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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中國上市公司每次融資間隔時間

發布時間: 2021-03-31 01:13:21

❶ 場外交易市場掛牌企業兩次融資的時間間隔是多少掛牌前有時間間隔要求嗎

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經上海市政府批准設立,歸屬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監管,遵循中國證監會對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的統一要求,是上海市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的重要環節。
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轉讓系統自2012年2月15日開業以來,取得了令人矚目的優異業績。但由於中小微企業數量眾多,而目前資本市場容量有限,與投資者廣泛和多元的投資需求不相適應。在此背景下,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推出了中小企業股權報價系統,為更多的企業提供對接資本市場的機會,成為企業與金融機構、投資者信息互通的橋梁。
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現已形成「一市兩板」的新格局:在一個市場——上海股權託管交易市場,構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系統(「轉讓系統」、「E板」)、中小企業股權報價系統(「報價系統」、「Q板」)兩個板,為不同類型、不同狀態、不同階段的企業提供對接資本市場的機會及相適的資本市場服務。
報價系統以系統平台為載體,為掛牌企業提供包括掛牌、信息披露、股權融資、債權融資、收購兼並、人員培訓、專業指導、企業展示、品牌宣傳等多元化服務。
上海股交中心掛牌可以留言後給我

Q版掛牌只要1個月 E版掛牌要6個月(企業成立1年以上) 間隔時間沒有固定的

❷ 准備上市公司融資要多久

上市並不簡單。需要時間。如果政府支持,最快1-2年。

❸ 進行重大資產重組後相隔多久可以再融資

上面的回答有誤,配套融資的定價按照2017年2月發布的融資新規規定,但是融資規模和時間間隔要求還是按照《重組辦法》執行,也就是說重大資產重組配套融資後實施再融資的,不受18個月的限制。

依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2017年2月18日答記者問。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總體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並購重組相關法規執行,但涉及配套融資部分按照《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具體來看,並購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部分的定價繼續執行按照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定價。而配套融資的定價按照新修訂的《實施細則》執行,即按照發行期首日定價。

