那麼投資1萬元獲得的份額也是6666.67元。可以看出兩種情況沒有什麼差別。

當然,現實中基金單位凈值會由於股市的波動而發生變化,從而影響到分紅前還是分紅後購買所擁有基金資產發生差別。但理論上講,這個差別不是分紅所帶來的。即便基金不分紅,這一前一後購買基金,凈值也會有變化。

只不過對於近段時間大比例分紅的基金,不少基金或多或少都有減倉行為,以應對基金分紅需要的派現資金。我們可以注意到,這些分紅後的基金凈值,在市場強勁上揚時會漲得比較吃力。但如果後市出現大幅調整,對這些基金而言倒是好事情。因為這些近期大筆分紅的基金,往往都會吸納很多新的申購資金進入,這樣既規避部分下跌風險,又可相對低成本建倉,總是要幸運些。所以大家大可不必以分紅時間作為自己投資基金的風向標,後市怎麼走,這才最重要。

最後提示一個小細節。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的時間是不一樣的。如選擇紅利再投資,那麼是在分紅除息的當天,如上面例子中的1月6日,按照當日1.5元的價格直接轉換成相應的基金份額,而且沒有任何手續費。所以對紅利再投資者而言,分不分紅,在一個上升的市場中意義並不大。如果選擇現金分紅,則一般是在除息後兩日才能劃到你的資金賬戶。

⑹ 基金分紅後會對該基金下一步發展造成什麼影響

基金分紅,在單邊上漲的市場環境下,大比例分紅才有可能影響業績。如果是震盪市、或者是單邊下跌的熊市,分紅則能讓投資者兌現收益,降低投資風險。因此,大多數基金公司都會選擇在震盪市進行大比例分紅,如上次光大保德信新增長基金,選擇3900點的高位震盪的市場環境進行高比例分紅,一方面可以主動降低倉位,同時藉助分紅持續營銷,募集新的資金准備逢低建倉。因此,這位專家特別指出,「在目前市場環境下,大比例歸一分紅對基金公司和投資者是一個雙贏的結果。」

至於好基金是否要多分紅?其實,除了分紅型基金之外,對於其他類型的基金,分紅多並不見得一定是好事,合理分紅才是最重要的。因為基金分紅要有已實現的收益作基礎,基金管理人必須拋出手中獲利的股票或債券才能分紅。如果頻繁分紅,自然會導致基金陷入波段操作的短期行為,而且基金在市場頻繁進出,會相應增加印花稅和傭金,這些交易成本實際上最終還是要由基金持有人承擔的。

⑺ 基金分紅後原來的投資本金會發生變化嗎

基金分紅後原來的投資本金可能會發生變化。
基金分紅本身並不產生收益,分紅後導致凈值下跌,到底是否影響了原有本金要看分紅方式如何選擇。
1.
現金分紅。如果沒有修改過分紅方式,大部分基金的默認方式就是現金分紅。現金分紅會改變投資本金,當分紅後,分紅款回到銀行卡,等於減少了投資的資金。這部分分紅款是否包含你的本金部分,要看分紅當時基金收益情況。很簡單的方式就是對比分紅前後基金資產部分是否低於你的本金,如果低於,就證明分紅部分裡面含有本金了。
如某人有一隻基金10000份,成本為1.2元,本金12000元(不計算費用)
現在該基金委1.5元,即市值為15000元(盈利3000元)
基金公司公告,基金分紅每1份分紅0.5元
如果不考慮分紅當日波動,則分紅後凈值為1.5-0.5=1元
則10000份基金部分價值10000*1=10000元,銀行卡收到分紅款項為10000*0.5=5000元
不難發覺這種情況中,本金12000元低於分紅後基金部分的10000元,則分紅款中包含了一部分本金,並不完全是收益。
所以現金分紅情況下,是很有可能把本金也「分紅」回來的。
2.
紅利再投資。紅利再投資是把分紅部分直接變為份額,無論分紅額度中是否包含本金,或者全部是收益,都直接轉變為份額再投資到基金中。所以在紅利再投資時並不會影響本金。

⑻ 基金分紅後凈值下調原份額有什麼變化

基金分紅後,你的基金份額不變,單位凈值減少,你的分紅會返還給你,所以分紅沒有影響你的收益。但是如果你設置了分紅再投資的話,系統就會自動將你的分紅購買基金,也就是如你說的,份額增加到了10000份,可不是10000W份啊。分紅再投資一般情況下還沒手續費,很劃算的!

⑼ 基金分紅後原來的投資本金會發生變化嗎

基金分紅後原來的投資本金會發生變化。分紅並不是越多越好,投資者應該選擇適合自己需求的分紅方式。

基金分紅並不是衡量基金業績的最大標准,衡量基金業績的最大標準是基金凈值的增長,而分紅只不過是基金凈值增長的兌現而已。

對於開放式基金,投資者如果想實現收益,通過贖回一部分基金單位同樣可以達到現金分紅的效果;因此,基金分紅與否以及分紅次數的多寡並不會對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產生明顯的影響。

至於封閉式基金,由於基金單位價格與基金凈值常常是不一樣的,因此要想通過賣出基金單位來實現基金收益,有時候是不可行的。

在這種情況下,基金分紅就成為實現基金收益惟一可靠的方式。投資者在選擇封閉式基金時,應更多地考慮分紅的因素。

(9)基金分紅後有什麼變化擴展閱讀:

基金分紅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現金分紅,一種是紅利再投資。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若投資者未指定分紅方式,則默認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投資者可以在權益登記日之前去您購買基金的機構處進行分紅方式的修改。

例如,持有一基金10萬份,現每基金份額分紅0.05元:假設選擇現金分紅方式,那麼基民可以得到0.5萬元的現金紅利;假設選擇紅利再投資,分紅基準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25元,

那麼,基民就可以分到5000元÷1.25元/份=4000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就變為10.4萬份。由於基金總資產因分紅減少,所以在分紅後基金凈值降低。

開放式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但基民可以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以及基金行情的變化自主更改。

更改分紅方式時,代銷客戶需持本人身份證和證券卡去原先購買基金的代銷機構修改;直銷的客戶可通過基金公司網站或電話交易系統自行修改。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基金託管人必須退任:

(一)基金託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的;

(二)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認為更換基金託管人符合基金持有人利益的;

(三)代表50%以上基金單位的基金持有人要求基金託管人退任的;

(四)中國人民銀行有充分理由認為基金託管人不能繼續履行基金託管職責的。

第二十二條 新任基金託管人應當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准;經批准後,原任基金託管人方可退任。原任基金託管人託管的基金無新任基金託管人承接的,該基金應當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必須經中國證監會審查批准。

第二十四條 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發起人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

(二)主要發起人經營狀況良好,最近3年連續盈利;

(三)每個發起人實收資本不少於3億元;

(四)擬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

(五)有明確可行的基金管理計劃;

(六)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

(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提交有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