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土地價值計入凈資產么
一般是按照成本法計入總資產,很多公司N年前買的土地成本很低,土地價格的上漲並不會影響到土地在財報里的帳面價值
2. 上市公司購買土地建廠房算不算利好
上市公司購買土地建廠房從表面上看是利好。首先擴大生產,是基於市場的需求和未來發展的前景,同時擴大產能,搶占市場。其次,上市公司投資新的產能,必定會對未來的收益做出評估。因此通常來說算是利好。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比如未來市場發生變化、產能未能達標,而且新建廠房後投資的產能釋放周期過長等等。
因此,從投資的的角度來說,通過上市公司購買土地建廠房是否算是利好,需要做詳盡的調研以及對未來市場的判斷。
3. 上市公司出讓幾十億的土地,會對股票市值有何影響
出讓不是出賣對巴,那資本減少了,市值就下降。
4. 上市公司通過自有土地出售的利潤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這個得從倆方面來分析。
第一:如果公司是在經營不算,出現資金裂口的情況下出手土地來進行正常的營運,那麼無疑是利空的。這個時候投資者會擔心該公司的後期命運,有恐慌就容易拋售,最終導致股價下跌。
第二:如果公司營運良好,只是通過賣土地籌集大量資金做一項大投資,那麼投資者往往會看好這家公司,看好的話就會繼續持有,並且會吸引其他投資者的加入,這樣股價自然會上升。
5. 上市公司轉讓土地使用權給大股東能否協議價
要按照公允價值來轉讓啊!
6. 上市公司使用的土地一定是國有證件嗎
上市公司使用土地不一定是國有證件,也可以是上證公司使用的土地
7. 聯營企業虧損,把土地賣給企業,合法嗎
村集體經濟組織可與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在內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方式共同舉辦企業,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方式與外商共同舉辦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使用集體土地。合作形式限於聯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因此集體土地使用權不能轉讓,不得作為公司出資。合作的形式限於聯營。同時根據建設項目的性質,需要經過相應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
8. 一家公司把土地賣給別人後又貸款是詐騙罪嗎
已涉嫌金融詐騙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9. 房地產企業上市公司的土地價格,是以買入價計入凈資產嗎
是的,因為他買地塊就相當於公司投資買設備,而地塊以後的價值就相當於公司生產的產品,具體價值要隨市場波動,所以每年的業績都是按當年的銷售來算,不會按你以前買的算