配套融資規模按現行規定執行,且需符合《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

此外,配套融資期限間隔等繼續執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則的規定。

❹ 為什麼中國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股權融資偏好

中國上市公司股權融資偏好深度解析

中國上市公司融資時普遍首選股權融資,而較少採用債務融資,表現為強烈的股權融資偏好。例如,中國上市公司熱衷於首次公開發行、過度使用配股額度與價格等。股權融資偏好雖然是企業融資行為的一種,但卻是一種極端的融資行為,而且中國上市公司的股權融資偏好已經對其健康成長乃至證券市場的發展帶來了諸多不利影響。 中國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著股權融資偏好,這似乎表明股票融資比債券融資更有利。但是從傳統的融資結構理論來講並非如此,企業發行債券的綜合成本應該更低,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中國上市公司如此偏好股權融資呢?這構成了中國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之迷」。 制度因素 作為中國證券市場發展主要背景的漸進式經濟轉軌,其實質是一場復雜的制度變遷,而證券市場作為一種制度安排,本身就是這場制度變遷中的一部分。因此,基於新制度經濟學理論,中國目前的證券市場尚屬於一種籌資制度而非投資制度安排,中國證券市場上的一些反常行為則可以解釋為制度安排存在缺陷,制度建設尚不完善所致。上市公司理所當然利用一切制度許可的方法來合理合法地籌集資金,而置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於不顧。進一步從制度性因素的角度去分析中國上市公司融資偏好的原因,我們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股權融資軟約束。中國上市公司股權融資成本相當低,即使這個很低的成本也沒有硬約束。因為上市公司具有充裕的權益資金,在現有資本市場弱有效與投資理性不足的情況下,股權融資成本是一種軟約束而帶來的軟成本,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零成本。這些與政府關於股利的政策與規定的缺陷,以及會計制度的不嚴格有關。相比之下,債務融資成本是一種硬約束,而且債務融資中的長期負債成本比流動負債成本又高得多。 第二,股票發行制度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近年來,中國股票市場發行體制經歷了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從原來的「額度控制,行政選擇」的審批制過渡到現在的核准制,股票市場的發行體制已逐步實現了市場化。但中國的核准制過多地強調人為因素,而非市場因素,而且中介機構的作用沒有得到實質性加強。這導致了中國上市公司股權融資中的許多問題,如扭曲資源配置、誘發違規行為、增加交易成本等。由於制度慣性的存在,上市公司把配股、增發新股等當成管理層對其經營業績好的一種獎勵。因此,在這樣的制度背景下,上市公司的經營者不顧融資成本,不創企業價值,而只是為了獲取額度「製造出」好的、符合配股或增發新股的業績。 第三,對上市公司考核制度的不合理。這種不合理,使公司不注重優化融資結構。上市公司的管理目標應該是實現股東利益和企業價值最大化,但中國上市公司的管理及投資者衡量企業經營業績,依然習慣以企業的稅後利潤指標作為主要依據。企業的稅後利潤指標只考核了企業間接融資中的債務成本,未能考核股權融資成本,即使考核也很低,甚至為零。因此,上市公司總是厭惡債權融資而偏好股權融資。這種以利潤為中心的效益會計核算體系已經不能完全反映上市公司的管理及經營業績。 產業因素企業的產業特徵也是影響其融資偏好的重要因素,不同行業的上市公司所面臨的產品市場的競爭不同,而產品市場競爭通過影響上市公司收入來影響企業的資本結構與融資選擇。 產業因素對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影響 按照生產配置資源原則,資金理所當然地會流向那些經營能力高、業績成長性好的公司。但在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中,有一部分上市公司屬於相對成熟、成長性有限的公司,卻符合增發條件,在這種情況下,給予他們增發資格,顯然並不是資金的有效率配置。另外還有上市公司增發新股募集資金的使用問題。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規與信息披露的要求下,原則上,募集資金的使用屬於上市公司自主權的范圍,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以及資產結構的調整要完全取決於股東的意願。但是,在中國證券市場不成熟的情況下,過於寬松的增發約束容易導致上市公司對廣大投資者的欺詐或其他違規行為,管得多了又違背市場經濟的准則,如上市公司由於激烈競爭導致行業的利潤率較低的情況下,即使有好的投資項目也不能融資是一種很大的效率損失。同時,過多地強調募集資金主營業務方向的使用比例,容易導致產業結構固化的結果等。因此,在轉型期的證券市場監管應該持有一個動態調整的政策以適應轉型期的產業組織變化。 中國的產業組織在激烈變化之中,表現出一種利潤率隨企業規模增加的現象。從融資的角度來看,大企業的融資條件更為便利,因而在激烈的競爭中占據了優勢,這表現為大企業可以有足夠資金進行研發、市場開發等。從這個意義上說,產業組織與融資結構之間的互動是影響融資行為選擇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競爭激烈的行業,例如家電行業,一方面,由於競爭的加劇,利潤率越來越低,資金利潤率低於債務利率,如果採用債務融資,很容易陷入財務困境,而且收益不穩定,面對著包括需求不足、消費偏好轉換和同類產品競爭,以及產品快速更新換代的技術風險;另一方面,跨國公司的進入,使得技術進步加快,企業要保持競爭力,需要加大研發的投入,中國企業在研發方面投入嚴重不足,因此企業需要持續投資,開發新產品,升級產品及製造工藝,提高製造效率降低成本,爭奪市場份額。而且研發的投入數量大,風險大。在這樣的競爭環境中,這些行業的企業為了避免陷入財務困境,必然減少債務的融資量。 在競爭激烈、價格戰頻繁的行業,企業當前資本結構將影響後續產品市場競爭能力。高財務杠桿對企業後續投資能力與價格戰的財務承受能力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使得公司處於經營與戰略上的劣勢。僅經營效率高並不能保證企業生存,只有經營效率高兼備與財務資源充足,即財務杠桿低的企業才能長期生存。當前選擇股權融資有助於在盈利能力與現金流下降時,保持再投資能力;更進一步,如果競爭對手選擇股權融資,選擇債務融資可能會促使競爭對手發動價格戰、營銷戰來逼迫企業退出。而壟斷性行業,例如公用事業,產品不存在研究開發、更新換代和市場營銷問題,收益的風險主要來自需求不足,而不是競爭。產品或服務的價格比較穩定,利潤率較高而且穩定,債務融資一般不會導致財務困境。所以這些行業可以用債券融資來支持企業的發展。 產業分布與企業融資行為關系① 以1995-2003年A股非金融類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所有數據除了另有說明外,均來自中國股票市場研究(CSMAR)資料庫。在研究不同行業的融資結構是否存在差異時,選用的數據是2000-2003年的加權平均資產負債率,樣本行業中剔除公司數少於20家的行業。為了使計算結果不受異常值的影響,除了另有說明,我們把總資產負債率大於1的公司和被列為「ST」和「PT」公司,以及資料庫中資料不詳的公司剔除在樣本公司之外。 表1顯示,資產負債率較高的行業有房地產業、建築業、批發及零售貿易業,其平均資產負債率均在50%以上;而近幾年的數據在50%以上的行業有信息技術業;總資產負債率較低的行業有採掘業、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社會服務業以及傳播與文化產業,這些行業的年平均資產負債率都在40%以下,採掘業的平均資產負債率最低,這是由於前五個行業為固定資產需求很高、經營穩定的傳統行業,因而負債比率也較低。後兩個行業為投資需求較少的服務業,因而負債較低;其他行業的平均資產負債率介於兩者之間,即在40%-50%之間。可見,各個行業的負債水平都與其行業特徵相一致。各行業負債的相對水平也大都和Bradley等(1984)對美國的研究相一致,但其中公用事業在美國屬管制行業,負債率較高,而中國的水電煤氣生產供應業卻負債率很低,原因可能在於中國這些行業受管制較少而利潤較高,穩定的高利潤使公司負債較少。 不同行業總負債率之間存在顯著性差異,在進一步檢驗不同門類總負債率間的差異性時發現,除了農林牧漁業與社會服務業、社會服務業與綜合類、製造業與信息技術業、製造業與社會服務業、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水供應業與社會服務業、交通運輸倉儲業與社會服務業、信息技術業與綜合類、批發和零售貿易與綜合類、房地產業與綜合類之間的資產負債率之間不存在顯著性差異以外,其他部門之間的資產負債率均存在顯著性差異。綜上所述,在不同產業結構下、不同財務杠桿下,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差異性顯著。公司所屬行業是決定公司融資結構的一個重要因素,產業特徵因素或是行業因素能夠很好的解釋中國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權融資偏好行為。 股權結構因素 上市公司融資不僅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還受公司股權結構的影響。中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呈現出以下幾方面特徵:股權結構相當復雜。上市公司的股份除了公開發行與交易的社會公眾股外,還有內資股與外資股,流通股及非流通股,國家股、法人股、內部職工股及轉配股,A股、B股、H股及N股等區分,且呈現同股不同價、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等狀況。表2顯示,1995-2003年中國流通股占總股本的比重幾乎沒有發生變化,而且還略有下降。在總股本中還有近三分之二的股票不能上市流通,股權過分集中。 我們用上市公司前三大股東持股比率來衡量上市公司的股權集中情況。表3、表4顯示了1995-2003年間實施配股的上市公司、1998-2003年間實施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的股權集中狀況以及同期中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總體狀況。結果表明:1995-2003年,配股公司前三大股東的持股比率普遍高於上市公司的整體水平,並且大部分配股公司的前三大股東持股比率要高於40%,有的年份的最高值甚至達到90%以上,這表明實施配股的公司的股權集中度相對較高,大股東擁有絕對的控制權。1998-2003年間實施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的前三大股東持股比率的平均值普遍要高於上市公司的總體水平,顯示出其股權的高度集中,大股東有絕對的控制權,增發流通股對公司的總體控制權影響不大。總之,配股和增發行為與公司的股權集中度也就是股權結構有一定的關聯性,公司的融資決策顯然基本上由大股東操縱。 中國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權結構影響到其融資行為。因為國有股、法人股、社會流通股與外資股各自有著不同的目標函數,故融資方式偏好也不盡相同,進而影響著上市公司的融資結構。國有股股東占控股地位的企業,在進行融資決策時會根據其自身的目標函數來進行。當與其他股東目標函數沖突時,其控股地位使它們常常會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由於國有股和法人股非流通性,其利益所在不是股票市場價格的上升,而是賬面價值,即每股凈資產,而社會流通股股東只能通過股票市場價格的上漲或股利來獲利。非流通股的轉讓以凈資產為基礎確定,作為第一大股東的政府機構,其目標多重化,行為方式沒有市場化,非流通股股東的財富最大化是以凈資產的大小來衡量的,而發行股票融資的高溢價必然導致凈資產的成倍增加,導致上市公司偏好股權融資。而債務融資則有定期還本付息的「硬約束」,這將會對它們的經營帶來較大的壓力。因此,國有控股公司對債務融資呈現出較為厭惡的態度,再由於中國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處於絕對地位,因此上市公司對股權融資的偏好也就不足為奇。 結論與政策建議 股權融資偏好是我國上市公司在其融資過程中受多種因素影響共同作用的非常復雜的綜合結果,影響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制度因素、產業因素及股權結構因素是我國上市公司股權融資偏好產生的最直接,抑或最重要的原因,它們交織在一起,共同驅動了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融資偏好。通過前文分析,我國上市公司存在的強烈股權融資偏好,對公司自身與資本市場產生了一定的不利影響。當然,我們不能因此否定股權融資對上市公司及整個社會經濟發展所起的作用,更不能因此抑制股票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及上市公司的股權融資。 目前我們所要做的是如何營造一個良好的上市公司融資的內外環境,規范上市公司的融資行為,使其能夠根據自身特點及發展的需要,合理安排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的比例,糾正其不合理的股權融資偏好,將寶貴的股市資金配置到真正需要資金而又能帶來良好效益,同時給投資者以豐厚回報,我們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第一,調整股權結構。這是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結構的必要條件。股權改革的目標應該是國有股從大多數企業退出或減少,實現股權結構多元化,但是,股權也不能太分散。許多研究已經表明,在類似中國這樣的對投資者的法律保護不健全的國家,股權的適度集中有助於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而且股權應該集中在以非國有股權為主的機構投資者手中,並使機構投資者持有的股票能夠流通,這既是中國國有企業產權改革的需要,也符合公司治理機制的效率要求。 第二,完善證券市場退出機制。發揮證券市場優化配置資源的關鍵是要充分發揮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在證券市場中的作用。上市公司不僅有進,更要有出,通過不斷的吐故納新來優化上市公司的結構,從而發揮其資源配置的作用。 第三,完善投資者結構。與機構投資者相比,個人投資者的力量無法與機構投資者相抗衡。在相關市場機制不完善的情況下,就會導致機構投資者利用資金優勢和掌握的信息優勢操縱市場價格,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因此,必須努力將中國資本市場改造成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這要求我們進一步提高券商實力、構造多元化的投資基金群體引入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等。 第四,健全法制、法規與政策環境。具體工作包括:完善新股發行、配股及增發規則。如規定參與各方的權利與義務、規定只有發放股利的公司才有資格再融資等;加強信息披露管理。加強信息披露管理,構建信號傳遞機制,是降低融資結構優化成本的有效手段,進一步健全相關法規。現有相關法律法規,由於在制定時的條件所限,所涉及的內容都帶有明顯的時代特徵,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部分條例在新的時期已迫切需要重新修訂。

❺ 上市公司再融資需要什麼條件

上市公司再融資配股有什麼條件

一、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
(一)上市公司必須與控股股東在人員、資產、財務上分開,保證上市公司的人員獨立、資產完整和財務獨立。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規定,並已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進行了修訂。
(三)配股募集資金的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
(四)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募集資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發行間隔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以上。
(五)公司上市超過3個完整會計年度的,最近3個完整會計年度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上市不滿3個完整會計年度的,按上市後所經歷的完整會計年度平均計算;屬於農業、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高科技等國家重點支持行業的公司,凈資產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得低於9%;上述指標計算期間內任何一年的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於6%。
(六)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
(七)本次配股募集資金後,公司預測的凈資產收益率應達到或超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水平。
(八)配售的股票限於普通股,配售的對象為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九)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該公司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其股份總數的30%,公司將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用於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技改項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二、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配股申請不予核准:
(一)不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近3年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三)擅自改變《招股說明書》或《配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而未作糾正,或者未經股東大會認可。
(四)股東大會的通知、召開方式、表決方式和決議內容不符合《公司法》及有關規定。
(五)申報材料存在虛假陳述。
(六)公司擬訂的配股價格低於該公司配股前每股凈資產。
(七)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八)公司資金、資產被控股股東佔用,或有重大關聯交易,明顯損害公司利益。
申請配股的上市公司因存在上述(二)、(三)、(五)項規定的情形而未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核準的,不得在一年內再次提出配股申請。

❻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融資要過多久才可以在融資

沒有具體的限制,但是一般情況下,經過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決議,然後進入證監會發行部審核,發行部會審核以往融資資金的賬面余額的情況以及募投項目的產能情況等等。但是法定的融資時間間隔是沒有規定的。

❼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之後,時隔多久之後才可以再次非公開發行進行融資呢有相關規定嗎

沒有具體的限制,但是一般情況下,經過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決議,然後進入證監會發行部審核,發行部會審核以往融資資金的賬面余額的情況以及募投項目的產能情況等等。但是法定的融資時間間隔是沒有規定的。目前國內市場上一般是12個月

❽ 上市公司兩次發行新股融資間隔的時間是好久

沒有明確的規定,五年以後提出申請。

❾ 上市公司再融資有哪些方式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在核准制框架下,這三種融資方式都是由證券公司推薦、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規模、發行方式和發行價格、證監會核准等證券發行制度,這三種再融資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許多差異。
1、融資條件的比較
(1)對盈利能力的要求。增發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若低於6%,則發行當年加權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公司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對分紅派息的要求。增發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紅;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最近三年特別是最近一年應有現金分紅。
(3)距前次發行的時間間隔。增發要求時間間隔為12個月;配股要求間隔為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沒有具體規定。
2、融資成本的比較
增發和配股都是發行股票,由於配股面向老股東,操作程序相對簡便,發行難度相對較低,兩者的融資成本差距不大。出於市場和股東的壓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紅水平,理論上看,股票融資成本和風險並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